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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根据地时期的互助合作运动

2016-02-03王俊斌

山西档案 2016年2期
关键词:互助组互助合作根据地

文/王俊斌

抗日根据地时期的互助合作运动

文/王俊斌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日寇对抗日根据地进行惨酷的“大扫荡”以及根据地自然灾害的频发,各根据地都面临着劳动力、牲畜和生产工具大量匮乏的情况,给军民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为了发展生产,度过难关,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据地群众开展了大规模的互助合作运动。通过集体劳动,有效地解决了战争环境中所遇到的问题,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为争取抗战的最终胜利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抗日根据地;农业;互助合作

抗日战争时期,特别是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日军的进攻重点由正面战场转向八路军抗日根据地;同时国民党顽固派不断制造摩擦事件,断绝八路军的给养并对根据地实行包围封锁;而根据地内又自然灾害频频发生,这些都给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为了战胜困难,支援战争,各根据地军民在中国共产党和抗日民主政府的领导下,从1940年开始,利用原有的民间劳动互助习惯,组织了劳动互助组从事农业生产。特别是在毛泽东同志发表了著名的《组织起来》的讲话后,各根据地的互助合作运动广泛开展起来。它改变了几千年来的农民分散、独立的个体劳动,发挥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改善了根据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为争取抗战的最终胜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民间旧有的劳动互助形式

根据地民间旧有的劳动互助形式是多样和复杂的,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变工。这是在各地都比较流行的一种劳力互助形式。在农业生产的时候,农民把他们的人力、畜力,相互调剂,相互交换,互相帮助进行生产。它以等价交换、自愿结合为原则。

(二)伙买牲口。由于单个贫农买不起牲口,就两家或三家农户各出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钱伙买一头牲口,轮流使用。喂养有的采用轮流的形式,也有各户摊出草料归一户喂养的。

(三)工合。这种互助形式主要是适应太行区耕地缺乏,专为开荒而产生的一种劳力组织,成员以贫农或无产者为主。工合一般由一个开荒有经验的人发起,每组十人至十五人不等,轮流给各成员开荒。

(四)札工。这是一种集体出卖劳动力的组织形式。主要以贫农为主,规模十人数十人不等,主要用于修渠、大块田地的锄苗、收割等需要集中大量劳动力的农活。

(五)参忙。如农民盖房子或者“红白喜事”,大家都来帮忙。这种活动具有一定的社会互助救济的意义,并不一定完全等价。

以上各种劳动互助,是农民在小农经济上自发形成的生产结合,他们之间是平等互助的关系,生产效率相对得到提高。但就整个劳动互助的规模、范围、作用而言,没有改变广大农民的贫困生活和农村极为低下的生产力。仅仅是农民们为了使自己简单的生产活动不至于中断而产生的行动,对发展农村生产力的意义不大。

二、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互助合作

抗日战争爆发后,八路军挺进敌后,先后开辟了晋察冀、晋察鲁豫、晋绥等根据地。各根据地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中,为了抗灾自救,争取抗战的胜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大生产运动的基本方针和毛泽东组织起来的指示,各抗日根据地的互助合作运动广泛开展起来。此时的互助组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充分利用民间原有的互助习惯,其形式、内容、方法大多依靠群众在实践中摸索。其主要形式有以下三种:

(一)农业互助组。这种互助组占根据地互助合作的多数。其中有些是“忙时互助闲时散”的季节性互助组;有些是具有一定的生产计划和分工的常年互助组。各抗日根据地由于遭受到战争的严重破坏,人力、畜力和物力损失颇大,加以疫病的流行,水旱蝗灾的影响,因而各根据地在从事农业生产时牲畜、农具和劳动力都存在短缺。据北岳区农会1942年不甚完全的材料统计:北岳区劳动力比战前减少7.34%,某些地区甚至减少到16%以上;耕作牲口减少到40%-70%,且畜力质量大不如前;肥料减少到1/3甚或2/3。1943年日寇两次大扫荡后,北岳区虽经政府贷款救济补充牲口22000余头,农具26万余件,仍不能解决严重的困难,[1](p415)农作物产量受到很大影响。所以各根据地都有开展劳动互助来解决生产困难、保卫自己生命财产的需要。根据地的劳动互助组一般以家为单位,每家成年男子组成劳动互助组,老人儿童妇女组成辅助组,规模大都在5户左右。由于耕牛在战争中损失很大,贫农又没有经济实力买牛,所以互助组一般以耕牛为中心来组织,每组尽量有一头耕牛;组内实行等价交换,不论人和人变工还是人畜换工,都折合成人工结算,换工差数要补够,也可用粮食或现金补齐,谁也不吃亏。互助组都是自愿组合,一般都是耕地相近,住处相邻,感情比较融洽的人结合,彼此互相信任,合力同心,耕作积极,劳动效率提高不少。

