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首善之区标准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助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2016-02-11于泓源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于泓源(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以首善之区标准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助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于泓源(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近期,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标志着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全面展开。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创新媒体公益普法、助推京津冀协调发展等成为未来五年首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重点。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六五”普法交出满意成绩单
过去的五年,北京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城市建设管理遇到的、广大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建设问题,主动作为,深化服务,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以宪法为统领,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
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为重要节点,开展了贯穿“六五”普法全过程的“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利用城市电视、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等开展了“宪法宣传全屏活动”;指导各区、各单位广泛开展法治文化节、普法嘉年华、宪法宣誓等活动,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六五”期间,市法宣办还会同相关普法责任制单位,结合全国新颁布修订的重点法律和本市制定修订的31部地方性法规,开展集中宣传,为新颁布、新修订法律的顺利实施提供服务。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中体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软实力
1.助力首都安全维稳。作为全国的政治和国际交往中心,首都北京具有大事多、重大活动密等特点。在十八大安保、全国“两会”安保、服务APEC会议、服务世界田径锦标赛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配合全市维稳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类普法志愿团队和社会普法力量,依托城市文明加油站等服务站点,积极开展与服务保障工作有关的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维护稳定上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2.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疏解非首都功能、全面推进科技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全力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签订《京津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区域合作协议》,开通京津冀法宣教育专网,通过在线法律咨询、政策解读等,为三地民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信息。围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城市建设和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加大环境检查执法力度,努力破解北京城市发展难题。围绕服务城市副中心、新机场、冬奥会筹办等重点建设项目,全市16个区全部成立重大工程法律宣讲团和服务团,针对拆迁、棚户区改造,配合有关部门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法律宣讲、联合调解,降低了重点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矛盾风险,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进程。
3.着重强化普法惠民。以需求为导向,全面实施“普法惠民”行动,市区两级财政积极给予保障,在全国率先建成“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利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运行“法学专家进社区”等48个普法惠民项目;以“北京公益行”为载体,27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全市开展1200多项普法活动。成立老年人法律服务团,推出15项优待老年人的法治宣传咨询服务措施。创办“北京司法大讲堂”“市民普法讲堂”“首都律师以案释法”等宣传服务品牌,联合13家普法责任制单位,在10多个领域全面推进以案释法活动,受益市民超过千万人次。
(三)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加强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突出示范性,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成立北京市依法行政讲师团,把近百部部门法列入学法目录,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举办法治讲座100多次,听课人员8000多人。在北京干部教育网上开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在线学法课程,开发了《北京市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依法行政案例电视教学片》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精品课件。依托全市三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建立20个“北京市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旁听案件审理活动170余次、参加旁听人员5000多人次。先行先试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并在全市全面推开。
2.突出创新性,抓好青少年这一基础群体。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深入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在全市建立了54所社区星光自护学校,年均开展星光自护教育400多场,培训青少年近2万人。制定《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意见》,法制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配备率已达100%。打造了在全国范围具有影响力的“青春船长 法治启航”活动品牌,北京大学等20个高校支队,近3000名法学院系优秀在校生每年为全市近百所中小学开办普法课400多场。组织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文艺大赛,创办发行量超百万册的《法治与校园》,开通北京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网,举办中小学优秀模拟法庭现场展示,确保每位学生每学年至少参与1次模拟法庭教育。
3.突出服务性,抓好流动人口这一重要人群。将流动人口普法教育融入住建、劳动、计生、综治等工作中,在流动人口聚居地建立普法学校、新市民之家等普法阵地,为流动人口提供租房、就业等一站式服务;在流动人口聚集单位,依托流动人口法治教育基地、法律夜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在流动人口子女求学地,建立流动人口子女维权基地,专门为打工人员子女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在流动人口宣传季,专门开设流动人口法律咨询热线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2011年以来,全市累计组织开展大型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150多场,发放各类法治宣传品300万份。
4.突出规范性,抓好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这一重点群体。实现54家市属一级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子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的大轮训、全覆盖。全面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借助市区两级律师协会资源和首都法律人才优势,普遍为企事业单位决策、风险防范、规范劳动用工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以“法律服务进楼宇”为重要载体,在全市普遍建立商务楼宇普法工作站,为广大中小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常态化的公益法律服务,有力地服务了首都经济社会改革发展。
5.突出参与性,抓好村(社区)居民这一活跃群体。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基层社区建立法治图书角、市民法治学校、法治楼门等一批法治宣传阵地,培养了“法律明白人”“赵海志愿者服务队”“朝阳群众”“丰台劝导队”等一批普法宣传骨干力量,培育了“法律谈心站”“法律互助会”等一批群众性组织,形成了特色鲜明、法德共治的基层法治文化氛围。“六五”期间共评选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305个。持续开展“送法下乡”,免费向农村发放《法治宣传挂图》60余万套、普法光盘5万张;创作普法短剧、制作电影加片,通过流动放映队深入社区、农村播放3万余场。
6.突出差异性,抓好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定期举办“爱老助老 法惠夕阳”活动,打造推广“金秋送法 携手同行”法治宣传志愿服务季品牌,为老年人提供贴心周到的法律服务。以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创建工作为载体,开展“庭院式”宣传服务活动近400期;建立运行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站315个,年度培训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近万人次。以“三八”维权周、“国际家庭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发挥“妇女维权律师志愿服务团”“巾帼亲情服务队”等团队作用,引导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丰富“人文北京”法治内涵,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搭建法治文化新型阵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建立了以法治文化活动基地、法律文化景园、法治文化长廊等为代表,覆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四级法治宣传教育新型阵地。密切普法网站间的合作互动,全市65个普法网站、各地、各部门开设的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初步形成了新媒体宣传阵地集群。
2.推动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以开展“做讲法制守秩序的好市民”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鼓励引导一批群众文艺团体自创、自编、自演法治文艺节目,全市年均新创作法治文化产品200余种,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2700余场,1000余支骨干队伍活跃在全市的法治文艺舞台。精心拍摄制作普法微电影、电视杂志、普法短剧、公益广告等近百余部,与知名视频网站合作进行展映。
