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文化遗产的内涵及保护中应注意把握的八组关系
2016-01-25王思明
王思明
农业文化遗产的内涵及保护中应注意把握的八组关系
王思明
[摘要]关于农业文化遗产的内涵及如何保护,学者及社会各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文章在梳理前人相关研究和国际比较的基础上, 提出了农业文化遗产的完整概念及它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全球重要农业遗产”(GIAHS)的区别。 将农业文化遗产划分为十个大类,界定了各类农业遗产的特征与特点。在结合国内外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归纳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应当注意把握的八组关系,即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关系、遗产保护与农民利益的关系、生产功能与文化功能的关系、保护主体与多方协调的关系、理论研究与实践推进的关系、现实保护与记忆留存的关系、政策导向与制度建设的关系及保护主体与社会大众的关系, 提出了一些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业遗产; 物质遗产; 非物质遗产; 文化遗产保护; 农业历史; 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
一、什么是农业文化遗产 ?
所谓遗产指的是前人留下来的有一定价值的东西。 当传统农业仍然以一种主流生产方式处处皆有、普遍存在时,它是一种“正在进行时”,不会被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受到关注。只是在经济转型或传统农业逐渐为现代农业取代之时, 它的流失与价值才开始为人们重视, 继而有了“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1]。在国际上引发人们对农业文化遗产关注的是2002年启动的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计划。迄今,13个国家的32个项目已被选列这一名录。其中中国占了三分之一(11个)。
然而,在世界遗产体系中,农业文化遗产是一个新的概念和新兴事业,什么是农业遗产,如何保护, 存在诸多理论上和实践中的争议,需要深入探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关于“全球重要农业遗产”(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简称GIAHS)的概念是:“GIAHS is remarkable land use systems and landscapes which are rich in globally significant biological diversity evolving from the co-adaptation of a community with its environment and its needs and aspiration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①见GIAHS官网:http://www.fao.org/giahs/giahs/pt/
它强调的是“农业生产系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可持续发展”。 可见, GIAHS的概念是一个项目遴选的概念,侧重农业生产系统,许多静态的、产前、产后的农业遗产,非生产性农业遗产不在其关注之列。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任何项目遴选都需设定有限目标,具有可操作性。 但这不代表它就是农业文化遗产的完整概念。 例如,中国重要农业古籍《齐民要术》《王祯农书》等(如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收存的中国现存最早古农书《齐民要术》, 被列为国家古籍珍本,属国宝级文物, 当然属于农业文化遗产);农产品利用与加工环节农业遗产;河姆渡等重要农业遗址,等等。河姆渡遗址等虽然早已失去了农业生产功能,但其文化遗产价值今天广泛受到社会的关注,每年成千上万的人前往参观,成为人们了解中华农业文明的重要窗口,当然是应当珍视的农业文化遗产。不能因为它不再具有生产功能就断定它不是农业文化遗产。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不知农业遗产到底包括些什么, 保护工作必然失去保护的依据,引发理论和实践中的混乱。事实上, 因所处位置不同、职责任务不同,对于文化遗产的视野和理解也各不相同。 例如国家文物局关注的是珍贵文物, 很多农业生产的东西还上升不到文物的层次;文化部因职责关系,更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学、音乐、美术、图书, 当然就包括重要的农业古籍;住建部也关注历史文化名村或传统村落, 但它更重视古民居、古祠堂、古桥、古井等不可移动建筑遗产;水利部关注水利工程遗产;国家林业局关注林业遗产;农业部自然更关注农业文化遗产,但它更侧重农业生产系统的农业遗产。 显然,我们不能依据部门关注点不同来界定农业遗产,而应根据其本质属性来进行界定。 那么,一个完整和科学的农业文化遗产概念应该包括些什么呢? 我们看看几位农业文化遗产学研究的前辈是如何界定的。
