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产业工人的组织——霞章公所
2015-12-28沈慧瑛
沈慧瑛
(苏州市档案局,江苏苏州,215004)
历史上苏州丝织业发达,催生了各种行业。纱缎庄业专门负责纱缎产品的组织生产及其经销,他们成立了自己的行业组织——云锦公所。当时从事纱缎生产的织机工人遍布苏城,是苏州的产业大军,其生产品种涉及“花素摹本、头累选置、拾景洋缎、玉兰葛、局西纱、大小芙蓉汗衫、仿织纯绒、杭缎、杭绸,采办上有彩袍、旗袍、各色妆缎、妆花、加赤真金、圆金、花素拾丝、版金、精造八丝、宋锦、选织百子被褥、一切花色等货”。这些产品时至今日大多消失,但当年从事机织业的人数众多,仅光绪末年从业人员达2万余人。他们与纱缎庄各司其事,各取所需,相互依赖。然而机户停工聚众闹事时有发生,对纱缎庄和社会的稳定产生影响,成立一个行业组织的呼声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一
当时苏州的机业工人分两种,即带织、现卖。带织指机工向各纱缎庄领丝经代为织造各种产品,称之为大机户,有18000余人;现卖指自备丝经而招工织造,自产自销,称之为小机户。这样一个庞大的队伍确实需要成立一个机构来组织协调内外事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因此,程兆溁等26人代表广大机工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联名向苏州府申请,要求成立机业工人的同业组织——霞章公所。他们商定公所开办及常年经费由机工捐助,每机每月捐助50文,此时已募集洋300元,公推胡光昌为董事,管理同业事务及“赙恤济急”等善举,并保证“约束各机户永无暴动”,如有此等事情发生,由程兆溁等26人承担责任。第二年五月初四(1907年6月14日),苏州总商会向程兆溁等人回复长元吴三县知事的批复意见:赞同机户的决定,认为霞章公所的成立有利于工业的发展。然而霞章公所接到县衙的批复后,对“如有暴动,惟发起人是问等语”无法接受,认为他们只负责排解矛盾,消除隐患,因此要求取消此批语。其实这句话是程兆溁的原文,并非商会所加。可能当时为了政府尽快有回复,发起人说大话愿意承担责任,此时觉察到这句话的分量与责任,毕竟苏州的机工罢工活动从古到今时常发生。
尽管没有正式成立,霞章公所的筹备活动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期间取消原推举董事胡光昌的资格,另推选纪松寿为临时代表。光绪三十四年(1908),他们集资购买乔司空巷一所房屋,共有30间,计洋2200元,分年修葺建成。
霞章公所与云锦公所一样供奉轩辕祖师。修缮房屋的同时,于宣统元年(1909)仲春订立同业行规,出台行规18条,宣称主旨是“一则能兴吾业,二则工商联络,三则可消败陋之名”。行规从司年的资格、经费的来源、“二叔”的责任、工人的奖励、学徒的审核等方面做了约定。首先提到司年的人品与资格要求,“行事克己廉洁,世务老诚练达,言语公正和平”。除了为人正派端正外,还要求幼时拜过师学过艺,壮年做过带织。熟悉这个行业加上有好的人品,更有利于行业管理。机业工人主要为纱缎庄生产、加工纱缎丝织品,机工们经常因为物价、工钱等问题与纱缎庄的老板们产生矛盾,因此霞章公所表示,一旦公所成立,互相约束,“保护各庄”。遇到机工歇机停产,由公所出面清理他们拖欠“各宝庄工银、纬料、纤横等”,避免双方矛盾与损失。霞章公所明确经费由机友们上缴,每“承机一只,每月仍认经费钱五千文”。至于承揽的工价“不增不减”,万一物价上涨,工人们难以糊口,则由公所讨论办法,绝不举行暴动或罢工。同时在行规中也有奖励措施,机工们“织正号花累,三庄半归本。每织一疋,给奖钱三百文;每织两疋,给奖钱六百文;满四庄者,给奖钱一千文”。除正号花累外,织二号花累、素累缎等也有相应的奖励。对在一线负责的机织工人提出要求,须有保人,一旦拿了钱不进场的,或进场后不做活的,都由“保人赔偿”。机织也是一门手艺活,学徒须到霞章公所领“关书”,双方签订协议。就如云锦公所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霞章公所也表示如果经费有结余,要开办公益善举,“最要紧者,各处设立学堂,开化同业等子弟智识,以敦人伦,工业兴发,为第一根本”。
