民主化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也谈戈尔巴乔夫极端民主化改革的历史教训
2016-02-11曹宗敏
曹宗敏
(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210023)
民主化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也谈戈尔巴乔夫极端民主化改革的历史教训
曹宗敏
(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210023)
针对苏联政治经济体制长期以来积累的种种弊端,戈尔巴乔夫上台后首先从政治体制改革入手,对民主集中制进行重新认识,试图矫正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随着改革步伐的推进,在其“公开性”、“民主化”和“多元化”思想的指导下,戈尔巴乔夫民主化改革走向了极端,过分地强调了民主,否定了民主集中制,以致误入歧途。以苏为鉴,反思戈尔巴乔夫极端民主化改革的历史教训,对当前我国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戈尔巴乔夫;民主化改革;历史教训;政治体制改革
一、从民主化改革入手解“苏联之困”却误入歧途
戈尔巴乔夫上台之前,尽管苏联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取得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发展的巨大成就,一跃成为能与美国相抗衡的超级大国,但是长期以来实行的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积累了诸多弊端和问题。政治上实行一党专政、高度集权,国家高层领导和精英阶层垄断了政治权力和社会财富,广大底层的人民群众被排除在这种政治体制和决策机制之外,享受不到任何实际的权利。列宁时期提出的“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变得有名无实,成为一句空口号,更甭谈享受任何社会福利或者特权。经济上,重重工业,轻轻工业和农业,轻工业和农业发展长期落后,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甚至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与底层广大人民相反,高高在上的权贵、官僚不仅坐拥官位,享受特权,也享受着比广大人民高达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工资和特殊优待。此外,经济发展方式粗放,长期依靠大量的资源消耗来换取经济的增长,浪费了大量资源,也造成了巨大的环境负担。在这种情况下,苏共高级领导人思想保守,默守陈规,错失了改革的良机,使得高度集中的经济政治体制越来越僵化。此外,勃列日涅夫时期形成的特权官僚集团为维护既得利益,不仅极力阻拦改革的推进,也利用特权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侵吞国家财产,与广大底层人民群众之间形成了不可逾越的巨大鸿沟,造成广大人民对于党、对于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了信任危机,党执政的合法性受到了质疑。上述种种问题堆积如山,羁绊着苏联社会政治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使得苏联政治经济发展走向停滞,裹足不前。这些客观实际对于戈尔巴乔夫来说,是一个重担,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戈尔巴乔夫上台后,针对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的弊端,首先在政治体制方面进行改革,对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了一些有益的补充,试图矫正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但是,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加之当时苏联政治、经济的形势十分严峻,苏联社会上也逐步出现了新的社会政治运动、组织和政党。同时,苏共内部也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出现了不同的政治纲领和政治派别。在这种情况下,戈尔巴乔夫试图通过大力推进政治改革来改变现状,于是大力倡导“民主化”、“公开性”和“多元化”思想,乃至过分地强调了民主成分,完全抛弃了集中成分,走向了极端,最终误入歧途。苏共二十八大上,戈尔巴乔夫指责民主集中制在从前的年代里实际上被官僚集中制所取代,它培养了“军营式的职位等级纪律”,形成了官僚主义的强制集权。他认为,苏共要“坚持民主原则”,放弃“那种硬性集中的民主集中制”。为了凸显民主原则,戈尔巴乔夫将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成分一一剔除,其内含的“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等具体原则均遭到破坏。首先,尽管“少数服从多数”这一条内容在党章中得以保留,但戈尔巴乔夫更强调少数有权坚持己见,有权在党的舆论工具上坚持自己的观点。其次,戈尔巴乔夫以个人自由受到侵犯为由抛弃了“个人服从组织”原则。戈尔巴乔夫在苏共二十八大上提出,应该允许党员根据某个纲领、利益或主张进行横向联系,组织各种俱乐部、理论研讨会、辩论中心、论坛、委员会开展活动,以确定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立场。第三,戈尔巴乔夫视“下级服从上级”原则为典型的“等级的官僚机构”,必须废除。苏共二十八大通过的党章抛弃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指导原则,规定“所有苏共组织,从基层组织开始,参与制定党的政策”。苏共所有的基层组织都参与制定党的政策,意味着党的下级组织的独立性增强和上级组织领导能力的减弱。第四,戈尔巴乔夫将“全党服从中央”视作党集权专制的表现,因此,在苏共二十八大上,戈尔巴乔夫更加强调普通党员的权利和党的民主。虽然,民主纲领派的少数人提出应当放弃民主集中制,甚至还有人建议代之以“民主的统一”,但是,党内的绝大多数党员则坚持认为,不能仅仅因为“民主集中制”这一术语长期被用来掩盖党内官僚主义的强权政治和党内政治生活的僵化气氛而将其简单抛弃。结果,苏共二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将“民主集中制”一词保留了下来,但是提法已经大大地淡化。就此,我们可以看出,苏共二十八大的党章在阐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问题上,在很大程度上突出了民主的原则,淡化了集中,实际上这是戈尔巴乔夫抛弃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标志。尽管长期以来,苏共领导人并没有真正地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此而产生了诸多的弊端,但要改变苏联模式的弊病,并不是简单地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抛弃民主集中制原则就能够做到的。因此,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失败是在所难免的。
