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的意义及途径*
2016-02-05罗静
罗 静
西安培华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5
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的意义及途径*
罗静**
西安培华学院,陕西西安710125
摘要:陕西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有着独特优势,是沟通内陆与亚欧大陆桥和海上丝绸之路的交通枢纽、承接东部乃至全球产业转移有利区域、丝绸之路经济带最大物流中心、融汇亚欧丰富多元文化重要平台。本文主要分析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的意义与途径。
关键词: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弘扬人民友谊,共创美好未来》重要演讲,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明确我国向西开放战略重点,对于沿线省区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意义重大。根据中央精神,陕西省委、省政府在深入分析形势和自身优势基础上,确定“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基本定位。陕西作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的战略目标,为我省发展迎来新发展机遇与挑战。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的意义与重要性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时代内涵
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在其名著《中国》中首次提出“丝绸之路”这一概念,古代丝绸之路是指从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16世纪,东起长安,西至君士坦丁堡,并连接中亚、西亚、南亚的贸易通道。“丝绸之路经济带”这一概念中包含“丝绸之路”和“经济带”两个要素,二者有机结合构成新的联合体。此概念的理论基础是区域空间结构理论。区域空间结构由点、线、面三种基本要素组成,点是最基本的要素,如城镇、企业等;线有起点和终点,并且有方向,如交通干线等;面是指各类经济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点—轴”模式,其国内段由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中心城市组成“点”,由铁路、公路、能源管道组成的“轴”,由中原经济区、关中—天水经济区、河西走廊经济带、天山北坡城市带形成的“面”,构成区域空间结构。“丝绸之路经济带”赋予“古丝绸之路”新的时代内涵。首先,“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国联系更加紧密,各种现代交通工具构建网状区域联系。其次,沿线各国合作内容更加丰富,在交通、经济、金融、文化、旅游、法律等领域都会有所共建合作发展。再次,创新区域合作模式的构建,其并不是要建立区域一体化组织,不要求统一制度设计,它是充分发挥灵活性的一种区域合作尝试。最后,它是一种多元化、开放型的区域经济合作形式,中国是提倡国,各国都可以加入到丝绸之路经济带共建互赢。
(二)陕西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的重要意义
第一,发挥历史传统优势。陕西西安自古以来就是丝绸之路的起点,是欧亚大陆桥中国段和黄河流域最大的中心城市,是西北地区集金融、商贸、科教、旅游的中心。第二,突显地理优势。陕西位于中国的地理中心,是连接中国东部、中部以及西北、西南地区重要枢纽和西北地区的东大门,具有良好地理优势。在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布局上,陕西具有西部地区“桥头堡”的地位及作用,是西部大开发的“第一阶梯”和重点区域。第三,增强对外门户区位优势。陕西关中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最大的经济增长带,分布着西安、宝鸡、杨凌等四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中西亚国家进入中国东部发达市场的东大门和中国向中亚、西亚及欧洲市场开放的西大门,其拥有特殊区位优势。第四,加大自然资源的域外合作与开发。陕西是中国矿产资源最丰富省份之一,煤、天然气、汞、石棉等具有全国性的开发优势,其可为工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第五,科教优势突出。陕西的高校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科教支持巨大且持久,其为对外文化交流提供智力及人才保障。第六,促进西安国际大都市建成。
二、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的主要障碍
(一)战略互信不足
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的建设依托于经济带整体的构建完成,目前,虽然不少沿线国家有意愿加强贸易投资合作,但国与国之间猜疑仍然存在。没有充分信任,丝绸之路经济带将失去坚实合作基础。陕西如何获得其他地区及国家的信任与支持,这需要切实可行政策及有效法律调整来实现。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应坚持和平、合作、共赢精神,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沿线各地区及各国。
(二)基础设施落后
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联系不紧密,基础设施或不联不通,或联而不通,或通而不畅,难以满足经贸合作要求,成为制约区域合作升级的一大短板。陕西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比较落后,在新起点的建设中会成为一大制约因素,如何改善陕西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大难题。
(三)文化沟通不足
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是在中亚地区,总体来说,中亚地区与我省交流并不频繁,双方之间缺乏政策沟通、文化交流。如何增强双方了解与沟通,构建良好交易平台和和谐环境,也成为制约因素。
三、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的法律途径
第一,发挥科教优势,修改及完善地方性教育法规。促进技术与产业的结合,充分发挥高校产、学、研相结合优势,改进技术,推动产业发展。对中亚留学生提供政策和法律上的教育优惠,扩大双方交流。第二,构建内陆地区自由贸易新模式的地方性立法与政府规章,保障贸易的自由化。深入研究对外贸易法等相关国际法律及制度,对我省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制培训,让其了解有关具体法律规定,减少交易风险。第三,重视规范陕西和中亚各国能源化工领域之间的合作与发展。陕西省拥有国内最大的油气田,特别是榆林的能源化工区域,加强地方政府对能源的开发与管理,制定相关能源保护地方立法,促进对能源的利用,同时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坚决严厉打击违法活动。第四,加强政府依法执政的能力及水平。加快构建公平、统一、高效的监管服务体系,陕西省应积极探索负面清单利用外资管理模式,在金融、加工、物流、结算等领域与世界接轨。创造国际化、市场化、便捷化营商环境,使物流更为便捷畅通,做好服务型政府。
[参考文献]
[1]马莉莉,任保平.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4.
[2]孙久文,高志刚.丝绸之路经济带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5.
中图分类号:F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049-(2016)03-0034-01
**作者简介:罗静,女,西安培华学院法学系讲师。
*陕西省社科界2015年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名称:《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项目编号:2015C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