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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合法性视角的物联网产业发展研究

2015-12-21俞园园

关键词:产业物联网战略

俞园园

(江南大学 商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基于合法性视角的物联网产业发展研究

俞园园

(江南大学 商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摘要]物联网产业作为我国的战略新兴产业,处于产业发展初期。制度环境对新兴产业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组织合法性的获取对物联网产业发展至关重要。从物联网产业新创企业合法性建立出发,结合物联网产业发展的现状,提出了从组织、行业内、行业间三个层次分别制定和实施合法化战略,获取社会政治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进而建立物联网产业的合法性,促进物联网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关键词]物联网;产业;社会政治合法性;认知合法性;战略

一、引言

物联网整合了传感器技术、通信技术和信息处理等技术,实现了物与物、人与物的相互连通,所以也称为传感网。1995年,比尔·盖茨在《未来之路》一书中首先提到了物联网的概念。2005年,国际电信联盟发布了《ITU互联网报告2005:物联网》,正式提出了物联网的概念。2009年,IBM首席执行官彭明盛提出了“智慧地球”的构想,物联网为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后,美国总统奥巴马对“智慧地球”的构想积极回应,并将其提升为国家级发展战略。此后,世界各国纷纷制定了物联网产业发展计划,物联网成为信息领域新一轮发展与竞争的制高点和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中国物联网产业从无到有,发展迅速,各大城市纷纷以物联网产业为战略核心,制定发展规划。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公众对物联网的概念并不清晰,一知半解,这极大地阻碍了物联网产业的发展。以合法性为代表的制度因素对于任何一种新的经济活动和新组织的建立、生存和成长具有特殊的意义和影响。[1]本文试图结合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理论以及产业经济理论的相关观点,提出物联网产业合法化的过程,以期能促进物联网产业健康、稳步地发展。

二、组织合法性

Parsons(1960)认为合法性的焦点不只是权力系统,合法性是组织价值观与所嵌入社会情境价值观的一致性。[2]Suchman(1995)认为合法性是在一个由规范、价值、信念和定义所组成的社会构建体系内对某一实体行动的希求性、正当性、适当性的总的感觉或假设,并将合法性分为务实合法性、道德合法性、认知合法性三类。[3]Scott(1995)认为组织的生存不仅取决于市场环境而且取决于由管制、规范和文化认知共同构成的制度环境,而管制、规范和文化认知构成了合法性的三个来源。[4]Aldrich&Fiol(1994)认为由于资源提供者和社会公众对产品或技术的不熟悉或怀疑,新组织面临着新进入障碍,特别是所在的产业处在形成期的时候,这样的压力会变得更加大,由此产生合法性问题,并将合法性划分为社会政治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5]组织或个人的活动局限于制度的框架内,企业家对资源和机会的评价会受到由规范、认知、信念等构成的制度性因素的影响(North,1990)。[6]在新技术或新产业发展过程中,一些创业企业尽管拥有创新性很强的产品、服务或创意,尽管在技术上优势显著,但是却往往由于某些非技术性或非效率性的因素而难以得到消费者和市场的认可,而最终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失败。[1]Aldrich&Fiol(1994)认为开创新事业在任何环境下都是有风险的,但是当创业者极少有可供参考的先例时,风险将变得更大。[5]尤其是在一个新产业的形成期,与一个成熟产业有大量经验可以借鉴相比,早期的创业者面临着一系列不同的挑战。除了开创新事业要面临的正常的压力以外,他们还面临着开发新市场、从持怀疑态度的资源拥有者处融资,雇佣缺乏经验的雇员,以及由于新产业带来的其他一系列问题。

Suchman(1995)指出过去的研究在处理合法性相关问题时采用了两种互补的视角:制度视角和战略视角。[3]两种视角都一致认为每个组织都以获得合法性为目标,但是他们获得合法性的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制度主义者认为外部环境决定了组织的结构、管理、运行以及怎样被理解和评价,组织被动服从于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战略视角认为组织面对多个利益相关者大量而且往往是不相容的需求,合法性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和行为,组织可以操纵外部关系,对利益分配或关键资源的配置施加影响。 因此,战略方法从战略管理的角度,强调组织通过战略实施操作和部署来获得社会的支持。