中国农史事业的开创者之一万国鼎先生*万国鼎(1897—1963年), 江苏武进人,中国农史学科主要开创者之一。曾任金陵大学教授,中国农业科学院-南京农学院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首任主任。终生致力于农业历史与农业遗产研究,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农史研究室,编辑整理《先农集成》4 000余万字,创办了中国最早的农史研究刊物《中国农业遗产研究集刊》和《农史研究集刊》。代表作有《中国历史纪年表》《中国田制史》《中国农学史》《万国鼎文集》等。认为:“祖国农业遗产,一方面固然必须充分掌握古农书和其他书籍上的有关资料(有时还须兼及考古学上的发现),同时必须广泛而深入地调查研究那些世代流传在农民实践中的经验和实践后获得的成就。”(见《万国鼎文集》“祖国丰富的农学遗产”) 在万先生的理解中,农业遗产既包括古代农业文献、考古发掘材料,也包括农民长期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在这一思想观念的影响下,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陈恒力先生与其助手王达多次深入杭嘉湖地区,将古农书研究与该农书反映地区的实地调查结合,撰写了专著《补农书研究》。1958年初版后多次再版,至今仍是研究明清农学史、经济史和江南地方史必读的参考书。
北京农学院王毓瑚先生*王毓瑚 (1907—1980年) ,河北高阳人,中国农史学科主要奠基人之一。曾任复旦大学教授、北京大学教授和北京农学院教授、图书馆馆长。代表作有《中国农学书录》《中国畜牧史料集》等。认为:“通过整理,我们不但要确定我国劳动人民在农业生产理论和技术上的各种成就,以及各种发现和发明的时代,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尽量发掘出现在仍然具有现实价值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关于整理祖国农业学术遗产问题的初步意见》)。 王先生不仅关注古代农业理论和技术发明, 也关注其现代价值与传承。
华南农学院梁家勉先生*梁家勉(1908—1992年), 广东南海人,中国农史学科主要奠基人之一。曾任华南农学院教授、图书馆馆长。创建华南农学院农业遗产研究室。代表作有《中国农业科技史稿》(主编)等。将农业遗产划分为3个大类,即:文献类(包括谣谚);实物类(生物与文物);传统操作类(生产技术),显然包括了众多农业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西北农学院石声汉先生*石声汉(1907—1971年), 湖南湘潭人,中国农史学科主要奠基人之一。曾任武汉大学教授、西北农学院教授、古农学研究室主任。代表作有《齐民要术校注》《农政全书校注》《氾胜之书辑释》等15种。对农业遗产体系做过最深入系统的思考,曾专门撰写《中国农业遗产要略》一书。 他认为农业遗产既包括理论知识,也包括实践经验,既包括静态遗产,也包括活态经验。他将农业遗产划分为“具体物质”和“技术方法”两大类,其下又分利用自然、驯养动物、栽培植物、农业工具和土地利用等5个子类。农业部1958年组织大规模农谚收集工作,将搜集的10万余条农谚整理后编成《中国农谚》三册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1980),说明对民间口口相传的农业遗产的重视。
从国际上看,“文化遗产”也是一个不断扩展的概念。 “遗产”最初指前人留下的“有形遗产”, 今天则扩展为历经长期积淀,代代相传的生活传统、特征及品质, 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综合体系(Collins Dictionary)。1972年公布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将世界遗产划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及自然与文化混合体三种类型。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将“文化景观遗产”纳入世界遗产名录。 同年,教科文组织又启动了一个旨在抢救和保护珍贵历史文献记录的“世界记忆文献遗产”(也称“世界记忆工程”),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延伸。 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将以前为人们所忽视的民间技艺、经验、表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纳入保护范围,作为与物质文化遗产并列的世界遗产名录。1998年奥地利赛默林铁路、印度大吉岭喜马拉雅铁路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又延伸出一个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线性文化遗产”类型。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开发计划署和全球环境基金启动“全球重要农业遗产”项目(GIAHS)。 2009年,湿地国际联盟设立“湿地遗产”项目,启动将湿地纳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战略[2]。
