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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协商会议”名称的六次转变

2016-02-11虞崇胜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联合政府党派国民党

虞崇胜 周 理

(1.武汉大学 a.政治文明与政治发展研究中心,b.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关于“政治协商会议”名称的由来,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有的说,“政治协商会议”名称是毛泽东首先提出来的,也有的说是周恩来首先提出的,还有的说是国民党谈判代表王世杰提出来的,也有的说是国民党谈判代表张治中提出来的,再有的说是国民党CC系陈立夫、陈果夫提出来的。

诚然,政治协商会议作为党派合作的组织形式,它是适应抗日战争胜利前后国共合作、和平建国的实践需要,国共两党在具体商谈过程中经过多次演变而逐步确定下来的,国共两党以及民主党派中的许多有识之士对此都有所贡献。但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最终被确定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则完全是共产党人根据当时政治形势和中国革命发展的需要而逐步确定下来的。

综合相关文献和资料可以看出,抗日战争胜利前后,围绕着以什么方式组建新国家的问题,国共两党都曾经主张过以和平的方式、通过协议的形式来进行。具体到以什么方式(平台)来解决两党合作建国问题,在1947年前大体经历了国是会议——党派会议——政治会议——政治协商会议等四个阶段。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为了筹建新国家召开的新政协会议筹备会和随后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其组织和性质来说,都不是发源于旧的政治协商会议,而是源于五四运动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运动和党过去所主张的民族民主统一战线形式。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筹备和建立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则经历了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两个阶段。于是,追溯政治协商会议名称的由来,应该包括1947年前的四个阶段和1947年后的两个阶段,总共经历过的六次历史性转变。个中复杂的演进过程和曲折的演进路径,既透视着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特殊轨迹,又昭示着中国协商民主的旺盛生命力。

一、国是会议的提出和放弃

虽然中共二大上已经提出了民主联合战线的主张,在国民革命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也曾经两度合作,这些都可以作为追溯政治协商会议由来的源头,但是作为严格意义上的政治协商会议名称,则是在抗战胜利前后国共两党和民主党派为了谋求新的合作方式、筹建新的国家政权而逐步提出来的。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国共两党为了合作抗日曾举行过多次谈判。但是,当时的两党谈判,基本上都是围绕承认共产党合法地位、承认边区政府、扩充军队和划分作战区域等问题进行的。1944年春夏,随着抗战形势的发展和国共两党力量对比情况的变化,中国共产党决定向国民党提出改组国民党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全盘改革要求,以求实现废除国民党一党专政、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

1944年4月1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国共关系问题和派林伯渠去重庆谈判问题。4月29日,林伯渠受中共中央委派赴重庆与国民党谈判。5月16日,中共中央向国民党方面提出二十条谈判意见,其中包括全国政治问题三条和两党关系问题十七条。6月5日,国民党谈判代表王世杰、国民党谈判代表张治中等将《中央对中共问题政治解决提示案》交中共代表林伯渠,林伯渠则向他们递交中共中央关于解决目前若干急切问题的意见书十二条,中心内容是要结束国民党的训政(一党专政),成立联合政府。8月初,周恩来在为中央起草并经毛泽东修改过的文件《目前紧急要求》中提出:“立即召开各党派及无党派代表人物的政治会议,商讨抗战结束后的紧急措施,制定民主的施政纲领,结束训政,成立民主的举国一致的联合政府,并筹备自由无拘束的普选的国民大会。”[1]

1944年8月中旬,即国民参政会第三届第三次会议召开前夕,毛泽东认为可以相机公开提出改组政府、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8月17日,他在董必武向周恩来的请示报告上作了这样的批示:“应与张(澜)、左(舜生)商各党派联合政府。请周考虑拟复。”8月18日,周恩来起草复董必武、林伯渠的电报中提出:“向国民党要求提前召集各党派和各界团体代表会议,改组政府,然后由此政府召开真正民选的国民大会,讨论反攻,实行民主。”[2-1]9月1日,毛泽东在主持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会议、讨论关于提议成立联合政府等问题时说:“联合政府,三条政纲,可在答复张、王时提出。”①毛泽东在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会议上的发言记录,1944年9月1日。

由上可以看出,共产党最先提出的实际上是“党派政治会议”的主张,即通过召开党派政治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但是,蒋介石消极地总结国共内战时期的教训,一直是忌讳党派会议的,坚持通过召开国民大会以实现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于是,为了便于谈判能够顺利进行,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就酝酿提出了召开国是会议的主张以抵制国民党的国民大会。

9月4日,周恩来根据毛泽东在8月中旬提出的意见,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致林伯渠、董必武、王若飞的电报指出:“目前我党向国民党及国内外提出改组政府主张时机已经成熟,其方案为要求国民党政府立即召集各党、各派、各军、各地政府、各民众团体代表,开国是会议,改组中央政府,废除一党统治。”“这一主张,应成为今后中国人民中的政治斗争目标,以反对国民党一党统治及所欲包办的伪国民大会与伪宪。”[2-2]

9月5日,国民参政会三届三次会议在重庆开幕,董必武、林伯渠出席会议。9月15日上午,林伯渠作大会发言,他根据中共中央的意见,具体介绍了国共两党谈判经过,提出政治主张:“由国民政府召集各党各派,各抗日部队,各地方政府、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开国是会议,组织各抗日党派联合政府。”[3]