根据文献的回顾,以往的研究大都是基于单个企业或组织的合法性问题展开研究,鲜有文献涉及整个产业的合法性问题。物联网产业是十二五期间我国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新兴产业,产业处于发展初期。纵观近几年物联网产业的发展,可以发现主要还是以行业应用为主,虽然也提出了智能家居、无线远程监护等针对大众消费者的概念,但是主要还是停留在概念阶段,并没有市场化,这也导致了物联网认知度的不高。一个产业的技术价值在未得到广大民众认可的情况下,其在推广过程中很可能会因失去潜力巨大的用户市场而遭遇需求不足、供给过剩的不利局面,并最终阻碍该产业技术的规模化与长远发展。[7]物联网作为一个融合了众多产业的聚集产业,面对新的消费者、新的员工、新的供应商、新的合作者、新的竞争者以及新的监管者,而他们的行为和预期都是模糊的。他们没有成熟产业被理所当然接受的优势,没有广泛的合法性的支持,而资金的获取、市场、政府保护都取决于一个新兴产业合法性水平的获取。[5]

本文借鉴Aldrich&Fio1对合法性的定义,从认知合法性和社会政治合法性两个方面,组织、行业内、行业间三个层次,基于战略的视角提出物联网产业建立合法性的过程,如图1所示:

图1 物联网产业合法性获取路径

Fig.1Path of getting industrial legitimacy of internet of things

三、认知合法性的获得

认知合法性指有关新事业的知识的传播。最高形式的认知合法性是一种新的产品、新的工艺或是服务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时候。[5]认知是社会运转的基础因素,提供了规范和管制系统建构的框架。[8]认知合法性低,将导致新企业产品或服务不被公众所了解和熟悉,特别是在产业发展初期,产品或服务的创新性比较强,公众以前较少接触,甚至是一个全新的概念,那么被广泛接受的时间就会更长。计算机、互联网等产业的发展都经历过这样一个过程。而物联网概念的提出到产业形成,至今不过几年,且属于高科技产业,涉及的知识专业性较强,认知合法性的建立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1.组织战略

从组织的角度,物联网企业可以通过开发和传播象征性的知识来提高物联网产业认知合法性。可以从利益相关者平时经常能接触到的和物联网相关的现象着手,灌输物联网“人与人相连,物与物相连,人与物相连”的概念,突出物联网“无所不在、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基本特征。从心理学角度看,人们一般对于与自身切身利益相关的现象比较关注,因此,要通过一些有象征意义的知识来获得物联网产业的认知合法性,但是又不能过于强调物联网的创新性,而是要把已有的获得认知合法性的知识融入其中,逐步渗透。比如,现在的空调并不具备区别房间是朝南或朝北,背阳或向阳,有人或无人的功能调整。所以只要一打开,就会不停地运作,但如果运用物联网技术,靠传感器智能化来识别房间里有没有人、需不需要空调、开到多少度合适,这样就不仅做到了人性化,也对节能减排做出了贡献。再如随着现在高速公路ETC卡的普及,可以通过它来传递物联网带来的便捷、快速,拉近人们对物联网概念的亲近感,使物联网不再是以晦涩难懂、高高在上的形式出现。Lamberti& Lettieri[9]认为公司通常利用一些已经获得合法性的被认为是高度相关的利益相关者的优势来获取另一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性。目前我国物联网的运营商主要包括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可以借助这三大运营商的高认知合法性来提高物联网产业的认知合法性,获得“骑背效应”[10],使新企业基于行业内既有企业合法性提高合法性,进而提高整个产业的合法性。