可见, 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理解是在不断延伸和扩展的。农业生产的复合性与交叉性也自然反映到农业文化遗产的界定,多种其他类型文化遗产中发现其身影自然就不足为怪了。例如已经被纳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都江堰(2000),其本质就是一个农田水利工程;皖南古村落(2000)、福建土楼(2008)就是农民生产生活聚集之地;云南红河哈尼梯田(2013),其本质上就是一种传统农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它们既是世界文化遗产,当然也是农业文化遗产, 因为这些文化遗产本质上是以农耕文化为特征而存在的。虽然它们被分别列入不同的遗产名录,并不能改变其农业遗产的本质。在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过程中人们的认知也在不断深化。 起初人们将传统村落归入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畴,侧重古建筑,由住建部负责实施。但这样的结果是保护了乡土建筑,忽略了村落灵魂的精神文化内涵,使得乡居徒具空壳,形存实亡。后来认识到传统村落具有物质与非物质文化融合的特点,必须实施综合保护,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组建了联席会议,共同遴选和实施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
人类农、林、牧、渔活动是一个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相互融合的过程, 不仅要考虑人和经济的因素, 也必须考虑自然环境的因素。完整的农业文化遗产应该是一个“五位一体”的复合系统。既包括农业生产的主体(农民)、农业生产的对象(土地)、农业生产的方式方法(技术)、农业生产的组织管理(政策与制度)及农业生产依托的生态环境。
完整的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是什么?“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历史时期人类农事活动发明创造、积累传承的,具有历史、科学及人文价值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综合体系。” 这里说的农业是“大农业”的概念,既包括农耕, 也包括畜牧、林业和渔业;既包括农业生产的条件和环境,也包括农业生产的过程、农产品加工及民俗民风。
我们在石声汉先生相关论述的基础上适当扩展,将农业文化遗产细分为10个大类:既包括有形物质遗产(具体实物),也包括无形非物质遗产(技术方法),还包括农业物质与非物质遗产相互融合的形态。即:
(1)农业物种。包括历史时期培育的农作物品种和驯养的动物品种等。 例如中国农科院建立了国家种质资源库,收存了作物种质36万份。这些种质已提供育种和生产利用5万份次,3 389份得到有效利用,成为中国农业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2)农业遗址。体现农业起源及农耕文明历史进程的重要考古遗存, 如江西万年仙人洞、湖南道县玉蟾岩、浙江河姆渡遗址,等等。
(3)农业技术方法。如浙江青田稻田养鱼系统、贵州从江稻-鱼-鸭系统,江南桑基鱼塘、果基鱼塘等多种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技术体系。
(4)农业工具与器械。世界最早的畜力条播机耧车、农田灌溉工具龙骨水车,等等。
(5)农业工程。如已经入列世界文化遗产的都江堰水利工程,新疆坎儿井,等等。
(6)农业聚落。如已经入列世界文化遗产的皖南村落、福建土楼等。
(7)农业景观。因农业生产活动长期积淀形成的独特人文与自然结合的景观, 如已经入列世界文化遗产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云南红河哈尼梯田、江西婺源和江苏兴化垛田等。
(8)农业特产。具有长期历史传承和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及加工农产品。 相当一部分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大多属于这一类。
(9)农业文献。既包括古代农书,也包括涉及农业的文书、笔记、档案、碑刻等。
(10)农业制度与民俗。长期传承的成文农业制度,不成文习惯等民风民俗。包括与农事活动有关的村规民约、农业节庆、民间艺术、农业信仰等。
二、保护中应注意把握的八组关系
因为农业文化遗产的广布性、复合性、交叉性、分散性以及弱质性特点决定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必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农民、社会、市场及学术界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因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复杂性和地域性, 不可能有一试百灵的灵丹妙药。要因时而变,因地制宜。 在农业遗产保护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把握以下八组关系。
(一)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关系
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关系仅仅是时间序列上的先后关系,而非正确与错误、先进与落后的关系。 孔夫子生活在两千年前,然而孔子的许多话今天仍然是我们尊奉的至理名言。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素纱禅衣重仅49克,相关专业机构花20年时间复制一件,结果仍比原来的重0.5克。我国第一个诺贝尔科学奖获得者屠呦呦称其获奖是中医药对世界文明的贡献, 因为其灵感和实践得益于中国医药古籍东晋葛洪的《肘后备急方》。
因为农业生产既是经济再生产,也是自然再生产, 对环境气候的依赖性影响了技术的适用性,并非最新的、最现代的技术就是最好的, 适宜的技术才是最好的技术。19世纪,美国“西进运动”中农业大规模开发,仅仅经历数十年时间,大平原就出现大面积地力衰竭的现象,20世纪初席卷北美大陆的“尘暴”频现,昔日“农场主的天堂”成为农夫伤心之地[3]。
