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档案以特殊方式铭记民俗文化——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芦墟山歌的档案式保护
2015-12-28计玉新
计玉新
(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党政办档案室,江苏苏州,215211)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记忆的根,是民族文化的魂,它深深地植根于民间,融入人民的生产生活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道德观念、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在经济全球化和工业现代化进程的冲击下,农耕文明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正在逐渐削弱,包括芦墟山歌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猛烈冲击,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紧迫使命。
一、芦墟山歌的历史传承
芦墟山歌是用芦墟一带方言演唱的民俗歌谣,其传唱主要分布在以汾湖为中心的江浙沪两省一市。从历史上来看,芦墟山歌的产生和起源目前尚难以考证确切的时间,直到清代乾隆时期才有明确记载,其兴盛于清末民初,解放后得以走上舞台。1952年10月吴江县一届四次人代会上,莘塔龙泾乡山歌歌手张云龙演唱《劳动人民翻身做主人》的新山歌,为芦墟山歌走上舞台开了头。直到“文革”之前,演唱山歌仍较普遍,是当地群众民间文艺活动的主角。“文革”十年,芦墟山歌被视作“靡靡之音”贴上封建糟粕的标签,打入冷宫,遭受灭顶之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芦墟山歌才得到解禁,枯木逢春。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诸多专家学者的指导帮助下,芦墟山歌逐步引起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重视,正式成立芦墟山歌社,建成芦墟山歌馆,芦墟中心小学率先开办少儿山歌班,一支民间业余抢救、继承、创新芦墟山歌的队伍逐步壮大,为山歌传承增添了生机和活力。特别是长篇叙事山歌《五姑娘》的问世,打破了长期以来汉民族地区无长歌的定论,堪与壮族的《刘三姐》、彝族的《阿诗玛》相媲美。芦墟镇也先后获评为江苏省群众文艺先进乡镇,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06年,国务院公布芦墟山歌(吴歌)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杨文英被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吴歌的代表性传承人。芦墟山歌也因此在美国纽约林肯艺术中心新春音乐会、2014年央视中秋晚会上精彩亮相,重现当年风采,从田间、场头走上舞台,走出国门,登上国际艺术殿堂。
二、传承发扬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岁月流逝,芦墟山歌老一辈歌手相继谢世,会唱芦墟山歌的人越来越少,芦墟山歌这种主要依靠口传心授方式传承的口头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总体来说,芦墟山歌的传承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政策理论研究相对滞后。芦墟山歌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内容丰富而复杂,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探索及科学研究还明显存在不足,特别是保护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新问题和新课题,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引和政策支撑。借鉴周边区域档案保护经验不够,理论政策研究与保护工作实际结合不紧,未能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22000088年1111月,芦墟参加“首届中国农民文艺会演”
二是山歌资料流失现象严重。历史上芦墟山歌的传唱者大多是社会地位低微的劳动人民,文化程度较低,传唱全凭记忆、天资出口成歌,是一种口头文学,很少有文字记载,对档案工作的保护传承带来很大的困难。再者,随着社会的变革,城乡一体化、行政区域整合等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不足,使得芦墟山歌的文化生态环境受到很大的冲击,这种口头文化遗产流失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专业保护机制有待建立。目前芦墟山歌资料呈现多头保管、管理散乱的局面。芦墟山歌起源于民间,生长、发展于民间,因此许多珍贵资料散落在民间,由个人保管。即使一些民间文艺社团、政府文化部门收集到的资料也大多自行保管,缺少统一专业保护措施。尤其是机构调整、人员交替缺少移交环节,使许多已经收集到的资料遭到损坏、遗失。
四是队伍建设保障比较薄弱。当前,芦墟山歌收集、挖掘、抢救、继承、创新主要以民间热爱山歌文化的群众自发组成。其核心人物张舫澜先生已是古稀之年,队伍中的中坚骨干由于工作调动、年老体衰,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承担繁重的保护任务。同时芦墟山歌演出队是由群众自发组织,经费投入不足,难以保证传承和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档案式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
