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管子》的女性思想
2016-02-01朱艳红
周 静,朱艳红
(山东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淄博 255000)
浅析《管子》的女性思想
周静,朱艳红
(山东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淄博 255000)
摘要:《管子》女性思想内涵丰富。既有“男女有别”“妇言不及官中之事”“自媒之女,丑而不信”等男尊女卑、歧视女性、限制女性自由的思想,也有女性与男性共同参与社会生产、共同承担国家赋税、共同孝敬父母慈爱儿妇等男女平等思想,甚至还有肯定女性智慧、赞扬女性的思想。研究《管子》的女性思想可以进一步了解春秋时期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及其在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中不可替代的贡献。
关键词:《管子》;女性;思想
《管子》是一本治国的百科全书。很多学者从经济、政治、教育、法治、科技、哲学、文学、军事、和谐理论、人才学、水思想等领域对《管子》的思想内容进行了多方面研究[1]。但是,通观涌现出的大量学术著作,鲜有人提及《管子》中的女性思想。春秋时期,群雄称霸,战争频繁,统治者又非常重视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作为人类两种性别之一的女性,在管子辅佐齐桓公时期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在齐国“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过程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本文试从《管子》有关女性的记录入手,整理《管子》的女性思想,了解那个时代女性的状况,挖掘女性的社会价值。
一、男女有别,女性不能干预朝政
上古时代的阴阳之道,认为男阳女阴、男刚女柔、男主动女被动,这种哲理支配了中华3000年来的历史[2]5。《管子》时代的春秋时期,虽然周代奴隶主统治阶级赖以维持其统治地位的“礼”日趋崩溃,约束女性的桎梏随之松懈[3],但男女有别、女性不能干预朝政等歧视女性的思想一直存在。
(一)男女有别
《礼记》认为:“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敬。”[4]将“男女之别”看作正人伦、施礼教的基础。在《管子》现存的76篇中,有5篇明确提到了“男女有别”。首先《管子·权修》提到:“男女无别,则民无廉耻。”(以下凡引此书只注篇名)认为男女没有界限,人民就不知廉耻。如果民无廉耻、货财上流、赏罚不信,则“求百姓之安难,兵士之死节,不可得也”(同上)。将男女有别上升到关乎国家安危的高度。男女无别是怎样形成的呢?《管子》提出:“从欲妄行,男女无别,反于禽兽。”(《立政九败解》)“闾闬无阖,外内交通,则男女无别。”(《八观》)认为如果纵欲妄行,内外随意交往,男女之间就没有了界限,就会返回到禽兽状态。如何防备男女无别呢?《管子》提到,明君会“闭其门,塞其涂,弇其迹,使民毋由接于淫非之地”(《八观》),“明男女之别,昭嫌疑之节”(《君臣下》),还要“正君臣上下之义,饰父子兄弟夫妻之义,饰男女之别,别疏数之差,使君德臣忠,父慈子孝,兄爱弟敬,礼义章明”(《版法解》)。如此不仅可以防止奸情、制止奸邪,“民之道正行善也,若性然”(《八观》),更能彰明君主德行,让附近的民众来亲近,让远国的民众来归附。
(二)女性不能干预朝政
在由男性支配的宗法社会,认为女子非“子”,子乃滋生长养的意思,是对男子的专称,是能够传宗接代的。而妇人是附于他人的,自己没有独立性,只能依男人而成人格。为使女子服从束缚、不反抗,还通过制成各种各样的风俗习惯、道德、教条和信仰压抑她们,训练她们。使女子能力益弱,地位益卑,虽女子自身,亦自轻自贱因果相循[2]6。在这种男尊女卑的观念下,《管子》有“妇人言事,则赏罚不信”(《权修》)这样的言论也就不足为奇了。为了证明此说,后面还提到“主德不立,则妇人能食其意;国无常法,则大臣敢侵其势。大臣假于女之能,以规主情;妇人嬖宠,假于男之知,以援外权。于是乎外夫人而危太子,兵乱内作,以召外寇。此危君之征也”(《君臣上》)。于是乎,“妇言不及官中之事”(《君臣下》)成了彰显明君德行、制止奸邪、昭示公道、消灭私图的措施之一。甚至提到,如果妇人主持政事,则人君地位日退,“谿陵山谷之神之祭更,应国之称号亦更矣”(《侈靡》)。把女性干政当成国家灭亡的原因之一。
