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堡茶产品标签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5-12-13吴平
吴 平
(梧州入境检验检疫局,543002)
1 前言
六堡茶是历史名茶[1]。近年来,随着六堡茶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梧州市六堡茶产业得到迅速发展,至2013年底,获得生产许可证(QS)证书的生产企业发展到32家,产量达9700t、产值超10亿元;至2014年6月底,获得生产许可证(QS)证书的生产企业发展到35家,区域品牌价值12.39亿元,在中国茶叶区域品牌价值榜中列第29位,在黑茶类列第3位[2-4],这标志着六堡茶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目前,获得使用六堡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资格的企业达6家[5-8],均为六堡茶行业的龙头企业,使用“专用标志”后,这些企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9]。但是,个别企业在六堡茶产品标签方面不够规范,给企业和行业发展都带来隐患,有纠正的必要。
2 法规标准对六堡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规定
本文所述食品标签相关概念均采用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及其问答中的定义[10-11]。
2.1 对产品质量的规定
当六堡茶作为一种普通食品时,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DB45/T 581-2009《六堡茶》标准的规定[12]。
当本企业生产的六堡茶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时,则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DB45/T 1114-2014《地理标志产品 六堡茶》(2014年12月30日起实施)标准的规定[13]。
2.2 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规定
当六堡茶作为一种普通预包装食品时,其标签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GB 7718 标准等规定[10,14-15],对茶叶类食品而言,具体要求见表1。
表1 相关法规和标准对标签内容的要求
上述三者对标签应当标示的内容不尽一致,但应当按照GB7718标准规定执行[11]。
2.3 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签的规定
当本企业生产的六堡茶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时,其产品标签还必须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相关规定,即:
(1)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印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109号公告的要求执行,专用标志的标示方法可贴或吊挂在产品或包装物上;也可直接印刷在产品标签或包装物上等。
(2)应在产品包装标识上标明“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字样。
(3)应标注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公告号以及所执行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号以及该产品的通用标准[2,13,16-19]。
2.4 对六堡茶产品名称的规定
在上述相关法规和标准中,产品名称均为六堡茶,分类名称分别为六堡茶散茶(散六堡茶)、六堡茶紧压茶(包括竹箩装紧压茶、砖茶、饼茶、沱茶、圆柱茶等)[2,5-7,12-13,16-18]。
3 六堡茶标签标存在问题
六堡茶已于2011年3月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是梧州市现辖行政区域[2]。因此,只有在梧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才能称为六堡茶;即使是梧州市范围内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也要符合《六堡茶质量技术要求》及DB45/T 581标准要求,或DB45/T 1114标准要求,并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才能称为六堡茶。但是,却有个别企业的预包装六堡茶产品标签,仍然存在一些不符合规定之处。
3.1 产品质量符合规定但标签不符合规定
个别企业虽然在预包装六堡茶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执行标准是DB45/T 581,也在标签的品名栏目内标称六堡茶,但在标签的某些展示版面上标示的名称却在DB45/T 581标准或DB45/T 1114标准中并不存在,主要表现如下:
3.1.1 在六堡茶名称前面或后面加上别的字 在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上标称:双蒸双压六堡茶、黑茶六堡茶、窖藏六堡茶、金花六堡茶等名称;甚至个别企业在标签的品名栏目内也标称这些名称。
3.1.2 标示的六堡茶名称不完整 在标签的品名栏目内和/或者在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上标称:中茶六堡、窖藏六堡等名称。
3.1.3 标示的产品名称不叫六堡茶 在标签的品名栏目内和/或者在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上标称:月饼茶、木板陈仓、槟榔香、赛槟榔、老师傅、老味道、陈韵、盛世和谐饼、金花团茶等名称。
3.1.4 新创名称的文字标识不规范 在标签的品名栏目内和/或者在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上标称的却是所谓的“新创名称”、“奇特名称”,这些名称与“六堡茶”名称文字大小不一致、字体颜色不一致,两者没有靠近或相邻,有喧宾夺主的用意。
3.1.5 新创名称缺乏判定标准和证据支持 在标签的品名栏目内和/或者在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上标称:古树、乔木、高山、野生、生态等含有原料特色的名称,以此代替六堡茶产品名称,这些名称既缺乏相应法规或标准的规范,或者未经认定,而生产企业又缺乏相应的完整的质量记录,无法形成质量追溯链条,无法验证真伪。因此,这些名称是无根据的、经不起检查的,有误导、欺骗消费者之嫌疑。
3.2 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却标称六堡茶
个别企业虽然在预包装六堡茶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执行标准是DB45/T 581,但产品感官品质不符合法规和标准规定的“红、浓、醇、陈”等要求[2,12-13],如茶汤色仅为绿中泛黄而未达到红或深红,滋味苦涩味明显、臭青明显而未达到醇的程度,叶底青褐未达到褐或黑褐的程度,却在标签的品名栏目内标称“深山野韵六堡茶”、“野韵天成8325六堡茶砖”,而在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上却又称为“【大树乔木】六堡茶”、“野韵天成”等。
3.3 地理标志保护内容标示不规范
一是未经批准就在标签上印制六堡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而且不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109号公告的要求印制;二是在标签上没有标明“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字样;三是在标签上没有标注本企业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公告号[16-19]。
3.4 其他内容标示不规范
一是在标签中标示六堡茶的保健功效,如标示防癌、防辐射、防止动脉硬化、降脂、减肥等功效;二是在标签中用绝对化词语标示六堡茶产品的质量或荣誉,如国家级、极品、顶级、典范等用语;三是在标签中标示六堡茶历史悠久,如标示六堡茶具有一千五百多年历史却未标明具体文献出处。