为什么中国的农田连续耕种了上万年,地力不仅没有减退,反而越种越肥沃? 1909年,美国国家土壤局局长富兰克林·金(Franklin H. King)带着这些疑问专程来东亚,花了9个月的时间考察中国、日本和朝鲜的农业,撰写了影响广泛的专著《四千年的农民》(Farmers of Forty Centuries),倡导美国农民向中国农民学习[4]。美国“可持续农业先驱”罗戴尔*Jerome I. Rodale(1898—1971年) ,美国有机农业和可持续农业发展的先驱。1940年创建“罗戴尔有机园艺实验农场”。1942年创建罗戴尔出版社,出版《有机园艺》杂志,对世界可持续农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J. I. Rodale)也认为世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从中国传统农业汲取智慧。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并非要阻止人类现代化进程或用传统农业取代现代农业, 而是希望传承中国传统农业中天、地、人、稼和谐统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一些经千百年证明与自然和谐的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技术。事实上,具有地理标志品牌的农产品相当多一部分是传统优质农业品种, 它们具有很旺盛的市场需求和竞争能力,应当好好挖掘和利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浙江青田龙现村的“田鱼”、云南的普洱茶价格比同类农产品高得多,但市场上仍供不应求。传统不等于落后。 实际上, 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处处都是绿水青山;善于挖掘农业文化遗产,就是寻觅金山银山。
(二)农业遗产保护与农民利益的关系
农业遗产的创造者和传承者是农民,保护主体是农民,遗产保护必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传承千百年积淀的文化传统,在保护中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增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和谐。 保护农业遗产目的是让农民经济上可持续,精神上愉悦,文化上感到自豪,而不是相反。 那种完全不顾农民经济需求和感受,单纯为保护而保护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我们没有理由限制农民迁徙的自由,把农民羁留在农村;我们也没有理由自己在城市享受现代化生活设施的同时,要求农民一成不变地保留原来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我们应该做的是支持和帮助农民挖掘其传统文化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优势 ,通过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农业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和生态旅游等方式,发展经济,保护环境,传承文化,让他们过上富裕的、和谐的、可持续的生活。
挖掘传统农业文化遗产的魅力,努力发展农业旅游、乡村旅游是带动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方式,值得认真探索。 例如被誉为“太湖第一古村落”的江苏苏州陆巷村是一个有近千年历史的古村落,至今保存完好的明清建筑有30余处。 全村1500多户农民都积极参与古村落保护, 也分享古村落保护的利益, 成为远近闻名的最美乡村旅游地,达到了村民同保、共建、共享的目的。贵州石阡县坪山乡尧上村,是一个仡佬族占80%的少数民族村寨。 因为这里水清如镜、风景如画的自然环境和独特的民族风情,近年生态旅游日趋活跃。 刚开始搞乡村旅游的时候,村里也曾考虑争取外地人投资带动旅游发展,但发现这种模式不利于村民共享共富,因此,他们决定依靠村民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村里成立了涵盖110户300多人的尧上旅游协会,现拥有集体资产300多万元。通过门面房出租、运营石阡至尧上中巴车等,旅游协会2014年盈利70多万元,其中10%的利润返还给入股村民,其余用来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利益共享模式让尧上村寨旅游越发红火。如今,拥有90%森林覆盖率、仡佬族文化浓郁的尧上村寨,不管是清晨还是傍晚,都游人如织、热闹非凡,年接待游客超50万人、人均年收入2万元, 昔日赤贫的民族村寨变成了富裕的“尧上”*李平,罗羽:从“窑上”到“尧上”:一个仡佬族村寨的旅游致富路,新华网,2015-11-30。。
然而,也有许多地方,一味追求经济利效益,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大力推动乡村旅游。 其中公司化运作是一种司空见惯的方式。如山东朱家峪村, 将农民赶离村庄,异地居住,整个村庄变成“没有村民的村庄”。河南方顶村也将农民迁出, 经由公司来经营。 然而,公司化运营和“假农民”虽可能获取可观经济利益,但严重背离了农业遗产保护的初衷和目的。
是不是公司和社会资本就不能进入传统村落保护领域呢?当然不是,在资金缺乏的情况下,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开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是应当鼓励和支持的,甚至不排除对一些已经完全被废弃的、有价值的古村落通过社会化筹资进行抢救和保护, 但前提是要尊重农民的选择,鼓励农民的参与,不损害农民的利益。
