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泽普县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
2016-01-30许映红秦嫦娥作者单位8400新疆泽普泽普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泽普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
许映红秦嫦娥作者单位:.8400 新疆 泽普,泽普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泽普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
新疆泽普县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
许映红1秦嫦娥2
作者单位:1.841100 新疆 泽普,泽普县人民医院妇产科;2.泽普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
【摘要】目的 探讨孕产妇死亡的原因,从而提出有效干预措施。方法 回顾分析2010年1月—2013年12月孕产妇死亡的原因及相关因素。结果 4年间共有10例孕产妇死亡,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为44.26/10万;2013年最高为64.58/10万,2011年最低为19.4/10万。直接死亡原因产科出血性疾病占首位,占50%;其次为子痫、妊娠期脂肪肝,分别占20%。间接相关因素主要为当地经济贫困、妇女文化水平低、保健意识差等。结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4年孕产妇死亡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孕妇及产科医务人员对疾病的认知不够,应规范诊疗常规,加强政府干预,全社会参与,管理关口前移,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关键词】孕产妇;死亡原因;干预措施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孕产妇死亡率也日趋降低,但仍然是临床面临的难题。能够引起孕产妇死亡的原因有很多,而且有的城市存在地域特点。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医疗条件发达,北京户籍和外来人口孕产妇的死亡率呈下降趋势[1-2]。作为欠发达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泽普县,位于新疆南部,人口近20万。为了掌握全县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构成死亡的主要原因,现对全县近4年来孕产妇死亡病例进行回顾性调查,探讨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干预措施,从而有效降低全县孕产妇死亡率。现将2010 年1月—2013年12月资料总结分析如下。
1 资料来源
本资料来源于全县12个乡镇,由全县三级监测网常年监测,摸底后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再由县级妇幼人员深入村户,对家属及知情人员详细调查,填写孕产妇死亡个案卡;再经评审,找出死亡原因,逐年汇总。
2 结果
2.1 死亡情况分析 4年间全县孕产妇死亡共10例,平均年龄31岁,活产数21 983例,孕产妇死亡率平均44.26/10万。2010年全县孕产妇死亡2例,活产数4 776例,死亡率41.88/10万;2011年全县孕产妇死亡1例,活产数5 148例,死亡率19.42/10万;2012年全县孕产妇死亡3例,活产数5 865例,死亡率51.15/10万;2013年全县孕产妇死亡4例,活产数6 194例,死亡率64.58/10万。
2.2 死亡的医学原因分布 直接死亡原因产科出血性疾病占首位,占50%;其次为子痫、妊娠期脂肪肝,分别占20%。间接死亡原因主要为当地经济贫困、妇女文化水平低、保健意识差等。
2.3 4年孕产妇死亡的相关社会因素 10例均为维吾尔族,其中农民9人、教师1人;文盲4人,中学5人、大学1人;初产妇3人、经产妇7人;产检>5次的仅有3例,经济条件良好的2例,分娩地点均为县医院。
3 讨论
3.1 孕产妇死亡的社会生物学原因 均为维吾尔族,其中农民占到90%;文化水平较低,死亡病例中小学以下水平占90%;家庭经济一般及较差的占80%,经产妇占70%;不做产前检查或是产前检查过少占70%。
3.2 孕产妇死亡医疗诊治救助原因 孕产妇自身原因占30%,孕产保健占30%。由于医疗机构诊治原因则主要表现在执行核心制度不力,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到,专业技术水平较低,导致诊断和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规范,急救绿色通道不够通畅。
3.3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 政府重视,加强行政干预力度。产科质量关乎全县孕产妇的生存质量,人员配置严重不足,无资质上岗严重。因此作为政府部门,应从人员和经费上加大支持力度,政府在人才引进、编制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其次,卫生行政部门需积极协调并制订切实可行的人员培训计划,引进学科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使得全县产科专业人员培养从网底抓起,切实提升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全社会参与。孕产妇死亡率也从2011年的19.42/10万陡增至2012年的51.15/10万,这与新疆实施生二胎政策及生二胎时间不受限有着密切关系。从死亡相关因素分析可看出死亡孕产妇、经产妇占70%。因此,要有各级政府、妇联团体、新闻媒体等全社会的参与,加强孕期健康教育的宣传,提高妇女文化水平,增强保健意识,孕产妇死亡率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实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助产技术服务的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对医疗机构的检查、督导需要有的放矢,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事助产技术的医疗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考核,从而进一步规范助产技术服务的管理。对违反诊疗常规或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出现死亡的,要层层追究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处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到事前关注,事后总结,责成整改,做到持续改进有成效。
建立健全县内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其专科特点,及时、准确、规范救治危重孕产妇;加强县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的建设并切实使抢救流程安全、有效地运行。进行不定期的全县危重孕产妇抢救演练,不断提高综合抢救能力。
健全助产机构工作制度和操作常规,加强孕产妇信息系统管理,利用三级保健网络的网底作用,动员孕妇及早来院建卡进行系统管理。要进一步加强高危筛查、管理及转诊流程的规范化建设,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心,正确掌握高危孕产妇会诊、转诊时机。充分利用孕产妇保健信息平台,切实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与转诊工作。
加强危重孕产妇审评,将产科质量管理“关口前移”。建立和培养本县(县医院)级专家队伍,通过危重症评审,分析危重症诊治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从而改善产科服务质量。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提高诊疗水平,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产科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严格催产素应用指征,规范助产技术与产程观察,尤其是提高妊娠并发症、合并症和危急重症识别、诊断和处理能力等。
参考文献:
[1] 杨惠娟,沈汝枫,李禾,等.北京市1996—2010年孕产妇死亡状况分析[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12,32(11):1131-1134.
[2] 陈蔚,沈汝枫,杨惠娟,等.北京市2001—2010年孕产妇产后出血死亡相关因素分析[J].中国妇产科临床杂志,2013,13(6):413-417.
妇幼保健
(收稿日期:2015-11-21)
【文章编号】1672-7185(2016)03-0015-02
doi:10.3969/j.issn.1672-7185.2016.03.008
【中图分类号】R17
【文献标识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