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民族传统与金融发展——基于中国西部地区的研究视角*
2015-12-25
宗教信仰、民族传统与金融发展——基于中国西部地区的研究视角*
徐云松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北京100081)
摘要:制度作为影响金融发展的重要动因受到广泛关注,但众多资料集中在正式制度(法律、政治、产权)方面,鲜有从宗教学、民族学、社会学、人类学的非正式制度视角综合论述其与金融发展的关系。本文在梳理总结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创新性地从多学科交叉的角度出发,以我国西部普遍存在的多元化宗教信仰和多样化民族传统为研究对象,试图阐明其对金融发展的作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指出重视宗教信仰、民族传统对于我国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对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
关键词:宗教信仰;民族传统;金融发展;西部地区
宗教是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宗教信仰的群体自然产生了不同的思维观念、生活方式与价值体现。《宗教百科全书》中指出每种已知文化中都涵盖了宗教信仰,当某些价值观念在特定的文化群体中予以确立时,人类进程就留下了宗教的历史印记;并且,社会人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宗教的影响,只是程度和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不同的民族有着各自特色鲜明的习俗传统、文化传承与社会背景以及由此产生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民族传统是各民族文明在历史演化进程中汇聚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的文化,是文化变迁和相互融合中的必然现象。广义的民族传统指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比如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狭义的民族传统则指单一民族的文化传统,比如我国55个少数民族具有各自独特的习俗、观念与心理意识。本文涉及的民族传统主要指后者。
金融发展理论的系统形成始于20世纪70年代,“第一代金融发展理论”以Goldsmith(1969)的金融结构论,Mckinnon and Shaw(1973)的金融深化和金融压制理论系统为代表。到20世纪90年代,经济学家将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引入经典的内生增长模型,形成了“第二代金融发展理论”。而当今金融发展理论研究前沿,即“第三代金融发展理论”,探讨与追溯哪些因素促进了金融的发展与变迁,使得金融发展理论与实践的边界不断拓展,内容不断丰富。“第三代金融发展理论”中,制度因素(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经济因素、禀赋因素与金融发展的关系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宗教信仰、民族传统与金融发展的关系就属于“第三代金融发展理论”研究的前沿。
二、宗教信仰、民族传统影响金融发展的机制与路径
诺斯最早系统性地论述了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他认为制度是由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两者的交叉共同组成,三者决定了经济增长。如果说正式制度是一种显性的力量,是政府利益集团的法律、制度、政策等正式规则来约束与管制法人与自然人的行为;那么,非正式制度就是无法通过权力机构强制实施的一种自我约束机制,是一种隐性的力量,通过道德伦理、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非正式规则来影响人的行为与决策。宗教信仰与民族传统就是非正式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发展决定了金融发展,制度又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因此,制度也是影响金融发展的关键因素。不同的是,制度对金融发展的影响机理包括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作用,既有自上而下的制度供给,又有自下而上的制度需求(见图1)。
图1 制度对金融发展的作用机制
图2 非正式制度对金融发展的影响机制
图1显示了制度对金融发展的影响机制,正式制度通过中央政府的收权与放权实现对地方政府的制度供给,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着竞争与博弈,同时对本地区的经济金融运行与活动进行干预或者管制,导致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的非均衡状态,各地的金融运行又影响了当地自然人和法人的金融行为,这是正式制度自上而下的制度供给。
