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推进治国理政科学化的理性选择
2016-02-11刘芳
刘 芳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上海200433)
“四个全面”: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推进治国理政科学化的理性选择
刘芳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上海200433)
摘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是党对时代特征和当前中国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历史性把握,也是把执政党先进性建设落实到解决当代中国发展中矛盾和问题上的实践性提升,更是对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待的庄严性承诺,因而既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充满自信的战略选择,也是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治国理政科学化的理性选择。具体表现在:一是提出依据的科学性;二是内在关系的辩证性;三是价值追求的亲民性;四是协调推进的全面性。
关键词:“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战略布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时代和全局的高度,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出发,提出和形成的“四个全面”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既是党对时代特征和当前中国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历史性把握,也是把执政党先进性建设落实到解决当代中国发展中矛盾和问题上的实践性提升,更是对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待的庄严性承诺,标志着我们党对“三大规律”认识和运用的理性升华,彰显着党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因此说,这“四个全面”既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充满自信的战略选择,也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治国理政科学化的理性选择。
一、提出依据的科学性
“四个全面”作为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运用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研究解决“发展起来以后”的实际问题中形成的重大战略布局,成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论和实践指南,就在于其敏锐地把握新的时代特征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特征,是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践的产物,根植于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反映着坚持中国道路的最新进展,因而能够满足以新的伟大斗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需要。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的:“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1](P544)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创立之后,才使社会主义成为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大厦的根基。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法则,是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根本法则。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作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一基本原理,分析和研究中国的现实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明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奋斗目标,确定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主要任务,及时实现中心任务的转变,从而不断把事业推向前进。“四个全面”正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结合时代特征和当前中国实际提出来的重大战略思想,是为系统解决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顶层设计,鲜明确立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和主攻目标,因而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造性运用。具体就是“三个基于”:一是基于对当今世界时代特征的准确判断。当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深入发展,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步伐不断加快。世界经济由以前的快速发展期进入深度转型调整期,整个世界呈现出转型中向前发展的态势,大国关系进入全方位角力新阶段。虽然世界政治形势总体稳定,但地区热点不断增多,摩擦时有发生,局部军事冲突此起彼伏、有所加剧。这一深刻变化的国际形势给我国既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严峻挑战。从总体上来看,仍是机遇大于挑战,我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基本事实没有变,但外部环境的内涵和条件则发生了重大变化。能否把握当前世界历史发展的大趋势,统筹好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用好国际和国内两种资源,在时代发展进步的总趋势中趋利避害、把握主动、赢得发展,对我们党无疑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大考”,也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驾驭“中国航船”乘风破浪、勇往直前的关键所在。
二是基于对当前中国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正确认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取得了世人瞩目的辉煌成就,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和缺失,与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尚有不小差距,前进道路上还面临不少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面临着可以预料和不可预料的风险和挑战。这些困难和问题、风险和挑战,是我国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的集中体现。突出的表现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以上这些问题表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情况是极其复杂的,短期矛盾和长期矛盾叠加,结构性因素和周期性因素并存,各种潜在的挑战和风险凸显。从根本上说,我们当前不得不面对的这些困难和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具体表现,是我国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的集中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躲不开绕不过去的问题和挑战。对此,如果应对得当,保持住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我们就能进入更高的发展平台。如果应对不当,我们就可能面临更大困难,甚至造成经济徘徊不前和社会动荡不安。这就要求我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必须更加注重解放思想,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凝聚升华共识,奋力攻坚克难。
三是基于对当代中国主要矛盾和存在问题的深刻把握。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异常繁重艰巨。上世纪90年代初邓小平就曾指出:“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而且“问题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随时都会出现新问题”。[2](P1364)当前,我们面临的问题,既有老问题,又有新问题,还有新老问题的交织和叠加,甚至还有老问题的新形式、新表现。比如,经济总量领先下的人均落后、先富起来后的共富挑战、资源环境约束下的转变压力、创新能力与发展需求脱节、国内外安全风险叠加交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任务繁重艰巨,坚决祛除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切实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锻造坚强领导核心,更是任重道远,等等。无数事实表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都将面临比以往更多更复杂的矛盾和风险。这一切都呈现出“新的历史特点”,且要求我们必须以时不我待的姿态和精神积极进行“伟大的斗争”,才能有理有利有力地化解风险,解决矛盾,顺利实现奋斗目标。而积极应对,就要加强顶层设计,擘划改革发展新蓝图,及时提出正确的战略目标、战略举措去加以引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是适应了当前现实状况这样一种需要应运而生的,也是解决这些“发展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的“金钥匙”。
