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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土司地区贡赋变化对农业生产结构的影响
——以播州土司改土归流前后为视野

2015-12-06李红香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播州土司贵州

李红香

(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论土司地区贡赋变化对农业生产结构的影响
——以播州土司改土归流前后为视野

李红香

(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历史上播州土司区涉及今遵义全境、黔南州北部、黔东南州西北部等地,面积约5万平方公里。境内生态背景多样,土特产品甚多。故播州土司时期上缴给朝廷的贡赋类型多,差异大,对当地原生的农业生产结构冲击不大,生态环境良好。万历改土归流后,随着贡赋形式的变化,特别是随着单一粮食税额的加大,诱发了当地多元的农业生产结构逐渐向单一的固定垦殖农业发展,无意中诱发了播州土司区的生态环境变迁。

播州土司区;改土归流;贡赋;农业生产结构

明代播州土司统辖区甚广,范围涉及今遵义地区、黔南州北部、黔东南州的西北部等地,这一地区地质地貌类型多样,有山间盆地、高山草场以及亚热带季风丛林等。历史上,播州土司时期交给中央朝廷粮食税甚少,贡赋多为当地土产,如木材、马匹、茶叶等,加之能与当地的生态环境相互兼容,这样的生产模式对当地原生的生产结构冲击并不大,生态环境良好。万历年间,朝廷对播州杨氏进行改土归流①《神宗万历实录》卷三五八。该卷载,万历播州改土归流后,将播州地分设遵义、平越二军民府,分别隶属蜀黔两省。即遵义、桐梓、仁怀、绥阳、真州(今正安、道真县)属四川;湄潭、龙泉(今风冈县),瓮水、重安(二地合一县),余庆、白泥(二地合一县),黄平改隶贵州。,为加强该地区的统治,明廷大增粮食赋税,这样的税赋类型,诱使当地的农业生产结构逐渐向单一的固定农耕发展,同时也为以后的生态环境变迁埋下了隐患。为了充分说明这一问题,本论文拟从播州土

司贡赋与多元的农业生产结构、改土归流后贡赋与固定垦殖诸方面加以说明之,以求教于方家。

一、播州土司贡赋与多元的农业生产结构

“贡赋”主要是指土贡与赋税,“农业生产结构”系农业中各生产部门或各生产种类所占的比重及其相互关系。元明清时期,西南土司给中央王朝上缴的多为土贡,而赋税甚少,如贵州历史上的播州土司、水西土司、水东土司等等,上贡的主要是马匹、毡衬、茶叶以及木材等,上缴的粮食税甚少。《太祖洪武实录》卷三十八载,中书省奏播州土司应于洪武四年(1371)始,“每岁纳粮二千五百石以为军储。”然朱元璋批曰:“播州,西南夷地,自昔皆入版图,供贡赋,但当以静治之,苟或扰之,非其性矣!朕临天下,彼率先来归,所有田赋随其所入,不必复为定额以征其赋。”《太宗永乐实录》卷四十亦言:永乐四年(1406)二月癸酉,四川成都等府及贵、播二宣慰司,酉阳、永宁二宣抚司奏,“官民田荒芜二千六百七十余倾,乞蠲其租赋”等等。材料中的“蠲”,意为“免除”,足见,在成都府、贵州宣慰司、播州宣慰司等上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范围内,官民田荒芜仅区区“二千六百七十余倾”地,就请求朝廷免除粮食税,足见明朝在土司区所收的粮食税额之低。而在播州5万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每岁纳粮(仅)二千五百石以为军储”,可以想象出,这样的税赋政策对当时播州土司区的农业生产结构几乎是没有构成多大冲击,境内生态环境良好。为了充分说明这一问题,进而了解明朝时播州土司地的农业结构状况,以下从播州土司时期的土贡种类加以说明之。

(一)木材

播州土司区地貌复杂,气候多样,雨量充沛。历史上这里原生植被丰富,森林资源保存完好,生长有楠杉等诸类优质树木。据道光《遵义府志》卷十三《物产》载,明初播州地区“楠木,(杉木),府县俱有”,“楠木产正、绥、桐三属”。周霖《楠木说》载,“绥邑诸山旧多楠,必两人引手方合抱,儿时常见之”[1]。《遵义府志》卷十八《木政》又载,“四川马湖、永、播而下,产楠木。历代南中不宾,斧斤不得而入焉。明洪武初年,建置城郭都邑,册封蜀王。营建藩府,皆取蜀材。”[1]上述材料中的“播”,涉及今遵义地区,以及今黔东南州的西北部、黔南州的北部等地,因在万历改土归流以前,为播州杨氏统辖,故称。其中“正、绥、桐”,即当时之“正安、绥阳、桐梓”等地。

