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性状范畴汉英语言表达式的典型性和主观性
2015-12-25王文格
王文格
(南阳师范学院文学院,河南南阳473061)
性状即性质和状态,是自然界一切物质和物体呈现出来的自然特征。人类在生活中,观察事物的性状,经过范畴化,形成性状的自然范畴。出于表达和交际的需要,寻求对自然性状范畴的意义表达,于是经过概念化,形成性状范畴的语义结构,即语义关系性状范畴,并通过不同的语言形式将性状表达出来。无论哪种语言,都需要表达这种语义范畴。但是,如何认识主体和性状的关系,性状概念如何与语言编码建立联系,不同的语言会有不同的表达手段,这些手段不可避免地会呈现出一定的共性和差异,汉语和英语也不例外。对汉英性状范畴语言表达式的认知语义序列进行研究,目的在于揭示产生这些差异和共性的原因。
一、性状范畴的语义特征
性状作为一种语义范畴,具有自己独有的语义特征。
(一)性状原型
Lakoff认为,人们在形成范畴的过程中,“理想化认知模式(ICM)”指导着人们的认知过程。[1]13-58因此,ICM 具有原型性,对于性状范畴来说,也存在着一个原型,那就是“性状原型”。比如,“红”有深红、浅红等的区分。因此,对于“性状”的判断要有一个“性状原型”作为判断的标准。
性质的确立是从相关的状态中抽象概括的结果,是一个性状原型,而原型是推理的基础,在认知活动中,起着认知参照点的作用。
(二)性状范畴语义特征的连续统
性状具有依附性,总是依附于一定主体。根据认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信息的记忆按时间可以分为长时记忆和短时记忆。长时记忆存储着人类的百科知识,是人类对语言符号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的联系的记忆,短时记忆是人类对在一定时间内所经历的情景或事件的记忆。对主体的认知是关于世界的一般知识的认知,一般表示类属或种属,换句话说,是根据事物外显的特点进行的归类,是“属性分类”。人类在认知一个事物时,会拿呈现在当前的性状与百科知识库中的事物进行对比,从而做出判断,这种判断以事物的“性质”作为原型,与性状原型相符,是无程度性状判断;与性状原型相比,程度上高于或低于性状原型的判断是“有程度性状判断”。判断是静态的,因为是对百科知识的比对,不反映经历或过程。
“性质”会在不同时点上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比如,“红”有时以“粉红”的形式呈现、有时以“深红”的形式呈现,即为“状态”。状态具有临时性,因其带有临时性,人类在语言世界反映这些特点时,使用“描述”的方式,因此,人类在说明主体外在特点时,还会进行“性状描述”。
性质并不是永固不变的。当性质的程度量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即达到了一个临界点的时候,性质就会发生变化,这是“性状变化”。从性质发生变化的那一瞬间起,事物的性状变化就有了动态性。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性质,会显现出变化的性状、程度等等,要么是性状持续的状态,要么完成整个变化。因其具有时间性,人们对这些性状变化的表达采用的也是“描述”方式,即“性状变化描述”。
因此,性状范畴的语义特征是一个以时间为轴的连续统:
在这个连续统中,从左至右动态性依次增强,而处于左端的属性分类是一种客观存在,其后的性状语义都带有不同程度的主观性,从左至右依次增强。
二、性状范畴汉英语言表达式的共性与差异
类型学的研究成果表明,在对性状范畴的语言编码上,几乎所有民族都采用形容词来表达。
上述性状范畴的语义特征,属性分类语言编码为定名结构,形容词起修饰作用。我们在此只讨论其他的四种性状语义特征,它们都是只有通过陈述予以表达。
(一)汉英表示性状范畴语义特点的语言表达式
1.无程度判断语义的表达
汉语中无程度性状语义被编码为:主语+形容词(S+A)。汉语的这个句式是用来表示非现时性性状的判断。
(1)文雅的脚步轻,她妹妹的重。
朱德熙先生指出性质形容词作谓语是不自由的,需要依赖比较或对照意义的语言环境[2]26。
英语无程度性状语义被编码为:主语+be+形容词(S+be+A)。
与汉语不同,能够出现在这个句式中的形容词不仅仅是表示非现时性性状的形容词,也可以是表示现时性性状的形容词。
(2)The sun is red.
(3)The road is snow-covered.