为确保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关注农民的利益,还需要建立一些稳定的制度和机制,明确农业遗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只有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下,农民的利益才可望得到有效的保护, 避免他人随意的剥夺、征用和侵占, 农民能够真正共享文化遗产保护的利益。
(三)生产生态功能与文化功能的关系
农业遗产的价值和魅力在于其千百年来孕育的生产功能、生活功能和文化功能的统一。 传统文化与民间习俗建筑在传统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础之上。 2015年美国C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评选出“中国最美40景”, 其中排列第一的是具有900年历史、依水而建的安徽皖南宏村,入选的还有江西婺源、浙江云和梯田的乡村美景。 这些乡村美景共同的特点是依托于青山绿水,历史悠久,农业生产功能、生态功能、生活功能与文化功能的和谐统一。
是不是说凡是属于传统文化的东西就一点不能动、一点不能变化呢? 当然不是, 传统文化本身就是千百年来不断变化的结果。 时移境迁,没有不变的东西。 贵州石阡县仡佬族山寨尧上村村民,由最初采集渔猎到烧窑制陶,再到种稻捕蛇,一直在因地制宜,因时而变。近年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大多数人已经开始经营农家乐和民宿。但他们珍视自己的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每年农历二月初一他们都要举办传统“敬雀节”,全国各地的数万游客前来观赏这一奇特的节庆,而“敬雀节”与仡佬族的传统生产方式、生态环境、生活方式及民族习俗是互为一体、密不可分的。
沧海桑田,昔日传统农区如果已经或部分城镇化了, 就不可能恢复到从前。 关键是要重视传统文化资源的价值, 在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地进行保护和利用。第一、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均在江南水乡浙江绍兴乌镇举行。这里虽有传统农村小镇的传统, 因旅游业的发展也增添了诸多现代生活的元素。 保护与利用工作方式与措施当然就会有所变化。事实上, 这里虽有不少星级酒店,但价格最高的还是清末民初留存至今民居装修的四大行馆,最受欢迎的还是以传统民居改造、经济实惠的众多民宿。可见, 善加利用的话,传统文化有着无限的魅力。
但是,现实中,也有不少地方因经济利益的驱动,片面强调它的旅游功能,为了旅游业的发展过度强化其娱乐功能,以吸引游客眼球。 如浙江绍兴有近600年历史三江村,将原来戚继光抗倭时留存下来的一些古宅和台门推倒拆除,建设所谓仿古建筑群和休闲文化园区。 这样的“毁旧立新”,严重违背了文化遗产保护宗旨。 又如云南丽江、湖南凤凰等地已是著名的世界文化遗产,但过度的商业化在不断侵蚀地方文化和民族文化空间,消减其历史内涵和民族韵味。 如果西洋风格、日本风格的酒吧、摇滚爵士表演在这些地方遍地皆是的话,北京、上海很容易复制一个比它们更加豪华、更绚丽的酒吧一条街。 它们的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民族风情将不知所踪;如果贵州、广西农村的斗牛失去了其原有的文化内涵, 仅仅流于斗牛表演, 那与西班牙斗牛有何区别? 人们为什么去那里体味? 去西班牙看西班牙斗牛也是一样。这样的“嘉年华式”的“喧哗”与“繁荣”背离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也是难以持久的,因为它失去了特色,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传统农业文化的魅力在于其生产功能、生活功能和文化功能的和谐统一。我们去云南普洱拉祜族山寨调研的时候,亲身体验了拉祜族农民的生产、生活、歌舞及饮食文化, 他们既是特色农产品的生产者、生态环境的维护者,也是民间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他们黑里透红的皮肤、热情洋溢的笑脸、与农事活动密切相关的歌舞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生活在这一文化环境之中,也深为自己的文化感到自豪和骄傲。 我们已经越来越重视生物多样性在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性,但我们还没有意识到文化多样性对文化发展和文化创新的重要意义。保护多元文化就是保护我们文化的根脉及我们未来文化创新的重要资源。
(四)保护主体与多方协调的关系
农业文化遗产的多样性与复合性必然要求保护工作的多元化及交叉性。 除遗产地农民之外,目前涉及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管理部门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水利、文化、文物、住建等多个部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 因各自的职责任务不同,工作中各自为政、不通声气、重复建设的情况普遍存在。
