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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相关资料辨误

2016-02-11李国芳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参议会晋察冀边区区政府

李国芳

(中共中央党校 中共党史教研部,北京 海淀 100091)

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于1948年上半年开始筹备,当年8月7日开幕,8月19日闭幕。该大会选举产生华北人民政府,被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和雏型”[1]。关于该问题,中央档案馆等部门已陆续公布一些档案材料。其中,有数份或标注时间可疑,或文字有错讹之处,现据相关资料予以辨析。

一、关于《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暨代表选举办法的决定》的时间问题

这份文件收录于中央档案馆编纂的《共和国雏形——华北人民政府》一书中,标注时间为1948年6月11日,文末说明系“根据中央档案馆档案刊印”[2-1]。但是,证诸其它资料,会发现这个日期值得怀疑。

首先,一般来讲,类似的中央文件可能有诸多时间,如起草时间、成文时间、印发时间、生效时间;如系来稿函电,则还有发文时间和收文时间。对于该文件的发布时间和生效时间,其它材料均表明应为1948年7月11日。这些材料主要有:

1.《人民日报》1948年7月11日第1版全文刊发该决定,其中第七条说明:“本决定自公布之日施行”[3];

2.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华北局专门就此事进行总结,并向中共中央做汇报。这份报告称:“七月十一日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与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暨代表选举办法的决定》(这个决议载于七月十一日人民日报,兹不赘述)”[2-2];

3.《刘少奇年谱》1948年7月11日条记:“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区委员会联合作出《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及代表选举办法的决定》……”[4-1];

4.《董必武年谱》1948年7月11日条记:“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区委员会联合作出《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及代表选举办法的决定》……”[5-1];

5.同样是《共和国雏形——华北人民政府》,在其书末“大事记”部分“1948年7月11日”条中载明:“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联合作出《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暨代表选举办法的决定》”[2-3]。

总之,1948年7月11日系该文件的发布时间和生效时间,当是勿庸置疑的。那么,《共和国雏形——华北人民政府》所标注的时间,即1948年6月11日究竟属于什么性质呢?可能是起草时间或成文时间吗?在缺乏相关资料佐证的情况下,仍可以从历史发展的逻辑略做考察。

自从1948年初刘少奇率先建议合并晋察冀与晋冀鲁豫两边区后[4-2],因中国共产党在两边区的最高领导机构,即晋察冀中央局与晋冀鲁豫中央局要合并起来,只须中共中央同意即可,因此在5月20日华北局率先宣布成立[2-4]。但两边区的政府机构如何合并,却是一件颇费思量的事情。

5月31日,华北局提出三种建议办法,向中共中央请示。华北局的想法是,首先从以下办法中选择其一:(1)由华北局提议,共同召开两边区参议会联合会;(2)由华北局提议,两边区政府联合召集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3)由华北局提议,两边区政府正副主席(或主任委员)、参议会正副议长举行联席会议,再宣布两区合并,成立华北临时联合行政委员会。随后责成华北临时联合行政委员会迅速筹备召开华北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正式的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2-5]。

问题是,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与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均是在抗日战争期间分别由两边区参议会选举产生的,现在要合并两边区政府,从法理上说就不可能绕开两边区参议会;再者,中共中央刚刚在4月30日发出纪念“五一”节口号,向海内外公开宣称,“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6]。现在,要在华北大张旗鼓地成立全区统一的政府,当然也要考虑到与以后成立新的中央政府如何“接轨”的问题。否则,难免引起中共所要联合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不必要的某种疑虑或担忧。很可能考虑到以上因素,本着简便宜行的原则,中共中央指示华北局:“宜先召开两边区参议会驻会参议员联席会议,决议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然后由临时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统一的华北政府。”[2-6]

