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教育的基本概念
2016-01-16吴遵民
终身教育的基本概念
终身教育
终身教育(Lifelong Education)[1][2]179[3-5],也译作“终生教育”,日本称“生涯教育”,韩国为“平生教育”。是指人在一生中所接受教育的总和。其从纵向来看,主张教育应贯穿人的一生,而不只局限于儿童和青少年;从横向来看,即指通过各类教育资源的整合,形成开放的教育体系。
终身教育思想曾存在于人类历史的各个阶段,但作为一种指导理念、实践方针和科学体系,则始于20世纪60年代。196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第三届成人教育委员会在巴黎召开成人教育促进会议,时任议长的法国成人教育专家保罗·朗格朗(Parl Lengrand)正式向会议提交了“关于终身教育”的提案。经过近50年的推广与促进,目前国际社会关于终身教育已经达成如下基本共识:(1)终身教育是以政府为主导,学习者为主体的自由、自主与自助的教育或学习活动;(2)终身教育应基于公民学习权保障的理念,坚持公益性与公平性原则;(3)终身教育从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基本目标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而实现这一理想的基本途径是搭建连接各种教育形式的“立交桥”,并有机整合各项教育资源;(4)终身教育的终极目标是要创建学习型社会,其内涵又以提高人的精神教养及健全人格、完善人性为宗旨。
终身教育在全世界的普及,得益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EU)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倡导与推广,以及保罗·朗格朗、罗伯特·赫钦斯(R.M. Hutchins)、埃托雷·捷尔比(Ettore Gelpi)等一批教育专家的研究与推动,由此理论不断深化,体系日臻成熟。
目前各国的终身教育实践正在向立法化及体系化方面发展,把学校的基础教育视为终身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主张教育应贯穿人的一生,即包括从出生到老年的所有正规、非正规和非正式的教育,以及在制度上连接不同的教育系统,整合包括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所有教育资源,则是当前推动的重点与关键。
(执笔:吴遵民)
终身学习
终身学习(Lifelong Learning)[3][6]15-18[7-9],指个人在一生中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包括学习态度等应该如何被开发和运用的全过程。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从本质上看,主张学习活动是个人终其一生的权利与责任,个人有权利也有义务从事终身学习活动;同时强调终身教育的主体转换,体现个体的生命焕发;(2)从过程上看,强调学习活动是个人终其一生的过程,学习活动与生命历程共长久;(3)从范围来看,其既包括了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及非正式教育在内的各类教育活动,同时也强调教育机会的统整与融合;(4)在制度层面,强调教育制度的多元化和学习渠道的开放性,以使个体能自主地、自由地选择学习内容与途径;(5)在实施策略上,强调教育机会要有“纵的连贯”和“横的融通”,注重自我设计和自我完善,以使学习者可以在人生的各个阶段,选择自己最合适的时间、地点和方法,进行持续和有效的学习活动。
提倡终身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培养终身学习者,唤醒个人的终身学习意识,因此需要注重终身学习的态度及习惯的养成。
从终身教育向终身学习的转化是教育和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也是人类文明的进步。终身学习理念的产生与社会变革息息相关。具体来说,一是世界上工业国家的社会激烈变革和转型;二是全球性人口结构的改变;三是经济成长与竞争;四是科学技术的进步;五是文化生活的变迁。
终身学习概念的产生亦与终身教育理念的深化密切相关,从两者的关系来看,终身学习是伴随着终身教育理念的普及与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前者又是后者的延伸。促使终身教育向终身学习转化的重要契机,是赫钦斯1965年“学习社会论”的提出,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学会生存》报告书的出版,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6年11月召开的第19届总会,则为国际组织正式而明确提倡终身学习的理念铺平了道路。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为推进终身学习理念举行了一系列的会议并发布了许多具有导向性的文件。如1989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中国北京召开“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1994年6月在日本召开以“终身学习——面向未来的战略”为题的第二届国际讨论会;欧盟(European Union)1994年11月在意大利罗马举行首届世界终身学习会议;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教育——财富蕴藏其中》,及确定1996年为欧洲终身学习年等,都为终身学习在世界的普及与推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国际社会推进终身学习的实践状况来看,凡终身教育得到充分重视与发展的社会,终身学习就能得到有效的开展,反之则有可能出现政府不作为的现象。
(执笔:吴遵民、游赛红)
学习社会
“学习社会”(Learning Society)[2]199-205[6]21-24[10],在我国也被称为“学习型社会”或“学习化社会”。系指一个教育资源丰富、能为全体社会民众提供广泛而多样的学习机会,并以人性培养及“人生真正价值”的实现为根本目的的社会形态。
