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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去行政化之对策思考

2016-02-10隋向萍宋婷婷

知与行 2016年5期
关键词:去行政化行政化民办高校

隋向萍,宋婷婷

(哈尔滨剑桥学院 思想政治教学部,哈尔滨 15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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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去行政化之对策思考

隋向萍,宋婷婷

(哈尔滨剑桥学院 思想政治教学部,哈尔滨 150069)

[摘要]目前,我国高校行政化问题已成为教育管理体制中的一个普遍现象,严重阻碍了中国高校的发展进程。因此,高校去行政化的改革已成为高等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民办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制度改革的新产物,它拥有所有制性质和管理制度上诸多优越性。然而,行政化问题在民办高校中也普遍存在,主要表现为:管理体制上民办高校沿用政府行政管理教育的旧体制越管越死,严重束缚了民办高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管理制度上民办高校大多是套用政府办学模式;资源配置上民办高校一般采用行政化资源配置的手段;运行机制上,存在政校不分、管办不离的问题。民办高校中行政化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民办高校的发展。面对民办高校的行政化问题,可以从改革民办高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放管结合和宽严适度的新型教书育人体制;建立健全高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夯实基础建设,彻底解决民办高校政校不分和管办不离的问题以及爱护广大教职员工和激发教师的积极性等方面入手,寻找一条去行政化的新道路。

[关键词]高校;民办高校;行政化;去行政化

教育是基本国策,教育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国家和民族的复兴关键在教育。因此,从中央到地方,从领导到群众尊重教育、重视教育、狠抓教育,使中国教育出现了有史以来从没有过的全民办教育的巨大发展和变化,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证。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也成为世界上高等学校发展速度最快、数量最多的国家。

但冷静地分析一下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现状,特别是同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较之后,不难发现我国高校行政化的问题十分普遍,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高校的发展进程。民办高校作为高等教育的新生事物,也被行政化的问题所污染,使其灵活性和优越性都没有更好地发挥出来,走上了行政化的死胡同。面对中国高校特别是民办高校如此的窘境和困惑,本文从民办高校行政化一个侧面进行分析,究其弊端,探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一、民办高校套用行政化现象的普遍性

2005年,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代表党中央、国务院看望中国两弹一星之父、中国著名的核物理学家钱学森时,钱老感慨地说:“这么多年培养的学生,还没有哪一个的学术成就,能够跟民国时期培养的大师相比。”钱老又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的人才?”这就是著名的“钱学森之问”。这是对中国教育的质疑。国人无不为之动容、为之深思。那么,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

2010年2月17日 温家宝总理在回答网友的提问时指出:“教育行政化的倾向需要改变,大学最好不要设立行政级别。”同年,我国就出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其中明确地提出:“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中央领导的讲话和国家政策的出台,对“钱学森之问”做出了明确的回答。进一步明确了制约和束缚中国高校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就是高校教育行政化倾向。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指出:“中国的教育行政化趋势非常突出。我们现在的办学体制,不是‘教育家办学’,而是‘教育部办学’。”[1]12我国将通过深化改革高校教育体制和制度,从高校“去行政化”入手,取消行政级别和行政管理模式,扩大高校自主办学的权力,走出一条与市场对接、与科研对接、与经济建设对接、与世界发展对接的高校人才培养新路子。

二、民办高校行政化形成的原因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来鼓励创建民办高校,全国也涌现出一大批民办高等院校。尽管它们的所有制形式不同,但都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可是,民办高校的办学经费来源单一,主要依靠学生的学费,所以学生的报到率将直接决定学校能否持续下去。民办高校在社会声誉、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生源质量等方面同公办高校相比,存在着诸多的劣势。加之民办高校之间,也存在着生源和办学条件的竞争,所以民办高校要想生存和发展极其艰难。同时,在办学的过程中民办高校由于思想上也受到过去全民所有制传统观念的束缚和影响,管理上也受政府行政管理旧模式的制约,很多民办高校也成为政府行政教育管理部门的附属物,走上了一条过去单一计划经济体制统一管理的老路,出现了民办高校行政化的问题。主要的表现是:

1.在管理体制上,民办高校沿用政府行政管理教育的旧体制,越管越死,严重束缚了民办高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受前苏联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在教育战线上也全部采用了行政化管理的体制。各级政府的教育管理部门从中央到地方对高校进行统一管理。高校成为政府教育管理部门的附属物。从办学教学到招生分配、从干部任命到教师薪酬均由上级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高校只能听命服从。这种行政管理体制已经成为高校运行的基本框架。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体制进行了改革,特别是民办高校的出现,在所有制上有所突破,但也并没有彻底改变行政管理的体制。