图1和图2显示了非正式制度与金融的互动关系,非正式制度中的宗教信仰、民族传统等调节了人们的价值取向并影响了金融行为,又通过金融功能促进经济发展,而经济基础决定了社会意识。自然人、法人在表现金融行为的过程中又会对地方政府提出相应的制度需求,比如建立金融试验点的愿望,对产权保护的需求,获得更多金融政策和财税优惠的安排,或者是对政府放松管制的要求,地方政府将自身发展利益与当地企业、个人利益结合从而向中央要求放权,向中央提出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授予自主权利;因此,这个过程就体现了自下而上的层层制度需求。这也就是宗教信仰、民族传统影响金融发展的机制路径。
中国西部是中华文明的起源地之一,历史上曾经是世界经济、文化的中心地带,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以及多元化的宗教信仰与多样化的民族传统,这些非正式制度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财富,也是世界文明的瑰宝,对传统与现代的经济金融产生了重大影响。多元化的宗教信仰与多样化的民族传统是相互交织、有密切关系的,有很多少数民族有虔诚的宗教信仰,因此其经济生活方式就是宗教思想的具体体现;有的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原始崇拜与信仰,但可能并不是中国的五大宗教之一,比如分布在贵州黔东南的苗族,几千年来信仰的巫教就是一种原始宗教的表现形式;有的少数民族群体可能没有形成统一的宗教信仰,而是通过独特的文化习俗体现。本文以宗教学、民族学、社会学、人类学的相关学科知识为基础,从我国西部地区多元化的宗教信仰、多样化的民族传统来详细探讨其与金融发展的关系。
三、宗教信仰与金融发展
早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就指出宗教信仰对个人和经济活动的影响,并关注了宗教活动、宗教团体、宗教市场结构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马克斯·韦伯的经典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首次系统地从社会职业分层、宗教伦理入手阐明了宗教对资本主义精神的塑造。科里·亚齐和罗纳德·艾伦伯格(1975)引入量化模型将宗教信仰与经济行为相联系,形成了独立的宗教经济学学科。国内的学者在研究宗教与经济金融问题时主要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视角进行探讨,如宗教对经济基础的依赖,特别强调宗教意识对经济发展的反作用角度。宗教对社会经济运行的影响也是很多国内外学者的关注点,如宗教世俗化中的传统裂变与现代超越,宗教伦理与市场经济发展,宗教对现行经济制度、规则和秩序的维护,宗教对人力资本的作用,宗教信仰与企业家精神,宗教伦理与周期性的金融危机,等等。有的宗教意识促进了社会的创新、公平竞争与进步,有的则倡导压抑人们的经济行为,窒息创新的产生,甚至被曲解异化为极端与分裂。在分析多元化的宗教信仰对经济金融的影响时,一定要秉持科学客观、辩证的哲学基本思想。
儒家和道教是中国本土的宗教,南北朝时期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并得以光大,此后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先后也传入中国,我国五大宗教并存,相互交融与融合发展。中国西部地区主要分布有世界三大宗教中的佛教和伊斯兰教,还有基督教、天主教、道教,以及在西南少数民族省份的多重宗教信仰。从中国县域宗教分布状况可以看出,佛教的信仰群体主要分布在西藏、青海、云南、四川、甘肃和内蒙古等广大地域,东南沿海省份亦有分布。西部伊斯兰教的信仰群体都是少数民族,广泛分布在新疆、宁夏、甘肃以及云南部分地区。基督新教自从鸦片战争后逐渐从中国东部沿海进入西部内陆,浙江温州号称“中国的耶路撒冷”,是全国基督教徒最多的地区之一,除了中部省份河南,东部的浙江、福建、山东也是主要的基督教徒分布省份,在西部云南和内蒙古部分地区也有分布。天主教在华北地区有分布,在西部则零星分布在西南的少数民族地区。东正教借由沙皇俄国势力对我国的扩张,在新疆西北和内蒙古东北有比较集中的信仰群体。中国本土的道教则在长期传播中影响了众多少数民族,在西南省份与不同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相结合,带有明显的地域文化特点。
(一)佛教思想与金融发展
在中国西部,佛教的信仰群体遍布青、藏两地,并在四川、云南、甘肃和内蒙古有广泛分布。第一,对金钱财富观的影响。佛教看待金钱是通过拥有财富人的价值观与世界观进行判断,如果金钱被有道德良知和慈悲心肠的人掌握,金钱就能为饥饿贫穷的人们带去光明。因此佛教有净财之说,认为人们应该通过正当方式获取财富,并以慈悲之心布施社会,不把财富视作神明;而金钱也会助长人们无休止的欲望,佛教对于财富又有毒蛇之喻,即运用不正当手段谋取财富,只供自我的富足和享乐,并对财富欲望强烈,从而过分追求金钱物质。第二,对诚信道德观的影响。在市场经济浪潮中,人们面对激烈的竞争与严酷的优胜劣汰环境,佛教提倡人们要不计较一时得失,保持平和的心态。佛教的教导中指出拥有炯锐的眼光、善巧的行为和坚固基础的商人会获得财富,这就要求经营者要时刻坚守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其倡导的因果报应指出现世行善,则来世有好的轮回,在佛教道德信仰的支撑下,商人就不会为了金钱利益丧失道德和良知。第三,对消费观念的影响。佛教倡导节欲,特别是在金钱上,反对过分追求,但对于满足人日常生存必需的消费,涉及了吃、穿、住、行、用的基本需求并不反对,因此对于那些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金融发展的超前消费、奢侈消费,是与佛教消费观念相悖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佛教的消费观念思想对于借贷、信用行为等现代金融活动并不鼓励。