二、女性与男性共同参与社会生产活动,承担国家赋税
(一)男耕女织
在春秋时代,农业生产的发展使男性以其自然优势成为主要劳动力,女性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地位被削弱,逐渐退居家庭,以手工业为主,形成了“男内女外,男耕女织”的社会分工形式。《管子》道:“大冬营室中,女事纺绩缉缕之所作也,此之谓冬之秋。”(《轻重乙》)“男不田,女不缁,工技力于无用,而欲土地之毛,仓库满实,不可得也。”(《七主七臣》)还提到:“上农挟五,中农挟四,下农挟三。上女衣五,中女衣四,下女衣三。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有为之饥者;一女不织,民有为之寒者。”(《揆度》)可见,当时女性的手工劳动是社会生产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另外,女性的工作方式和形式也影响着国家的贫富。《管子》有语:“工事竞于刻镂,女事繁于文章,国之贫也。”“工事无刻镂,女事无文章,国之富也。”(《立政》)还提到:“女以巧矣,而天下寒者,其悦在文绣。”(《五辅》)“布帛不足,衣服毋度,民必有冻寒之伤,而女以美衣锦绣纂组相穉也,谓之逆。”(《重令》)
统治者在治国策略中也充分利用了这一分工。如《管子》提到:“彼善为国者,使农夫寒耕暑耘,力归于上,女勤于纤微而织归于府者,非怨民心伤民意,高下之策,不得不然之理也”(《巨乘马》);“彼壤狭而欲举与大国争者,农夫寒耕暑耘,力归于上,女勤于缉绩徽织,功归于府者,非怨民心伤民意也,非有积蓄不可以用人,非有积财无以劝下”(《事语》)。再如,当桓公问何谓吸收天下的财富,管子讲了伊尹利用夏桀有三万女乐皆穿华丽衣服而取得了操纵桀的粮食并操纵了其市场商品流通的事,其所用的策略就是“以薄之游女工文绣纂组,一纯得粟百钟于桀之国”(《轻重甲》)。
(二)共同承担农事,参与战事防备
春秋时期的农业社会以农业生产为主,而农业又特别受农时等自然条件的限制,《管子》有云:“时之处事精矣,不可藏而舍也。故曰,今日不为,明日亡货。昔之日已往而不来矣。”(《乘马》)可见农时对当时比较落后的农业生产的重要性。为抢农时,《管子》提出,在秋季三月,“民毋男女,皆行于野”(《度地》);在春至,“十日之内,室无处女,路无行人”(《轻重己》)。还规定:“苟不树艺者,谓之贼人;下作之地,上作之天,谓之不服之民;处里为下陈,处师为下通,谓之役夫。三不树而主使之。”(《轻重己》)意思是,不参与耕作的人,称为贼人;耕作时不勤劳的人,称为不服之民;在里中劳动最差的人,称为役夫。这三种不努力耕作的人都应由主管官吏强制使役之。
春秋时期诸侯争霸,战事较多。当齐桓公问如何守护边疆时,管子答:“方百里之地,树表相望者,丈夫走祸,妇人备食,内外相备。”(《侈靡》)即让男人疾辞应征,让妇人准备饭食,内外都应当有所戒备。可见,当时的女性不仅是农耕生产并存时期社会生产的重要手工劳动者,也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参与者,同时也参与国家战事防备。
(三)国家赋税的重要承担者
对此,《管子》中有详细的记载。“一女必有一针一刀,若其事立。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若其事立。”(《海王》)“令针之重加一也,三十针一人之籍。刀之重加六,五六三十,五刀一人之籍也。耜铁之重加十,三耜铁一人之籍也。其余轻重皆准此而行。然则举臂胜事,无不服籍者。”(《海王》)可见,女性不仅和男性共同参与社会生产,还共同承担着国家赋税。《管子》还提到,一年有四个取得收益的时机,分别在四季,“大冬营室中,女事纺绩缉缕之所作也,此之谓冬之秋”(《轻重乙》)。国家利用这些时机发布号令,使物价升降,就可以从中谋利。《入国》提到“士民有子,子有幼弱不胜养为累者,有三幼者无妇征,四幼者尽家无征”,从上述慈幼政策中也可以看出,春秋时期女性是国家赋税的重要承担者。
三、女性结婚要有媒人,在家里要慈教子妇、孝顺父母
(一)男女交往较自由,女性结婚要有媒人