2.在管理制度上,民办高校大多是套用政府办学模式,公办高校的管理制度,采用行政化的管理模式来管理民办高校。翻开全国各民办高校的管理制度,很多民办高校是公办高校管理制度的改头换面和重复。从机构设置到人员分工、从教学管理到学术科研几乎如出一辙。以专业设置为例,各民办高校的专业设置与公办高校相比较几乎没有太大的差别,一个学生在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所学习的专业课程没什么两样。目前,随着全国新出生人口增长率的下降,高校学生的入学率也在降低,因此各高校都将面临生源锐减的难题,一些地区的民办高校已经展开了激烈的生源争夺大战。民办高校在生源战的过程中能否取胜,专业设置将起到关键的作用。但是,现在从民办高校的专业设置上看不出什么差别和特色,可以说是千篇一律。因此高校管理制度的创新,也就成了一句空话。致使有相当一部分民办高校缺乏基础管理规章制度、高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教学科研计划、深化改革措施办法、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等等,使部分民办高校出现急功近利、盲目跟风、片面追求学生就业率等现象。

3.在资源配置上,民办高校一般采用行政化资源配置的手段,使教学质量很难提高,教学条件不易改善,严重的结果可能导致社会资源极大的浪费。大多数的民办高校经费的配置,会根据各职能部门级别的高低或权力的大小来分配,而不是根据教学与科研的贡献率进行划分。当教学经费严重不足时,甚至有的学校很难保障基本的教学投入。在很多民办高校中,为了保证学校对所有权的掌控,在一些职能部门的人事安排上,某些重要的职位可能由出资方来决定。“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配合民办高校积极落实民办高校教师依法享有与公办高校教师平等的职称评定、工资晋级、接受继续教育、承担科研课题、享受医疗、养老与失业保险等社会福利待遇的权利,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确保公办与民办高校之间的教师能够自由流动。”[2]28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民办高校教师的收入和待遇与公办高校的待遇相差较大。在职工的薪酬和待遇上,民办高校通常是根据部门的权力大小和行政职务的级别来进行分配的,所以一线任课教师的整体待遇水平并不高,有些教师的工资可能低于一些行政管理人员的水平,这样很难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在民办高校中投资方更注重投资收益,希望教师能够以教学为主,很少会关注教职员工的继续教育,使得教师成了上课的工具。教师更多地会关心个人收入,雇佣思想比较普遍,为了获得更好的待遇,有些教师会频繁更换工作,使得学校很难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使学校的正常教学受到影响。这些均说明采用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资源配置,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

4.在运行机制上,政校不分,管办不离,严重地制约着民办高校的发展和建设。我国大多民办高校内部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是学校的股东大会,常设管理机构是学校的董事会。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学校管理教学行政事务大多是教务处和总务处负责没有学校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校务委员会。另外,在很多民办高校中几乎没有学术委员会,即使有的学校设置了学术委员会也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在高校重大问题决策上,一般通过党政联席会、班子碰头会或党委、校长几个主要领导来拍板决策。而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的大部分负责人均由院系的行政领导兼任,行政一揽子会完全取代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行政领导和机构既是管理人员和办事人员,也是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一竿子插到底,普通教职员工很难参与其中。造成了管的和干的截然分开,雇佣关系十分明显,剥夺了高校广大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民主管理权。

综上所述,行政化的倾向普遍存在于民办高校的各个领域之中,每个角落都有它的阴影,深化教育改革也必须从取消行政化开始。

三、民办高校去行政化的对策

在2016年3月份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代表们反映强烈和意见集中的就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问题。北大校长林建华就提出建议取消高校领导行政级别。党中央、国务院其实早就对此进行关注,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指出,要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所以民办高校更应该乘势而上,抓住这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有利契机,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和寻求克服行政化倾向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1.实现放管结合、宽严适度的新型教书育人的管理体制。“民办高校是办学的主体,应当拥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3]28。民办高校是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办学组织,它不是独立办事机构或政府的附属物。民办高校必须保证民营资本在教育投入的资金营运效益和社会公益效益,政府管理部门一定要改变传统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对民办高校应该采取与公办高校不同的管理方式。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对民办高校管理的着力点多放在宏观管理上,管理方式多以监督、检查和指导为主,管大事、管方向。同时进一步简政放权,比如鼓励民办高校可以面向社会进行自主招生、自主进行专业设置、允许民办高校拥有自主评定教师职称的权力等等,民办高校可以制定不同的人才培养方案、采用灵活的人才培养方式、办出与公办院校不同特色的大学,不能接受过多的政府行政干预。政府教育部门把能够下放的权力尽量下放给民办高校,还权利于民办高校,为民办高校减负松绑,使民办高校彻底从行政化管理的体制中解放出来。

