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更新发展研究
——以杭州中山路为例
2016-01-23潘雅芳廖卫华
潘雅芳 廖卫华
(1.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浙江 杭州 310015;2.暨南大学 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城市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更新发展研究
——以杭州中山路为例
潘雅芳1廖卫华2
(1.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浙江 杭州 310015;2.暨南大学 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历史街区是城市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城市都有蕴涵深厚历史文化氛围的街区,这些地段所具有的场所感和独特气质,是城市魅力与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对全盘重置、功能重置及居民重置等三种历史街区更新方式进行比较分析,以杭州中山路为例,在保护好历史文化遗存、构建场所精神和回归生活世界相关要求指导下,采用功能重置和居民重置相结合的有机更新方式,并采取整体性保护、渐进的小规模式更新、方式创新和制度保障等对策。
历史街区;保护;更新方式;杭州中山路
在当前全球一体化的浪潮中,城市普遍出现了“特色危机”(Identity Crisis)和“故乡丧失”的问题。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推进过程中,地方文化及城市个性的保护显得尤为迫切。对于现代城市而言,历史街区能够集中反映城市历史文化发展及城市景观演变,是城市价值和城市认同的重要元素,也是城市个性化属性的表现。阮仪三(2000)认为,历史街区是指保存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历史建筑物、构筑物,且风貌相对完整,并保留有地方传统生活方式和社会结构的地段。①阮仪三:《历史街区的保护及规划》,《城市规划汇刊》2000第2期,第46-50页。城市是集体记忆的场所,而历史文化街区则是城市之魂。当人们走进一座城市,如果希望感受它最真实的气质,就必须访问最具代表性的历史街区。更为重要的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城市之间的竞争不仅是经济地位的竞争,还包括文化的竞争。只有维护城市历史风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建立起真正具有鲜明文化特色和个性特征的城市,才能在未来的城市竞争中获得优势。
在我国大规模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很多城市历史街区由于缺乏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深切认识,对历史街区保护和更新发展的内容、方向均不明确,采用不恰当的更新方式,导致历史街区趋同化和破坏性改造,许多特色文化浓郁的历史街区逐渐消逝。本文研究的杭州中山路,是一条历史文化老街,位于800多年前南宋都城的主轴线御街。闻名于世的于谦故居、司徒雷登故居、凤凰寺、天水堂等10多处文物建筑和大量的近现代建筑,都是这条老街上的印记,建筑形态基本保持了明清时期的建筑风格,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中山路自南向北贯通一脉,坊巷里弄四通八达,是杭州历史渊源最深厚、地位最突出的历史街区。随着杭州城市建设发展,对于中山路历史街区的更新改造也势在必行。与全国众多的历史街区一样,怎样保留沉积了悠久历史的城市文化以及共同维系的城市记忆,同时适应新时代城市发展要求,选用合适的更新方式及发展对策,使历史街区焕发新的光彩,成为中山路历史街区更新改造需要面对的紧迫难题。本文基于理论和现实基础,对杭州中山路历史街区保护和更新发展进行研究,以期使历史街区永葆生命力,希冀这一研究能为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更新发展提供经验和借鉴。
一、文献综述
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们开始城市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开发研究。“历史街区”概念的提出最早可追溯到1933年8月在雅典召开的国际现代建筑学会通过的《历史性纪念物修复的雅典宪章》(以下简称《雅典宪章》),其中对于历史街区是这样界定的:“对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街区,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Barry Goodchild, Housing and the Urban Environment: A Guide to Housing Design, Renewal and Urban Planning, Scandinavian Housing & Planning Research,1997,No.2,pp.99-100.1967年英国《城市修复法案》将历史街区定义为:具有特殊建筑或历史价值并值得人们去保存或强化其历史特征的地区。*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的一种整体性方法》,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年版,第54页。我国学者也有对历史街区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如赵中枢认为我国的历史文化保护区概念类似于国外的历史地段概念。*赵中枢:《从文物保护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规划》2001年第10期,第33-36页。国内与之相关的概念还有“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群”“风貌地区”“传统风貌地区”以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等。