这里丰厚的优质木材,在明朝修建南京城和北京城时,就引起了政府官员的重视。对此《明实录》、《明史》等典籍都载有播州杨氏进献木材之事。据研究,自洪武五年(1372),播州杨氏杨铿归顺明朝伊始,该土司朝贡的次数共达137次之多,其中当地所产的优质楠木系重要贡品之一,详情见表1:

表1 万历年间播州土司贡木例举

此外,播州杨氏土司为达到邀功赎罪的目的,极力向朝廷朝贡楠木。万历二十三年,“播州宣慰使杨应龙论斩,得赎输四万金,助采木”。[2]万历二十四年(1596),“四川播州土司杨应龙,子杨朝栋各进献木二十根,以备大工之用”①《神宗万历实录》卷三百一。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遍查明代有关播州土司贡皇木的记载后发现,播州土司给明廷上贡皇木的频率并不高,上缴的量不大,加之该地丛山峻岭,因此皇木采伐本身就很艰难,而且对优质木材的采购非常有限,就是到了清代,播州土司区还有大型的优质巨木产出[3]。此外,当地还有严格的习惯法限制,以及种楠等风俗[1]。足见,明朝的播州尽管要缴纳皇木,由于缴纳量有限,故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并不大,林业在当地的农业生产结构中占有很大比重。

(二)马匹

播州土司区除了茂密的山地丛林外,亦多盆地、疏林草坡、高山草地等地带,这样的生态环境为播州土司养殖南方蛮马提供了重要场所[4]。从播州土司归顺明朝后,在《明实录》等地方典籍中就多有来朝贡良马的记载,而且贡马次数极为频繁,数量可观,贡马最大的一次量额达300匹以上②《太宗永乐实录》卷一八。,可以称得上西

南土司中来朝贡良马之最。下以《明实录》为例,详情见表2:

从表2内容可以看出,明代播州土司时期贡马次数之频繁,而且这些贡马都为当地优质良马,因此要培养这些马,所需之丰富草场可以窥见一斑。同时为了支持军用,播州土司还得为战争、卫所供应马匹。《太祖洪武实录》卷一三九载,洪武十四年(1381)谕播州宣慰司杨铿云:“尔铿世守播州,作朕屏藩……,今大军南征,多用战骑,尔当以马三千,率酋兵二万为先锋,以表尔诚。”《英宗正统实录》卷一一三正统九年(1444)正月乙卯载,贵州都指挥同知张锐等奏,“播州、贵州二宣慰司、思南等府,金筑安抚、贵竹等处长官司马匹给与兴隆等一十二卫所,实为军民两便”等等。其中材料一中的“南征”指朱元璋派傅友德等人征云南灭蒙古梁王,以绝西南边防隐忧一事。朝廷一次性要杨铿献马“三千”,可见播州土司时期养马的规模大,已经形成了巨大的生产力,同时也说明了播州地区马场规模之大。

表2 明朝播州土司贡马概况(单位:次)

需要注意的是播州土司区实施的是农牧混合经营,这一生计模式对水土资源的利用与固定农耕经营方式截然不同。农耕经营方式出于定居的需要,要对水土资源的结构进行规模性的永久改变。然而农牧混合经营由于人力控制的中心在于牲畜而不在于水土资源结构的改变,同时牲畜对水草的变化十分敏感,还等不到灾变酿成,相关的农牧混合生计民族早就迁徙离去,绝不可能等到灾变后还死守在同一个地方。这种有规律的流动,有利于植被的恢复,一般也不会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即使有局部的改变,但都处在尽可能保持自然原貌的水平。