此后,在国共会谈中,毛泽东认为应把成立联合政府作为实现国家统一的前提。9月27日,他在为林伯渠起草的复王世杰、张治中的信中指出:“现在唯一挽救时局的办法,就是要求国民政府与国民党立即结束一党专政的局面,由现在的国民政府立即召集全国各抗日党派、各抗日部队、各地方政府、各民众团体的代表,开紧急国是会议,成立各党派联合政府,并由这个政府宣布并实行关于彻底改革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新政策。只有这样的新政府,但决不是请客式的、不变更一党专政实质的、不改变政策的所谓新政府,才能一新天下之耳目,才能实行孙中山先生的革命三民主义,才能保障人民有充分民主自由的权利,才能发出积极抗战的军令与民主主义的政令,才能取得人民的信任,而把全国人民动员起来,增强抗战力量,停止敌人的进攻与实行我们的反攻,也才能实行真正由人民选举的国民大会与实现民主选举的政府。有了这样的新政府,国家统一也就可能实现了。”[4-1]毛泽东之所以提出这样的主张,是因为他认为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力量得到了很大发展,共产党可以同国民党讲平等了。他在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会议上发言时很自信地提出:“现在解决中国问题,必须估计到我们。”①毛泽东在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会议上的发言记录,1944年9月1日。

10月10日,周恩来又发表了题为《如何解决?》的双十节讲演,提出了取消一党专政、成立联合政府的6个具体步骤,表示“为挽救目前危机,为配合盟邦作战,并切实准备反攻起见,我们中国共产党人主张由国民政府立即召集全国各方代表,召开紧急国事会议,取消一党专政,成立联合政府,改弦更张,以一新天下之耳目。”[5]

12月15日,毛泽东在《一九四五的任务》的演说中提出:“必须使全国人民明白,用人民的力量,促成由国民党、共产党、其他抗日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在民主基础上召集国事会议,组织联合政府,才能统一中国一切抗日力量,反对日本侵略者的进攻,并配合同盟国,驱逐日本侵略者出中国。”[4-2]

中国共产党关于召开国是(事)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不仅得到国内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海外侨胞的拥护,而且得到盟邦政府中开明人士的支持。出于军事上的权宜之计,美国政府也向蒋介石施加压力,要求他尽快解决国共纠纷。同时派人在延安设立美军军事观察小组。1944年9月,罗斯福总统还派赫尔利作为其特使来到中国。赫尔利来华后,曾于10月中下旬接连三次找中央驻重庆代表董必武、林伯渠交换意见。赫尔利一再表示,他代表罗斯福总统帮助中国团结,绝不对党派有所偏袒,分配东西亦不偏重某一方。还说中共应取得合法的地位,军事领导机关中应有中共参加等等。

但是,对于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召开国是会议、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国民党从一开始就是不认同的。因此,他们一方面对这一主张不置可否,另一方面积极筹备召开国民大会,企图以此抵消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联合政府主张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在国共两党的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中,同时使用了“国事会议”和“国是会议”两种用法。严格说来,当时所要解决的是国家发展的重大事务,因此,准确的用法应是“国是会议”,而不是“国事会议”。不过,形势比人强。“国是会议”本来就是因为蒋介石忌讳党派会议,中国共产党为了抵制国民党的国民大会主张而相机提出的一个变计,既然蒋介石坚持国民大会而不接受国是会议,那么,鉴于国是会议难以准确反应当时政治形势发展要求的状况,中共中央决定暂时放弃国是会议主张,而与民主党派合作及时提出了“党派会议”的新主张。

二、由国是会议到党派会议

进入1945年后,为了夺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争取中国的光明前途,共产党、国民党和民主党派分别都在调整自己的政治主张。

针对国民党通过召开国民大会以抵制联合政府的图谋,毛泽东、周恩来分别与民主人士进行了商谈并达成两点共识:停止国民大会进行;从速召开党派会议。中国共产党召开党派会议的主张得到民主党派的认同。1月15日,民主同盟发表时局宣言明确要求国民政府“立即结束一党专政,建立联合政权”,“召集党派会议,产生战时举国一致之政府,并筹备正式国民大会之召开及宪法之制定”[6]。这表明民主党派是支持召开党派会议的。

1月24日,周恩来在对新华日报记者发表的谈话中表示:“此次来渝,即系本此方针,代表我党中央,向国民政府、中国国民党、中国民主同盟提议,召开党派会议,作为国事(是)会议的预备会议,以便正式商讨国事(是)会议和联合政府的组织及其实现的步骤问题。”[7]这就是说,进入1945年后,中共中央已经放弃了国是会议的主张,及时提出以党派会议作为国是会议的预备会议的新主张,以适应党派合作的新要求。

为了阻止国民党召开国民大会,毛泽东在1月28日复电周恩来时指示:“不赞成在国土未完全恢复前召集任何国民大会”,“在联合政府成立后也是如此”。在“没有联合政府”的条件下,宜“征小党派同意,共同抵制蒋的国大把戏”[2-3]。