国际上对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更新发展关注较早,并且形成了较成熟的理论体系与研究方法。近年来,我国学者对于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更新发展也进行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研究,提出了历史街区保护和更新发展的原则与方法。*王景慧:《历史地段保护的概念和作法》,《城市规划》1998年第3期,第34-37页。如阮仪三等结合城市形态学与类型学的理论探索了历史街区的保护设计和持续整治方法,*阮仪三、刘浩:《苏州平江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战略思想及理论探索》,《规划师》1999年第1期,第47-53页。并对中国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实践中出现的模式进行总结,将其分为上海的“新天地”模式、桐乡的“乌镇”模式、苏州的“桐芳巷”模式和福州的“三坊七巷”模式等。*阮仪三、顾晓伟:《对于我国历史街区保护实践模式的剖析》,《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第1-6页。贺晨风(2007)从旅游保护与开发的角度进行探讨,认为历史街区建设应与其自身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环境风貌有机结合,并寻求街区旅游发展的优化途径;*贺晨风:《试论成都宽窄巷子历史街区旅游的发展》,《信息科学工程》2007年第7期,第172-173页。唐莉英(2008)提出在历史街区景观保护及更新设计中应强调文脉延续与秩序重构;*唐莉英:《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文脉延续与秩序重构——成都宽窄巷子历史文化保护区景观保护及更新设计》,《装饰》2008年第2期,第130-131页。林强、梅媚(2009)指出城市化进程中历史街区改造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并提出运用整合空间、功能重构和文脉延续的方式进行空间营造;*林强、梅媚:《城市历史街区改造中的空间营造途径——以成都市宽窄巷子为例》,《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第19期,第184-186页。刘伯英、黄靖(2010)在对成都宽窄巷子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开发保护角度,提出在历史街区的规划与建筑设计中应立足于完整性、原真性、多样性、可持续性的保护策略。*刘伯英、黄靖:《成都宽窄巷子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策略》,《建筑学报》2010年第2期,第44-49页。钟柳(2014)以余姚市县东街历史街区为例,探讨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中的原真性问题以及在原真性理念下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更新的方法。*钟柳:《原真性理念下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策略研究——以余姚市县东街街区改造为例》,东南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论文。
从以上文献可以看出,基于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与创意开发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命题,本文以问题为导向,将杭州中山路作为典型个案进行研究,深入了解城市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更新发展,不仅对具体现象进行描述,而且注重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使研究结论更具科学性及合理性。
二、城市历史街区的更新方式比较
目前我国对城市历史街区的更新主要有全盘重置、功能重置和居民重置三种方式,*夏健、王勇:《从重置到重生:居住性历史文化街区生活真实性保护》,《城市发展研究》2010年第2期,第134-139页。不同的更新方式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不同的结果。
(一)方式一:全盘重置
全盘重置是指对原有街区进行新建,这属于推倒重建、建设性破坏的一种。即以拆旧建新的方式,不改变功能,也保留部分居民,但重置了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如苏州“桐芳巷”、福州“三坊七巷”等就是典型代表。全盘重置的方式主要盛行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城市改造时期,是城市发展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是一种早期的较为粗放的建设形式,旨在不断改善城市设施及居住环境,快速实现城市面貌的更新。
(二)方式二:功能重置
功能重置是采用存表去里的方式,并对内部功能进行转换,将居住功能重置为商业旅游功能。历史街区功能性置换及商业性改造,与城市从生产社会到消费社会这一社会转型背景有关。我国在经历了30多年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多个领域的“转型”后,部分城市正在向消费型社会转型,消费成了城市的核心,改变着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和城市空间结构。功能重置的典型代表是上海的“新天地”。该项目以“昨天、明天、相会在今天”为设计理念,用现代技术保留了建于20世纪初期石库门旧区的砖墙、屋瓦、街区外表,但在里面修建现代设施和装饰。*罗小未:《上海新天地广场——旧城改造的一种模式》,《时代建筑》2001年第4期,第24-29页。功能重置作为一种历史街区的创新发展方式,不仅形成了具有复合功能的旅游(休闲)综合体,而且带来了地块的升值和效益的提升,是一种老建筑再利用、新旧融合的创意开发模式。这种方式也成为目前国内城市旧城改造及历史街区保护利用的一种主流方式。