这些标示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20-22]。
4 六堡茶产品标签存在问题的原因
笔者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检查发现,导致六堡茶产品标签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因主要有:
1.企业的标签设计人员及企业领导不熟悉食品标签及六堡茶地理标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虽有所了解,但却不严格执行。
2.企业的标签设计人员及企业领导对六堡茶的历史和文化缺乏应有的了解,编写产品产制历史说明时未能准确说明具体文献出处。
3.企业的标签设计人员对标签设计随意,没有处理好产品名称、感官质量特点、创新名称等与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关系,企业领导没有把好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无限地放大、突出、强调:
一是本企业生产条件的某些特色,如木板仓、木板陈仓、地窖等;二是本企业生产工艺的某些特色,如双蒸双压、窖藏等;三是本企业采用原料的某些特色,如古树、乔木、高山、野生、深山野韵、野韵天成等;四是本企业产品感官质量的某些特点,如槟榔香、赛槟榔、金花、陈韵等;五是本企业制茶技术的某些特点,如老师傅、老味道等。其共性是将这些放大了的产品特点(特色)代替六堡茶产品名称。
4.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或监管存在盲区,带头违规的企业没有得到及时制止、纠正,违法成本远低于获得的利润,成了不良的示范。
5.食品安全法没有将国产食品标签纳入政府监管部门审核或备案要求,而消费者维权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尚不强,新闻媒体舆论、消费者等社会监督也不强[14,23]。
5 六堡茶产品标签存在问题的危害
六堡茶标签存在问题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一是面临被监管部门查处的风险,使用企业蒙受经济和声誉损失;二是对消费者的选购产生误导、欺骗,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企业形象;三是面临职业打假人举报、索取赔偿金的潜在风险;四是淡化、剥弱六堡茶区域品牌的影响和知名度,不利于六堡茶区域品牌价值的提升;五是不利于企业品牌影响力的提升和推广。
6 解决标签存在问题的措施
1.企业领导要不断提高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守法意识,深入学习与六堡茶地理标志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规定。
2.企业要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持续保持体系运行有效,建立完善的质量记录档案,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六堡茶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者不标称六堡茶、不加贴“专用标志”。
3.若想在标签上宣传六堡茶的历史和文化,企业的标签设计人员及企业领导则要加强对六堡茶历史和文化的学习,编写涉及历史文化的内容说明要标明具体文献出处。
4.企业设计标签时要处理好反映真实属性的产品名称、质量特点、新创名称等与法规、标准要求的关系,要做好自检自控,把好标签设计关,必要时可将设计的标签草案向食品药品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等监管部门咨询以获得指引,在设计阶段杜绝不合格标签的出现。
5.地理标志监管部门对企业设计的标签实行事前报备,不符合规定者不发放“专用标志”。
6.相关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标签情况要及时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7 设计六堡茶产品标签的建议
7.1 专用名称与新创名称的标示
对于预包装的六堡茶产品,其标签标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7.1.1 选择最能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企业可根据具体产品情况,从2.4条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产品名称;若企业制定有严于DB45/T 581或DB45/T 1114标准的企业标准,并且该企业标准获得标准化主管机构备案,则该企业标准中的产品名称可以在标签上标示。如某企业制定有《金花六堡茶》企业标准并获得标准化管理部门备案,则该企业可以在标签上标示“金花六堡茶”的产品名称。
7.1.2 慎重选择反映产品特点的新创名称 若生产企业生产的某一批号六堡茶产品,产品质量符合法规和标准规定,而在采用的原料、生产条件、加工工艺、感官质量、制茶技术等方面确具有某些特点(色),并且这些特点(色)有法规或标准规范,可以用检验方法验证或者感官鉴别,或者经权威机构认定并有记录可核查,则可以适当强调,并以准确的文字描述这些特点或新创名称。
7.1.3 产品名称的标示
(1)产品名称的位置
首先要标示反映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六堡茶或其分类名称;若专用名称是横排的,当还想标示新创名称时,则新创名称在其同一展示版面的专用名称的上一行或下一行标示;若名称是纵排的,则新创名称在其同一展示版面的专用名称左侧一行或右侧一行标示。
(2)产品名称的用字
专用名称及新创名称均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24],均可以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
(3)产品名称的字体
专用名称及新创名称均可使用“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包括篆书、隶书、草书、手书体字、美术字、变体字、古文字等。当使用这些艺术字时,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不易混淆。
(4)产品名称的字体大小
如确需要同时标示六堡茶专用名称与新创名称时,则应在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
(5)产品名称的外文标示
若需要在标签上标示六堡茶产品的英文名称,其英文字号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字号,六堡茶、六堡茶散茶(散六堡茶)、六堡茶紧压茶的英文名称分别为 Liu Pao Tea、loose Liupao tea、brick Liupao tea 等[10-11,13]。
7.2 产品执行标准的标示
首先标示六堡茶通用标准号,现在是DB45/T 581;其次,若本企业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则还应当标示DB45/T 1114;标题可以采用但不限于这些形式:产品标准号、产品标准代号、产品标准编号、产品执行标准号等。
7.3 其他内容的外文标示
对于预包装六堡茶产品标签,若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强制标识内容,在使用中文的同时,可使用外文,但中文、外文应有对应关系,而且所用外文字号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字号[10-11]。
8 结论
六堡茶产品标签存在问题的解决,首先要企业最高领导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牢固树立起正确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守法意识;其次要发挥政府监管部门、新闻媒体舆论、消费者等方面的监督,才能有效、持续解决好。简而言之,企业是解决标签问题的内因和关键,而社会监督则是外因和次要的。
9 讨论
目前,中国茶叶标准化委员会正在组织专业人员制定《黑茶 第四部分:六堡茶》国家标准[25-26],在不久的将来将会发布、实施,六堡茶生产企业要跟踪这个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时间,并及时变更产品标签上的产品执行标准及相关内容。