众多学者对西部地区佛教信仰群体的经济金融生活方式、伦理观念做了研究。扎嘎(1997)对西藏牧民观念变迁进行详细分析后认为,传统牧区受佛教思想影响,牧民普遍具有重牧轻商、小富即安、安土重乡、重视传承经验轻视现代科技的观念,缺乏竞争与创新的环境,没有资源的流动融通与优化配置,现代金融缺乏成长环境。刘欣荣(2006)研究认为藏传佛教思想中的因果报应、六道轮回思想使人的商品价值、劳动价值等有利于生产创造的观念受到限制。西藏分布广泛的农牧民在维持仅供生存的消费后,将所有金钱、时间都用于宗教祭拜和宗教活动,在生产经营上不求创新,故步自封,第三产业从业者的社会地位不高,宗教神学思想制约着科技文明在西藏的传播与推广,这些都极不利于西藏经济金融的现代化发展。伍艳、黄煦凯(2006)分析了西藏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抑制问题,指出西藏广泛的寺庙经济限制了市场体系的建立健全,形成了“以僧尼为核心,以藏民供养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寺庙经济的运行实行对内接济的方式,并非向外辐射,所有经济收入用于寺庙内部各种消费,而非社会贡献,寺庙僧尼秉持不劳动的观念,热衷于各种宗教活动,而藏民又将绝大部分财富用于寺庙供养和祭拜行为,导致西藏居民储蓄存款极低,金融难以发挥对西藏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伊斯兰教思想与金融发展
伊斯兰教与金融的关系密切,1971年在埃及开罗成立的纳赛尔社会银行是第一家现代意义的伊斯兰银行,随后在阿拉伯国家,伊斯兰金融得到迅猛发展。伊斯兰金融是符合相关宗教思想约束,与现代金融相协调的独特金融形式,并已成为全球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预计2015年全球伊斯兰金融资产总量将超过4万亿美元。
伊斯兰金融的运作原则根植于其宗教思想。首先是对金融活动的有条件肯定。《古兰经》中认为安拉拥有人世间的一切财富,肯定并鼓励世人有权利通过正当方式取得、占有并利用安拉所赐予的财富,鼓励人们在严格遵循《古兰经》、圣训和伊斯兰教法的基础上,在积极参与经济金融活动中诚实劳动、公平交换和合理消费。二是禁止利息行为。伊斯兰宗教教义允许商贸中借贷,但把利息视为一种高利贷剥削,是对社会平等、公正、互助基本原则的破坏而加以禁止。伊斯兰教法中专门指出货币不能直接产生货币,教法规定必须要通过劳动使得生产要素具有生产性并将其投入创造财富活动中获利。三是对高风险的控制和禁止投机。为防止高风险金融活动,伊斯兰教义中明确规定不承认带有明显不确定性因素的合约;对于投机交易,伊斯兰教法中也有明确禁止从事相关活动的约束,认为投机交易是对未来预期的“赌博”,既违背勤劳致富的原则,破坏社会公平与公正,又衍生出不可控的未知风险。因此,伊斯兰金融机构对所有金融产品和服务坚持真实资产交易原则,基本不从事现代金融中的远期、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类金融活动。当然,伊斯兰金融的思想与运作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在发达的现代金融系统中,远期、期货、期权、互换等复杂的衍生交易产品恰好有规避市场未来波动风险的锁定机制,是现代金融进行风险分散的重要方式。伊斯兰宗教中倡导的公正、平等、福利的慈善本意在实践操作中与其客观效果产生了二元悖论,伊斯兰银行与世俗银行都是充当资金中介,但伊斯兰银行更直接地参与了资金的经营管理与生产贸易,难以发挥商业银行资金杠杆作用。伊斯兰金融机构还与世俗化的市场经济、法律规则、思想意识存在一定的冲突,在国际金融业务往来中,伊斯兰金融遵循教义规定不从事利息业务,被一些西方国家排除在很多金融活动之外,不能买卖西方国家政府债券,不能发挥自身闲置资金的优势等等。
我国伊斯兰教的信仰群体广泛分布在新疆、宁夏、甘肃,以及云南的滇南地区,其中西北民族地区集中了全国75%的穆斯林。2009年12月24日,宁夏银行获准正式试点开办伊斯兰银行业务,实现了中国大陆伊斯兰金融业零的突破。宁夏银行的伊斯兰金融也严格遵循伊斯兰教义,其伊斯兰金融业务的开创性发展,在我国实现了宗教与金融的协调融合,对于西北其他穆斯林地区金融发展亦是一种有益的经验借鉴。
(三)基督教思想与金融发展
马克斯·韦伯的经典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鲜明地指出新教伦理对西方资本主义精神的巨大推动作用,认为资本主义精神正是从基督教禁欲主义中产生,并成为现代资本主义发展和社会变迁的动力。基督教的经济伦理观念中有很多具有当代价值,对金融发展亦有重要的影响。《圣经》中承认基本的财产权,指出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这与市场经济精神前提与基础相一致。同时《圣经》也认为金钱与财富是一把双刃剑,本身并非罪恶,可被用于行善,也可用于行恶,而这种罪恶来自于对金钱的贪念与盲目崇拜。只有那些依靠自己合法经营、勤恳劳作获得的金钱才应受到保护,如果再用于帮助同胞和侍奉天国,上帝会为之喜悦。同时,基督教倡导道德信仰的约束力量。