(三)方式三:居民重置
居民重置方式与前面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仍保留居民居住功能。如苏州平江路采用的就是居民重置方式,尽可能减少外在的商业气息,而以浓郁真实的市巷旧貌为卖点,更大限度地保留民情风貌。
三、城市历史街区的保护要求与更新方式的选择
在对待历史街区保护和更新发展问题上,首先要正确理解和看待历史街区概念及其文化遗产构成,明确“更新与保护的客体是什么”。也就是说,哪些遗产应受到保护,以及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保护与开发。了解历史街区更新保护要求,才能选择合适的更新方式,进而逐步解决好如何对历史街区进行保护、可持续发展等相关问题。
(一)历史街区的保护要求
1.要保护好历史文化遗存。对于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的保护,在20世纪30年代的雅典会议中首次提及。1933年8月,《雅典宪章》提出了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建议。该宪章虽然对城市历史建筑和地区保护的要求仅一条,*《雅典宪章》第七条: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包括:(一)真能代表某一时期的建筑物,可引起普遍兴趣,可以教育人民者。(二)保留其不妨害居民健康者。(三)在所有可能条件下,将所有干路避免穿行古建筑区,并使交通不增加拥挤,亦不使妨碍城市有转机的新发展。但它是对该项运动的原则性要求,在今后的文件制定中具有指导意义。保护历史街区要在研究历史街区历史遗存的基础上,通过保护街区原有空间格局和肌理、保护有历史价值的历史建筑、保护能反映历史风貌的各种历史元素等方法,完整地保护历史街区的历史风貌,这是历史街区保护的根本。
2.要构建场所精神:从空间到地方。“场所精神”(Spirit of Place)理论是挪威建筑师诺伯舒茨提出来的。*诺伯舒茨:《场所精神——迈向建筑现象学》,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8-22页。他指出,建筑的存在目的是使得抽象的、同一而均质的“场址”变成有真实、具体人类行为发生的场所。这一理论解释了历史文化传统与构建场所精神之间的重大关联性,为历史街区的更新保护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论。20世纪6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逐渐将评价城市的先进性标准转向“历史、文化和环境”,从注重空间转为注重场所,其含义包括空间、时间、交往和活动意义等综合内容。*沈玉麟:《外国城市建设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年版,第193页。
目前我国大量的城市实践表明,大规模、快速发展时期的中国城市缺乏对历史保护、历史文脉、场所精神的尊重和理解。很多城市历史街区的开发,因为过度商业化导致了功能的改变,使得原有的场所精神完全丧失。若个体在城市空间对某一场所缺乏认同感,就意味着个体在空间意义上的无家可归。而一座城市在人们的集体记忆中缺乏识别性和认同感,则从本质上意味着整个城市在历史层面上的“无家可归”。*周卫:《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新旧空间关联理论》,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第2页。因此,构建场所精神,对城市历史街区的更新改造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要回归生活世界:基于真实性。“生活世界”(Life-world)是20世纪哲学研究的核心概念之一,最早由胡塞尔提出,其核心理念是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自身关系的重新审视,从而推动科学主义向人文主义的转向。回归生活世界,即要建立人与自然之间的一种真实关系。真实性是国际上定义、评估和监控文化遗产的一项基本原则。*阮仪三、林林:《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第1-5页。我国目前在历史街区保护和更新的具体实践中,尽管很多都贴上了对历史街区进行“真实性保护”的标签,但由于规划者及开发商等利益相关者对“真实性”的理解不同,所谓的“真实性保护”大多往往只注重物质空间的保护,而忽略了对原有街区的社区关系网络及生活形态的保护,缺乏对生活真实性的有效保护。因此,现阶段对于历史街区的保护,应着眼于保留能够体现地方传统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结构。建立一个“真实的生活世界”,不应使历史文化遗产游离在外,而有必要使文化遗产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可见,从遗产保护的角度而言,历史街区应该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有机融合,不仅包括以街、巷、弄形成的街区道路骨架,以及以建筑物、构建物为主体组成的院落等实物形态,还应包括街区原住民的生活形态及社区居民的精神生活世界。
(二)历史街区更新方式的选择