同时,为了促成党派会议的召开,国共双方进行了一系列谈判。1945年2月2日,周恩来在同国民党代表王世杰谈判过程中,根据毛泽东要求起草的一份《关于党派会议的协定(草案)》中提出召集党派会议的设想:一、党派会议应包括国民党、共产党及民主同盟三方代表,会议由国民政府召集,代表由各方自己推出;二、党派会议有权讨论和决定如何结束党治,如何改组政府,使之成为民主的联合政府,并起草共同施政纲领;三、党派会议的决定和施政纲领草案,应通过将来国民政府召开的国事会议,方能成为国家的法案;四、党派会议应公开进行,并保证各代表平等地位及来往自由[8]。

但是,蒋介石根本没有联合政府的概念,也不同意召开中国共产党倡导的党派会议。2月13日,他在会见赫尔利和周恩来时说:“组织联合政府是推翻政府,党派会议是分赃会议。”①参见周恩来在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45年2月18日。3月1日,蒋介石在重庆宪政实施协进会上发表演说时表示:不能结束党治,也不同意成立联合政府,并宣布将单方面召集“国民大会”。这样,正在进行中的国共谈判一度搁浅。

尽管国共谈判再次无果而终,中国共产党却并未放弃召开党派会议、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3月5日,周恩来、董必武指示在云南做龙云等人统战工作的华岗:“党派会议是成立民主的联合政府一个实际步骤,并以此坚决反对蒋系包办的御用国会,各方应一致主张。”3月8日,中央再指示在重庆的王若飞:“要到处坚持党派会议,结束党治,联合政府及战后无拘束的国大选举一系列主张,以杀蒋之气焰。”3月8日,新华社发表毛泽东写的评论,评论最后指出:中国人民必须振作精神,整顿国家,以便打败日本侵略者。“整顿之法,就是追问独夫蒋介石失地祸国殃民的责任,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猪仔国民大会,立即废止蒋介石独夫专政,成立民主的联合政府。”[2-4]

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大《论联合政府》报告中指出:“为着彻底消灭日本侵略者,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民主改革。而要这样改,不废止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建立民主的联合政府,是不可能的。”他还明确表示:“我们共产党人提出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的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目前时期,经过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代表人物的协议,成立临时的联合政府;第二个步骤,将来时期,经过自由的无拘束的选举,召开国民大会,成立正式的联合政府。”[9]

1945年4月30日,周恩来在党的七大上的发言——《论统一战线》中也谈到,“我们的方针是,立即召开党派会议,成立临时联合政府,战后召开国民大会成立正式联合政府”[1-2]。

这样,中共七大实际上就把召开党派会议、成立联合政府作为全党的意志和奋斗目标确定下来。直至重庆谈判之前,共产党都在为争取召开党派会议而努力。

8月25日,在中共中央发表的《关于目前时局的宣言》中,仍向国民政府提出:“立即召开各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的会议,商讨抗战结束后的各项重大问题,制定民主的施政纲领,结束训政,成立举国一致的民主的联合政府,并筹备自由无拘束的普选的国民大会。”[10]

三、由党派会议到政治会议

然而,国民党蒋介石不但反对中国共产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而且也反对召开党派会议解决政治问题。1945年5月,蒋介石在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公开声称,中共“所唱联合政府乃亡我国民政府之毒计”,表示非使中共服从军令政令,决难与谋。5月17日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对于中共问题之决议案》中提出:“现值国民大会召开在迩,本党实施宪政,还政于民之初愿,不久当可实现,为巩固国家之统一,确保胜利之果实,中央自应秉此一贯方针,继续努力,寻求政治解决之道。所愿中共党员,亦能懔于民国缔造原非易事,抗战胜利犹待争取,共体时艰,实践宿诺,在不妨碍抗战,危害国家之范围内,一切问题可以商谈解决。”[11]同时,大会通过决议案,单方面决定于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

中共中央则根据七大提出的召开党派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奋斗目标,于6月19日决定召开中国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组建解放区联合委员会,并且将开会时间也定在11月,以反对国民党将于同月召开的国民大会。

国共双方针锋相对、关系愈加紧张,以民主同盟为代表的中间力量决定出面调停国共关系。5月28日,民主同盟负责人开会商讨出席国民参政会态度问题,同时决定由左舜生起草致国共两党的信,内容为反对内战,促速实现民主团结、重开谈判。6月2日,国民参政会七位参政员褚辅成、黄炎培、冷遹、王云五、左舜生、章伯钧、傅斯年联名致电毛泽东、周恩来称:国共两党“惟有从速恢复商谈,促成团结,不惟抗战得早获胜利,建国新猷,亦基于此”。同月18日,毛泽东、周恩来复电表示“倘因人民渴望团结,诸公热心呼吁,促使当局醒悟,放弃一党专政,召开党派会议,商组联合政府,并立即实行最迫切的民主改革,则必当无不乐于商谈”,并欢迎七参政员“诸公惠临延安赐教”。

7月1日,褚辅成、黄炎培等六参政员(王云五因病未能同行)在王若飞陪同下访问延安。在延安期间,中共领导人同他们就停止召开国民大会、从速召开政治会议等问题先后进行了三次正式会谈,形成《中共代表与褚辅成、黄炎培等六参政员延安会谈记录》。会谈记录共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双方共识,即双方一致认为国民党应从速召开政治会议;另一部分是中共建议,其中就政治会议的组织、性质和会议事项做了具体阐述:

“中共方面之建议:为着团结全国各党派及无党派代表人物,共商国是,以便在民主基础上动员、统一与扩大全中国人民的一切抗日力量,配合同盟国,最后战败日本侵略者,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新中国起见,并在国民政府停止进行不能代表全国民意的国民大会之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同意由国民政府召开民主的政治会议,并提议在召开前须确定下列各点:

(一)政治会议之组织,由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三方面各自推出同数之代表及有三方面各自推出三分之一(其数等于每一方面代表数),并经他方面同意之无党派代表人士共同组成之。

(二)政治会议之性质:1.公开的;2.平等的;3.自由的;4.一致的;5.有决定权的。

(三)政治会议应议之:1.关于民主改革之紧急措施;2.关于结束一党专政与建立民主的联合政府(由各党派及无党派代表人物参加的举国一致的政府);3.关于民主的施政纲领;4.关于将来国民大会之召集。

(四)政治会议召开以前,释放政治犯。

(五)为使政治会议顺利进行起见,在政治会议召开前,应由各方面先作预备性质的协商,以便商定上述四点及其具体内容。”[12]

中国共产党此次与中间力量所达成的关于召开政治会议的提议,既摒弃了此前王世杰与周恩来谈判时所提的政治咨询会议提法,也没有坚持由民主党派提出却被蒋介石恨之入骨的“党派会议”,而是采用了“政治会议”的名称。

恰在此时,美苏两国从各自的国际战略考虑,都希望国共两党能够采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分歧,建立能够包容各方的政府。于是,蒋介石也开始酝酿着如何借助政治方式解决共产党的问题,这就有了蒋介石在1945年8月14日至23日10天内三次电报催促毛泽东赴重庆谈判的事情。为了掌握谈判的主动权,蒋介石在交给国民党谈判代表的腹案中也有“政治会议”的提法。他对国民党谈判代表说:“现战事完结,拟改组国防最高委员会为政治会议,由各党各派人土参加,共同参与政治。至于中央政府之组织与人士,刻因国民大会即将召开,拟暂不变动。俟国民大会集议,新政府产生之时,各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均可依法参加中央政府。”[13]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认同政治会议的主张,是考虑到这可能是当时各方能够接受的方式,也是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实现党派合作的现实方式。周恩来在国共重庆谈判中谈到政治会议问题时,曾对政治会议的性质、功能、目的再次做过如下阐述:“所谓政治会议,即是党派协商会议,此项政治会议,在顾全国民政府法统原则之下,就各党派推出之代表以及政府所遴选之无党派人士,事先经过两党协商决定,即由国民政府召集之”[14-1],“政治会议之意义,在训政结束之过程中,使各党派由协商而趋于合作。一改过去一党在野一党在朝方式,亦非以此党代替彼党之方式,乃求党派合作,共同参加政府,以求全国政治之安定”[14-2]。由此可知,政治会议不过是中国共产党抵制国民党的国民大会而提出的变通方式,目的是为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推进党派合作找到一种各方都可以接受的方式。

四、由政治会议到政治协商会议

1945年8月29日至10月10日,国共重庆谈判正式举行。在重庆谈判期间,中共中央虽然一度放弃了“联合政府”的主张,将谈判目标定为为自己及其指挥的军队取得平等合法地位上,但仍然主张通过召开党派政治会议,协议解决和平建国问题。

8月30日,毛泽东致电刘少奇并转告中央,下月初准备向国民党提出十一条意见,其中的“(九)政治民主化的必要办法”内容为“由国民政府召集各党派及无党派代表人物的政治会议,协商国是,讨论团结建国大计、民主的施政纲领、各党派参加政府,重选国民大会及抗战后复员善后等项问题”[15-1]。

9月28日,周恩来、王若飞同张群、邵力子谈判达成两项协议。关于参加军队整编小组名单,中共方面为叶剑英,国民党方面为林蔚、刘斐。关于政治会议,双方同意在结束训政、实施宪政以前,设政治会议,由国民政府召集之,各党各派及社会贤达推荐代表出席,协议和平建国方案与召开国民大会问题[16-1]。

经过艰苦谈判,1945年10月10日,国共双方代表签订《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纪要提出:“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并在蒋主席领导之下,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彻底实现三民主义。”关于合作建国方式问题,国民党方面不得不同意通过召开合作会议的方式进行,但是仍然要求不用党派会议或政治会议的名称。国民党谈判代表王世杰适时提议会议名称以政治协商会议为好。中共方面认为实质性的问题既已解决,在会议名称上就用不着过于坚持。于是,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及其任务便正式商定下来,并写进了纪要。纪要第二条写道:“关于政治民主化问题:一致认为应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应先采取必要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17]

关于重庆谈判期间,政协会议名称是谁提出的,目前大体有四种说法:

其一,王世杰提出的。在最近的出版物和网络信息中,一般都是这样认为的。

2011年10月8日《重庆日报》刊登的《中国“政治协商”在重庆诞生》一文称:1945年10月10日,国共两党在重庆经过43天艰苦谈判,最终签订了这份具有历史意义的协议。《双十协定》中明确规定,由国民政府召集举行中国各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政治协商”一词,就是在这次谈判中,由国民党谈判代表王世杰在原来“政治会议”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得到了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各民主党派的广泛赞同,重庆由此成为“政治协商”一词的得名地。