然而霞章公所的理想还没实现,辛亥革命爆发了,政治体制的改变对经济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随着苏州原来作为江苏省城地位的改变,各行各业均受到不小的打击,居于龙头老大地位的纱缎业一落千丈,机工“连带衰败”。因此,霞章公所虽有其名,虽购置办公地方,但实际上并没有正儿八经的办公场所。直至1915年2月,霞章公所将办公地方重新整修,怕将来业内不肖之徒染上恶习而无约束,间或地痞恶棍骚扰来之不易的公所,要求苏州警察厅给予保护。霞章公所从光绪三十二年集议成立,至今只是有名无实的办事机关,且事隔八九年,警察厅对此不甚明了,遂通过苏州总商会向云锦公所核实情况。苏州警察厅厅长孙翊向总商会了解霞章公所的成立与云锦公所有无利益冲突,“以免抵触而昭公允”。云锦公所坦然表示霞章公所与己并无窒碍,霞章公所“所系工业性质,与商业性质自不相同,机织工人能知集合团体,组织公所,并办理善举事宜,自属热心公益,不可多得之事”。云锦公所惟一担心的是霞章公所的经费来源,他们十分清楚机工们的生活状态,当初借给霞章公所的1300元至今没有归还。机工位于产业链的末端,是最辛苦的劳动者,收入微薄,平时能糊口就不错了,虽然人数众多,但不能指望人人热心公益,自发捐助者更不会多,霞章公所曾经请纱缎庄的老板们出面代向机工收取费用。鉴于此,云锦公所担心“该业工织所得之资集腋成裘,殊为困难”。不管如何,霞章公所终于顺利挂牌。
二
1915年12月,吴县知事孙锡祺收到机业代表夏鼎瑞等90余人的控告信。夏鼎瑞指责霞章公所董事王士铨冒充董事身份,“品行刁狡,兼有嗜好,即与同业一二败类朋比为奸,胆敢私立行规……印刷捐票联票,俨同国家机关,派人四出向各现卖机户任意勒捐”。吴县知事原本指望苏州总商会出面调查,但后者以霞章公所并未入会为由不愿卷入纠纷。程兆溁作为副董联合其他干事接连两次向孙锡祺说明情况,从夏鼎瑞控告王士铨“私立行规”“朦请给示”“冒充董事”“强迫勒捐”四个方面逐一驳斥,认为王士铨于1915年9月被正式当选为正董,热心公益,“才大心细,宗旨纯正”,“实心实力,矢慎矢公”,有口皆碑,反驳夏鼎瑞挑拨少数现卖机户“借勒捐等为名目,希图推翻正董,以为规复旧时工价地步”。通过王士铨的申诉和对夏鼎瑞控告情节的调查,吴县知事对夏鼎瑞警告一番,本来要严惩,考虑到那些受其愚弄的现卖机户也会因此受到牵连,姑且“宽容免究,以示体恤。”
霞章公所正董王士铨才从官司中获胜,本应消停过日子,然而又因工价的问题,与纱缎庄的老板们结下梁子。原来1914年6月,苏州机织工人再次发生工潮,一万余机户罢工,“几酿巨祸”。王士铨与云锦公所的领导、纱缎业大佬杭祖良等人沟通协调,召集各缎庄老板,商议加工价三分。然而,过了一年多,有的纱缎庄老板撕毁协议,或以手工不良为借口,故意发难;或推托生意不好,多方克扣;或将放机收回。凡此种种,矛盾日益激化。霞章公所作为机工们的“娘家”,自然替他们说话,认为如果不妥善解决,那么在苏州的机工们生活无继,外地机工则“又乏川资”,“隐患堪虞”。他们请求政府出面调停,要求杭祖良“召集各庄领袖,责令工价照常发给,不得减扣”。出乎意料的是,在地方商界颇有影响的杭祖良并未为王士铨的话语所左右,他联合43家纱缎庄向孙锡祺控告王士铨以工价为名,挑起事端,声称纱缎业在辛亥年、癸丑年政局不稳之际,不惜血本,成立质缎局,维持织业,接济机工,“以图一日之安”。杭祖良表示同业中确实存在个别停止加价的现象,也有因造货不良,扣除工钱的惯例,但王士铨以此为借口,“投函恫吓”,扩大打击面,其目的是为了个人的私利。原告成被告,而被告成了原告,原被告角色的转换导致了形势的变化,个中复杂皆因双方维护自身利益所致。吴县知事需要商业的繁荣,也需要社会的稳定,因此以和为贵,劝解双方。然而机工们又于八月三日“迫胁罢工,抢梭勒停,聚众至西白搭子巷宏富祥、护龙街石恒茂等各缎庄,毁夺牌号,掳劫伙友”,霞章公所处于被动地位。吴县知事及苏州警察厅出面调解,警察厅长崔凤舞贴出安民告示,说纱缎业同意加价至阴历十月,要求工人们“体恤商艰,安分工作”,若有人再闹事,一定从严惩办,“决不宽贷”。