无论如何,只要出现在这个句式中就是表示无程度性状的判断。这是由“be”的语义和系词句的语义所决定的。Quirk等人为系词Be具有判断语义;[3]326Cann 等人认为,系词 be的判断义来自于系词句,而be本身没有语义。
2.有程度性状判断语义的表达
汉语有程度性状判断语义被编码为:主语+程度性词语+形容词(S+Deg+A)。
汉语中出现在这个句式中的形容词是性质形容词。状态形容词由于自身的构词特点,本身具有程度量,因此,不能再受程度副词的修饰。
英语对有程度性状判断的编码为:主语+be+程度副词+形容词(S+be+Deg+A)英语中能够出现在这个句式中的形容词,一般为单词形容词。因为英语中的复合形容词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词汇成分构成的、在语义和语法上能够表达一个词的功能(function as a single word)的词汇单位。复合形容词中,总有一个词汇成分的语义从语义角色、时地、方式、功能、程度等方面对另一个词汇成分进行说明或描绘,本身已经带有说明性的成分,是不能接受程度副词的修饰的。
3.汉语性状描述语义和性状变化语义的表达
3.1 汉语性状描述语义的表达
汉语性状描述的语义被编码为:主语+状态形容词(S+Asta)。这个句式主要是对现时性性状的描述。状态形容词可以独立作谓语。因为状态形容词是性质形容词经过重叠而形成的,实际上是性质形容词的一种形态变化式,因此,作谓语是自由的。
3.2 汉语性状变化语义的表达
性状变化语义的表达,汉语使用:主语+形容词+动态助词(S+A+Aux)。在这个句式中的形容词是性质形容词,动态助词包括着、了、过、起来、下来、下去等,表示非现时性状在时间轴上的各种变化体态。
4.英语性状描述语义和性状变化语义的表达
英语对于性状描述语义的表达主要还是通过半系词的语义来进行的。英语中的半系词除了起一个连接作用外,本身具有一定的词义,而每一个半系词的词义都负载有时间变化信息,可以表示性状变化的各种体态。
4.1 英语半系词的分类
我们以半系词在时间上的特点,对半系词进行如下分类:
a.现时类,所谓“现时”是指语义上具有“呈现在说话者当下的时间点上”的语义特点,表示具有某种性质、特征、处于某种状态。现时类半系词包括:seem,appear,look,sound,feel等,记做 V 现时。
b.持续类,因为这类系词在语义上具有在时间上持续、保持的语义,包括:remain,stay,keep,sit,stand,rest,lie,hold,continue 等,记做 V持续。
c.结果类,这类系词具有在某一不确定时间点上达到某一结果的语义,包括:become,go,turn,grow,fall,come,prove等,记做 V 结果。
4.2 英语性状描述语义的表达
性状描述即对事物的现时性性状进行描述。英语中的现时类半系词与形容词结合可以表达这个语义,即S+V现时+A。例如:
(4)He seems unhappy.
(5)He appears quite old.
4.3 英语性状变化语义的表达
性状变化语义描述性状的持续和性状变化的结果,英语通过持续类半系词和结果类半系词与形容词的结合来完成表述,即:S+V持续+A,S+V结果+A。
(6)The window stayed open all right.
(7)The man proved able.
(二)汉英语言在表达性状语义上的对应性与不对等性
1.对应性
由上面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汉英语言在对性状范畴语义的表达上,存在着一致性。在表达无程度性状判断和有程度性状判断的语义时,两种语言所使用的表达式非常相似。汉语使用:S+A和S+Deg+A;英语使用:S+be+A和S+be+Deg+A。充分反映了汉语和英语对于性状的认知基础是相同的,反过来也说明了性状范畴确实存在着这样的语义特征。
2.不对等性
汉英语言性状描述和性状变化语义的表达式存在较大的差异。
汉语对性状描述语义通过状态形容词来表达。性状描述就是对性质的描写而不是判断,汉语表达这一点是通过对性质形容词的变化而实现的,也就是说,汉语对于性状描述的表达是在词组平面上实现的。
英语对性状描述语义的表达是通过半系词与形容词的组合来实现,是通过句子平面来实现的。不同的半系词说明主体性质的不同的存在状态。
性状变化就是对性质变化的描述。因其变化,故必带时间属性。汉语通过动态助词来表达性状的变化,英语是通过半系词。虽然英语有不同的时态变化,时态只是加重或强调变化的过程或结果。
之所以有上述差异,是说汉英语言的民族概念化形容词的方式有所不同。不同的民族对同一个事物可能从不同的角度去诠释。对于性状范畴来说,说汉语的人认为性质从无到有、程度从轻到重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说英语的人则认为性质只是静态地附属于主体。因此,汉语在描述性状变化时,直接在形容词后使用动态助词表示性状变化;而英语要通过半系词来表示性状的变化。
如果我们从性状范畴汉英表达式入手,反观其表达的认知语义,会加深对这些共性和差异的认识。
三、汉英性状表达式的典型性
无论是汉语表达式还是英语的表达式,实质上都是以“性质”为焦点进行表达的。从表达“性质”上讲,有些句式非常典型,有些不够典型,有些很不典型,即这些句式在表达“性质”上的典型性等级是不一样的。
(一)性状范畴的家族相似性