(二)劳武结合互助组。由于各根据地一直处于敌人的围困之中,每到春耕秋收时节,敌人就对我根据地进行“扫荡”破坏,特别是日寇实行残酷的“三光”政策后,一些处于交通线和接敌区的根据地,人被屠杀或抓走,牲畜被抢去,生产工具被毁坏。在这种恶劣的战争环境中,单个农民的生产就有很大的危险,于是劳武结合的互助组就应运而生了。劳武互助在各地因情况不同,又有不同的形式,一般是民兵参加变工队,如离石四区的一部分村子,因为离敌据点近,经常受到敌人的骚扰,民兵为了有力的打击敌人,保卫群众,遂组织了民兵生产战斗小组,平时除放出一两个警戒哨外,其余都就地生产,一有情况,就进行战斗。另外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民兵变工组,即在民兵内部实行互相变工,保证民兵既能积极作战,又不耽误生产。这种形式在离石、宁武的新收复区,群众变工还未组织起来的村庄普遍存在。实行劳武结合互助后,一些接敌区的村子大规模开展有组织的抢种抢收,原先在敌据点附近的土地因没人敢种都荒废了,现在又重新开始耕种,有效地增加了耕地面积。

(三)农副结合的互助合作社。它以农业劳动互助组为基础,建立和扩大成为包括各种副业劳动的互助合作社。参加合作社的社员,是以农业互助组的组员为主。根据季节不同,进行生产也有主次之分。在春秋农忙时节,以农业为主,抽空进行副业生产;夏冬则以副业生产为主。如沁源上兴居曹先亮劳动合作社,利用下雨天或庄稼收割完之后的空闲,组织社员开展采连翘、运输、纺织、贸易等副业生产,并在“新华染料厂”的支助下成立了一个染坊合作社。他们的副业劳动合作,是在农业劳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同时,通过副业劳动合作,又扩大了农业合作的范围,共同购买耕牛、新式农具,二者相互结合,共同发展。合作社虽然集体化的程度高于一般互助组,但它并未超越私有财产制度,无论其生产工具还是劳动成果都是属于私有的,同时又最大限度的动员和调配社内所有的劳力、物力和财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劳动生产力。

三、互助合作对生产力的促进

抗日根据地的互助合作,是农民组成的一种较为简单的互助合作组织,具备一定的集体劳动的特点,实现了人力、畜力和生产工具等方面的合理调配和互换,帮助了单个农民克服由于战争的破坏而带来的生产困难。其积极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互助合作是根据地解决劳力缺乏的有效方法。互助组通过集体劳动,互相变工,并动员妇女、儿童等参加劳动,不但日常的农业生产没有耽误,而且长期以来在生产中存在的诸如春播、秋收时节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做到了不违农时。同时还大量开垦荒地,增加了耕种面积;原有耕地也实现了精耕细作,提高了单位产量。

(二)互助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生产效率。相较于个体劳动,互助组能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据群众反映,十个人集体劳动,在同等情况下能做出十三、四个人的活。互助组还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每块土地上的劳动成果还是归单个农民所有,因而,每个农民在给自己土地上干活时都特别卖力,其他人也只能向他看齐,拼命追赶。如果个别人藏奸耍滑,那么别人在给他变工时也就拖拖沓沓,出工不出力。“工变工,挣断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许多互助组还发动劳动竞赛,谁落在后面就要被别人嘲笑,因而人人争先,劳动强度自然增加。同时集体劳动可以按照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实现合理分工,充分发挥个体的能量。

(三)互助合作能发挥集体力量,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在农村,有许多事情是单个农民没法办到的,如修渠、打坝、打井、修路、造林等大型工程,它们对于农业生产都有重要作用。可在以前,由于个体力量单薄,而且怕自己吃亏,没有人站出来主动去干。实行互助合作后,大家发挥集体的力量,利用农闲时候,大搞基本建设,许多长期以来群众想办而未办的工程在开展互助合作后很快办成了,土壤得到了改良,旱地得到了灌溉,耕作粗放、土地失修、水土流失的现象得到了初步改变,单位面积产量得到了提高。

(四)互助合作有利于农业技术的改进和新式农具的运用。长期以来,小农经济下的中国农民生产技术一直很落后,多少年来没有大的改进,群众也普遍较为保守,很少尝试新的技术和工具。在广泛开展互助合作后,普遍实行选用良种、浸种拌种、合理密植等新技术,并集体购买大型新式农具,生产力得到了有效提高。

抗日战争时期各根据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通过大规模的组织互助合作,有效地解决了因为战争而给根据地军民带来的生产生活困难,极大的提高了生产效率,有力的支援了前线的战斗。据1944年26个县的不完全统计,晋绥边区参加互助组的劳动力占劳力总数的37.4%;太行区在1945年春耕时互助组发展到2.3万个,参加互助组的劳动力达21.9万人。[2](p5)在互助合作开展较为普遍的县区,参加互助的比例更高。黎城县1944年参加互助组织的户数占全县农户的52%,占全部劳力的73%;1945年入组总户数的75%,入组耕地占全县总耕地的82%,入组耕畜占到总耕畜的78.3%。[3](p72)抗日战争根据地互助合作运动的广泛开展为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引导广大农民由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经济打下了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实践经验,为使我国由一个“一穷二白”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在短时期内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走向社会主义道路做出了一定贡献。

(本文为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社会史视野下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TJZL15-005)

(责任编辑:元 木)

[1] 史敬棠.中国农业合作化史料(上)[Z].北京:三联书店,1957.

[2] 山西省史志研究院.山西农业合作化[Z].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 2001.

[3] 长治市农业合作史编辑室.长治市农业合作化史料[Z].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

The Cooperative Movement in the Counter-Japanese Invasion Bases


Wang Jun-bin

K265

A

1006-9652(2016)02-0028-03

王俊斌(1977—),男,山西保德人,天津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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