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西定罗土司辖境内的族群互动与当代呈现
2015-11-29王世伟
王世伟 李 虎
壮族地区的土司制度沿袭于唐宋羁縻制度,元代初具雏形,明清得到完善和发展,民国时期全部被废除。明代是壮族土司制度蓬勃发展的主要时期。“有明一代,壮族地区土司府、州、县甚多,计有土府4、土州41、土县8、长官司10、土巡检司70 多个、土千户5,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长官司长官、土巡检、土千户等大小土官320 余人。”[1]615定罗土巡检司,即是其中一个级别较小的管辖单位。目前可查询到的有关定罗土司的史料文献非常有限,相关研究成果更是凤毛麟角。本文将有限的历史文献与田野调查资料相结合,分析定罗土司辖区内的族群互动及其当代呈现。希望文章能对当前多民族地区的民族互动关系研究和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有所参考。
一、“定罗”、定罗土司及定罗街概说
定罗、定罗土司及定罗街,三者关系密切,又存区别。“定罗”是当地最早出现的地域名称,定罗土司司治始设于定罗街西北的武容里古城,定罗街是因定罗土司而兴起的集市,亦为现今之称呼,位于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西部永州镇的南境。
“定罗”名称由来已久,但众说纷纭。其一,传说古时候人们从五埂(今马山县妙圩对面一山坳)朝今定罗街方向走来时,刚走到一埂(今良实屯一山坳,从良实屯到妙圩的山路需经过五个山坳,故称为一埂至五埂),便听到酷似铜锣的巨大响声,故称定罗。其二,古时候定罗四周丛林密布,古树参天。狂风一吹,树叶响声如锣声,故称定罗。其三,定罗街民来自五湖四海,经商谋生,大家搜罗在一起定居,故称定罗。[2]8又据《马山风物》载:“永州河流经的地区人文积淀深厚,它是壮族先民所建立的骆越古国定乐部故地。‘定乐’,也音译为‘顶骆’或‘定罗’,意思为‘鹭鸟的地盘’。传说古骆越人的一支,从大明山地区向西迁徙,经过五埂(古代从马山县周鹿镇通往永州镇的五个坳口)后,便听见遍地是鹭鸟的欢叫声,鹭鸟是骆越人崇拜的吉祥鸟,于是大家便决定在此定居,并把这一地区起名叫‘定乐’,把流经定乐故地的河流叫做‘达定乐’,即定乐江。”[3]123-124有关定罗的丰富民间记忆,显示出此地域独特的自然、人文环境,及厚重的历史底蕴。
史书最早出现“定罗”,是明朝洪熙元年(1425年)思恩土州知州岑瑛将其辖地分设13 个堡之一的“定罗堡”。[4]5后“定罗”因明朝廷在思恩府设置定罗土巡检司而盛名。据《马山县志》记载:“嘉靖七年(1528年),思恩府辖地分置九个土巡检司,县境设有白山、那马、兴隆、定罗、古零5 个土巡检司。”[4]6
定罗司治始设于武容里古城,后移至朗城头(即今州圩街),距古城20 里,在思恩府北90里。东西距40 里,南北距35 里。东至更吞村接府界10 里,西至陇卮村接下旺土司界30 里,南至绿苍村接武缘县界15 里,北至陇苍村接旧城土司界20 里。司辖12 城头:
木城头,下辖洪下、波皮、岜座、古垒4 个村。
凌城头,下辖造凌、造音2 个村。
架城头,下辖造加、弄板、局寺3 个村。
地城头,下辖局兰、下感、岜苗、岜黎、岜伏5 个村。
教城头,下辖同康、局旺、板端、龙旺、坡黎、岜是、感旦7 个村。
损城头,下辖感损、良实、伏台3 个村。
欧城头,下辖望高、感锦、布寻3 个村。
唐城头,下辖坛雍、久雷、坡楼3 个村。
国城头,下辖皂局、坡马、南生、农格4 个村。
皂皮城头,下辖皂皮、皂马2 个村。
皂来城头,下辖皂来、坡社、更吞3 个村。
朗城头,下辖州圩、岜下、岜苗、岜朋4 个村。[4]33