综上可见,“四个全面”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践中、从“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来的。正如2015年2月习近平同志在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共迎新春讲话中指出的,“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是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也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这里强调的“两个得出来、一个提出来”,正是对“四个全面”提出的时代大背景和社会历史条件所作的高度概括和深刻总结。
二、内在关系的辩证性
“四个全面”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顶层设计,既相互区别又相互关联,每一个“全面”都互为动力、互为条件,共同构成了逻辑严密的体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它内含着一个战略目标和三大战略举措,四个方面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发展的宏大布局。其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阶段性战略目标,乃是“四个全面”中的中枢目标,具有战略统领和目标牵引作用。宏伟目标要靠切实可行的科学举措来推动、支撑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战略目标的动力系统,乃是实现战略目标的关键一招、根本路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战略目标的基本方式和保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是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战略目标的控制系统或领导系统。这三者共同构成实现中枢目标的战略举措。不仅如此,在“四个全面”系统中,每一个“全面”,都有其特定的定位、特有的功能、特殊的作用,共同促成这一系统的良性运行。“四个全面”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系统紧密相联,充分彰显着总布局与总方略、社会结构与社会动力、现代化道路与中国道路、制度建设与政党建设、治党治国与强军兴军的有机统一,体现了执政目标、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和执政党自身建设的有机统一。
对于“四个全面”的内在联系,如果再具体形象点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纲领性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三大战略举措。战略目标蕴含着对三大战略举措的必然诉求,战略目标引领、统摄着战略举措;而战略举措又支撑、烘托着战略目标,三大战略举措对实现战略目标都是举足轻重、一个都不能少。如果把中国比作一列正在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豪迈驶进的列车,那么,改革就是提供强大动力的“发动机”,法治就是提供秩序保障的“稳压器”,党的领导就是引领方向的“火车头”。[3](P16)先看改革的动力作用。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矛盾的“钥匙”,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失去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社会主义就没有凝聚力;再看法治的保障作用,“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4]重大改革需要于法有据,改革成果需要法治固化,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稳定性、规范性;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也就不能安居乐业;再看党的领导作用,党的领导是在新形势下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深化改革需要“担当者”,依法治国需要“燃灯者”,全面小康需要“引领者”。这一切都需要管好党、治好党,锻造坚强领导核心。不仅如此,党的领导是“四个全面”之魂、战略中军帐之帅,为“四个全面”指引方向,防止发生颠覆性的错误。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也就不能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四个全面”作为有机整体是一个大系统,每一个“全面”又是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分系统,都是由一整套结合实际、继往开来、勇于创新、独具特色的系统要素所构成。努力解决好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就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全面”中续写辉煌。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共同支撑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进程,四者环环相扣,互相嵌入。它们如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棋盘”上的战略“四着”,着着都下得好、下到位、下得活,方能互为犄角、全盘皆活。哪一个“全面”出问题、不协调或滞后,都将有碍于“四个全面”的整体发展。总之,“四个全面”就像相辅相成的四足鼎立,共同支撑治国理政、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图伟业。唯其如此,习近平同志就“四个全面”之间的关系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也是辩证统一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还是辩证统一的。“四个全面”作为一个辩证统一体,统一于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统一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统一于中国与世界的深刻互动,统一于新的历史起点上党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
三、价值追求的亲民性
“四个全面”以其独特的价值视角反映了社会利益的关切点,抓住了矛盾问题的聚焦点,契合了人们思想的共鸣点,体现了社会共识的凝聚点,以其鲜明的价值立场回答了当代中国用什么样的战略举措、战略布局来实现战略目标等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科学地表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全面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人民立场,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民生理念,彰显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价值追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5](P4)“四个全面”蕴含的这一理想和追求,旨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5](P40)从根本上说,我们谋小康之业,扬改革之帆,行法治之道,筑执政之基,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旨在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个系统工程,有着多方面的指标体系和具体要求,但均着眼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着力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为人民幸福安康奠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全面小康社会就是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社会,是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的社会,也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就是到2020年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重大进展,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权益创造更加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推进物质不断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有机统一。
全面深化改革致力于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幸福指数均有显著提升,改革发展的成果已经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特别是在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增多趋势显现、人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的情况下,就必须更加重视解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着力让人民群众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到每一个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坚决破除影响公平正义和损害人民权益的体制机制,加紧建设对保障公平正义和人民权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当前就是通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等一系列手段,进一步缩小发展差距和收入差距,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使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进而让全国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全面依法治国就是以有力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旨归。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首先是依法治国的社会。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反映人民意愿、实现人民权益和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律是人民权益的根本保障,离开法律呵护,人民权益就有被侵犯、被亵渎的可能;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从根本上说,依法治国就是为了借助法律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就是真正用好法律“利剑”,真正实现和维护人民的各种权利和权益,让人民真切地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进而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