1 陈爱新.广西卷广西名茶概述∥王镇恒,王广智.中国名茶志.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647-681.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昌平草莓、富岗苹果、店子长红枣、从化荔枝蜜、六堡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1 年第 33 号).(2011-03-16)[2013-12-25].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1/201104/t20110401_181194.htm.
3 中茶所-中国茶叶网.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排行榜.(2014-06-26)[2014-11-02].http://www.chinatt315.org.cn/qwfb/2012-7/26/39593.aspx.
4 吴平.茶叶分类进展研究—兼论六堡茶的归属.茶叶科学,2014,34(4):408-416.
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核准北京东村潭柘望乡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2012年第100号).(2012-07-18)[2014-11-02].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2/201207/t20120726_238968.htm.
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核准张家口罗川贡米有限公司等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2012年第158号).(2012-10-17)[2014-11-02].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2/201210/t20121023_315150.htm.
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核准河北美客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2014年第 86 号).(2014-07-28)[2014-11-02].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4/201408/t20140813_419349.htm.
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核准锡林郭勒盟羊羊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2014年第140号).(2014-12-24)[2015-01-04]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4/201501/t20150104_429470.htm.
9 龙天传.梧州三家茶企使用地理标志一年多,自身六堡茶的知名度持续提升:使用地理标志六堡茶更“得价”.西江都市报,2014-03-07(03).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1-11.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2014-02-26)[2014-11-10]http://www.nhfpc.gov.cn/sps/s3594/201402/544c0539b95d 4d35b99ffbc105579071.shtml.
1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DB45/T 581—2009六堡茶.2009-05-27.
1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DB45/T 1114—2014地理标志产品 六堡茶.2014-12-01.
14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02-28)[2014-11-03]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276770.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2007年 第102号).(2007-08-27)[2014-11-02]http://www.chinatt315.org.cn/qwfb/2007-8/27/101.aspx.
1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令第 78 号).(2005-06-07)[2014-11-02]http://kjs.aqsiq.gov.cn/dlbzcpbhwz/zcfg/flfgwx/200610/t20061023_1793.htm.
1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的通知(国质检科〔2009〕222号).(2009-05-21)[2014-11-02]http://kjs.aqsiq.gov.cn/dlbzcpbhwz/zcfg/zxzcxx/201011/t20101115_168661.htm.
18 梧州市人民政府.六堡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梧州日报,2012-01-11(07).
1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2006年第109号).(2006-08-01)[2014-11-11]http://kjs.aqsiq.gov.cn/dlbzcpbhwz/zcfg/zxzcxx/200610/t20061030_20943.htm.
20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 告 法.(1994-10-27)[2014-11-16]http://www.chinalawedu.com/falvfagui/fg22016/59617.shtml.
21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09-02)[2014-11-16]http://www.china.com.cn/law/flfg/txt/2006-08/08/content_7063921.htm.
22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2013-10-30)[2014-11-26]http://www.saic.gov.cn/zcfg/fl/xxb/201310/t20131030_139167.html.
23 许美艳,石劢,尹键.食品标签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中国食物与营养 2014,20(5):10-12.
24 教育部和国家语委组织研制.通用规范汉字表.(2013-08-19)[2014-11-13]http://xh.5156edu.com/page/z6211m4474j19255.html.
25 中国茶叶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3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2013】90号).(2013-12-18)[2014-12-28]http://www.tc339.com/news_list.asp?info_kind=002&ID=578.
26 中国茶叶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关于《黑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等11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国家标准《乌龙茶第2部分:铁观音》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2014-09-12)[2014-11-11]http://www.tc339.com/news_list.asp?info_kind=002&ID=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