2.行业内战略

行业内的制度环境对组织的合法性产生直接的影响。产业技术标准和产业主导设计形成了一个特定产业的制度框架,产业内的组织受其约束。但是在新行业中,行业标准缺乏、运营模式模糊(Aldrich&Fiol,1994)[5],影响了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于产业整体稳定的信赖关系的形成。行业内的规范或标准越是被广泛接受,越是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产业的合法性就越高。目前,已有一些国家和组织正在制定物联网产业的标准,国外主要有ITU-T(国际电信联盟远程通信标准化组)在泛在网络、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在传感器网络、ETSI(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在物联网、IEEE(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在近距离无线、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在传感器网络等制定的标准,这些标准制定组织制定的标准在中国达到不同程度的应用。我国主要有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标签标准工作组、中国传感器网络标准化工作组、中国通信标准协会等组织制定和推进相关物联网标准。但是总的来说,统一的物联网标准体系尚未建立,物联网标准与行业内标准还存在标准化空白。产业标准和主导设计的缺乏使得物联网产业难以获得规范合法性,很多企业的产品设计缺乏统一的标准,并使得行业内企业难以有效沟通,企业通过获得专业认证或标准获取合法性受到了限制,影响了产业的发展。因此,应保持与世界物联网产业同步发展的优势,尽快建立并完善我国物联网标准体系框架。可以从物联网的三个层次着手,分别建立感知层标准、网络层标准、应用层标准。感知层标准主要包括与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相关的传感器、路由器、节点中间件等的标准建设。网络层标准主要指承载网的建设,包括移动通信网、互联网、异构网融合、M2M无线接入等的标准。应用层标准包括服务支撑和各行业应用标准。如环保、电力、交通、家居、建筑等物联网应用行业的相关应用标准及服务支撑相关的业务中间件和智能计算等标准的建设。在此基础上,建立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共性标准,如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安全技术标准、标志解析等。

3.行业间战略

制度环境中知识传播的快慢会影响产业成长。知识传播、扩散的越快,则产业的认知合法性提高也越快,产业成长也越快。行业间战略通过第三方组织传播知识来提高物联网产业的合法性。“溢出效应”是指通过合法性组织对新企业的认可或支持从而使新企业获得合法性。[10]这个方法同样也可以用在产业合法性的获取上。物联网产业应定期举办物联网大会、物联网博览会等活动,并邀请媒体、出版社、咨询机构等出席,通过各个媒体的正面报道,出版社、咨询机构等的宣传,来提高物联网产业的认知合法性。我国从2010开始举办第一届中国物联网大会,每年都会定期举办,参会者包括行业、地方主管部门、物联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应用行业、媒体、出版社、投资机构等,参会单位和人数逐年提高,对提高物联网产业认知合法性有积极的作用。同时,由于产业的创新性,物联网企业招聘员工所需要的技能可能也是以前大家所不熟悉的。认知合法性的缺失使得新产业中的企业招聘和保持员工产生困难。因此,要通过教育机构(产业委员会、合作联盟、高职院校、贸易协会等)来创造和传播有关知识。可以通过开发与现有教育课程相联系的知识,来提高物联网产业的认知合法性。由于物联网属于新兴产业,融合了其他众多的相关产业,但是缺乏一个成熟的知识架构体系,因此,物联网相关教育培训的系统知识架构可以建立在以传感网络为基础的通讯、计算、控制及海量数据处理等方面的集成之上,通过这些课程的集成来形成物联网的课程体系。

四、社会政治合法性的获得

社会政治合法性是指关键利益相关者、一般公众、意见领袖、政府官员在已存在的规范和法制内认为一项新事业是正当的和正确的而接受它的过程。[5]目前,物联网产业的发展得到了政府的支持,我国已将物联网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之一。但是,物联网产业还远没有得到生产商、集成商、用户方的一致认可,还处于产业发展的初期阶段,取得社会政治合法性对物联网的发展至关重要。

1.组织战略

从组织层次,开发内部一致性故事,以讲故事的形式提高新事业的社会政治合法性。由于缺乏社会合法性,讲述的故事要表明创业者及新事业和一套普遍存在的规则、规范是相容的,不能过于强调创新,而失去利益相关者的信任;但同时应该表明与众不同之处体现一种相对优越性,应能够恰到好处地通过创造和传递包括创业者、产品、企业或整个产业的美好故事来赢得合法性。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故事提供了解释某些事务的新方法并且不需要与外部标准一致。如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强调可持续发展,推行低碳经济,可以讲述物联网产业对发展低碳经济的作用,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点的经济发展模式,而物联网产业在实现物质世界信息的数字化过程中,降低了信息传递的能耗,实现对物体控制的远程化、管理的智能化,节省资源投入,有效减少碳排放。[11]通过关联物联网产业和发展低碳经济,来提高物联网产业发展的社会政治合法性。