定罗土司设署武容里古城后,开始有外地居民徙居古城东南面的一块高地。后随着在此经商的人增多,渐形成集市,即今定罗街。因历史资料缺乏,最早迁居此处的居民及其迁居时间,现无从考证。从定罗街现存的部分族谱内容可发现,街上各姓氏始祖多于清朝康熙年间(1662—1722年)或其后因经商迁居到此。如江夏黄姓,祖籍广东番禺,清康熙年间,其始祖黄广裕与其胞兄广林,从番禺经商到达定罗,起初只是在坡力村搭一间茅屋居住,后与该地农氏结缡。雍正庚戌年(1730年),黄广裕等迁到武容里古城东面的荒地上建房定居(即后来定罗街的部分)[5];左姓,祖籍广东顺德龙山乡,其始祖左赓长约于1730年行商至定罗,与黄广林女成亲并定居于此[6]。江中黄姓,祖籍山东,其始祖黄仲文从山东白米街糯米行行商至榜圩江中村,1730年前后迁居定罗。杜氏始祖杜宰祥,壮年时从山东老家出发,一路经商,约1730年到达定罗,最终定居[2]11-13。可见,清康熙、雍正年间,定罗集市(即定罗街或定罗圩)应已具有一定规模。
清朝时期,定罗土司仍辖12 个城头,但村落数量已从早期的43 个增至60 个。其境东至白山司界20 里,西至旧城司界30 里,南至姜伏三绿司界15 里,北至旧城司界40 里。[7]220辖境包括今马山县永州镇全境、周鹿镇部分区域、大化瑶族自治县和平果县的部分区域。
清末民初,改土归流在全国推行,思恩府及所辖各土巡检司也无一幸免。清同治六年(1867年),废那马土司,改设那马厅,隶属思恩军民府。1912年,定罗土司与那马厅合并为那马县。1915年,白山、兴隆、古零3 土司改土归流,合并为隆山县。1951年7月,那马、隆山两县合并为马山县。[4]30-31
从明朝嘉靖七年至民国元年废止(1528-1911年),定罗土司共延续380 余年。虽然定罗土司早已废止,但“定罗”的影响延续至今。现在,榜圩、旧城、坡造、四塘、灵马等邻县乡镇的老人,见到马山县永州、州圩等地人,还称其为“定罗人”或“定罗仔”。定罗街曾因定罗土司而兴盛,民国初渐衰落。新兴的永固集市逐渐取代定罗集市,成为当地民众赶集的主要场所。
二、定罗土司辖区内的主要族群
壮、汉、瑶三族,是定罗土司辖区内族群互动的主要群体。壮族是最早定居定罗附近区域的族群。前文所述古骆越人迁徙的故事,虽未提及具体时间,但可推断壮族先民古骆越人早已在定罗一带活动。据民国二十二年编纂的《那马县志草略》记载:“阖境民人,分为汉、獠、蛮、猺四族。四族人口之数,约有五万余。蛮、猺二族,占千分之二,獠族占千分之三。獠族和汉族之交际,好尚感情,曾若若唯唯与呵,相去无几”[8]4,加上该书“风俗”部分之呈描:“属内民众,分新民、土、客等人三大种。其所向之风俗,亦因之有大同小异。至苗猺等杂居那马,实为小部分,其风俗自是迥别”[8]5,由“新民”与“客”均为后来的汉族推断,“獠”“土人”均为地方文献对当地“壮族人”的称呼。而历史时期的壮族,或因思恩府所辖“土官氏族,习尚犹仿佛汉人”[9]107,以及“獠族和汉族之交际……相去无几”之故,在那时已有部分被归入汉族之中。
定罗土司辖区内汉族的来源,说法不一。据《那马县志草略》记载,明正统七年(1442年),“世居宾阳的马姓人,暨东兰之韦、黄、陆、覃之五姓人相继移来,那马有汉人自此始。”[8]31民间及一些家谱,则有将卒随北宋大将狄青镇压侬智高留在广西后到本县和随王阳明镇压农民起义留下等说。汉族在马山县,多分布在中部平原交通便利的林圩、周鹿、乔利、白山等乡镇。[4]125这几个乡镇与过去定罗土司所辖区域重叠者不多,由此推测,定罗土司辖境内的汉族人可能较少,具体人数已无从考证。
汉族作为晚近移民群体,如前述众族谱记载,主要以经商方式集中于现今定罗街。定罗街上的不少姓氏,多是清初从广东(客家人聚居区)或北方各地一路经商至此,与当地人通婚或彼此间并定居下来。《定罗街志》也载:“壮族是马山县土著民族。定罗街民来自区内外十多个县市,原族源并不都是壮族,如从广东、山东、宾阳等地来的各姓氏均是汉族。由于来到定罗年代久远,也就入乡随俗被同化了。”[2]82
瑶族在定罗土司辖境内人数亦较少。《嘉庆重修一统志》载,思恩府之田州、兴隆、定罗皆有猺居住[10]。可见,在清朝时期,定罗土司辖区已有瑶人生活居住。前文《那马县志草略》提及:“阖境民人……蛮、猺二族,占千分之二”,这说明整个那马县的瑶族人数很少,而定罗作为那马的一部分,其瑶民人数亦较有限。《马山县志》载:瑶族大多数分布于东西部大石山区中,其中合群乡最多,永州、古寨、贡川次之。永州乡、州圩乡、周鹿镇的瑶族,大都源于都安七百弄一带来的过山瑶。[4]125实际上,瑶族在迁入定罗土司所辖之今永州地区时,由于平地已被壮族和汉族占据,他们只能选择到较为偏远的山区居住。
