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夫教学原则与体育舞蹈节奏律动教学
2016-02-04田宏铃
田宏铃
天津体育学院艺术系,天津 300381
奥尔夫教学原则与体育舞蹈节奏律动教学
田宏铃
天津体育学院艺术系,天津300381
关键词:奥尔夫;教学;体育舞蹈;律动
从某种意义上说,奥尔夫教学法显然不是一种严密、完整的教学体系,也缺乏严谨、系统的学校音乐教材及训练程序,但将其作为引导、培养学生(尤其是艺术类学生)对待音乐、表现音乐及创作音乐的态度之手段,确是行之有效的。本人就奥尔夫教学原则与体育舞蹈节奏律动教学,谈一谈自己的观点。
体育舞蹈节奏律动教学是在聆听音乐的同时,以节奏为核心伴以身体运动体验音乐,并将其体验转化为感知与认识,且反作用于理解、处理音乐作品的训练。其目的并非是伴以音乐的舞蹈,或简单的节奏模仿,而是培养将再现艺术作品所必需的诸多音乐要素完全融入至身心,发展音响与身体节奏的通感,从而使其能够直接反应情感的训练。其过程始于聆听音乐及节奏音响,其基础是音乐感觉与肌肉感觉相结合的律动能力。
体育舞蹈节奏律动教学是重要的,也是不可或缺的,但其训练效果是否尽如人意呢?毋庸讳言,我们有关体育舞蹈节奏律动方面的训练至今仍存在重大不足与缺憾,归结起来,至少有如下几点:一、过于强调专业音乐学院听觉技能方面的训练,求精,求深,求难,教材教法、教学评价与其一脉相承,忽视体育舞蹈艺术本体特性,造成学用脱节;二、将体育舞蹈节奏律动教学简单理解为节拍训练,以音乐作品替代口、手势、节拍器,使音乐作品成为呆板僵化,无生命活力的附属伴奏工具;三、缺乏摒弃技术束缚,注重个性发展、创造性思维的必要手段和专业思想。四、未建立起严谨、严密、严格的考核制度,因而使体育舞蹈节奏律动教学的大方向不明,目的性含糊。在这样一个“变化的旋风越转越快”的时代,我们必须重新审视现状,探寻新的出路。笔者以为,就体育舞蹈节奏律动教学而言,奥尔夫教学理念乃至其教学原则、教学手段颇可借鉴,汇报如下:
一、关于奥尔夫广义的元素性音乐观念
元素性音乐(Elementare music),即“回到人的本原”。广义的元素性音乐教育观,将语言、动作、舞蹈、戏剧、音乐溶为一体,而上述种种,潜在的、共通的基本要素是节奏。奥尔夫研究者们借用物质化学中最基本的成分“元素”这一概念,将奥尔夫音乐称为“元素性音乐”,使节奏成为元素性音乐的基础并形成其独特的艺术特色。
体育舞蹈把形象性作为审美特性的基本标志,强调每一动作具线条美和节奏美,且有大小、高低、强弱、快慢、缓急、正侧、主宾、虚实、方圆、奇偶、断续、顿挫、张弛、离合等变化,刚柔相济,动静结合,从而达到悦目、怡神、受教的艺术感染力。
从本质上说,节奏性、对比性、宣泄性、娱乐性正是原始性音乐与原始性舞蹈共通的主要特点,奥尔夫广义的元素性音乐观念的提出对我们是有启发意义的。那么,理解、借鉴奥尔夫思想、教学理念及其元素性音乐,使其作用于我们的体育舞蹈节奏律动教学是值得我们思考并研究的。
二、关于奥尔夫音乐的创造性与即兴性
正如本文开始所谈到的那样,作为一种教学法,“奥尔夫”显然不是一种严密、完整的教学体系,也缺乏严谨、系统的学校音乐教材及训练程序,尤其在纵向结构上比较模糊、单薄,于是,在实施奥尔夫教学中,往往出现与元素性音乐即兴创造特点相悖的做法,——把“奥尔夫所提供的教材与素材当作教科书。
诚然,奥尔夫是写过奥尔夫音乐教材的,但卡尔·奥尔夫从不认为他自编的这套教材可以一成不变的使用。换言之,他提出的只是一种建议,一种模式,提出了一些可能,其主旨是强调教学过程中的创造性和即兴性的。
体育舞蹈学生的特点是活跃,有超出常人的肢体表达能力,对新事物非常敏感,个性、创造性意识也比较强,这一特点,对于我们运用“奥尔夫观念”进行教学是极为有利的。
结合音乐的体育舞蹈,一方面,体育舞蹈的音乐要符合作品的个性,音乐结构要具备整体美,音乐形式要服从于技术动作内容的需要,它要和每一个技术动作、舞姿、形象融为一体。另一方面,也是我们比较欠缺的,即,演员要具备比较高的音乐素质,音乐修养。而我们以往体育舞蹈节奏律动的教学缺乏科学、严谨、严密的教学体系,结构上的层次也不够分明,“舞蹈是舞蹈,音乐是音乐”,极易令学生造成知识割裂,而这一综合艺术品将技巧、舞蹈、造型、音乐诸要素各自孤立,自会形神分裂,恶性循环。而奥尔夫音舞合一,强调创造性及即兴性的做法,极大限度地弥补了这一缺憾。
三、关于奥尔夫教学法的教学过程
这似乎是一个人们谈滥了的话题。人们说,许多传统的教学方法都是注重于教学结果的,奥尔夫教学法却与此相反,注重的是教学过程。笔者对此有不同的理解。笔者以为,没有任何一种教学法不注重结果,而是结果的形式是怎样的。换言之,奥尔夫教学法的教学过程也是奥尔夫教学的结果。奥尔夫的教学过程,重要的是“做”的本身,发挥其想象力和独创性,而“做”出的正是“结果”,只不过“结果”有大的,有小的,有成熟的,有稚嫩的,有可用的,也有不可用的雏型,但,这是作品。
因此,片面强调“结果”本身,便已违背了奥尔夫精神。
过程并不是形式,不是教师与学生们围成一圈教学就是奥尔夫,不是拍拍打打每个人都能参与进来就是奥尔夫,奥尔夫教学法不是一种固定的、封闭性的条条框框,奥尔夫教学过程同样也不是。同样采用这一教学法的不同教师,在具体教学环节上,也有不同,或者是完全不同的,奥尔夫教学过程实质是根据自己的感觉去选择、判断、变通和创新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奥尔夫教学法不仅仅是针对音乐、舞蹈的教学,而是针对一切应用科学的教学而提出的,奥尔夫精神不是一句空话。
四、关于奥尔夫体系的根本目的
卡尔·奥尔夫教学法强调音乐教育的根本目的不是培养音乐专家,而是提高人的素质。
体育舞蹈学生音乐素质的薄弱是不争的事实,倘再不去强调音乐、音乐节奏、音乐修养,这一新兴的艺术形式的生命力必会是短暂的。
这一点至关重要。
以上是本人理解奥尔夫教学法及奥尔夫教学手段的一些粗浅体会,敬请广大同仁批评指正,不吝赐教。
[参考文献]
[1]李妲娜,修海林,尹爱青编著.《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与实践》.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
[2]秦德祥著.《元素性音乐教育》.南京大学出版社,1989.
[3]《秦德祥音乐教育论文选》.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
[4]《中华学校音乐教材》.文化艺术出版社,2002.
中图分类号:G6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049-(2016)09-016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