根据以上要求,对比分析历史街区的三种更新方式。在全盘重置方式下,采取拆旧建新,使得历史街区充斥了众多的现代化元素,古老街区所承载的原始社会信息丧失殆尽,显然违背了历史街区要保护好历史文化遗存这一要求。在功能重置方式下,将历史街区居住功能重置为商业旅游功能,居民被游客及商铺所取代,原住民日常生活场景转化为现代城市消费场景。这一方式可能会导致的结果是,历史街区所负载的历史文脉被商业环境所替代,商业消费的成功运营会产生一种去地方化的都市消费空间,使得历史街区空间在失去原住民之后,丧失了原有的日常生活意象及人文精神,显然违背了历史街区要构建场所精神和回归生活真实性的要求。采用居民重置的方式,留存居民,将历史街区更新改造成为“生活着的街区”,符合历史街区的场所精神和回归真实生活的要求。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容易出现偏离,造成重置与保护之间一定程度的背离。
就目前来看,将功能重置与居民重置结合起来的“有机更新”将成为城市历史街区更新发展的较好方式。在这种更新方式中,尽可能留存原住民,使街区成为具有传统特色的文化居住型社区。不完全排斥商业经营,通过对部分区域和建筑进行功能性置换,调整定位,如开发商业和旅游。不单纯对物质建筑进行保留与保护,而是形成一个具有活力和生气的文化地带。这种有机更新方式找到了历史街区保护和更新发展的平衡点,将历史街区居住、商业、旅游与休闲等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四、杭州中山路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更新发展
杭州中山路历史街区的更新改造最早始于2007年,北至体育场路,南至清河坊鼓楼,全长3.6公里,总面积约84.7万平方米。改造前的中山路建筑新旧混杂,历史建筑破败,居民居住在拥挤的院落中。根据杭州市政府规划,中山路将被更新改造成为一条宜居、宜商、宜游的特色历史街区,成为杭州城市历史街区更新改造的典范,目前还未完全更新改造完毕。结合目前杭州中山路历史街区的特点以及更新改造现状,根据历史街区保护要求,可采取功能重置和居民重置相结合的“有机更新”方式,同时在保护和更新发展的过程中采取以下具体对策。
(一)采用整体性保护
整体性保护是历史街区更新发展的基础原则,整体性即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生活真实性的统一,这也是核定历史街区的基本标准。在历史街区的更新发展中,风貌保护是生活真实性延续的基础,功能保全是生活真实性延续的载体,居民保有是生活真实性延续的主体。*王勇、夏健:《从重置到重生:居住性历史文化街区生活真实性保护》,《城市发展研究》2010年第2期,第134-140页。不仅要保护物质环境要素,更要保护非物质文化——传统的生活方式、节奏、场景、内容以及街区的各项历史信息,避免保护工作流于“形式”,割裂了“精神”延续。
中山路跨越数公里,在更新发展中必须坚持整体性保护原则,才能实现对整个街区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合理利用。中山路历史街区是由街巷、庭院、建筑、装饰构件、园林绿化及其他历史要素组成的整体,应对“街巷—院落—建筑—装饰”四位一体进行全面保护,完整地将历史信息保护并展示出来。以中山路主干道为轴,以周边的坊巷里弄为分支,不仅要保护有价值的历史建筑,更要保护原生居民以及特有的生活状态,强调居住功能对历史街区真实性展现的重要价值,使中山路成为一个历史积淀厚重、古风古韵满溢的“文化廊道”,同时,也是一个城市设施完善、生活环境优美的“真实场所”。在此基础上,将国医药、丝绸、茶叶和服饰等老字号予以原址恢复,并将传统工艺、戏曲和民俗结合其中,实现传统商业文化的创新开发。
(二)采用渐进的小规模式更新发展策略
对历史街区的更新发展,不是对它进行一成不变的现状冻结,而是对长年累月蓄积下来的物质、技术和精神方面的遗产有一个历史的、正确的评价和继承发展。随着一些商业功能设施的进驻,很多城市历史街区改造的初衷和原始目标也会随之改变,尤其在面对行政权力及商业资本的干预时,历史街区的改造会大幅度甚至完全转向商业旅游文化功能。因此,在城市历史街区更新发展如火如荼的形势下,应当特别强调“减速、渐进”的可持续原则。基于原有居民生活需求的小规模、循序渐进的更新发展,才是对历史街区的真实性保护,能有效避免在短时间内大量外迁居民所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既有利于街区社会网络、邻里关系的保护,也有利于街区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延存,还有助于推动历史街区的持续发展。
中山路历史街区由于总体规模较大、覆盖内容庞杂,应遵循渐进的小规模式的更新发展策略,采取“分段开发,连点成线”的方式。目前,中山中路、解放路至鼓楼一段的改造已经基本完成,南宋御街的基本风貌得以初步呈现。与此同时,中山南路“十五奎巷街区”的改造也正在稳步推进中,先期对路西的古老建筑加以修复建设,后期将逐步恢复路东的部分历史遗迹与民居建筑。而中山北路定位为“南宋御街·中北创意街区”,将成为未来中山路历史街区拓展开发的重要载体。最终,中山路历史街区将形成一个轴线形的历史文化区块。
(三)运作模式的创新和制度保障
历史街区的更新发展主体有不同的运作模式,包括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运作、政府推动并引导的社区参与以及民间商业组织的自愿行为。在市民社会中,历史街区的更新发展应当实现以街区居民为核心、城市市民为主体的保护更新机制,在政府主导下采用社区协调的方式,自主解决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持续更新发展。
1.公众参与。在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更新发展实践中,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是构建城市遗产整体性保护体系必不可少的环节。市民是城市空间的最终使用者,理应成为城市空间政策的决策参与者。只有市民主导的历史街区更新发展方式,才能实现弱势市民的价值,并通过介入现代城市的空间竞争,成为地域文化与全球化对抗的重要一环。*夏健、王勇:《基于“异托邦”的历史街区营造》,《城市问题》2010年第3期,第5-9页。在杭州中山路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更新过程中,在较大空间范围内,通过采用整体性保护原则进行更新发展,更加应该注重保护社区功能和社会结构,并鼓励居民参与,倡导以原住居民为主要行动者的历史街区自我更新发展。尽管我国目前市民的组织化程度很低,“自下而上”的街区改造还尚未形成,但由社区居民主导、政府与专家给予适当协助的方式,将是今后历史街区改造和更新的努力方向。