通过五年的努力,首都市民法律素质和尊法守法意识明显提升,第三方调查显示,2015年北京市民法律素质水平综合评分79.7分,同比提高了7.5%;市民法律遵守水平评价得分达到82.56分,同比提高了20.5%。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一)做好法宣工作是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作为政治中心,北京的法治建设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形象和组成部分,大力弘扬中国特色法治理论、法治思想,是北京肩负的重要任务。这些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所面临的历史机遇和重大职责,自觉站在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高度来思考和谋划工作,真正把首善标准体现在法宣工作的指导思想、方式方法、实际效果等方方面面。
(二)做好法宣工作是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需要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等重大任务的推进,随着北京控制人口规模、清理整治低端业态、治理交通拥堵、防控大气污染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地执行,对法治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普法宣传的任务也越来越重。还要看到,首都各项改革正在深入推进,涉及的方面和领域很多,迫切需要从法治层面提供支持。这就要求各级法宣部门必须紧紧围绕首都工作中的重大任务,找准切入点,主动作为,加大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人员提高法治素养,努力为首都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做好法宣工作是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需要
当前,首都社会大局总体平稳可控,但影响稳定的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依然存在。作为首都和超大型城市,北京所面对的反恐防暴形势复杂严峻、社会矛盾引发的涉访问题依然多发高发、金融领域涉众型案件集聚性爆发风险上升、公共安全风险隐患点多面广,城乡结合部地区风险隐患突出,等等。应对这些情况,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通过加强法治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治精神、法律素养。近年来,一批重要法律陆续出台,如《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对于依法规范相关领域的社会秩序提供了法律支持,要通过加大重要法律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推动形成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依法及时有效化解处置各类矛盾隐患,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维护首都和谐稳定的能力。
(四)做好法宣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人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法治意识还没有真正入脑入心。只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宣工作在推动全民普法和守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注重依靠法治平衡社会利益、调解社会关系,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才能使广大群众充分相信法律、发自内心地信仰法律,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宪法法律权威,确保全体市民在尊法守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北京“七五”普法砥砺前行
在全面总结“六五”普法经验、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规划内容的基础上,立足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从高处着眼,从细处着手,在规划制定、工作推进等方面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举措,夯实基础,力争实现“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增强全体市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①《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5年11月25日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工作目标。
(一)规划制定力求全面科学,体现北京特色
1.明确六个方面工作目标。即:科学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健全完善,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得到更加广泛地应用,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全方位覆盖;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明显提高,推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市民的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明显提高,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2.确定七项主要任务。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其中,提出“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依托北京深厚的法学教育研究资源优势,提出“联合法学院校和学术研究机构共同开展理论研究,推出系列宣传读本和教学资料,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确保任务指标接地气、得落实。
3.明确重点对象。考虑到北京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管理的需要,提出在坚持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等群体全民守法的基础上,明确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
4.提出七项工作措施。即: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媒体普法创新发展,健全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推进京津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发展,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建立科学的普法效果评估指标体系等。
(二)把握重点难点,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1.工作方向上,要更好地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大局。首都安全无小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是软指标,要作为硬任务,为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大局提供服务保障。要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围绕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根据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等重点任务的要求,在执行一系列控制人口规模、清理整治低端业态、治理交通拥堵、防控大气污染等重大政策措施中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继续围绕北京城市行政副中心、首都新机场、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组建法律宣讲团和服务团。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协调指导下,会同相关执法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主动作为,为北京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导向作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市民的法律需求等开展及时、权威的解读,巩固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2.工作标准上,要充分体现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要求。一是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发挥公共文化场所作用,进一步统筹全市法治文化基地等设施,构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平台。发挥首都资源优势,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二是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集成全媒体资源、集聚全媒体力量,注重大数据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文化传播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城市电视、移动电视、市区主要道路交通路况电子显示屏,宣传宪法法律,真正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三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强化市民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3.工作方法上,要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命力和实效性。一是坚持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推进全民守法。制定落实《关于完善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把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全市16个区全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开、深化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实行任前考法制度。继续完善推广“青春船长”青少年普法品牌,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在中考高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社区和农村居民等群体的分类精准普法。二是牢固树立“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理念。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在行政执法、司法等活动中加强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宣传培养,使民主科学的立法过程、严格依法行政的过程、严格公正司法的过程、严格法律监督的过程、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过程都成为最好的普法载体。三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任务、建立台账、制定分阶段目标;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创新深化以案释法活动;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赵海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