2.行业内战略

生态学理论认为,当产业规模小的时候,企业的创建率低,而解体率高。在一个新产业中,由于制度环境中合法性的缺失,知识的专业性和创新性使得新企业可以学习的经验缺乏,阻碍了行业内企业之间的交流和模仿,新企业面临着很高的失败率。Hannan &Freeman(1989)的研究表明对于行业先行者而言,一定程度上容许而非排斥其他企业进入有利于促进行业和自身成长。[12]因此,扩大产业规模,吸引新企业的加入,有利于新企业生存,提高产业的合法性。物联网产业集群的形成有利于物联网产业政治合法性的建立和提升,利用产业集群形成的社会网络带来的社会资本,相互学习、模仿、共享,提升产业发展的社会合法性,形成整体竞争优势。同时,应该充分发挥物联网产业、学校、科研机构相互配合的优势,开展集体营销,形成强大的综合优势,通过成立产业协会、产业联盟,开展战略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规模化应用,通过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共同打造品牌,形成竞争合作的良性循环,来获取社会政治合法性,赢得关键利益相关者、公众、政府的支持,推动物联网产业的发展。如北京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通过产学研用开放式创新合作,研究和设计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先后承担了一大批国家、北京市和其他地区的物联网示范工程,形成了北京物联网产业集群的优势,大大地提高了整个物联网产业的社会政治合法性。

3.行业间战略

与其它行业共同发展,可以扩大新行为的声誉。物联网的发展离不开应用行业的支持。物联网企业应针对不同的行业制定合法化战略。如农业领域,我国地貌复杂,物联网面对的感知对象多样,同时,农产品一般售价较低,因此物联网的成本也不能过高。又如在家居行业,虽然我国对智能家居广泛宣传,但是规模却一直没有一个质的提升。究其原因,智能家居虽然功能强大,但是很多产品堆砌了许多华而不实的功能,使智能家居产品造价高昂,令顾客望而却步,而智能家居也并不属于刚性需求,因此造成了智能家居市场的低迷。因此,物联网应该分析各个行业的特点、消费者的特点、市场的特点,与其他行业积极沟通、协商,必要时妥协,来获得市场,赢得声誉。物联网行业标准的制定可以与各个应用行业协商,共同制定。各应用行业标准的制定也是物联网在各个行业中实现规模化应用的前提条件。物联网产业只有在各个应用行业扩大市场,在其他行业的支撑下,赢得利益相关者的支持,提高整个产业的社会合法性,才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五、结语

物联网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起步阶段,合法性的获取是物联网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本文认为必须运用多层次的合法性战略影响整个价值链和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维持市场准入和来自产业融合的行业成长。产业规模的扩大与产业内新创企业的生存率密切相关。Aldrich & Fiol(1994)指出许多创业失败,并非因为缺乏市场潜力,而是由于创业者没能建立起与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关系、处理好与竞争产业的关系、获得制度支持等合法性问题。[5]合法性约束而非内部协调管理因素是导致新进入缺陷和新企业死亡率高的主要原因,在新行业中这个问题更为突出。本文认为物联网产业内的新创企业可以基于组织、行业内、行业间三个层次制定并实施合法性战略,取得社会政治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进而促进整个物联网产业的合法性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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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Hannan M T, Freeman J H.OrganizationalEcology[M].Cambridge,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责任编辑:程晓芝)

Research on the Industry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of

Thing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egitimacy

YU Yuan-yuan

(School of Business, Jiang Nan University, Wuxi, 214122, China)

Abstract:Internet of things industry as one of the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is in an early development stage at present. Since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are greatly influenced by th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to obtain the organizational legitimacy is crucial to th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of things. From establishing the legitimacy of the new start-ups and combin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of things, this paper proposes that the strategy of legitimacy should be formulated and implemented in organization, inside the industries and among industries to get sociopolitical legitimacy and cognitive legitimacy and establish the legitimacy of the Internet of things industry, which promotes the Internet of things industry's sustained, healthy, st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s:The Internet of Things; Industry; Sociopolitical Legitimacy; Cognitive Legitimacy;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973(2015)03-0082-05

[作者简介]俞园园(1978-),女,浙江绍兴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制度理论,创业管理。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 “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创业研究”(08BJL02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制度视角下的产业集群嵌入创业研究”(2014SJD343)。

[收稿日期]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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