2.法规保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是历史街区保护和更新发展的重要保障。从1933年的《雅典宪章》、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到1976年的《内罗毕建议》以及1978年的《华盛顿宪章》等国际性保护文件,国际社会不断摸索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之路。近年来,在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中,经常出现历史街区被大规模拆除和破坏性开发的现象,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法律依据和法规约束。遗产保护法规政策是实施城市遗产整体性保护的保障工具,历史街区由于具有脆弱性、不可复制性的特点,更加需要法规的保护。
杭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的类型丰富、归属权益复杂、保护难度较大。对于像中山路这样的大体量历史街区,不仅要在规划编制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条件,推出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保护,而且要在实际操作中,建立统一协调委员会,以确保规划目标的有效落实。
3.权力制约。城市遗产价值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决定了社会各方对其有着各自不同的利用意图,政府作为城市遗产保护的主导力量,对遗产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文化遗产的存亡。历史街区作为城市的文化遗产,属于公共物品范畴,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政府应当在历史街区的更新发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首先,政府应在历史街区的总体定位、功能开发中发挥主导作用,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其次,政府除了承担较大部分的更新发展和保护费用外,更为重要的是要明晰历史街区在更新发展中的产权关系,明确各种权益关系,维护公共历史文化空间的社会服务职能。
在对待历史街区保护和更新发展问题上,正确认识和评价遗产、保存城市历史和记忆显得非常重要。历史街区保护和更新发展的最终目标不是仅仅延续其历史风貌特征,而是通过保护和更新发展的方式使其得到持续发展。杭州中山路历史街区在更新发展中可采用功能重置和居民重置相结合的有机更新方式,通过保护好历史文化遗存,还原最本真、自然的生活场景,重塑场所精神,强化居民的归属感,营造出原生态生活街区与新商业历史街区共生共存的景致,展现街区独特的个性和魅力,才有可能避免“建设性”破坏,才能形成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由此,城市历史街区要根据自身的历史底蕴和文化特色,选择适合的更新方式和相应的更新发展策略,保护好城市的文脉,使城市焕发勃勃生机。
(责任编辑陈汉轮)
Protection and Renovation Development of Historic District: The Case of Hangzhou Zhongshan Road
PAN Yafang1& LIAO Weihua2
(1.ZhejiangModernServiceEconomyResearchCenter,Hangzhou,Zhejiang, 310015,China;2.ManagementSchoolofJinanUniversity,Guangzhou,Guangdong, 510632,China)
Historic district is an integral part of city cultural heritage. Many cities boast district with profound historic cultural atmospheres. The sense of place and unique manner in these areas is an integral part of urban charm and vitality. This paper compares and analyzes three renovation models of historic district including overall relocation, function relocation and resident relocation. It takes Hangzhou Zhongshan Road historic district as an example and under the relevant request and guidance of protecting historic cultural remains, returning to the world of life and constructing concourse spirit, to propose the strategies such as overall renovation protection, progressive small-scale renovation development, models innovation and system guarantee etc.
historic district; protection; renovation mode; Hangzhou Zhongshan Road
2015-10-08;
2016-03-30
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资助课题
潘雅芳,女,浙江嘉善人,浙江树人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旅游文化和休闲旅游。
10.3969/j.issn.1671-2714.2016.0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