不仅如此,在改革中戈尔巴乔夫还主动放弃了苏共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其极端民主化改革之路也走向了错误的极端。戈尔巴乔夫认为,过去苏共实行的“党的垄断”和一党执政是政党对一个国家权力的垄断。必须结束苏共一党专政,推行多党制和议会民主,实现政治的民主化。鉴于苏共在二月全会上“不追求特权和在苏联宪法中规定自己的特殊地位”和放弃执政地位的情况,苏共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通过党章直接取消了党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的提法。这次会议上,戈尔巴乔夫甚至以明确的话语终结了苏共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至此,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彻底以失败告终。
戈尔巴乔夫在“民主化”和“公开性”思想的指导下开展民主化改革,肆意违背了苏共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规定的关于组织纪律的条文:“苏共生活的不可破坏的法规,是思想上和组织上的一致,它的队伍的坚如磐石的团结、所有共产党员高度的自觉的纪律。”经过改革的苏共尽管名称未变,但地位、性质、宗旨等却天差地别。曾经统一、团结而有严格组织纪律的唯一执政党苏共,如今成了组织松散、完全被动、放弃领导执政地位的议会党。在苏共因长期高度集权专制积累诸多沉疴的情况下,戈尔巴乔夫如此急风骤雨地推行激进式民主化改革已然消解了苏共的执政合法性和存在基石,不可避免地将苏共推向了瓦解和覆灭的境地。
二、一个极具影响力的大党的解散和消亡——极端民主化改革的历史教训
戈尔巴乔夫上台以后,开始以民主化和公开性思想为基础对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在改革中,戈尔巴乔夫极力倡导列宁提出的“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口号,以期通过实行公开的全民选举制度使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回归,改变领导人牢牢掌握权力、过度集权专制的现状。但是由于改革过程中缺乏对苏联实际情况的周全考量,忽略了发展民主的限度性、渐进性等,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一)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上,全盘否定集中
完全推崇民主,不仅破坏了苏共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统一性,也造成了国内思想文化的动乱。1987年苏共中央一月全会上,戈尔巴乔夫强调民主是“改革的实质”,并提出了“民主化”口号。随着改革的步步深入,戈尔巴乔夫“民主化”改革偏离了方向,走入了极端。1988年,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上戈尔巴乔夫提出追求“无条件的民主”。1990年,苏共中央二月全会上,戈尔巴乔夫又提出要重新认识民主集中制原则,并强调将重点置于民主化以及党员群众的权利上。不仅如此,在中央与地方党组织的关系上,戈尔巴乔夫强调实行“自治原则”,加盟共和国的党中央如果不同意苏共中央政治局下达的决议,可以不予执行。这条规定意味着党中央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党集中统一的领导地位被削弱了。在“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改革目标的引领下,以戈尔巴乔夫为代表,党内出现了要求取消民主集中制的势头。1990年7月,戈尔巴乔夫在苏共二十八大报告中公开批判民主集中制,取消了“党的组织机构、全部生活和活动的指导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提法,在新党章中增加了“苏共内部不允许建立具有自己内部纪律的派别,但并不限制共产党员在辩论过程中在立场方面进行联合的权利”,这一规定表面看来是在倡导党员的民主权力,实则为党内派别的产生提供了依据。如此这般极端的民主化改革打破了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使团结而统一的党的肌体走向了分裂。这也就意味着作为“党的组织机构、全部生活和活动的指导原则”的民主集中制被苏共抛弃,这种抛弃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不仅加剧了党内各种派别的形成,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多党制,加剧了苏共的分裂瓦解。不仅如此,在倡导“多元化”的大背景下,苏联国内思想文化意识领域也出现了多元化思潮,民族分离主义、极端民族主义、新自由主义思潮泛滥,冲击着马克思列宁主义,动摇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在苏联社会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和领导地位,也造成苏联人民失去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治信仰,政治意识极度混乱。
(二)过度倡导民主
实行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放弃了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的垄断,滑向了社会民主主义,也将苏共本身社会民主党化了。实际上,戈尔巴乔夫民主化改革一开始就意欲塑造理想化的社会主义民主。“人道”和“民主”本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应有内涵。从理论上说,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实际上就是一门关于人类解放的学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阐述的共产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尊重人和人的价值,崇尚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社会。戈尔巴乔夫提出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实际上是对过去不人道的、不民主的集权官僚制和极权社会主义制度的批判和否定,试图恢复列宁时期所倡导和强调的保证实现大多数人的民主,实现“人道”和“民主”价值回归的一种精神诉求。但是由于没有考虑到“人道”和“民主”的实现需要一定的社会基础和条件,在改革过程中,由于一味地倡导“人道”和“民主”,没有看到民主集中制对于苏联社会主义的现实价值,以致在改革中偏离了方向,放弃了无产阶级政党领袖应有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自觉。放弃政治上的垄断意味着放弃苏共的执政地位,放弃宪法赋予苏共的执政合法性;放弃意识形态的垄断,实行思想意识形态的多元化也就意味着放弃马克思主义在苏联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使得苏联社会主义的改革本身开始向社会民主主义倾斜,苏联共产党在这个过程当中也社会民主党化了。