文化部管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不少与农业文化遗产相关,但很少有农口部门或高校参加; 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评选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大多属于农业文化遗产,但与农业部也缺乏沟通协调机制。 甚至农、林、水等联系紧密的大农业部门之间,也缺乏统一协调的机制。 事实上, 很多农业遗产具有复合性、交叉性, 一个红河哈尼梯田就包括农、林、牧、渔、水等多方面内容。 目前,一些地方已经注意到这种不协调的情况, 如红河哈尼、浙江青田都成立了跨部门的文化遗产综合协调管理的专门机构, 较好地整合了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重复浪费。
(五)理论研究与实践推进的关系
农业遗产保护是一种新兴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存在诸多理论、政策和实践方面的困惑和问题, 需要加强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这需要创建和发展农业遗产保护的学术共同体并加强共同体与实践主体的密切联系。 包括建立农业文化遗产专门研究机构,在高校增设相关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建立全国性专门学术团体,编辑出版农业文化遗产方面的学术刊物。
令人欣喜的是这些年这方面有了不少进展。 如中科院地理资源所设立的“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南京农业大学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创建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江苏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浙江农林大学建立了“中国农民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中国农学会设立了农业文化遗产分会,江苏省成立了江苏省农业文化遗产学会。
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学术刊物方面, 也有令人人欣慰的进展。国家核心期刊、中国农业历史学会会刊《中国农史》杂志自2013年开始设立“农业遗产保护专栏”,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也设置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专栏。 中国农业博物馆主办的《古今农业》、江西省社科院主办的《农业考古》也都积极支持、扶持和刊发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论作。
学术界这方面的积极努力还是有一定成效的。 如浙江青田龙现村,2005年时有人口765人,已有650多人侨居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如果不是先后被农业部评为“中国田鱼村”(1999)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05), 这个村庄可能不复存在,稻田养鱼的传统可能已经消失。 中科院地理所李文华院士领导的团队在“青田稻田养鱼系统”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具体保护规划的制定为这一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015年10月农业部在浙江青田还专门举行了中国首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0周年庆典暨学术研讨会。
(六)现实保护与记忆留存的关系
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经济与社会转型正在加速, 可以说, 目前中国面临着两个不可逆转: 一是经济转型的趋势不可逆转,农业在整体经济中的占比已低于10%,部分发达地区低于5%,甚至不到2%。 二是城镇化进程不可逆转。 2000年中国仍有363万个自然村, 2010年减少至271万个,平均每年约9万个村庄消失。1979年江苏、浙江农村人口占总人口仍超过85%,2014年分别下降至35%和36%[5]。目前已列入国家传统村落名录的有2 555个,以中西部地区为主,贵州最多(276个)。 东部浙江省虽为发达的省份,但地区发展极不平衡,浙西山区较多,仍有176个入选。相比之下,以平原为主的“鱼米之乡”江苏受城镇化进程的影响巨大, 仅有26个入选传统村落。而且根据我们实地考察, 真正比较完好保存的也只有3~5个,其他传统村落也大多面目全非。经济发展滞后,交通不便,无形中成为传统村落留存至今的主要原因。
黔东南从江县小黄村是著名的“侗族大歌之乡”。当地村民因改善生活住房的刚性需求,拆旧建新,因缺乏规划和协调,原来民族山寨的风味正在日渐减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无论我们愿意与否, 传统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巨变必然导致很多农业文化遗产不可避免地永久消失。 如果我们留不住历史的脚步, 我们能否留住些历史的记忆? 对于社会,对于学术界,这是一个非常现实,也是可以有所作为的领域,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摸家底,存记忆,留文脉”。
目前,社会大众已经注意到了生物多样性是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但却忽略了文化多样性对文化传承和创新的重要性。 有鉴于此, 我们在学术刊物、政府座谈会、政协等不同场合倡导加快推进“乡村文化记忆工程”, 希望经由多方面的努力,通过文字、录音、录像、照片、档案馆、博物馆等方式,多留存一些农耕文明的记忆,包括乡土文献、族谱家谱、各类碑刻、口传资料、私人笔记、老照片、民歌民谣、传统工艺、建筑档案,等等, 建成数据库、档案馆、陈列馆或博物馆, 使之成为人们认识乡村历史及未来文化创新的宝贵资源。