霞章公所机工们的激烈行为自然引起苏州总商会的不满。会长庞天笙致函江苏省长齐耀琳,状告王士铨:“既非缎商,又非织工,以业外之人,号召手工劳动,盘踞公所,充任董事,派收捐款,擅作福威,机匠织工,人多稚鲁,视公所为衙局,桀奸附和,良懦吞声”。苏州总商会、云锦公所与吴县知事、苏常道道尹及江苏省省长之间公函来往不断,层层申诉,层层施压,直至1918年12月省长作出这样的批示:“王士铨煽惑众罢工,诬陷良善,不法已极,既经吴县知事讯明管押,自应将该董事先行撤销,归入司法范围从严惩办”。
王士铨终究不敌云锦公所与苏州总商会的大佬们,挥泪告别经营多年的霞章公所,霞章公所进入了新一轮的人事改选。
三
霞章公所根据各方的意见,公选颜大圭为新的董事,但吴县衙门认为未经报县,又非正式选举产生,要求重新择日公开推选,并由县衙派警监督。1918年11月17日,霞章公所同业正式投票,当场唱票,有一个叫张一澧的得票遥遥领先,达422票,颜大圭次之,得22票,孙汉忠得13票。张一澧何许人,原来是个目不识丁的手艺工人,无才干经验可说,平日“衣履褴褛,不登大雅之堂,难与社会作平等之交际”。但他有一个长处,虽非机工,因生活在苏东城,与工人们相熟,与各缎庄也相识,似乎是个不错的候选人。颜大圭则出身贡缎世家,其父颜桂乔早年在浙江办贡缎,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其父死后,颜大圭接手办贡缎,直到宣统初年才停止。颜大圭的同族兄弟们仍操机业,因此他也算是同业人士。霞章公所拿不定主意,要求吴县知事定夺,吴县知事则要求苏州总商会拿出意见,苏州总商会则表示:“颜大圭曾办贡缎,似于缎业情形,尚非绝无关系。孙汉忠现充行头,亦系机工同业中人,似应暂由该二人维持公所现状”。12月4日,吴县知事正式复函苏州总商会,同意颜大圭当选为霞章公所正董,孙汉忠为副董。苏常道道尹要求颜大圭、孙汉忠妥善办理公所事务,“严行约束各机工安分营业,毋得滋生事端。”
颜大圭、孙汉忠上任没多久,又出现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的老问题。颜大圭、孙汉忠一边发通告,要求机工们“各守本分,照常工作”,一边与云锦公所沟通,同时通知县衙门与警察厅预先防范。云锦公所接到霞章公所的信后,认为米价稍有上涨,工人就要求涨工资,这种风气不可助长,否则工商两业从此不胜其烦。在这封回绝信里,云锦公所肯定颜大圭的做法。或许为了缓和两个公所的关系,自1920年2月起云锦公所主动每月捐助洋50元给霞章公所,以资补助,而颜大圭免去机工们的月捐,“确为工人造福,深堪嘉尚”。
1907年8月,长元吴三县为组织霞章公所事致苏州总商会照会
至6月16日,又因米价上涨,云锦公所答应颜大圭的请求,补助机工米价,“花机以两人计,每天食米一升,素机以一人计,每天食米五合……补助米价每升钱三十文。花机每张按月给钱九百文,素机每张按月给钱四五十文,自旧历五月朔日起,至平粜终止时,庶几实惠均沾”。令颜大圭想不到的是,他和霞章公所的同仁们正为机工们的利益与云锦公所协商,尽量提高工价,然而机工们却在背后捅他刀子,个别不法之徒捣毁颜大圭在宫巷的家,附近商户见此情形,纷纷关门。
苏州历史上有过不少公所,但像霞章公所这样一波三折的并不多见。从光绪三十二年倡导到民国四年的正式成立;从霞章公所初期领导层的数次更换和诉讼,最后到1939年将公所房屋抵押给纱缎庄业同业公会;从清雍正年间的“永禁机匠叫歇碑”到1927年震惊中外的苏州铁机工人大罢工:其主角一直是苏州丝绸行业的工人。作为丝绸工人的行业组织霞章公所,其工作的难度也可想而知,往往两面不讨好。1942年2月1日,吴县丝织业产业公会宣告成立,替代了原来的霞章公所,且收回了他们的公所房屋。机工们也历经传统手工工艺到铁机丝织生产技术的转变,其生存状态并不乐观,但技术革命促使他们前行。1942年《重修霞章公所记》中“以全体工友的力量拥护工会,以整个工会的力量保障工友”两句话,表明霞章公所从传统的行业组织转向新型的工会组织,转型后的行业工会或许能更好地维护工人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