(三)极度推崇民主化导致了思想上的多元化和政治上的多元化
国内政党丛生,派别林立,反对派激增。戈尔巴乔夫强调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这一举措本身无可厚非,但在具体措施上从过度的集中急剧跳到过度的民主,不仅全盘否定了集中的现实性和必要性,也忽视了发展民主的有限性和渐进性。因此,戈尔巴乔夫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放弃造成了苏共组织上的极大混乱,党内组织分化不断、派别林立,党内正常意见分歧也急速地演化为党的分裂。不仅如此,党内在短时间内还涌现了个许多各种各样的讨论会,这些讨论会就改革的方针、政策以及目标甚至对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基本原则以及党的合法性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和斗争,从而形成了激进改革派、民主纲领派、中间派、保守派等诸多派别。各个政治派别在各自阵营里又针对在某些问题上的意见分歧而分化出许多小的政治集团等等,打破了原先集中而统一的国内政治秩序,造成了苏共党内乃至整个苏联社会的动乱。
(四)放弃苏共执政地位,实行多党制,打破了原先党的集中统一的统治秩序
多党制使得苏联失去了统一的领导核心和权力中心,也为国内外分裂势力提供了便利。1990年3月,苏联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取消了1977年的宪法第六条关于苏联共产党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和指导力量的规定,将其修改为“苏联共产党、其他政党以及工会、共青团、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运动通过自己选入人民代表苏维埃的代表并以其他形式参与制定苏维埃国家的政策,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这项修改意味着原先宪法规定的苏共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被取消,也就是说苏共由苏联唯一的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执政党变成了与国内其他政党和社会团体相竞争的参与苏维埃国家管理的议会党,苏联共产党领导和管理国家的执政地位必须依靠人民选举通过才能被赋予。不仅如此,戈尔巴乔夫还试图通过实行多党制来进一步解决党内派别林立的实际状况,进一步推进民主化改革。对此,戈尔巴乔夫强调,“民主国家的必由之路是实行多党制。我国在逐渐建立各种不同的政党。同时,苏共也必然要进行根本性的革新。……我确信,大多数普通党员会把党的前途依托于民主派的”。这种民主化改革本身是为了实现民主的回归,目的在于改变以往的官僚集中制对苏联政治经济体制和广大人民群众造成的巨大伤害,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彼时的苏共由于长期高度集权衍生的官僚主义、特权集团、腐败现象等已然严重疏离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已然降至谷底,苏共执政的合法性遭遇了严重的危机,只能依靠宪法的赋予和保障维系其岌岌可危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而一旦苏共失去了宪法这种强制性的保护,苏共的执政合法性便完全散落,苏共的领导能力和政治影响力完全丢失,再也不能影响或推进国家的任何政治活动了。无论广大人民群众还是人数庞大的苏联共产党都无法也不可能改变这种局面,只能默默接受这一事实。此外,苏共作为维系苏维埃共和国各民族团结统一的重要政治力量,在苏联历史上发挥了重大作用。而这种影响力和作用在改革中完全被否定和忽视了。原先宪法赋予的苏共的领导地位对于维系国内以及国外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平衡作用也永久地失去了。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为民族分裂主义提供了有利的合法途径,为分裂势力夺取政权提供了组织保证。国内各种分裂势力打着改革的旗号大肆开展活动,使得民族冲突和民族矛盾加剧。在这种情况下,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对苏联社会主义的攻击变得有路径可循,国外反动势力对苏联社会主义的和平演变也变得轻而易举。因此,戈尔巴乔夫的极端民主化改革以及关于在苏联实行多党制的举措表面上看是为了党的前途,将党的前途寄托于民主派手中,但实际后果是使苏共自取灭亡。
戈尔巴乔夫的极端民主化改革尽管可以被视为复杂乱世里挽救苏联社会主义或者重塑苏共执政合法性的最后一剂“良药”,但是实际效果反而是给弊病百出的苏联社会主义和苏联共产党以致命的一击,导致了整个苏联政治、经济体制犹如脱缰的野马般桀骜不驯地猛烈挣脱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外衣,终落得亡党亡国的境地。从戈尔巴乔夫提出“公开性”和“民主化”的口号到实行党组织的“自治原则”,再进一步发展到取消党内政治生活的唯一准则——民主集中制,再到不限制党员在辩论过程中按纲领进行自由联合,直至最后取消宪法赋予的党的领导地位,转而实行多党制,这一系列极端的、不考虑现实条件和后果的民主化改革步步彻底摧毁了苏共的执政合法性、执政地位和领导体制,消解苏共存在的基石,将苏共推向了垮台的境地。
三、戈氏极端民主化改革的价值回归: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现实启示
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它内在地蕴含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是既符合民主,又兼顾效率的组织制度。戈尔巴乔夫的极端民主化改革过度倡导了民主,否定了集中,忽视了发展民主的渐进性和限度性,导致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失去了控制,苏共也因此丢掉了政权。以苏为鉴,反思戈尔巴乔夫极端民主化改革的历史教训,对当前我国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戈尔巴乔夫极端民主化改革过程中不仅否定和抛弃了民主集中制,而且还放弃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领导地位和指导地位,导致了苏联国内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民族分离主义、极端民族主义等思潮泛滥,动摇了苏联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治信仰,造成社会政治思想意识极度混乱。