先秦时代的婚礼并不严格,男女隔离并不厉害,有恋爱自由的机会。《诗经》说:“三十之男,二十之女,礼无备则不待礼。”《周礼》说:“以仲春之月会男女,是月也、奔者不禁。”[2]21到《管子》时期,男女交往也较自由,“途旁之树未沐之时,五衢之民,男女相好往来之市者,罢市相睹树下,谈语终日不归。男女当壮,扶辇推舆,相睹树下,戏笑超距,终日不归”(《轻重丁》)。可见当时对女性与男性的交往活动限制并不严格。但不严格不等于没有要求,在《管子》中明确提到“自媒之女,丑而不信”(《形势》)。并做了详细解读:“妇人之求夫家也,必用媒,而后家事成”(《形势解》),“求夫家而不用媒,则丑耻而人不信也。故曰:‘自媒之女,丑而不信’”(同上)。要求女人嫁夫家,必须通过媒人,如果嫁夫不通过媒人,则名声丑恶而没有信誉。此处限制婚姻自由的意思较少,是礼教形成的要求。正如陈顾远先生言:“婚礼之用,礼‘坊民之淫,章民之别,使民无嫌,以为民纪’即所以纳之于聘娶婚范围内焉。”[5]14
(二)对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要求
在《管子》第六十四篇《形势解》讲解了从“天道”到“人道”的宇宙万物规律和人类社会生活的哲理[6],并用大量篇幅,从山、渊、天、地等四个方面较系统的论述了在家庭生活中父母慈爱、子妇孝敬的道理。
1.慈爱。《管子》以山是万物之高引出“慈者,父母之高行也”(《形势解》),认为慈爱是父母的最高行为;以“山高而不崩则祈羊至矣”,引导父母慈爱不懈,如此就能达到所要的目标:子、妇孝顺,谓“父母慈而不解则子妇顺”。以“渊深而不涸则沈玉极”,告诉父母在教育子、妇时如果“能慈仁教训而不失理”,则“子妇孝”;同时以“渊涸而无水则沈玉不至”告诫父母“暴而无恩则子妇不亲”。认为“和子孙,属亲戚”是父母之常,以“天不变其常”,劝慰父母“不失其常”,如此便能“子孙和顺,亲戚相欢”。最后指出,“教护家事”为父母之则,以“地不易其则”引出“ 父母不易其则”,就可“家事办焉”。
2.孝敬。《管子》认为“孝”是“子妇之高行”(《形势解》),“子妇孝而不解则美名附”(同上)。子、妇要安养双亲、“孝弟顺亲”,这样就能合乎父母的心意;如果子、妇不安养双亲,“则祸忧至”。认为“爱亲善养,思敬奉教”是子、妇的常规,只有“子妇不失其常”,才能“长幼理而亲疏和”。最后指出,“尽力共养”是子、妇的法则,如果“子妇不易其则”,就可“亲养备具”。
从上可以看出,在《管子》时代,女性和男性一起在家庭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对上孝敬、安养父母;对下慈爱、教护儿子和儿妇,女性的权利和义务与男性是一样的,并没有很强烈的男尊女卑思想。
此外,《管子》还提到:“罢士无伍,罢女无家。士三出妻,逐于境外。女三嫁,入于舂谷。”(《小匡》)对男女的品行提出相同的要求,对男女再次娶嫁的次数有相同的规定,对超出规定次数者都进行惩罚。另有,“为人夫者敦懞以固,为人妻者劝勉以贞”(《五辅》)、“慈者,父母之高行也”(《形势解》)、“孝者,子妇之高行也”(同上)等,也都反映了《管子》对男女要求一致的男女平等思想。
四、女性的行为有时会影响到政事
《管子》虽然多次提到“妇言不及官中之事”(《君臣下》),但作为两性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女性并未完全退出政治舞台,她们中有些人的行为或言语影响国家政事或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情况多有发生。
(一)影响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鲁桓公的夫人文姜是齐国的姑娘,鲁桓公带她去齐国的时候,她与齐侯私通。“桓公闻,责文姜。文姜告齐侯,齐侯怒,飨公,使公子彭生乘鲁侯胁之,公薨于车。”(《大匡》)因为文姜,鲁国和齐国发生摩擦,先是鲁桓公被杀,后齐襄公被杀,与其也有关系。
齐桓公与宋夫人在船中饮酒,“夫人荡船而惧公。公怒,出之,宋受而嫁之蔡侯。明年,公怒告管仲曰:‘欲伐宋。’管仲曰:‘不可,臣闻内政不修,外举事不济。’公不听,果伐宋”(《大匡》)。后来齐桓公两次伐鲁,说是因为鲁国出兵救宋国,其真实意图是伐宋。归其因,还是因为宋夫人。管仲几次阻挡都未成功。
还有一例:齐桓公问管子商汤是如何灭夏桀的,管子答:“女华者,桀之所爱也,汤事之以千金;曲逆者,桀之所善也,汤事之以千金。内则有女华之阴,外则有曲逆之阳,阴阳之议合,而得成其天子。”(《轻重甲》)桀宠爱的妃子女华,被汤收买,对于汤灭夏起了一定作用。
(二)影响国内政事
《管子》在讨论君臣关系时提到:“主德不立,则妇人能食其意;国无常法,则大臣敢侵其势。大臣假于女之能,以规主情;妇人嬖宠,假于男之知,以援外权。于是乎外夫人而危太子,兵乱内作,以召外寇。”(《君臣上》)认为这些都是危害君主的表现。在谈到国家四个衰乱的原因时提到,第一乱是“宫乱”,即“内有疑妻之妾”(《君臣下》),直接和女性有关;第二乱是“家乱”,即“庶有疑適之子”(同上),也多和女性有关系。可见,当时宫廷内的贵族女性对国家的政事有很大影响。所以,《管子》提出了“妻必定,子必正”(同上)、“正名稽疑,刑杀亟近” (同上),“毋擅废嫡子,毋置妾以为妻”(《霸形》),以使宫内安定,国家安稳。