“学习社会”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永恒主义教育思潮的代表者罗伯特· 赫钦斯(R. M. Hutchins)提出。他在1968年出版了名为《学习社会》(The Learning Society)的专著,在该书中明确提出了“学习社会”的思想。赫钦斯认为, “所有全体成年男女,仅经常地为他们提供定时制的成人教育是不够的,除此以外,还应以学习成长及人格的构建为目的,并以此目的制定制度,以及更以此制度来促使目的的实现,并由此建立一个朝向价值的转换和成功的社会”(The Learning Society,1968)。他倡导的“学习社会”概念的内涵是:以学习、达成及人格的形成为目的,并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而使所有现存的制度能够发挥出一种作用,以最终形成一个能保证这一社会的全体成员为了实现自己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发展的社会。也即:着眼于对人,对人性以及对“人生的真正价值的培养和实现”乃是“学习社会”形成的真正意义之所在。“学习社会的目的是学习,是自我实现,是成其为人,而且学习社会的所有机构或制度都以这一目的为指向”(The Learning Society,1968)。
赫钦斯的“学习社会”思想后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提倡与推广,现已成为国际性的教育理念,并作为很多国家的教育发展战略而予以实施。
我国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战略是随着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理念在我国的深入发展而提出的。2001年5月,江泽民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人力资源建设高峰会议上提出倡议:“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2002年9月,江泽民在北京师范大学成立100周年的纪念大会上又再次发出呼吁:“推进教育体系的创新,逐步形成适应终身学习需要的学习型社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的需要。”上述倡议随后被写入了党的十六大报告之中,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自此,创建学习型社会成为我国重要发展战略和目标,在十七大报告、十八大报告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都不断深化强调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性,并落实到中央和地方的社会发展政策、教育政策中。就政策实践而言,我国建设学习型社会是以发展终身教育为基础的,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推进实施:一是突破正规学校教育的局限,广泛发展多种多样的社会教育形式,如社区教育、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等,开发公共文化资源如图书馆、博物馆的教育功能,以不断丰富社会的教育、学习资源。二是搭建终身教育“立交桥”,促进各类资源的融通与整合,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实现“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
(执笔:吴遵民)
国民教育体系
国民教育体系(National Educational System)[11-13],是指主权国家通过制度或法律的形式,对本国所有享有公民权利的人提供的一种不同层次、不同形态和不同类型的教育服务的系统。处在终身教育的时代,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它已经逐渐成为连接家庭、学校和社会,以及纵贯人的幼儿期、青少年期、成人期和老年期的一种统合而协调的体系。它的范围不仅涉及关于全体国民的学校公共教育,而且也涉及学校外的社会教育等其他教育形态。它面向的对象将是全体公民,而不仅限于某一年龄段的儿童或青少年。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构成要素以具体的教育形态为主,如学校教育、学校外教育或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及非正式教育等。
相对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传统国民教育体系具有许多弊端:(1)以单一型的学校教育为主体,体现的是“知识本位、学科导向”的基本特征;(2)是一种以纯知识形态的考试选拔和相应的单向度发展的学校教育体系;(3)所服务的对象大都以某一年龄阶段的学龄期儿童或青少年为主;(4)它把学校教育的开始和结束视作是人接受教育机会的全部。(5)注重学历而非实际能力。
终身教育理念的形成和发展,为建立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奠定了理论基础。以终身教育理念为导向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系由两个主要部分组成:一是制度化的、以知识教育为主的教育形态,其以正规的学校教育为主要表现形式。二是非制度化的,以自主的、自愿的、自由的乃至自助型的教育形态为主,它以各种学校外的非正规教育及非正式教育为主要表现形式。
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教育体系都是选拔性而非全纳性的,教育被分成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两条互不相通的轨道,受教育者一生往往只能做一次选择,而且教育过于正规化。而以终身教育的思想和理念来构筑一个既符合现代社会政治经济发展需要,又能对每一个人的终身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并具有整体性、多样性和综合性思路的国民教育体系,已经在近年来成为国际社会达成的基本共识。随着信息技术、全球化、移民潮、人口变化、劳动力市场的转变,不仅极大地影响了世界经济,同时也对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教育体系应更加灵活和快速地应对变化,从而最大限度地开发人的潜能,并用最新的技能装备人才,以为青年就业做好准备,这已经成为各国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考量基础。
在中国,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发展终身教育、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是我国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目标,同时也是我国今后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为此,弥补传统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之间的鸿沟,并在终身教育理念的指引下重新构建连接学校与学校外各种教育形态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是各国正在努力完成的目标。
(执笔:陈玉明)