基督教认为上帝的基本位格信是公义,也就是公平平等,一切的经济金融行为都要在此伦理原则的指导下。在金融活动中要体现爱心,推崇捐献、救济等社会资源再分配方式,要求经济活动参与者信守上帝与人的约定,秉持正直诚实的道德标准。新教与天主教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对于基督教徒,要克制自我享乐与欲望放纵,只有坚持节俭克己的精神,资本才能实现积累与扩张。对此,马克斯·韦伯专门指出对于金钱财富的贪欲并非资本主义精神。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拜金主义和功利主义是以人自私欲望为中心的结果,基督教要求以神为中心,要超越对金钱财富的占有,才不会丧失道德标准沦为金钱的奴役。当然,基督教“上帝主宰说”教义也有其消极的一面,有神论思想如果被少数非法宗教组织歪曲利用,还可能会危害国家的金融发展与社会和谐。
基督教经济伦理思想对我国现代金融体系建立完善有很大影响。东部沿海是我国基督教分布最广的地域,而东部地区又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地区,市场经济体系比西部更健全与完善,金融发展水平更高,这与基督教经济伦理思想对人们道德标准的约束力量有很大关系。并且,东部地区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发达,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多样化发展,外资企业众多,而这些个体经济与私营经济又多沉浸在有广泛分布基础的基督教思想氛围中,易受基督教信仰影响,在金融活动中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外资企业中,来自西方发达国家的投资者与工作者大多本身就信奉基督教,在经商中自行树立了宗教信仰的权威,在金融信用活动中按照市场规则办事,处处维护市场经济基本精神,使得国内企业和员工在引进资本、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的同时,又能够了解学习西方基督教伦理中优秀的管理思想,提升自我修养和道德标准,容易在东部形成勤劳、诚实、奉献的企业家精神,推动了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构建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四)中国“三教文化”与金融发展
中国的“儒释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儒教强调修身养性;释教是佛教的分支,信仰佛教思想;道教追求长生不老修成正果,遵循共生与天人合一。西方基督教对人的价值导向是外向的,致力于在道德约束下的进取,倡导改造世界;而儒教与道教则对人的价值导向趋于内向,儒教文化宣扬以人为本,以义制利,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道教宣扬人要“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强调人的内修与品行。
儒教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思想,儒家是国学的主体与核心,其经济伦理与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关系日益受到重视与研究。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书中指出中国的正统文化——儒教伦理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发展。梁漱溟对中西方文化进行比较后,也指出近代中国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也在于中国特有的文化。郭广银、王成斌(1999)研究了以儒家伦理构成经济活动基础的东南亚国家遭受金融危机打击,而我国文化与东南亚国家同源同构,客观地剖析儒家伦理对我国防范金融危机、维护金融稳定意义重大。王琦(2006)认为儒家思想能够弥补我国金融活动中伦理道德的缺失。唐明辉、丁瑞莲(2007),宋桂珍、缪路遥(2010)也有类似观点。何轩(2009)认为2007年爆发的次贷危机是滥用金融工具,忽视道德价值观的结果,他指出应该发扬我国的儒商精神理念,维护经济金融系统的和谐。汤恩佳(2009)则认为儒家思想中的仁者爱人、以人为本、以德为重、以和为贵、以义制利、诚实守信、中庸之道是战胜全球金融危机的思想武器。张杰(2012)指出儒教伦理是以家庭组织为核心扩散到整个社会的责任感、诚信、忠诚度,是现代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陈志武(2007,2013)认为当下的中国儒家文化与金融发展关系愈加密切。
道教的经济观也是通过提升人的修养来体现,比如强调自然是人的物质源泉,人与自然要和谐共处;认为有独立人格的人,必须是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主张人不可取非义财;道教还反对人的奢侈与纵欲,主张“尊道贵德”,即有道之人的任何活动都要以高尚的道德为基础,包括经济金融活动。可见,道教的经济伦理观中对经济金融积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要求参与经济金融活动的人必须要遵守高尚的道德标准,而其不推崇财富积累,不主张储蓄转化为投资,不倡导竞争的观念则不利于现代经济金融发展。