《管子》中还提到,女性美色会影响到君主的言行,从而影响国家政事。如“美者以巧言令色请其主,主因离法而听之”(《任法》)。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女性在《管子》时代虽然不能参议朝政,但贵族女性因与男性贵族的关系,其言语和行为也会对当时的政治带来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
五、赞颂女性的智慧
在研读《管子》的过程中,有两个惊人的发现:一是《戒》篇管子称中妇诸子的话为“圣人之言”,并让齐桓公照着办;二是《小问》篇管子与婢女的对话,赞扬之意盈满字里行间。通观整部《管子》,较完整记录女性之言的,惟有此两处。
中妇诸子是掌管宫女的官,她猜对了齐桓公要外出,并且对齐桓公问的“吾欲致诸侯而不至,为之奈何?”(《戒》)答出“自妾之身之不为人持接也,未尝得人之布织也,意者更容不审耶?”(同上)我本人不去作服侍别人的事,别人也就不会给我做衣服。是不是您还有使诸侯不至的原由在内呢?由此可以看出,这位中妇诸子不仅细心、聪慧,还具有一定的才能和胆识。连管子都赞叹曰:“此圣人之言也,君必行也。”
桓公派管仲征求宁戚的意见,宁戚答复说:“浩浩乎。”(《小问》)管仲不明其意,在吃中午饭的时候还在思考。婢女看到,就问他有什么事。管仲回答说不是她能懂的。婢女说:“公其毋少少,毋贱贱。昔者吴干战,未龀不得入军门。国子挝其齿,遂入,为干国多。百里奚,秦国之饭牛者也。穆公举而相之,遂霸诸侯。由是观之,贱岂可贱,少岂可少哉?”(同上)意思是,您不要小看年龄小的人,也不要轻视身份卑贱的人。从前吴国与干国打仗的时候,规定乳齿没有脱退的少年不能进入军门参加作战,国子那个孩子就拔掉了自己的牙齿,进入了军门,在战场上为干国立了很多功劳。百里徯本是秦国养牛的,秦穆公提拔他为宰相,便称霸诸侯。由此观之,贱者岂可贱视,少年岂可小看呢!后来婢女又猜出宁戚之意,解了管子之虑。从这些完整的对话语句中,管子对婢女虽未直接赞叹,但字里行间满是赞扬之情。
综上所述,《管子》的女性思想虽然记载得较少,但涉及篇目较多,内容也很丰富。《管子》中虽然有很多女性与男性共同承担社会生产、共同承担国家赋税、共同孝敬父母慈爱儿妇等男女平等思想,但无法掩饰其女性不能干预朝政等歧视女性的思想;虽然在《管子》时期女性可以改嫁、可以和男性较自由交往等,甚至有肯定女性智慧、赞扬女性的思想,但却非常强调男女有别,多次列举男女无别的危害,暴露了其受男权社会影响的男尊女卑思想。这应该是统治阶级的利益选择,是《管子》维护统治阶级秩序的政治策略。
参考文献:
[1]彭书雄.百年《管子》研究综述[J].文史知识,2007,(5).
[2]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3]文士丹.春秋变革时期妇女从政活动述评[J].史学月刊,1990,(5).
[4]阮元.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 [M].北京:中华书局,1980.
[5]陈顾远.中国婚姻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6]张荣明.《管子·形势解》政治思想探微[J].烟台师院学报,1986,(1).
(责任编辑:谷玉梅)
收稿日期:2016-01-17
基金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当前高校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状况与教育对策研究”(J15WA06)。
作者简介:周静(1965-),女,山东淄博人,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研究馆员,主要从事文化教育研究;朱艳红(1976-),女,山东菏泽人,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传统文化及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B22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3828(2016)02-00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