芦墟山歌档案式保护“不仅包括纸质的东西,不仅是数据库多媒体的东西,活着的东西也是档案,甚至活着的空间也是档案”,其本质为:芦墟山歌文化遗产档案本身就是一种“社会记忆”,这种记忆既包括静态的,又包括动态的、活态的;既可以是平面的纸质档案,也可以是立体的空间文化。
芦墟山歌档案式保护主要针对以下方面:一是实物资料。即芦墟山歌文化遗产活动中直接或间接形成的,作为活动的产品、成果、媒介等一系列实物。二是文本影像资料。包括文字材料、口述记录,以及在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影像等。三是代表性传承人资料。包括传承人基本情况、传承谱系及其技艺特点、成就和相关证书等。四是申遗档案资料。包括申报过程中形成的档案以及申报成功后形成的各种档案。
就目前而言,我们对芦墟山歌采用档案式保护模式的建档内容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芦墟山歌大事记。大事记全面、真实地记录有关芦墟山歌的重大事件,如成果著作出版,重大演出活动,国内外专家学者考察、采风、调研等活动,以及芦墟山歌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相关材料资料等,充分反映芦墟山歌的发展概况。
2.芦墟山歌新闻卷。收集国内贾芝、王朝闻、赵景深、覃志刚等权威专家学者对芦墟山歌的考察资料;美国教授毛百乐、荷兰汉学家施聂姐、日本学者铃木健之等国外学者来芦墟采风的资料;中央七台、央视中文国际频道、东方电视台、江苏电视台、江苏综艺等中央、省级媒体的采访报道资料,充分反映芦墟山歌存在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3.芦墟山歌人物卷。收集张舫澜、郁伟、许佳明、杨敬伟、金云林五位民间热心人士在挖掘、抢救、继承、创新芦墟山歌过程中的杰出事迹及简介。收集近百名老、中、青三代歌手的简介,重点是老一代“山歌女王”陆阿妹、“山歌老虎”蒋连生,中青代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吴歌代表性传承人杨文英等,介绍他们演唱芦墟山歌所获得的成就。
4.芦墟山歌书籍卷。收藏芦墟山歌的各类书籍,既有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近百万字的专著,如2004年5月出版的《中国·芦墟山歌集》,2014年1月出版的《中国·芦墟山歌续集》,又有民间文艺社团自行编辑的小册子,如《芦漪》《新编山歌集》《我们的童谣》《立德童谣》等。
5.芦墟山歌演出卷。收集历年来芦墟山歌参加国家、省、市等大型文艺演出资料;芦墟山歌下基层、进社区的民间文艺活动演出节目单等资料;芦墟山歌重要演出活动获奖证书;各类媒体对芦墟山歌的宣传报道资料。
6.电子档案数据库。现室藏芦墟山歌档案资料600多件。鉴于这些纸质档案不适宜永久保存,已全部电子化处理,建立了芦墟山歌电子档案数据库,方便了查阅利用。
四、推进档案式保护工作的思考
此次为芦墟山歌进行档案式保护,是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首次尝试,尚有诸多不规范、不完善之处。芦墟山歌文化遗产档案式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应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推进建档保护工作。下一阶段,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优化提升:
1.扩大宣传,增强参与的广泛性。必须充分认识做好芦墟山歌档案式保护的历史使命和现实意义,以聘请专家指导和培养民间艺术人才相结合、民间文化宣传和民间艺术教育相结合,使芦墟山歌文化得到挖掘整理、保护开发、教育传承,不断增强民俗文化的本源性和亲和力。通过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仁人志士的作用,形成全社会人人重视、关心、支持芦墟山歌文化保护的良好氛围。
2.政府主导,增强制度的长效性。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芦墟山歌档案式保护工作和领导机制。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各组成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一协调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快出台《汾湖芦墟山歌档案保护管理制度》,投入必要的山歌保护专项经费,建立政府参与、部门配合的联动机制,确保芦墟山歌档案式保护的常态化和持续性。
3.注重搜集,增强资料的完整性。从归档范围、保管期限、鉴定标准、接收和征集办法、组卷格式、所有权的界定等多方面入手,使档案式保护工作具有操作性和规范性。强化与汾湖图书馆、文化站、文学社、传承人等民间艺术团体和个人的沟通联络,加快建立各级传承人档案,多途径、多渠道、多方位地收集具有档案价值的实物、文献、音像资料等,从而摸清芦墟山歌文化遗产的家底,为保护和传承打下坚实的档案基础。
4.提升管理,增强保护的科学性。要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特别是非遗文化档案保护方面的培训,加大信息化设备投入,提升科技强档水平。同时,力争上级支持,争取苏州、吴江等档案部门的专业指导,努力把芦墟山歌档案式保护纳入苏州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切实增强对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加快建立芦墟山歌非遗文化展示窗口,把山歌作为吴歌的重要支脉永久保存下来,不断提升芦墟山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记录历史、保存档案、传承文化是档案部门的基本职责。芦墟山歌档案式保护是汾湖档案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夯实基础、创新理念、加大保护,让文化传承在社会发展中形成高度自觉,让档案事业在服务大局中发挥应有作用,为芦墟山歌在汾湖大地薪火相传、源远流长作出更大贡献。
芦墟山歌书籍和节目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