众所周知,意识形态是社会思想的上层建筑,是支配广大人民的强有力的精神力量。一旦社会意识形态发生急剧性的转轨,不仅会造成社会思想意识领域的极度混乱,也会导致广大人民群众政治信仰的“位移”和“真空”,也会为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渗透于和平演变提供可趁之机,这对于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是十分可怕的。因此,在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化改革的实践过程中,要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和领导地位。就马克思主义而言,它是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论,是指导无产阶级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科学理论,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更是无产阶级政党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因此,在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现代化建设中要牢牢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只有这样,才能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意志,凝聚共识,形成一股改革的合力,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要牢牢坚持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核心地位
戈尔巴乔夫的极端民主化改革中直接放弃了苏共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打破了国内原先确立的集中统一的统治秩序,造成整个苏联失去了统一的领导核心和权力中心,势必造成改革秩序的紊乱。就我国而言,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改革任务艰难繁重的现实情况,在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要牢牢坚持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党在改革行进中的坚强领导核心地位,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各个历史阶段的目标任务。
(三)推行民主化要循序渐进、实事求是
戈尔巴乔夫时期极端民主化改革不可辩驳地说明了:离开社会主义国家现实条件谈民主,离开法制和纪律搞民主化改革,势必造成社会的混乱和不稳定。在实施民主化的过程中,如果抛却了列宁关于发展党内民主的限度思想,盲目地强调公开性、民主化而忽视国情和现实条件,势必造成无产阶级政党在改革中的节节败退。苏共垮台的教训表明,作为执政的共产党人,在推进民主化和政务公开化的过程中,要切实考虑社会和民众的承受能力,即民主化公开性要适度。戈尔巴乔夫对“民主化”和“公开性”的过度迷信使得“苏共在改革中放任自流,对动摇苏共领导地位的主张,报刊、组织一概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实际上是放弃了党的领导作用,放弃了作为执政党所应当担负起来的历史责任。”以苏为鉴,在推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化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注重实施民主的限度,积极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推行民主化要注意坚持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统一,坚持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
列宁根据俄国社会历史发展现实和党的建设需要提出民主集中制思想理论,这一理论内在地蕴含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集中,强调着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以及党组织的严格纪律;民主,强调着党在组织制度上的民主,实行选举制、集体领导制度、代表大会制度、报告工作制度、监督制度等,保障基层党组织的自主性,保护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集中与民主两者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在强调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统一的同时,要注重发扬党内民主,努力在各项组织制度上保证党内民主的实现;在强调发展党内民主的同时,也必须以维护党组织的纪律为前提条件。以苏为鉴,在党的建设的各个阶段,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既不可抛开民主成分单独强调集中制,也不可剔除集中成分完全谈民主。
[1]苏联共产党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资料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资料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3]苏共中央二月全会文件汇编[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
[4][苏]关于设立总统职位和宪法(基本法)修改补充法[N].真理报,1990-3-16.
[5]王长江.苏共:一个大党衰落的启示[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秦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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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6922.2016.05.28
1009-6922(2016)05-103-05
2016-08-25
曹宗敏(1988—),女,安徽六安人,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列宁时期的党内民主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10AKS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