(三)茶叶

茶叶属常绿阔叶林植物,内含诸多维生素,为游牧民族依赖的饮料之一。就播州地区言,这儿丛林浓雾,气候温暖湿润,十分适应茶叶的生长。唐代陆羽《茶经》卷下载,黔中,茶生“思州、播州、费州、夷州”,“往往得之,其味极佳”。北宋的《太平寰宇记》载,“夷州、播州、思州以茶为土贡”等等。足见,播州土司区产茶历史悠久,此多为朝廷贡品。此外,在长期茶叶加工过程中,播州人还掌握了红茶的加工工艺,其生产的饼茶多为边茶,销往川西和西藏地区[4]。《太祖洪武实录》卷二五四洪武三十年(1397)七月辛酉载,朝廷“命户部于四川成都、重庆、保宁三府及播州宣慰司置茶仓四所贮茶,以待客商纳米中买及与西番商人贸易,各设官以掌之。”申时行等重修《明会典》载:洪武十三年(1380),朝廷“令四川……及播州宜慰使司,各置茶仓储茶,以待客商纳米中买及西蕃易马”。《明史》卷八十《食货四》亦载,“洪武末,置成都、重庆、保宁、播州茶仓四所,令商人纳米中茶”,等等。材料中的“储茶”、“贮茶”,特指经过加工过的茶饼。“西蕃”、“西番”均指今川西和西藏地区。上述两段材料弥足珍贵,主要说明问题有三:一是播州地区茶叶分布面积广,生产规模大,能够为大批量的商业“贮茶”,故为朝廷重视;二是这里的各族居民已经掌握了茶叶的发酵加工工艺。就明朝而言,从播州地区去川西及西藏,仅靠脚力,需时间大约数月之久,这么远距离的运送茶叶,如果茶叶不经过加工,其携带甚为不便。故需将播州地区收购到的茶叶加工软化,经长期压实以形成茶饼,经此加工后,这样的茶叶才能经长期保存和远距离的运送;三是通过茶叶与粮食的交换,说明在土司开发时期,明王朝并不直接干预他们的生计方式和早已形成的族际关系,而且还根据当地经济的特点支持他们发展民族经济。明廷采取拿当地居民生产的茶叶换粮食的做

法,一方面说明了播州地区粮食产量有限,原生的农业生产结构还甚为稳定,同时又促进了当地土产的大发展,使之成为贵州地区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典型。需要注意的是播州土司所贡茶叶是一种大型乔木茶,采茶人要爬上树去采摘,这一采摘办法也不破坏生态环境。

有明一代,特别是在播州土司改土归流前,除了以上各土贡外,其实也缴纳粮食税①《宣宗宣德实录》卷四十六载,贵州兴隆卫经历陆升言,“本卫官军俸粮计二万余石,除收四川播州等处粮支外,余于重庆等府支”,但据于路途遥远,本卫俸粮“乞湖广偏桥、镇远二卫支给为便。”,但是粮额甚低。如《神宗万历实录》卷三百五十七载,万历二十九年(1601)三月辛酉,川贵总督李化龙言:“环播幅员千里”,“旧额粮岁以五千八百石输贵州”。值得注意的是,明朝对西南土司管理还实施了变通条例,该条例规定,所有土司都有义务向国家交纳税粮。但交纳的税额可以协商约定,再形成常规的制度完纳,这就是所谓的“认纳”。贵州宣慰使安氏领地范围将近3万平方公里,上交给朝廷的税粮也不过3万石。对明廷最忠顺的金筑安抚司,辖地2千多平方公里,上交的税粮也才3千石。按明代军制,一卫驻军是5600余人。贵州最大的土司水西安氏,一年所交的税粮,还不够养活一卫的驻军及其家属。金筑安抚司每年所交的税粮,还不够维持一个千户所的消费。因此在通常的情况下,明王朝西南各土司以杂粮或以畜代税租,这在明代的税收制度中称为“折色”完纳[6]。如洪武十八年(1385),云南乌蒙军民府知府亦德言:“蛮夷之地,刀耕火种”,“岁输之粮无从征纳。”②《太祖洪武实录》卷一百七十一。洪武二十七年(1394),贵州宣慰使安的“贡马二十六匹,以免其积岁逋租故也”。③《太祖洪武实录》卷二百三十五。然播州改土归流前,在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旧额粮岁(仅)五千八百石”,反映了该区域土地垦殖面积并不大。