2.夯实基础建设,建立健全高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民办高校要根据深化改革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和特点,建立起切实可行的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中要去除行政化倾向,不要照抄照搬公办高校的管理制度,要有创新、有突破、有发展。在改革中建设、在创新中发展,使民办高校形成充满生机活力、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管理模式。同时也要根据各地区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结合民办高校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适合本校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学科研计划、基础建设规划和科研课题目录、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薪酬制度改革意见、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等等。通过一系列深化改革的措施,把民办高校的基础建设夯实,彻底去除管理制度上的行政化倾向,走出一条民办高校正规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新路子。

3.彻底解决民办高校政校不分和管办不离的问题。“国内外一百多年的实践证明,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对外是自主办学,对内是学术自由”[1]28,民办高校可以尝试推行教授治校,“教授治校是指以研究和传授学问为目的的教授们参与管理学校重大的学术和教学问题”[3]。民办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应更多地服务于学术权力,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由教授们组成的民主管理委员会、科研管理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审委员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非常设机构,取消行政人员兼职,加强学术权力。这支由来自各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教授以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组成的队伍,共同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民办高校的去行政化,强化并改善学校的管理。另外,民办高校的行政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以服务于全校的教职员工、服务于学生为本,行政人员在为学校领导服务的同时更要注重为其他教学部门服务。这样学校的行政人员和教学科研人员,能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因此,民办高校的教授不仅专注于科研和教学,他们同时可以参与学校的管理,能够更好地行使学术权力,学校的行政人员要高效快捷地服务于教师和学生,学校从上到下、从人员到机构能够做到责任和权力更加明晰,工作效率和质量真正有所提高。

4.爱护广大教职员工和激发教师的积极性。民办高校的师资力量薄弱,很多学校连正常的教学任务都很难完成。民办高校的教师队伍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专职教师,多以新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为主;另一部分为兼职教师,多以60岁以上的退休教师为主,这样的师资结构体现出中青年教师较少,学科建设后继无人,不利于民办高校的长期发展。所以,学校应当大力培养年轻的专职教师,不仅注重他们教学能力的提高,还要注重他们科研能力的提升,使他们能够迅速地成长为教学能手和科研精英。另外还可以高薪聘请一些40~50岁的具有高级职称、高水平的专家教授来充实教师队伍、补齐短板,以保障教师团队的梯队建设。

奋战在一线的教师是学校的基础和主体,他们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力,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办好学校就是一句空话。民办高校的各级领导要从宏观全局出发,高度尊重和爱护广大教职员工,提高教职员工的福利待遇,注重教师的继续教育,多给他们提供一些学习和深造的机会,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强化民主监督和管理,更好地发动教师共同办学办校。只有把广大教职员工的创造性、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民办高校的目标才能实现、学校才能办好。

笔者认为,如何将全面深入地进行去行政化改革落到实处,这是现在亟待解决的难题。如何建成一个权责明晰并且界限清晰的高等教育领域的新格局,对于我们政府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其实,民办高校去行政化的关键就在于教育本位的回归,无论是学校的外部环境还是内部环境,都应该适度放权,放权给民办学校,放权给真正的教育者,改变唯权力的管理方式。对于民办高校来说,要想打破当前行政化的困境,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全方位、多角度、循序渐进地推行去行政化的改革,从而更好地为中国民办教育事业服务。

[参考文献]

[1]刘曜.高校去行政化后的管理模式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2012.

[2]陈金凤.当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困境与改革思路研究[D].重庆:西南师范大学,2001.

[3]黎玉升.谈民办高校教学管理的困境及改革路径探索[J].青春岁月,2012,(4):104.

〔责任编辑:崔家善〕

[收稿日期]2016-04-20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民办高校现代大学制度研究”子课题(QDA1211008)

[作者简介]隋向萍(1981—),女,黑龙江哈尔滨人,讲师,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6)05-00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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