部分单位目前已经在尝试开展这方面的基础工作。如南京农业大学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的《江苏省农业文化遗产调查研究》《中国农业文化遗产调查研究》《中国农业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 浙江省农林大学开展的《千村故事》系列;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学系乡土文化调研工作,等等。
(七)政策导向与制度建设的关系
农业文化遗产的公益性、多样性和长远性决定了保护工作单靠市场利益驱动难以实现,政府应站在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的高度,加强顶层规划和设计,在政策上、物质上和资金上积极引导和扶持。这方面的工作包括:
(1)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立法。 直到目前,我们还没有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法。 江苏等部分省市颁布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管理办法》,但至今尚未将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纳入其中;
(2)在政策上引导和支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这方面的工作已经有了一定进展。 2013年,农业部先后成立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并于2013年开始评选中国重要文化遗产(NIAHS)。 迄今已有3批62个项目进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 2015年,农业部还颁布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并对已入选项目进行监测和跟踪调查, 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3)分级分类开展农业遗产保护规划。 农业文化遗产类型太多,数量庞大, 单靠国家统筹不太可能,应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农民及社会的积极性;
(4)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列入常规预算。 将经费列入常规预算就能够使遗产保护工作形成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此外,还应调动政府、社会及企业多方面的积极性,设立专项“农业遗产保护基金”, 推动遗产保护工作。邻人欣慰的是,这方面工作也有了良好开端。中央决定,2014至2016年中央财政计划拿出114亿元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平均每个村落300万元。 2015年,贵州省也率先成立“贵州传统村落联盟”,设立“贵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基金”, 加强贵州传统村落的保护;
(5)不少农业文化遗产的功能主要表现为长远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个人和企业不太可能有积极性进行投入, 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是行不通的,因此,对于这类农业文化遗产, 应该政府为主,多方筹资,对已列入重点保护名录且弱质的一些保护项目实施生态补偿机制。这方面,欧美和日本都有一些成功经验可资借鉴。
(八)保护主体与社会大众的关系
文化如果没有社会认同和传承就没有意义。 因此,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的成败最终取决于社会大众认知和认同的程度。 应当努力培养社会大众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博物馆等多种途径弘扬中国优秀农业文化。
去过日本、德国参观旅游的人,多会对他们细致而规范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留下深刻的印象。 四五个,甚至七八个垃圾回收桶并列,生活垃圾、塑料制品、玻璃制品、纸张、电池等各归其类, 一周中不同垃圾可能在不同时间统一回收。物质尽可能循环利用。 这些措施当然有利于节约资源型经济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但它的成功实施必须依赖社会大众环保意识的提高。 相比之下, 我们城乡的垃圾分类大多是摆设, 即便分类有桶, 收回又归为一堆。景区垃圾遍地,污物遍野,甚至不得不派专人冒生命危险在悬崖边清理垃圾。为什么? 因为社会大众还没有真正培养出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