宗教信仰作为一种重要的非正式制度,对现代金融发展的影响是普遍存在的,特别是宗教在“世俗化”与“去世俗化”的对立与并存中实现了自身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又更加紧密。全球金融危机后,信仰缺失与道德沦丧被广泛认为是金融危机产生并蔓延的重要因素,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在重拾宗教信仰,重建道德信仰的体系。我国是一个多元化的宗教信仰国家,特别是在中国的西部,不同的宗教意识与形态深刻地影响着这些地区人民的观念和行为,对金融发展也起着推动或阻碍的作用,在研究金融发展问题时必须要予以关注。
四、民族传统与金融发展
西部地区是中国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区,种类多,分布广,数量大。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西部地区十二省份中,云南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为33%、宁夏35%、新疆60%、贵州36%、青海47%、西藏92%、广西37%、内蒙古20%,西部其他省份也存在多样化的民族聚居。而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各省份均以主体民族——汉族为主,个别省份有零星的少数民族分布。从空间地理上看,我国少数民族地区93.5%的地理面积位于中国地势中的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也就是主要在西部。西北地区自然地理条件以荒漠、草原为主,少数民族多是群居性的、人口数量较多的少数民族,民族传统中多与宗教信仰有所交织,比如西北广泛分布的伊斯兰教信仰群体全部是少数民族。西南地域环境以山区、高原为主,地势复杂,交通不便,历史上易形成天然的屏障与阻隔,在很大程度上阻断了文化交流。比如云南,根据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56个民族中,云南有52个,而云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则显示,全省少数民族人口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增加了118.4万人,增长8.37%,并且有6个少数民族人口超过百万人。云南还是全国宗教种类最多的省份,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道教,包括一些原始宗教信仰,堪称中国的“宗教王国”。贵州省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报告显示,除了塔吉克族和乌孜别克族,贵州省分布着54个民族。西南少数民族种类多,大杂居、小范围聚居是主要特点。
(一)少数民族传统促进金融发展
少数民族传统中,有很多观念习俗有利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为金融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黄文胜(2011)总结新疆维吾尔族传统文化伦理的特点,指出伊斯兰文化中先进的金融思想,对于我国西北地区信奉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发展民族金融和特色金融意义重大。伊斯兰文化中的很多宗教伦理,比如严禁收取利息和不当取利原则,提倡正当储蓄行为原则,风险共担、盈亏分红原则,教义至上(投资活动及涉足领域必须符合《古兰经》教规要求)、禁止赌博和禁止投机原则,以及以伊斯兰银行运作来代替非正规世俗金融的借贷关系。实际上,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各地有500多个伊斯兰银行相继成立,伊斯兰金融饱含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成为民族宗教与现代经济结合的成功典型,体现出传统的伊斯兰文明对全球化和现代社会适应的积极尝试。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众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难以独善其身,而伊斯兰金融稳健的投资运营和严格的风险管理使其在全球经济低迷时期保持了较快的利润增长,表现出色的伊斯兰金融在国际社会引起极大关注,其运行和监管理念成为世界各国应对金融危机争相学习的有力思想武器。我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信奉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高,是天然的中国穆斯林聚集中心,精通阿拉伯文和伊斯兰教的人数众多,而回族崇尚商业的传统使得宁夏与阿拉伯世界的经济往来和文化交流非常丰富。
(二)少数民族传统抑制金融发展
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大多地处偏僻,远离政治文化中心,同时受到多元化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生活禁忌的约束,在面对现代化冲击时反而更加强化了少数民族传统中的封闭成分和思想观念的守旧成分,而且因为固有的封闭性,其保守性和排斥性表现也更明显,这种保守封闭的少数民族文化不利于西部地区吸收发达地区先进思想和理念,极大地限制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融合与金融发展。
