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社区治理工作的建议
2016-02-10郭晓敏吕晓文
郭晓敏 吕晓文
(合肥市委党校,安徽合肥230031)
关于合肥社区治理工作的建议
郭晓敏 吕晓文
(合肥市委党校,安徽合肥230031)
近年来我市社区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但社区工作依然普遍陷于行政性事务之中,症结在于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治的权力边界不清,忽略了自治的社会属性,偏离了“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改革方向。
一、社区治理存在的三大问题
一是社居委行政化比较严重。社居委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与街道办的关系是被指导与指导的关系。由于受传统行政思维的影响,街道办将社居委纳入行政体系,除了“财”权,几乎把承担的绝大部分行政性工作都下放摊派给社居委,如对出租屋的安全检查及重点人群的监管,取缔社区内无证行医、无证照小餐馆等,导致其实际变成街道办的办事处,自身职能作用反而萎缩退化,不能有效的组织开展居民自治活动。
二是社区工作缺少自主性。社区在人财物等方面几乎完全依附街道办,过度依赖行政指令被动开展工作,很少能够在广泛征集民意的基础上,结合社区实际组织开展特色服务和自治活动,导致居民对社区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参与意识不强。
三是社会组织建设相对滞后。2014年全市每万人仅有社会组织4.28个,整体规模偏小,结构失衡,能力不强,难以有效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如在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中,群众性文化娱乐组织较多,上规模、专业性强的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数量严重不足。
二、摆脱社区治理困境的对策
一是进一步理顺街道社区关系。建立“退出制”,街道办从社区回收属于自身的行政性管理职能,诸如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建立“准入制”,编制《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公共服务社区准入事项》清单,严格执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二是进一步提高社区自治能力。找准居民自治的切入点,构建社区自治组织机制。组建自治小组,布好自治的“桩脚”,如文体类、生活类(小区楼栋)、行业类(商铺店面)等自治小组,负责民事调解、公共卫生等。抓住居民自治的增长点,构建社区自治管理机制。发挥各类自治小组的作用,借助QQ群、微信圈,形成组团式的信息平台网格,促进民意的发现、传导、反馈、评价,推动居民互动融合、增进社区邻里团结。聚焦居民自治的关注点,构建社区自治激励机制。如社区党委借助组团式的QQ群、微信圈对各类自治小组及成员进行评优评先,对优秀自治小组成员可推选为劳动模范、政协委员、人大代表。
三是进一步丰富社区活动载体。依托区域化党建平台,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如组织党员对辖区困难群众慰问、开展“微心愿”认领等;开展社区公益活动,如利用重阳节带孩子走访慰问社区孤寡老人,利用传统节日组织睦邻相识互助的文化活动,增强社区归属感;完善社区服务组织,如日间照料、学童接送、居家养老、社区食堂、家政超市、志愿者服务等。
四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奖补力度,设立街道级社会组织发展基金和社会组织孵化园,开展公益创投;立足居民需求,开发适合社会组织承接的服务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政府、社会组织、居民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许岭
2016—05—30
郭晓敏,合肥市委党校市情研究室讲师;吕晓文,合肥市委党校市情研究室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