2014年9月29日《北京日报》发表郝在今、王凡的《共襄盛举:协商民主发明的踪迹》一文称:“这‘协商’二字,其实是个共同发明。1945年8月,漫长的14年抗日战争终于取得胜利,全中国的老百姓殷切期盼和平,中国政坛的两大力量国民党和共产党也开始谈判。与此同时,除原有的中国民主同盟外,重庆、上海、广州等地,又新建多个党派。一时间,召开党派会议,推动民主政治,成为舆论主流。开会总要有个名目,时称‘政治会议’。政治会议召开时,国民党代表王世杰提出加上“协商”二字,颇得各方赞赏。于是,中国有了‘政治协商会议’。”

2005年4月28日“博客中国”发表傅国涌的《呼唤法的精神——法学家王世杰》说得更具体:重庆谈判时,王世杰是国民党方面的首席谈判代表,亲手签署过著名的《双十协定》;“政治协商会议”这个名称还是他起的,据周恩来说,重庆谈判其中的一个重点就是召开政治会议讨论建国方案。王世杰在“政治会议”中间加了两个字——“协商”。双方接受了这个说法,以后,大家就都叫“政治协商会议”了。虽然那次会议并没有什么结果,但“政治协商”这个名称却一直被沿用了下来。

2012年3月7日“凤凰网博客”发表徐贲的《话说“政协”》说得有些历史感:从历史上说,“政治协商”这个名词本身就是政治协商的结果。而这个名称是由国民党,而不是共产党提出的。1945年10月重庆谈判,国共两党在商议时,共产党代表周恩来认为谈判重点就是召开政治会议讨论建国方案,便提出召集党派会议的协议草案。国民党代表王世杰不同意“党派会议”或“政治会议”的名称。他从民主与法制的角度,为充分尊重各方意愿,提出在“政治会议”中加入“协商”二字,双方均接受了这个建议。

其二,张治中提出的。据台湾方面披露的资料,在国共重庆谈判中,张治中先生提出“此次会议可称为政治协商会议,不必称为党派会议名称”[14-3]。另外,据《毛泽东年谱》记载,10月12日,毛泽东同张治中共进早餐。当张治中询问对今后谈判的意见时,毛泽东说,希望此次谈判中尚未获得协议的国民大会问题与解放区问题,早日商得共同意见,以便政治协商会议能及早顺利开幕[16-2]。

其三,国共代表和民主人士共同提出的。据《毛泽东年谱》记载,“9月29日,谈判休会。张群、邵力子在国民参政会宴请周恩来、王若飞以及张澜、沈钧儒、黄炎培、左舜生、章伯钧、罗隆基、张申府、王云五、曾琦、陈铭枢等,共商政治协商会议的组织等问题”[16-3]。既然是“共商政治协商会议的组织等问题”,说明政治协商会议名称在此之前已经商定。

其四,陈立夫、陈果夫提出的。据薄一波的回忆,在1948年8月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谈到,“1945年去重庆,主张开政治会议。陈果夫、陈立夫说政治会议议权太大,应该加协商两个字。政治协商会议有很高的威信,决定了不少东西,后来蒋介石破坏了政协,反而提高了它的威信。协商组织过去就有,孙中山就用过,但是受时代限制太大,这次最完善”[18]。

上述各种说法虽然不尽相同,但都肯定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是在重庆谈判中提出并确定下来,而重庆谈判则是当时一个相对公开的谋取政治共识的协商平台,因此,在这样的协商平台上提出政治协商会议是十分自然的事情,加之中国历史上就有“有事好商量”的传统,比较容易接受政治协商的方式。尽管某人可能是最先表述者或建议者,但他也是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要求,综合与会者的意见而提出的。因此,政治协商会议名称的提出和确定,应该是重庆谈判中各方代表的共识,是与会者集体智慧的结晶,这一名称本身就是政治协商的结果。

遗憾的是,重庆谈判虽然确定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合作形式,《双十协定》也使人们看到了和平、民主、团结的某些希望,但国民党只不过是借谈判之机以赢得内战准备时间,因此,即使在谈判期间,国共内争也是接连不断。有鉴于此,中国共产党不得不对内战危险作出相应部署。1945年10月29日,毛泽东在给重庆的中共代表团的电报中,提出同国民党谈判的补充意见。其中一方面提出“立即停止内战,撤退各区进攻军队”,另一方面提出“请向各界说明政府所谓和平民主都是骗人的,实际已经发动了全国规模的内战,双十协定不过是废纸,政府急于要开放政治会议之目的是强迫各党派承认旧代表及筹备登极大典”[15-2]。鉴于国共摩擦事件和内战危机的加剧,国民党统治区内爱国民主运动迅速高涨起来,人们迫切要求停止内战、实现民主政治。1945年12月15日,美国新任总统杜鲁门也发表对华政策的声明,赞成中国召开全国主要政党代表会议,以谋早日解决目前的内争,以促成中国之统一,并派马歇尔将军来华调处国共冲突。12月25日,英、美、苏三国外长在莫斯科召开会议,发表关于中国问题的协议,要求中国“必须停止内争”。1946年1月5日,国、共、美三方代表组成的最高三人会议以解决两党军事冲突达成原则协议。1月10日,国共双方正式签订关于停战等协定。国民党也因准备不足在局部内战中连连失利,在美方敦促下也不得不考虑召开政治协商会议。