龙建民(1988)指出我国西南地区的彝族社会存在旧的血缘亲属关系及传统,要求有血亲和姻亲潜在纽带的个体家庭之间相互扶助,不计得失,不分彼此,氏族制传统和小商品意识二元化观念,共同构成了这一历史过程中的彝族社会人文环境,抑制了市场经济成长。王路平(1992)指出彝族经济价值观基本思想包括“重义轻利”“重农轻商”“平均主义”,以及过度重视积蓄节俭。在生产少、财富少时重视节俭,在好年景时重保守、重偷安、重稳定,不重视技术创新与变革,满足于自然经济的简单再生产,严格遵守祖辈遗传的生产生存观念。在传统观念束缚下,大部分彝族集聚钱财并非用来发展生产,而是进行炫耀性的浪费和奢侈性的宗教祭祀,这种畸形消费的财富观不利于彝族社会中现代金融的产生发展。徐珺(2003)以四川省凉山彝族地区的小额信贷实施现状为研究对象,分析指出当地小额农户的资金需求和信用贷款中最主要的问题表现在凉山少数民族地区彝族农户的金融观念普遍落后,缺乏现代金融的基本知识和风险意识。当地农村信用社中家族世袭现象严重,亲属子女偏多,整体金融服务意识薄弱,法制观念淡薄,由于违规操作造成的违规现象时常发生,操作风险隐患突出,除了拒贷、难贷,甚至在个别信用社中,还曾发生过贪污农户存款、账外放贷的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旧有的观念、薄弱的信用观念成为当地农村金融发展的巨大屏障。曾康霖(2008)指出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藏族牧民多信仰佛教,该地区佛教寺庙众多,当地佛教信仰者向寺庙捐赠现金,所以寺庙内会集中部分闲置资金。当牧民遇到临时性资金困难时,习惯于向寺庙借款,很少向正规金融寻求资金支持,造成当地正规金融需求不足,金融发展受到极大限制。
张华志(2004)通过对云南少数民族西镇家族企业调查,发现很多乡镇社会的少数民族仍依靠传统的人际关系和约定俗成的“乡土信用”道德约束,以民间信用和地下信贷方式获取资金,而不向诸如国有银行之类的正规金融机构寻求资金支持。张兴无(2009)认为我国西南很多少数民族存在一种普遍风俗习惯,就是不重视财富增值,因此很难有储蓄存款,地方金融机构难以有稳定的储蓄来源,这些地区大多有重消费轻积累的风俗习惯,比如即时型消费观,也就是重消费、轻积累。西南少数民族大多生活在气候温热的山地或高原,物种多样,植被茂盛,可食用的物产比较丰富,获取食物容易,与西北广袤的沙漠、贫瘠的土地和恶劣的气候形成鲜明对比。因此这里的少数民族时间富余、劳动成本低,生存压力小。从经济学理论中的成本收益角度分析,食物获取便利,食物积累储存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选择即时消费既符合西方经济学理性原则,更是一种有效的生存方式。其次是非正常消费,指用于烟酒、宗教、祭祀活动等方面的资金支出。非正常消费是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资本积累缺乏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些地区的社会环境中,不存在金钱至上主义,没有纯粹为了金钱积累财富的行为,不存在储蓄习惯,也少有借贷活动,现代金融需求无从产生。在这种反对积累的社会中,尽管群体中的个人并未明确意识到他们的民族习俗对现代金融的排斥,整个社会却通过各种文化观念、社会机制消解它自身创造的财富,像是具有“理性的个体”一样在选择、行事,进行自我保护并维持现状,形成了压抑现代金融成长的基础环境。
五、重视宗教信仰、民族传统是推动现代金融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宗教信仰与民族传统是一种社会普遍存在的文化,是一个社会风俗习惯的外在表现,其来源可能有悠久的历史传承或悠远的地域融合,有的历经几载,有的难以追溯,然而其目的都是维持社会固有的存在与秩序。这些意识和观念成为民族社会群体中的共有信仰,有的还具有强制性和神圣性。一个民族的文化与心理意识是维系民族持续统一的鲜明元素,是构成民族性格的要素。从人类学的角度看,要想根本消除民族的传统信仰极其困难;就文明的多样性而言,宗教信仰与传统文化的丧失,会导致民族涣散或解体,世界从此也少了一种独一无二的文明形态。然而,宗教信仰与民族传统的客观存在与固有传承并不意味着保守封闭和排斥一切现代文明与经济方式,反而我们更应该探索出传统文明与现代工业文明的最佳契合点,使得中华民族的每一个个体都能在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在经济社会变迁的历史进程中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西部民族地区的深入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西部民族地区还缺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经济关系的保障,西部少数民族在享受平等经济发展权利的同时,总受到各种制约,比如自身文化传统中旧有观念、宗教意识的影响,这种各民族间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的巨大差距会影响民族关系的发展。但是,如果西部地区仅仅依靠发达国家和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经济援助,产业结构梯度转移,先进技术、管理能力和民主制度的引进,但受多元化宗教信仰与多样化民族传统影响的西部少数民族不经历一种心理和人格上向现代性的转变,是不可能成功地使其从一个欠发达的贫困落后地区跨入自身拥有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化、高度开放性的地区。