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晋察冀与晋冀鲁豫两边区参议会于6月11日发出召开驻会参议员联席会议的通告[7],并于6月26日在石家庄市举行驻会参议员联席会议。会议决议:“(一)同意两解放区合并为华北解放区,两边区政府合并为华北政府。现在业已联合办公的两边区政府为过渡到完全统一的华北政府的过渡政府形式。(二)由业经联合办公的两边区政府立即筹备,并迅速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以便产生华北的统一的民主联合政府。”[8]随后,华北局于6月30日向所属各区党委发出《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在党内对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缘何召开、代表名额、代表产生办法、代表分配等问题,尤其是代表中中共党员与非党员的比例进行布置[2-7]。

根据以上历史发展的先后进程,说1948年6月11日系《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暨代表选举办法的决定》的起草时间或成文时间,非常勉强。理由有二:

(1)6月11日,晋冀鲁豫边区参议会、晋察冀边区参议会才发出召开驻会参议员联席会议的通告,此时距两边区参议会联席会议决议同意两边区政府合并尚有半月;

(2)《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暨代表选举办法的决定》开篇即说明:“根据晋冀鲁豫边区参议会及晋察冀边区参议会驻会参议员联席会议的决议,即‘随着华北形势的发展,两解放区已形成统一的华北解放区,两边区政府应即适应客观需要,迅速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华北统一的政府’的决议,特作如下决定……”[3]。据此,如果说1948年6月11日系该决定的起草时间或成文时间,那么就等于说在发出召开两边区参议会联席会议通告的当天,就连联席会议的决议也起草完成了。这种可能性显然并不大。

总而言之,《共和国雏形——华北人民政府》把《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暨代表选举办法的决定》的时间标注为1948年6月11日,很可能是错误的。即便存在着上述第二种可能性,即6月11日该文件已经起草或成文,但考虑到该决定系于1948年7月11日公布,且其明确规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施行”,其标注时间也应是1948年7月11日。

二、关于《致刘少奇并中共中央》文件的两处文字错讹问题

《薄一波书信集》披露,薄一波曾在1948年8月17日给刘少奇并中共中央写过一份报告[9-1]。在该报告中,似有两处文字错讹之处。

(1)薄一波称:“特在前天开了个全体党员会议。”[9-1]从习惯上讲,“前天”指昨天的前一天。8月17日的“前天”应是8月15日。但谢觉哉、董必武与薄一波一同参加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谢觉哉、董必武的“年谱”在1948年8月14日条分别记载:“晚参加党团会”[10];“在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上讲话,阐述了团结党外人士的必要”[5-2]。

相反,《谢觉哉年谱》8月15日条记载:“上午参加审委会。下午参加主席团会。晚看影剧界联欢晚会至十二时多,未终场归。”[10]显然,8月15日上、下午,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分别在开“审委会”和“主席团会”,晚上则有招待性的联欢会。考虑到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中共党员约占2/3强[2-8],要在晚上撇开联欢会,单独召集涉及面很广的“党团会”几乎不可能。况且,谢觉哉是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这次大会期间每日均简略记下当天各事,不曾间断,谢觉哉所记内容当不会有误。

这说明薄一波所讲的“全体党员会议”,即参加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的党员代表召开会议是在8月14日,而不会是8月15日。那么薄一波所称“特在前天开了个全体党员会议”应为“特在大前天开了个全体党员会议”。(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2)同样在这份报告中,薄称:“会议十九日开幕。二十日开党的干部会。”[9-1]揆诸上下文,“会议”应指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而该大会是在8月7日开幕,8月19日闭幕的。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闭幕第二天,即8月20日华北局紧接着召开党员干部会议。因此,此处应为“会议十九日闭幕”。(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三、关于《致中共中央》文件中一处文字错讹问题

薄一波在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闭幕的第二天,即1948年8月20日给中共中央又写一份汇报。这份文件称:“大会昨晚已开幕,妇女、工人代表均有讲话。党外人士丁易、马鑫(介休开明士绅)等讲话盛赞大会之成功。”[9-2]此处的“开幕”同样应为“闭幕”之误,指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闭幕。(着重号为引者所加)理由除上述外,还因为在当时中共党员尚未公开的情况下,既有多系非中共党员的妇女、工人代表讲话,又有党外人士、开明士绅夸赞大会如何“成功”,这样的“大会”只能是在吸收诸多非中共党员参加的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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