因瑶族聚居区地理位置偏远,与定罗街之间存有诸多壮族村落分隔,瑶族人与定罗街上汉族居民的来往有限,下文有关定罗土司辖境内族群互动的分析,便主要围绕壮汉、壮瑶展开。
三、定罗土司辖境内的壮汉族群互动及其当代呈现
族群互动可说是族群认同产生的前提。定罗土司辖区内,久居于共同地域的壮、汉两族,交往频繁,互动友好,故曾有“獠族和汉族之交际,好尚感情,曾若若唯唯与呵,相去无几”一说。同时,在互动过程中,他们也保留着各自原有的部分文化特征。在20 世纪50年代民族识别以前,定罗人中的部分汉族,被当地“土人”认为是与其相异的群体;当地汉族,也在前述族谱承载的历史记忆及自身原有部分族群文化特征传承的影响下,有着相当的本民族族群认知。
20 世纪50年代民族识别后,会说壮语的定罗街人被认定为壮族,他们的族群认知就此也表现出多面性。在一些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吸引下,他们不会排斥自己的“壮族”身份(此表现为工具论),但在当地日常的族群互动生活中,因文化上存有的诸多差异,仍让他们与周边村落的壮族村民产生族群认知分歧(此表现为根基论)。定罗街人对自身族群身份的界定,更多的是“被融合为壮族的汉族”,或是“由汉族同化而来的壮族”,当地的壮族人很多时候也视其为“自己人中的他者”。当地的壮汉民族关系,可从定罗街与周边壮族村落的关系上得到一定体现。
在当地壮民的观念里,定罗街人是外地人,他们和瑶族,都与本地人有很大区别,三者最主要的区分是语言:本地人说本地语(壮语),瑶人说瑶话,外地人说的是“客(家)话”或“字话”(壮语直译,即普通话)。在当地,尽管壮族人口多,汉族人口少,两族群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动也较多,但汉族居民仍固守着不少原有族属文化,其中就包括在某些情境中被认为是族群重要象征的语言。定罗街人日常生活用语虽是壮语,但不少汉语方言仍在使用,尤其是在亲属称谓上,基本上属于另一套系统。如,定罗街人称母亲为“a na”,称父亲为“a die”,与周边壮族村落称父为“boh”,称母为“meh”,存在巨大差异。语言差异(包括语言所承载的文化内容,如亲属称谓承载的亲属制度体系)在日常生活中被较为频繁地展示,显现了定罗街人原有的族属文化及其族群身份印记,也加深了当地壮族居民“定罗街人不是‘自己人’”的感知体会,他们私下常用被其认为是“奇怪”的亲属称谓来称呼定罗街人,如称他们“a na a die”。
《定罗街志》也载,“定罗人初来乍到时,与本地人交谈并不那么顺畅。因为定罗街的先辈们平时交际、会话操的都是白话(粤语)、扬美、宾州等话,很少有人讲壮话。定罗街人……不管过去和现在,一般人都会讲白话,至少能听懂白话。同时,我们平时用壮话称呼的‘姐姐’、‘妈妈’是地道的汉话(白话)译音,可却被本地人取笑,直到现在他们才不得不承认我们是对的。这就是我们带有汉人深深烙印的缘故。”[2]82由这段记述可看出,定罗街人对自身族属的定位,有着一定的“文化自觉”,他们强调汉语等原有族群文化特征至今仍对其生活有很大影响,其对自身原有的汉族身份也有着一定程度的认可。2012年笔者在当地开展田野调查时,部分定罗街老人还称自己不是壮族,是汉族,是“客家人”。
除语言上的部分不同,定罗街居民与周边村落壮族村民,在婚丧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也有相异之处。如在宗教信仰上,除敬奉社神外,定罗街人还建有玉虚宫、北帝庙、三界庙等宫庙,在这些宫庙里供奉着与周边壮族村落不一样的神明,其举行的宗教信仰活动也在内部进行,周边的壮族村民并不参与。