1946年1月10日至31日,人们企盼已久的政治协商会议终于在重庆举行,到会代表共38人,其中国民党代表8人,共产党代表7人,民主同盟代表9人,青年党代表5人,社会贤达(无党派人士)代表9人。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在政协开幕式上致开幕词。周恩来在开幕式上表示对政治协商会议的希望:“政治协商会议,就要请各党代表及社会贤达,一起来订出如何实现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的方案,并在此过渡时期中,我们提议要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之上,实现各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合作的举国一致的政府。”[19]

应该说,政治协商会议的成果,以曲折方式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联合政府主张。因此,共产党准备维护和遵守停战协定和政协会议通过的各项协议。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经毛泽东修改审定的《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指示》,指出:重庆政治协商会议“已获得重大成果”,“从此中国即走上和平建设的新阶段”。“中国的主要斗争形式目前已由武装斗争转变为非武装的群众的议会斗争,国内问题改由政治方式来解决。党的全部工作,必须适应这一新形势”[20]。但当时毛泽东十分冷静,已经预测到中国民主化道路是长期的和曲折的。2月9日,他在与美联社记者谈话时称:“政治协商会议成绩圆满,令人兴奋。但来日大难,仍当努力,深信各种障碍都可加扫除。”“各党当前的任务,最主要的是在履行政治协商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立宪政府,实行经济复兴。”[16-4]

迫于内外政治形势的压力,国民党中央常委会也一致同意通过政协会议决议。在政治协商会议闭幕式的讲话中,蒋介石对会议及其决议给予相当高的评价,称政府对协议必然十分尊重,“一俟完成规定手续以后,即当分别照案实行”[21]。然而,国民党对于政协协议并无诚意。政协协议墨迹未干,国民党统治集团就肆意诋毁政协协议,到处散布政协会议“系国民党的失败”的言论。1946年3月1日,国民党召开六届二中全会。全会通过的宣言和13项决议案几乎推翻了所有政协协议,包括关于国会制、内阁制和省自治制的协议,继续坚持国民党一党独裁和中央集权制。接着,3月20日由国民党主持召开的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在中共参政员不参加的情况下,直接通过了否定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和反对中国共产党的议案。

与此同时,国民党的特务统治活动也在加剧,它不断加害维护遵守政协协议的民主人士,并先后发生了“较场口事件”“下关惨案”“李闻惨案”等。

本来,按照政治协商会议决议,真正的国民大会应当是在全面停战的和平条件下,由改组后的民主联合政府召开。但是,国民党违反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于1946年7月以国防最高委员会名义宣布将召开“国民大会”。尽管共产党、民主同盟等党派代表分别向国民党政府提出抗议,但蒋介石一意孤行,在国民党军队攻下晋察冀首府张家口的当天(10月11日),国民政府即宣布“国民大会”将如期召开。1946年11月15日,在没有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参加的情况下,蒋介石在南京单方面强行召开了“国民大会”,这样以国共合作共同建国为目标的政治协商会议即旧政协解体。

五、由旧政协会议到新政协会议

在这里特别值得提及的是,旧政协的大门被国民党关闭后,中国共产党并没有放弃政治协商会议,而是将政治协商会议继续作为党派合作的好形式,甚至是将政治协商视为党的政协路线(或精神)。明确这一点,对于深刻把握政治协商的内涵和实质十分必要。

早在1945年12月5日,周恩来在向中共中央报告重庆谈判情况时就指出:“‘政协’被规定为政府以外的机构,实质上便是党派会议,各党派均保有否决权,一致通过的议案,政府须负责实施。这样,‘政协’本身并不能约束各党派,只有在各党派自己同意的决议上,方得约束自己。所以‘政协’较之在政府以下(如国民参政会),或在政府以内(如过去拟议之政务会议)的机构要好得多,但也还不是政府以上的机构,因为它本身并非党治的代替物,而是可以讨论和决定取消党治和改组政府问题。”[22]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被国民党顽固派破坏后,周恩来再次指出:“政协就是党派会议”,政协“这个决议还要成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个决议实际上也就是实现了毛泽东同志的路线,我们对此要有个深刻的认识,政协路线就是毛泽东同志《论联合政府》的路线,这将是今后长时期的奋斗目标。为什么我们现在的口号不叫政协决议而叫政协路线呢?因为政协决议已被他们破坏”,“所以决议是要变的,但路线不能变,党派协商、共同纲领、联合政府是不能变的。中国的事情对蒋介石来说签了字也是没有用的,但我们不管他将来谈得好谈不好,政协这一路线,我们还是不变的,不能放弃的”[22]。

1947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蒋管区党的斗争方针的指示再次强调:“我们现在所坚持的是政协路线(或精神),不是政协决议,路线是指党派协商会议、联合政府而言。”①《中共中央关于蒋管区群众斗争方针的指示》,1947年5月22日。这一主张不仅延续至1948年中共五一口号提出建立有各党派参加的新的政协会议,而且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创建之后,毛泽东、周恩来仍然多次强调,政协“是党派性的,它的成员主要是党派、团体推出的代表”[23-1],“就是一个党派性的联合组织”[23-2]。

当然,中共中央提出的“党派协商会议”是与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党派协商会议”就是为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服务的。1947年7月,当人民解放军全面转入战略反攻后,中共中央又将“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提了出来。1947年10月,毛泽东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宣称:“联合工农兵学商各被压迫阶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各地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24-1]