总之,在播州改土归流以前,播州的农业垦殖面积还甚为有限。据研究,在播州土司统辖的5万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杨氏土司所拥有的田庄也仅145处[7]。但改土归流后,明廷在播州土司区加强垦殖,增加粮食税,促使原有多元的农业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

二、改土归流后赋税与固定垦殖

播州土司改流之后,明廷为了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统治,主张在此“丈田粮”,“定新额”,招民垦殖④《神宗万历实录》卷三百五十七。。据《遵义府志》卷十三《税赋一》载,“平播后,一府五州县田地,除威远卫及真安土州同,州判俸田于遵、真、仁折兑不征外,共实在田三千九百六十三顷五亩三分零,地八千八百五十一顷四十二亩一分零,共载税粮一万七千四百七十八石三斗三升六合”,其中遵义县“实在田一千六百一十五顷二十四亩五分零,地一千四十五顷一十三亩零,共载税粮七千二百一十二石四斗九合零”;真安州“实在田六百九十三顷六十九亩六分零,地三千一百六十二顷八十七亩八分零,共载税粮三千四百一十六石五斗六升二合零”;桐梓县“实在田五百五十三顷四十九亩九分零,地二千三百一十六顷一亩,共载税粮二千七百四十一石四斗二升二合”;绥阳县“实在田四百八十三顷七十四亩四分零,地一千七百三十三顷八十七亩五分零,共载税粮二千二百八十二石四斗三升一合零”;仁怀县“实在田六百一十六顷九十一亩八分零,地五百九十三顷四十三亩九分零,共载税粮一千八百二十五石五斗二升二合零”。到了清朝,随着外来移民的增加和高产农作物玉米、番薯的传入,播州地区固定垦殖面积进一步加大,详情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清代的田地垦殖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仅遵义一县的垦殖面积就相当于播州改土归流初期垦殖面积4倍之多,就粮食税额言,部分县征米比明初在播州地区的征粮还高。除了固定的农田垦殖外,还开始了大规模的山地垦殖。使得固定农耕成了播州地区改土归流后农业生产的一枝独秀。加之高产农作物玉米与番薯,在播州改土归流后传入该地,也诱发了当地居民扩大此二作物的种植范围,道光《遵义府志》载:该府“岁视此(包谷)为丰歉”,“农家之性命”。[1]《黔南职方纪略》载:仁怀县“土田最高者为箐地”,“箐地高冷,宜稻、粟、高粱、玉蜀黍,而玉蜀黍尤为日用之需,土人名曰包谷”,[8]等等。从上可以看出,改土归流后的播州地区山地垦殖规模进一步加大。

表3 播州地区土地垦殖情况

这样大规模的固定垦殖,进而诱使各少数民族原有的生产方式向固定农耕开发模式转变。《黔南职方纪略》卷四《遵义县》载,“杨氏之灭,杨氏支属及八族子孙散漫境内,又有明代军屯之籍,综错其间,然皆汉户也。苗族惟有红头苗、青头苗、鸦雀苗、革僚四种,咸自邻封并入,不成聚落。或为佣田,或垦山地。其有产业者,悉照汉民一例,纳秋折粮银。遵义诸属大抵皆然。”正安县“苗种旧有革僚、花苗二种……咸依汉户耕作”。桐梓“苗种旧有革僚、鸦鹊、红头三种……无异汉民”。仁怀县“居民汉户为多,青夷、白夷、仲家能通汉语,渐染华风,余尚循夷俗。五土司管辖,通属汉户十之六七,苗户十之三四,然苗汉无猜,土田皆一律编入里甲”。《黔南职方纪略》卷五《平越直隶州》载,明廷“削平播难,苗户凋零,十存一二……于是客民之开垦官荒又复不少”。余庆县“属仅有仡佬一种,户口不多,……依傍汉户而居,佣佃为生,均无田土”。瓮安县“所辖地方六里,悉系汉民”。湄潭县“所辖宝善、新化、经正、启祥四里,均系汉户,聚族而居,并无苗户”等等,反映当地的各少数民族要不被同化、要不被迁走,要不已经按照内地汉人的耕作方式在播州地区进行固定农业垦殖。

播州地区山多地少,这样的生态环境一旦长时段的开发不当,就会给地表环境造成破坏,到了清代后,随着垦殖面积的进一步扩大,许多地段已经成为濯濯童山,几无森林可言[9]。对此,光绪年间贵州著名学者郑珍《黎平木诗》对播州改土归流后农业产业结构的大变化甚有说服力,该诗云:

遵义竞垦山,黎平竞树木。树木十年成,垦山岁两熟。

两熟利诚速,获饱必逢年。十年亦纡图,绿林长金钱。

林成一旦富,仅忍十年苦。耕山见石骨,逢年亦约取。

黎人拙常饶,遵人巧常饥。男儿用心处,但较遵与黎。

我生为遵人,独作树木计。子黎长于遵,而知垦山弊。

手持不急书,未是救眉睫。以我老橐驼,求指经用法。

此法信者难,庸更望其行。似子实难得,所要用力精。

勿拔千岁根,贪取百日稻。送老垦山人,汝材有合抱[10]。

《黎平木诗》的作者郑珍曾广游黔北、黎平之后,悟出了垦山之弊的道理,该诗拿遵义固定农垦和黎平植木作对比,甚为形象地说明了当时林业经济和山地固定农耕两种经济开发模式的弊利,可以看出时人已经注意到在播州开展农业垦殖的有限自然条件,以及所产生恶劣的生态后果。进而提出在开发进程中适地适政策的做法,为我们今天在贵州遵义地区实施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提供了历史经验和教训。

三、余论

从播州地区改土归流前后贡赋变化发现,该区域的农业生产结构由原先的多元平衡的农业复合结构开始向单一的固定垦殖转变,这一转变一方面体现了中央王朝对播州经营的加强,另一方面也为当地的生态灾变埋下了隐患。从这一变化所引发的后果看,我们可以科学确定农业生产内部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是保证健康发展之关键。合理的农业结构,有利于发挥农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相互促进的关系;有利于农业生态系统的各因素之间保持相对的协调和稳定,故充分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能够满足区域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因此研究历史时期区域农业生产结构变化,对于正确确定农业发展的方针和道路关系密切。

播州地区山多地少,高山草场丰富,有利于林业、畜牧业、种植业的综合发展,故生态结构良好。然改土归流后,随着土地垦殖扩大,导致畜牧业与林业萎缩,这样的土地利用关系,最终引发当地的生态破坏,诱发了生态灾变。因此总结播州地区贡赋变化对农业产业结构影响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于推动贵州经济发展,生态建设有着积极意义。

[1]〔清〕郑珍,莫友芝.遵义府志[M].遵义:遵义市志编纂委员会,1986.

[2](清〕常明.四川通志[M].成都:巴蜀书社,1984.

[3]陈季君.明清时期黔北皇木采运初探[J].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08,(6):6-8.

[4]张祥光.万历三大战役述略[A].平播之役400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127.

[5]周春元,王燕玉,张祥光,等.贵州古代史[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2.109.

[6](清)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1895.

[7]史晓波.浅议杨氏治播的积极影响[J].贵州文史丛刊,2002,(4):51-53.

[8]杜文铎等点校.黔南识略·黔南职方纪略[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308.

[9](民国)张肖梅.贵州经济[M].重庆:中国国民经济研究所,1939.H8.

[10](清)俞渭修.黎平府志[M].普通古籍(刻本),1892.

(责任编辑:魏登云)

On the Influence of Change of Tribute in the Tusi Region upon the Structur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Before-and-after-gaituguiliu Policy

LI Hong-xiang
(College of Big Data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Guizhou University,Guiyang 550025,China)

The Tusi region of Bozhou,with an erea of fifty thousand square kilometers,included the whole Zunyi district,the northern part of Qiannan prefecture,the north-western part of Qiandongnan prefecture,etc.There are many kinds of ecology and lots of local specialities;therefore,the tributes to the court are legion,having no impact upon the structure of the local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s good.However,after the Gaituguiliu policy in the reign of Wanli in Ming Dynasty,the change of tribute, esp.,the increase of the grain tax leads to the change of structur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from diversity to monotonocity,which causes the ecological change in this region.

Tusi region of Bozhou;Gaituguiliu policy;tribute;the structur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K249

A

1009-3583(2015)-0020-05

2014-10-16

本文系贵州省教育厅基地课题“《〈嘉庆重修一统志·贵州统部〉整理与研究》(JD2013003)”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历:李红香,女,湖南永兴人,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西南民族史研究和民族生态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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