全面从严治党旨在使我们党更好地凝聚人民、服务人民、造福人民。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目标导向在于发扬光大党的优良作风,加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而使我们党更好地凝聚人民、团结人民、服务人民、造福人民。其重要目标是正风反腐、严明党纪,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损害社会公正和人民权益,教育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坚决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益的忠诚维护者、捍卫者和实现者。也就是要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保证党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进而使广大党员干部心中始终装着人民,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为人民办实事、谋实利,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综上所述,“四个全面”中每一个“全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美好生活,都是为让人民过上美好幸福生活规划路径,都是为每个人的“人生出彩”“梦想成真”铺路搭桥、创造必要的条件
四、协调推进的全面性
“四个全面”涉及到党和国家建设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是对发展、改革、法治、党建的全面规划、系统整合和统筹集成,其目标导向是要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充分体现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普惠性。
注重全面性,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突出特征和本质要求。所谓“全面”,就是指施政要从战略全局出发,注重战略目标与战略举措的协调统筹,做到全局与局部相配合,渐进与突破相配套,谋划当前与绸缪未来相衔接,总体目标与具体施策相协调,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使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从而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从更为广阔的视角看,治国理政从全面出发,注重整体与全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一种非常崇高的价值追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改革、法治、党建等领域之间、领域之内各种问题相伴而生、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某一个方面的单兵突进、碎片化施策,都难以达到预期目的,产生良好效果。
“四个全面”作为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一整套战略布局,不仅作为一个全面而系统的施政纲领实现了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全覆盖,而且每一个“全面”都有丰富的内涵,都是全面性、协调性与整体性的统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面”,就是在建设内容上深刻体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全面性要求,在惠及对象上充分体现覆盖的人群和涉及领域的全面性要求;在建设实践中就是要着眼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体现的是“一个都不能少”“一头都不能丢”的全覆盖,落脚点是人的全面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全面”,就是要注重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方方面面调整完善政策制度,以创新思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具体改革实践中就是要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注重整体成效,做到“立治有体,施治有序”,力求从治理结构、治理机制、治理理念、治理效率等更深的层面上实现全方位优化,解决好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现代化问题。全面依法治国的“全面”,就是要着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致力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制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在实践中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使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无不以法治为框架、用法治作支撑、由法治来贯穿。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就是要立足于推进新的伟大工程把党全方位地管好治好,不断增强党在治国理政中的凝聚力、决策力、整合力和驾驭力;在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就是要对党的建设进行系统设计,使之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也就是要使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坚持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的有机统一,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又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守纪律、重申守规矩,实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
总之,“四个全面”中的每一个“全面”,就其内在要求来说,都必须做到不留“短板”、不存“死角”,互相协调、互相促进。同时,每一个“全面”的覆盖范围、实施路径均具有系统性、协调性。唯其如此,无论是战略目标还是战略举措,“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都紧紧围绕着“全面”展开,理解全面性,把握全面性,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有了切入点、立足点,就抓住了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关键。这就要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践中,既注重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注重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其他各方面建设;既坚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坚持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邓小平年谱:下卷[M].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3]“四个全面”学习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4]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5-03-01.
[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闫明]
The“Four Comprehensives”: A Rational Choice of the CPC in the Governance of China
LIU Fang
(Nanjing Political College at Shanghai, Shanghai 200433, China)
Abstract:The“Four comprehensives”strategic layout, with a sense of historical mission, has enriched the ethos of the time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s current development stage. It serves as an effective practice in maintaining the advanced nature of the Party and dealing with major contradictions of China’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Being responsive to people’s expectations,“Four comprehensives”is a rational choice for enhancing the Party’s governing capabilities at a new historical starting point. The advanced nature of“Four comprehensives”embodied in a scientific theoretical basis; the dialectical logic of internal relations; the pursuit of people’s interests and the overall planning.
Key words:“Four comprehensives”; the governance of China; strategic layout
作者简介:刘芳(1953-),男,山东招远人,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教授,博士生导师。
收稿日期:2015-09-01
中图分类号:D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55(2016)01-00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