而正是在这转折关头,由于国民党一党独裁的面目日益显露,一些爱国民主人士与共产党不谋而合,纷纷向中共中央建议,希望成立全国政权机关。南洋华侨领袖陈嘉庚提议解放区应紧急成立联合政府政权机构;民盟中央负责人沈钧儒向中共中央提议解放区应成立产生联合政府的筹备机构,他表示希望中共考虑,可否由中共通电各民主党派,建议开人民代表会,成立联合政府,或由各民主党派向中共通电提出此项建议。

1948年上半年,国内军事、政治形势发生了有利于人民革命的巨大变化,人民解放军在各个战场上取得节节胜利,解放区土地改革深入进行,国统区爱国民主运动蓬勃发展,革命胜利指日可待。1948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由毛泽东起草的《关于情况的通报》,毛泽东预言,“本年内,我们不准备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因为时机还未成熟。其时机大约在1949年”[24-2]。4月1日,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又一次谈到准备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各民主阶级联盟的民主联合政府”[24-3]。当时,毛泽东审时度势,认为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建立新中国的各项事宜,时机已经成熟。

4月30日,中共中央为动员全国各阶层人民实现建立新中国的光荣使命,专门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共二十三条,最引人注目的是第五条。其内容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25-1]值得注意的是,“五一”劳动节口号原稿中并没有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内容,毛泽东在审阅这些口号时,专门加写了第五条的内容[25-2]。这表现出共产党人对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诚意和决心,奏响了协商建国的华美乐章。

在中共中央纪念“五一”节口号中,虽然提出了“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主张,但当时是将政协会议作为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准备会议来看待的。这就是说,当时中共中央是将政治协商会议与召开人民代表会议视为一个整体,都是作为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组织形式或组织平台的。

5月1日,毛泽东致函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济深和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务委员沈钧儒,认为“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加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相互合作,并拟订民主联合政府的施政纲领,业已成为必要,时机亦已成熟”。“但欲实现这一步骤,必须先邀请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开一个会议。在这个会议上,讨论并决定上述问题。此项会议似宜定名为政治协商会议”。毛泽东在信中还提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地点为哈尔滨,会议的时间在秋季[23-3]。

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联合政府的号召得到了多数民主党派的响应,各党派负责人分批秘密北上,参与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在中共中央和中共地下组织的精心安排下,从1948年9月到1949年3月,先后有4批从香港北上的民主人士秘密地平安到达中共中央东北局所在地哈尔滨。从上海和平津等地来的民主人士大多经石家庄集中在中共中央城工部(后改为统战部)所在地河北省平山县李家庄。

在此期间,围绕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建立民主联合政府问题,民主党派领导人和各界民主人士积极与中共中央领导人交换意见和建议。对于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积极建言和热忱支持,中共领导人都给予了高度评价。1948年8月1日,毛泽东在复民主党派与民主人士电中表示:“诸先生赞同敝党五月一日关于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建立民主联合政府一项主张,并热心促其实现,极为钦佩。现在革命形势日益开展,一切民主力量亟宜加强团结,共同奋斗,以期早日消灭中国反动势力,制止美帝国主义的侵略,建立独立、自由、富强和统一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为此目的,实有召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们共同协商的必要。关于召集此项会议的时机、地点、何人召集、参加会议者的范围以及会议讨论的问题等项,希望诸先生及全国各界人士共同研讨,并以卓见见示,曷胜感荷。”[23-4]1948年11月25日,中共代表高岗、李富春与在哈尔滨的民主人士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王绍鏊、朱学范、高崇民、李德全等举行政协筹备会第三次会议,对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诸问题达成了如下的协议:一、由中共及赞成中共中央“五一”口号第五项(即召开新政协)的各主要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等共计23个单位的代表组成;二、新政协筹备会的任务为:负责邀请参加新政协的各方代表人物,负责起草新政协文件,负责召集新政协正式会议;三、筹备会组织条例由中共起草,经各方同意后,俟筹备会集会时正式通过;四、筹备会地址,预定为哈尔滨。关于新政协参加范围及任务,决定:一、新政协的参加范围,由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反对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压迫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组成,南京反动政府系统下的一切反动党派及反动分子必须排除,不许参加;二、新政协举行时间在1949年,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筹备会决定;三、新政协应讨论和实现的问题有二:一是共同纲领的制定,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建立。

进入1949年,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一切条件均已成熟。1月22日,李济深、沈钧儒等56名民主人士在《我们对于时局的意见》中表示:中共去年5月1日提出的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建议,“这一解决国是的主张,正符合全国人民大众的要求”[23-5]。3月5日,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明确表示:“召集政治协商会议和民主联合政府的一切条件,均已成熟。”“我们希望四月或五月占领南京,然后在北平召集政治协商会议,成立联合政府,并定都北平。”“现在中国第一次在我党领导之下的政治协商会议即将召开,民主联合政府即将成立,革命即将在全国胜利,全党对于这个问题必须有认真的检讨和正确的认识,必须反对右的迁就主义和‘左’的关门主义或敷衍主义两种倾向,而采取完全正确的态度。”[24-4]在这里,毛泽东已经明确地指出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时间、地点,并特别强调“中国第一次在我党领导之下的政治协商会议即将召开,民主联合政府即将成立”。这的确是中国近代政治史上的前所未有的大事变,中国人民自己安排的国家政治制度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形式,在经历了长期的政治风雨之后终于破土而出、化茧成蝶了。