终身教育体系
终身教育体系(Lifelong Education System)[2]215-216[6]34-39[14],指基于人的一生发展必须得到教育持续支持与服务的理念,在个体成长的各个阶段,通过整合社会各种教育资源,并加强社会、学校及家庭之间教育融合与衔接的途径,建立一个面向全体民众,且围绕个人人生全过程的、连续与统一的教育体系。《科学发展观百科辞典》对终身教育体系定义如下: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究其一生都能参与的有组织有目的的学习机会的一种教育系统和社会机构,这种学习机会主要是由教育制度安排和网络提供。
一般而言,教育体系指的就是教育系统。因此,终身教育体系应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基于终身教育的思想与原则,且根据社会和个体发展的需要,为达到一定教育目标所构建的各级各类教育的有机与综合的教育系统。
终身教育体系概念的产生并非偶然。它是在终身教育思想不断普及,世界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个体一生需要得到教育支持的呼声日益强烈、高涨的情况下出现的。自1965年保罗·朗格朗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第三届成人教育国际促进会议上提出终身教育理念以来,终身教育已经作为一种国家战略而在世界各国受到高度重视。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题名为《学会生存》的报告书,报告书明确指出,终身教育概念包括教育的一切方面。 终身教育是建立一个体系的全面组织所依据的原则,而这个原则又是贯穿在体系的每个部分的发展过程之中。在现有的教育制度下,各国所能做的努力似乎已经达到了极限,若以此现状预测未来,则注定不能得出满意的结论。即现有的教育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因此,现代社会已经到了要求建立一种与以往教育制度有着根本性的质的区别的新教育制度的时刻。在此次报告书的基础上,1976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通过了《关于发展成人教育的劝告书》,要求各会员国以法律的形式或其他手段,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实施决议中所提出的发展成人教育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教育绝非局限于学校阶段,而应扩大到人生的各个方面,扩大到各种技能知识的各个领域,能通过各种手段受到教育,并促进各种形式的人性发展;终身教育不仅是为了调整已有的教育体制,而且也是为了发展教育体制外的一切培训。
目前,一些世界发达国家尝试通过制定终身教育法的途径,来实现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如美国于1976年通过了《终身学习法》,日本则在1990年制定了《终身学习振兴法》,其立法宗旨都在于谋求完善终身教育政策,推进教育体制的改革以及保障终身学习的权利。
我国自党的十六大以来,连续三届党代会都提出了“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口号,1995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12月27日修订)亦在第十一条中明确指出:“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目前构建中国终身教育体系的政策构思与立法推进仍在进行过程中。
(执笔:吴遵民、游赛红)
下期主题:“终身教育体系的组成”,包括继续教育与成人教育、社会教育与社区教育、全民教育与扫盲教育等。
参考文献:
[1]保罗·朗格朗. 终身教育引论[M]. 周南照,陈树清,译. 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5:15-16.
[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 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M]. 华东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所,译.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3]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教育——财富蕴藏其中[M].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中文科,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8-10.
[4]顾明远.教育大辞典:第2卷[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50.
[5]吴遵民.新版现代国际终身教育论 [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4-5.
[6]吴遵民.现代国际终身教育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7]国家教育发展中心.2001年中国教育绿皮书——中国教育政策年度分析报告[M].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166-186.
[8]吴遵民.终身学习概念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其发展过程[J].教育评论,2004(1):48-52.
[9]吴遵民,谢海燕. 当代终身学习概念的本质特征及其理论发展的国际动向[J].继续教育研究,2004(3):31-36.
[10]R. M. Hutchins. The Learning Society[M].New York: Frederick A. Praeger, 1968:133.
[11]吴遵民.关于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研究[J].中国教育学刊,2004(11):39-42.
[12]郝克明.教育 社会 未来:郝克明教育文集[C]. 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8:218.
[13]王一丹.适应变化中的世界:教育的灵活性、技能开发与就业能力[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14-20.
[14]奚洁人.科学发展观百科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126.
责任编辑虞晓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