一直以来,学者们对中国东部发达地区促进经济金融发展的文化因素关注与研究较多,特别是以海洋文明为代表的西方文明受到热捧,而对西部贫困地区的内陆文明关注较少,常笼统或片面概括为西部的封闭贫困与其多元文化中制约现代经济发展的落后传统观念相关,对西方文明的盲目追逐与对中国内陆文明的摒弃,导致了中国当今“宗教世俗化”过程中的社会结构断裂,多元文化撕裂,信仰真空出现,其表现就是社会中以拜金主义、功利主义为导向,在崇拜财富与金钱万能的社会风气下,企业社会责任丧失,个人价值观扭曲,金钱向各个领域渗透。在2014年10月15日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专门指出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做市场的奴隶,沾满铜臭气。
从辩证的角度来看,并非所有的宗教信仰、民族传统中的经济金融观念都是落后、保守、封闭和排斥的,必须要有所区别和分类,进行客观科学的调查研究。特别是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要实现促进西部地区“后发赶超”,促进少数民族之间以及民族内部经济文化交流,必然要与不同宗教意识、民族传统产生互动、摩擦、甚至碰撞。如何有机的实现其和谐与融合,是一个我们在实现金融协调可持续发展,实施区域经济统筹发展战略时必然要触及的宏大命题,这不仅涉及经济层面,还关乎我国核心价值观的建立,以及文化繁荣、社会稳定与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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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朱德东)
Religious Beliefs,National Traditions and Financial Development Based on a Research Perspective of the West of China
XU Yun-song
(School of Finance,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Beijing 100081,China)
Abstract:As a significant factor,the institution which impacts financial development attracts widespread attention.Although there are numerous literatures on formal institutions (law,politics and property rights),few literatures discus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formal institutions and financial develop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ligious studies,ethnology,sociology or anthropology.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literatures and data from multiple disciplines perspectives home and abroad and creatively studies diverse religious beliefs and national traditions popular in the West of China,trying to clarify its influence on financial development.Finally,this paper points out it is significant to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impact of religious beliefs,national traditions on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economy as well as the maintenance of national unity and social stability.
Key words:religious beliefs; national traditions; financial development
[作者简介]徐云松(1985—),男,贵州凯里人;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金融理论与政策研究。
*[收稿日期]2015-02-17
doi:12.3969/j.issn.1672-0598.2015.03.001
中图分类号:F83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598(2015) 03-0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