六、由新政治协商会议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开幕。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等23个单位,134人。会议通过了《新政治协商筹备会组织条例》和《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选出了以毛泽东为主任的常务委员会。当时所以叫做新政治协商会议,是为了区别于1946年1月在重庆举行的政治协商会议。

毛泽东在新政协筹备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会,今天开幕了。这个筹备会的任务,就是:完成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他还解释说,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在1948年5月1日向全国人民提议召开的。这个提议,迅速地得到了全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响应。大家一致认为:必须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必须召集一个包含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代表人物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选举代表这个共和国的民主联合政府,才能使我们的伟大的祖国脱离半殖民地的和半封建的命运,走上独立、自由、和平、统一和强盛的道路[23-6]。

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反映全体中国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因而得到社会各界的热烈欢迎和支持。1949年7月7日,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等22个党派团体代表共同签署发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各党派各团体为纪念‘七七’抗日战争十二周年宣言》。同日晚上,北平各界人民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了纪念“七七”抗战12周年并庆祝新政协筹备会成立大会,号召“召集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时至1949年8月,当新政治协商会议即将正式召开的时候,如何给新的政治协商会议以准确定名,成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于是,新政协组织法起草小组经过讨论后认为,应该明确将新的政治协商会议与1946年的旧政治协商会议区别开来,因此提出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建议。

8月18日,毛泽东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主任名义致电新疆伊犁特别区人民政府阿哈买提江,邀请他们派代表参加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电文中称:“我国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以及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统治的人民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中国的胜利。包括全中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野战军,各解放区,国内各少数民族及海外华侨在内的新的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经过慎重筹备之后,即将在九月内召开全体会议。”[16-5]在这里,毛泽东已经使用了“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提法。

8月26日,周恩来主持召开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讨论政协组织法草案时,周恩来正式提议,将新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他说:“毛主席说过,全体会议闭幕后要有一个经常性的组织。既然是统一战线,名称要固定一下……这曾经和第二小组商量过,就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个名称。”他还表示:“在人民民主国家中需要统一战线,即使在社会主义时期,仍然有与党外人士的统一战线。要合作,就要有各党派统一合作的组织,这组织就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要长期存在下去。”[26]

随后,在起草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新政协组织法时,起草小组已经将之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1949年9月3日至11日,毛泽东在审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时,又作了多次精心修改。

1949年9月7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前,周恩来代表政协筹备会常委会向政协代表作了《关于人民政协几个问题》的报告。在这个报告中,他首先阐明了会前协商是新民主主义议事的特点。他说:“到开会的时候才把只有少数人了解的东西或者是临时提出的意见拿出来讨论决定,这是旧民主主义议会中议事的办法。新民主主义议事的特点之一,就是会前经过多方协商和酝酿,使大家都对要讨论决定的东西事先有个认识和了解,然后再拿到会议上去讨论决定,达成共同的协议。”[23-7]

针对一些代表对政协名称的疑惑,他具体说明了为什么要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他说:“首先,应该说明政协这个名称有一个改变。原来叫做新政治协商会议,在第一次筹备会全体会议中也这样叫过。后来经过新政协组织法起草小组的讨论,觉得新政协和旧政协这两个名称的分别不够明确,便改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同意这个修改意见,将来还要经过筹备会全体会议正式通过决定。”他还说明了当时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具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同时指出政协虽然沿用了旧的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但它的组织和性质来说,决不是发源于旧的政协,而是源于五四运动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运动和党过去所主张的民族民主统一战线形式。它“是一百多年来民族民主革命运动牺牲奋斗的果实”,“是30年来新民主主义革命运动获得胜利的集中表现”,“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发展的必然结果”。“肯定地说,这一组织便是中国共产党过去所主张的民族民主统一战线的形式。它绝对不同于旧的政治协商会议,旧的政治协商会议已经让国民党反动派破坏了。可是大家都熟悉这一组织形式,所以今天我们沿用了这个名称,而增加了新的内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一个包含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一切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既然是这样一个组织,就不应该开一次会议就结束,而应该长期存在。”[23-8]

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1949年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批准了周恩来代表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所作的筹备工作报告;原则通过常委会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同意将起草大会宣言和拟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通过常委会提出的大会主席团及秘书长名单。会议正式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中国人民政协。

经过3个多月的筹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时机成熟。1949年9月21日下午七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开幕。毛泽东在开幕词中解释说:“我们的会议之所以称为政治协商会议,是因为三年前我们曾和蒋介石国民党一道开过一次政治协商会议。那次会议的结果是被蒋介石国民党及其帮凶们破坏了,但是已在人民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现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在完全新的基础上召开的,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了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布自己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毛泽东庄严宣告:“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23-9]

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至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在经历了长达6年时间、历经六次转变之后最终被确定下来。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人民政协会议这个名称来之不易,它既是中国多党合作实践的产物,记录着中国人民为寻找适合自己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所经历过的艰辛历程;同时它也是解放了的中国人民自主的制度安排(世界各国政治体系中都没有类似的组织或机构),展示出中国共产党人构建适合国情的政治形式的高超政治能力和卓越政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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