因为“性质”是一个性状原型,而“无程度性状判断”的语义最原始地反映了性质,因此,在所有性状范畴的语义内容当中,“无程度性状判断”是性状范畴语义中的典型成员,具有最大的家族相似性。因而,通过分析“无程度性状判断”所具有的特性,就可以得到性状范畴的家族相似性,那就是:一是没有程度性,二是没有时间性,三是静态性。
我们依据其他范畴成员所拥有的家族相似性的多少来确定其典型性。
(二)汉语性状表达式的典型性等级
汉语中的无程度性状判断句“S+A”的谓语是不带程度修饰的性质形容词,性质形容词没有程度,没有时间性,静态性最强,所以“S+A”应该是汉语性状表达式的原型,典型性最强。
有程度性状判断句“S+Deg+A”的谓语是带有程度修饰的性质形容词,因此它是不带时间性的,静态性与前者相当,但是带有程度,满足了两个特性,它比较接近原型。
性状描述句“S+Asta”是状态形容词做谓语,状态形容词带有程度量,在这方面,它不能满足第一个条件;在时间性方面,状态形容词虽带有背景时间,但反映的仍是一个静态的时间,仍然属于静态描写。它虽然满足了两个家族相似性,但是因其稍带时间性,其典型性不如有程度性状判断句。
性状变化句“S+A+Aux”的谓语是性质形容词后附时态助词“着、了、过”等成分,时间性强,动态性强,虽然没有程度量,只能满足家族相似性中的一个,典型性最差。
因此,汉语性状表达式的典型性等级可以表示为:
I.S+A>S+Deg+A >S+Asta>S+A+Aux(从左至右典型性依次降低)。
(三)英语性状表达式的典型性等级
英语性状语义表达式依据系词的语义可以分为:S+be+A,S+be+Deg+A ,S+V结果 +A,S+V持续+A,S+V现时+A。
S+be+A的谓语由be和无程度的形容词构成,be是公认的表示静态判断的一个系动词,因此,be类性状表达式满足性状范畴中的所有家族相似性,它是英语性状表达句的原型。
S+be+Deg+A满足其中的两个,即无时间性和静态性,最接近原型。
剩余三个句式的典型性,我们通过考察V现时、V持续、V结果的动态性,来比较它们的典型性。
我们把整个性状事件当作一个容器,将事件的构成当作内容。根据认知规律,整体比部分显著,容器比内容显著,运动的事物比静止的显著。我们也不难断定越是显著度高的事物,其动态性越强。因此,这三个句式的动态性从高到低应该是:
S+V结果+A>S+V持续+A >S+V现时+A
动态性越强的句式,典型性越低。因此,它们的典型性从高到低为:
S+V现时+A>S+V持续+A>S+V结果+A
性状范畴英语表达式的典型性序列为:
II.S+be+A>S+be+Deg+A>S+V现时+A>S+V持续+A>S+V结果+A(从左至右,典型性依次降低)
通过比较I序列和II序列,我们可以看出,汉英性状语义表达式在典型性方面所具有的一致倾向性:越是动性弱的表达式,其典型性越强。说明汉英语言虽然概念化形容词的方式不同,但是在反映性质以及性质的不同表现形式方面仍然存在着共性。
典型性等级序列的存在与说话者在进行语言编码来表述性状范畴语义时的主观参与有密切联系。
四、汉英性状表达式的主观性
R.W Langacker认为,说话人对于一个客观性的情景总是从一定的角度出发进行来进行识解,出于表达的需要,会带上一定的主观性。主观性的强弱也是有着程度差别的。[4]
根据认知规律,越是动态性强的事物,越是不容易把握,在对其进行描述时主观性就越大,典型性就越低。因此,汉语性状语义表达式的主观性等级是:
III.S+A+Aux>S+ASta>S+Deg+A >S+A(从左至右,主观性依次减弱)
同样的道理,英语性状表达式的主观性等级为:
IV.S+V结果+A>S+V持续+A>S+V现时+A>S+be+Deg+A >S+be+A(从左至右,主观性依次减弱)
比较I和III序列,我们可以看出,汉语中的性状语义表达式越是典型性强的句式,其主观性越小;比较II和IV序列,英语中的性状语义表达式也是这样。因此,我们可以说,汉英性状范畴语义表达式的典型性和主观性存在着一种反比关系,是这两种语言在表达性状语义时的一种共性。
五、结论
性状范畴是人类一种基本的认知语义范畴,具有属性分类、无程度性状判断、有程度性状判断、性状描述和性状变化的语义特点,汉英语言在表达这些特点上既有共性又有差异,共性基于共同的认知基础,差异是由概念化方式的不同造成。两种语言的性状语义表达式虽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但是我们通过对两种语言性状语义表达式的典型性和主观性的研究,发现它们在倾向性上具有一致性:越是动性强的句式其典型性越弱,越是典型性弱的句式,其主观性越强,更加充分说明两种语言的认知基础是相同的:都是基于对性质的判断和对性质的不同表现形式的描述。
[1] Lakoff,George.Women,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What Categories Reveal about the Mind[M].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7.
[2]朱德熙.现代汉语语法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3]Quirk,R.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M].London:Longman Group Limited,1985.
[4]Langacker,Ronald W.Subjectification[J]Cognitive Linguistics,1990(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