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不能只是指下级
2015-12-05孙贵颂
文_孙贵颂
“各级”不能只是指下级
文_孙贵颂
有这样一个现象存在好多年了。就是每逢中秋节或新年春节时,我们的党政机关都会下发通知,有的是由某级党政机关起草,有的干脆直接转发上面的,到了基层一级,就成了《关于转发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内容无非是对怎样过年过节提出一些要求,其中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不准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然而多少年过去了,实践效果并不理想,客照请,礼照送,贿照行,钱照收。这种局面,着实让人尴尬难看。
问题出在哪里?出在所下的文件中,都是要求“各级”如何去做,而这“各级”之中,往往并不包括“本级”。所谓“通知”,本身就是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或执行的事项。加上检查落实不到位,或者干打雷不下雨,或者雷声大雨点小,或者睁只眼闭只眼,更或者看见了装没看见,使得那些冠冕堂皇的规定不是中途夭折,就是打了水漂,大大降低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力和诚信度。
前年初,中央政治局出台“八项规定”,其最大特色,不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如何落实,而是规定政治局委员如何去做,然而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例如中央政治局同志出行时,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和清场闭馆;出席会议和活动时的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新闻价值来决定,连字数和时长都有严格限制;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要以厉行节约为原则……总之是从我做起,从“本级”做起。没有想到的是,中央还未“通知”,下面“各级”就闻风而动,主动对照八项规定,检查整,而且内容更加详细而具体。有的连省市领导在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都作了规定,有的连领导调研活动报道的字数都作了限制。这样一来,就形成了官场多年难得的“涟漪效应”或称“蝴蝶效应”。
官场上有一种现象,叫“上行下效”,即上面做,下面学。上面画个葫芦,下面做个瓢子。比如交通管制、警车开道,国家级领导出行实行路线管制或路口管制,下面铺张不到这么大,搞个警车开道还是绰绰有余,这种“仪式”已经延伸到县级单位。我在某县级市政协工作时,每逢组织委员视察,都以警车开道。而交通管制,更给人民群众带来不便。我有一次在烟台坐火车,本来以正常时间出发去车站,不想遇一大领导出行,实行交通管制,害得差点没能赶上火车。
有了“八项规定”之后,中央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总书记去甘肃,专门到贫困村的贫困户家里,“进到屋里,也没嫌干不干净就坐在炕上,和我拉起了家常”。调研之行,一路上轻车简从,没有交通管制,游客照常游览拍照,居民照常外出活动。前年国庆当天,众常委去天安门广场向人民英雄纪念碑献花,天降中雨,领袖们每人手持一把雨伞,后面没有服务人员。这种情景在过去都是极少见到的。这情景也感染了现场的群众代表和少年儿童,当国旗升起之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唱得震天动地……
这些行为,让“各级”领导心头一震,感觉到中央反腐倡廉,扫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决心。于是有了大吃大喝急剧下降,不少酒店因为失去公款消费的支撑而关门歇业;于是有了中秋节的礼盒月饼积压严重,高端白酒和奢侈品滞销……
“律他”首先自律。要求下级做到的,本级率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就像爬楼梯一样,“各级”之中首先包括第一级。就像李克强总理说过的那样:“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不要将自己隔在“笼子”外面,当“甩手掌柜”,只做观察员、评论员,不当办事员、战斗员。
“己正才能正人”,这是圣贤古训,也是常识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