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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尽头的悲凉

2016-01-24文/刘

中国医学人文 2016年3期
关键词:老年人法律生命

文/刘 灿



生命尽头的悲凉

最近管了两个病人,一男一女,一个年老,一个年迈。都已走到生命的暮年,不同的人生,相同的方向,不同的家庭,相同的处境,极有可能是相同的结局。看着他们一步一回头的背影,让我时常陷入深思,以一颗年轻的心去思考一些有关年老的问题。

女的60来岁,婚姻不完美,年轻时丈夫携其他女子远走上海,经商为生,久居沪上,后来唯一的儿子也追随丈夫而去,留下她一人独守京津两地,心情极度郁闷,后成疾,为重度抑郁症,靠药物控制。后又患腰疾,腿脚不利,朋友介绍而来,嘱善待之。入院后又查出股骨头坏死,情绪更差,友人和医护人员极力安慰,渐稳定。朋友电告其子,其子从沪来京探望,于医院门口的超市买牛奶一箱赠与母亲,下午来,上午走,算是尽为人子之孝顺,而丈夫终究没有现身。看着这个心力憔悴的女人和母亲,我也在内心为人性做最无力的辩解,作为儿子,从沪来京,车旅劳顿,实在不能用一箱奶去衡量,情与义都在那儿。只是我更认为,人这一辈子,父女母子一场,不是一箱奶一趟远程探望能了结的情愫,责任与义务如何体现?情与恩又怎样回馈?我终究解不开内心的纠结。

男的将近80,已是第二次住院,一年不见,骨瘦如柴,陪他来的仍旧是老伴,也老态龙钟,安顿好老头后便离去。据说有三子,不与同住。老头耳背,情绪尚佳,憨态,脾性极好,善慈笑,解人意,治疗合作。只是两次住院多日,无一人探望,哪怕只言片语的问慰,也只能从医护或病友那里获得。每到饭点,一手拿个饭盆,立于病房门口,目视餐车来的方向,静静等候,每及此,那身影,那眼神,足让人心酸落泪,足让人寒至心、凉彻骨。人生的悲哀莫过于此,妻子齐全,家国同在,却独自一人走到生命的暮年,无人伴陪,无人慰藉,身体与心灵同受伤,内心与颜表俱蒙羞,唯有孤寂作伴。

这两个人,步履蹒跚地走向生命的另一端,那是每个人都将要走的路程。从他们身上,我骤然领悟,人这一辈子的成功与否,不在于你身前享受怎样的荣华富贵,也不在于你身后享尽怎样的备至哀荣,却在于你进入老年之后,享受多少亲情、友情、人情,这是金标准。因为一个人的一生,年幼时有父母的庇护,其爱可比天地日月,年青时有自己的智慧与力量,过得好与不好全凭自己,唯有进入年老之后,心有余而力不足,谁人帮你谁人助你谁人关爱你全靠一生的功德。

这两个人,都是老年人,只是这个老年社会中极其普通的两个。这是一个已经进入老年社会的中国,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公布数据显示,2 013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超过2亿,预计到2025年,老年人口总数将超过3亿,2033年超过4亿,平均每年增加1000万老年人口。所以如何善待老人,将是当下中国社会一个急需面对的大课题,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家庭养老终将是老年人养老的主要形式,拥有一个怎样的家庭也就直接关系到几乎每一个老年人的养老质量问题。当然对于年轻人而言,为进入老年做准备又将是一个应当思考并为之行动的更加深远的课题。

前一段时间也有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施行了16年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修订。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 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法律出台后,狂乐者有之,戏谑者有之,思考者亦有之。不能不说,政府以法律这样一种方式来规范传统美德中的孝顺,着实是对这个首推“儒”学思想的古老民族的莫大嘲讽。几千年来形成的中国家庭式的伦理道德习惯,到今天需要用法律的形式来强迫为人子女按时按量的完成。以至于让人越来越糊涂,道德的标准与法律的标准,到底哪个境界更高,社会的行为准则从道德的高度到必须以法律形式来规范,是社会的进步还是社会的退步,是文明的发展还是文明的堕落。传统意义上的仁义礼孝全部让位给了物质生活,全部让位于实用主义、拜金主义,法律的条文最终会成为唯一的社会行为规范,到那个时候,人之为人的意义恐怕又是一种境界了。

幸哉,悲哉?

生命开始的地方,嬉笑与啼哭都是乐,围着你的人都会乐、都想乐,乐此不疲,而当生命结束的地方,悲与痛都不可避免,自己独自承受与家人一起面对,是完全不同的境界,前者郁郁而终,几多悲凉几多凄切,后者缓缓而行,有温馨也有享受,那才是真正意义上人的高度。

作者单位/承德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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