20世纪80年代,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几位教师在浙江西部发现一个留存非常完整的古村落,曾经向当地政府和文物管理部门建议作为文化遗产保护,但被领导和相关部门当成一个笑话, 这样的破村子有什么必要保护? 这样的村子当地太多了。 但相距不远的另一个由诸葛亮后裔组成的诸葛村认为祖宗留下来的东西应当保护,这样才对得起祖先。因为认识和重视程度的不同, 村民保护自身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不同。 诸葛村得以保护,并于1995年成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因为知名度高了,前来参观旅游的人络绎不绝, 门票收入一年超过2 000万。村民因保护意识增强,有意识地限制人流,以期更好地保护文化遗产。 相比之下, 因缺乏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一些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的村落变得杂乱无序,失却了原有的清新秀丽和文化魅力*“古村被城市化强势吞噬, 乡土需反哺传承文明”,《瞭望新闻周刊》,2012年1月4日。。
邻人欣慰的是,经过近年来多方面的宣传和引导, 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农业文化遗产, 越来越多遗产地的农民开始珍视自己的传统文化。 在与皖南村民和普洱茶农的交谈中我们能够看出他们对自己传统文化的珍视和自豪。 一些老的物件过去随意丢弃,现在则把它珍藏起来; 过去对民居改扩建追求所谓“现代”“洋气”, 现在则自觉追求它的民族特色及风格上的和谐统一。 这是一个令人欣慰的变化。 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归根结底,只有生活在这个文化系统中的成员真正从内心认同、珍视这一文化价值和传统,它的保护与传承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也才可能可持久地传承下去。
让我们共同努力,珍爱农业文化遗产,守护人类精神家园!
[参考文献]
[1]王思明.农史研究:回顾与展望.新华文摘,2003(3)
[2]李明,王思明.农业文化遗产学.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
[3]王思明.中美农业发展比较研究.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2000
[4]King,Franklin.FarmersofFortyCenturies:OrganicFarminginChina,Korea,andJapan. Dover Publications,1911[2004]
[5]刘馨秋,王思明.传统村落保护的困境与出路.中国农史,2014(6)
(责任编辑:陈世栋)
The Connotation of Agricultural Heritage and the Eight Relations for Better Conservation
Wang Siming
AbstractOpinions have been varied on the concept of agricultural heritage and how to conserve it. Through an in-depth survey of related research and comparative studies, the author put forward a complete concept of agricultural heritage and the distinction from the definition of GIAHS by UNFAO. Ten categories have been subdivided under this concept as well as their features and characteristics. Based on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s of agri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eight important relations have been summarized for better conservation. To be specific, theyaretraditional agriculture and modern agriculture, heritage conservation and the farmers’ benefits, productive function and cultural function, major pusher and multiple coordinators, theoretical research and practice implementation, site protection and memory retention, policy orientation and institution construction, and protection bodies and social massesrespectively. In the end, the authoralsoprovidedsome practical policies and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Agricultural heritage; Tangible heritage; Intangible heritage;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Agricultural history; Traditional agriculture and modern agriculture
[收稿日期]2015-12-19
[作者简介]王思明,南京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院长,邮编:21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