文化上存在的差异以及一些观念上的不同等,有时成为定罗街居民与周边村落壮族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生误会和摩擦的一个原因。据永固村社庙内的《永固街史》碑刻记载,永固街是1912年建立。原定罗团(木凌加,地傲损,皮来朗,久当局)十二城头人民每三天到定罗圩集市交易,后来由于它的地理环境及其他情况等不再适应时代的需求,各城头人民迫切要求另立新圩。经过多年努力,1915年终于在上级领导出面调停下达成协议,新旧两圩并存,但分开先后,改不同日,从此着手筹建固定圩亭,命名新圩为“永固圩”。这一碑文的内容为永固街老人会编写,2008年新立。碑文内容虽没有直接道出当时两圩之间的尖锐矛盾,但字里行间也隐藏不少内容,如“其他情况”“人民迫切另立新圩”“上访省府”及“出面调庭﹝停﹞达成协议,新旧两圩并存”。由于定罗和永固相距约1 公里,两圩势必存在竞争。据镇政府提供的《永州镇地名普查资料》记载,“1911年有财势人,为争夺圩场,决定在此地建新圩,定名为永固,是永远固定不变的意思。”可见,当时永固另立新圩也是争夺圩场的过程。据2012年田野调查期间对参与立碑的永固街老年协会成员访谈了解到,《永固街史》碑的内容写得隐晦,时至今日,在定罗街周边村落村民的记忆中,也仍流传着不少定罗街人在街上欺行霸市及欺负周边村民的故事,这也是民国初周边村落村民放弃定罗老街,转而改到永固街赶集的重要原因。
此外,也有资料记载,地方上的一些土匪曾打着驱赶外来人的旗号聚众围攻定罗街。《那马县志草略》载:“民国七年,定罗区匪首农特志、陶特快等聚党百余人,白昼竖旗剽劫村乡,阖邑惊动。”[8]34-35县志的记载比较简略,《定罗街志》的记载则稍为详细:“据传,农特志、陶特快曾联合十二城头攻打定罗街,气焰十分嚣张,土匪们不但掠夺财物,而且在光天化日之下侮辱妇女,扬言不杀光‘客人’誓不罢休!(注:土匪们称来自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南宁、扬美、宾州(宾阳)等地的定罗街人为‘客家人’,简称为‘客人’)逼得定罗街许多人背井离乡,躲避匪害。”[2]16由这则记述可看出,族群认同的差异和区隔,可能是定罗街人遭此劫难的因由之一,或者至少成为彼时当地土匪进攻定罗街的一个由头或“借口”。
过去,因为具有生活在集市的优越心理,经济上的相对富足,以及文化上存在的差异,定罗街上的未婚妇女,很少有人愿意嫁到周围村落。周边壮族村落的未婚女性,同样因为文化上存在的区隔,以及本群体内部老一辈口耳相传的观念(如定罗街人爱欺负周边村民,比较凶等)等影响,较少嫁到定罗街。近年,随着交通的日渐便捷,在外求学与务工带来的交际范围的扩大,以及人与人之间交流、沟通渠道的扩增等,定罗街人和周边壮族村落村民的择偶范围越来越广,通婚半径越来越大。同时,因为近距离的联姻有助于增强亲属间的互帮互助等,当地通婚圈也存在着“内卷化”的现象,即村民间近距离结婚的增多。但总体来说,或受原有偏见的影响,以及外出务工等增加了各族群青年选择对象的机会,近距离居住通婚的比例,在定罗街与周边壮族村落间仍比较低。2012年,笔者在进行田野调查时,发现当地一个拥有700 多人的壮族村落,当时有2 例娶定罗街女子为妻,该村女子嫁到定罗街的有5 例。
虽然定罗街居民与周边壮族村落居民间通婚比例仍不高,但近年来随着外出求学、务工等增多,村民们接收到的外界信息也越来越多,汉壮两族间的交流、交融还是得到了提高。比如一些在城市里出生和成长的壮族小孩,也开始在核心亲属称谓上使用汉化称谓,如称父母为“阿爸阿妈”或“爸爸妈妈”;因对外交流沟通的需要,当地壮族居民对汉语的认同也增强。随着外出务工潮的兴起及婚姻圈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外来女子嫁入当地。这些外来媳妇中有少部分是广西区内其他地方的壮族人,而其他省份的则以汉族居多。
四、定罗土司辖境内的壮瑶族群互动及其当代展现
当地壮族人通常自称“bou duo”“bou liao”“bu mban”,而称呼山中居住者为“bou long”“bou yiao”,称汉人为“bou sei”“bou heg”。“bou”常被音译为“布”,即“……人”之意,此处“duo”应该是文献中之音译“土”,“bou duo”意为讲同自己一样语言的人,即讲土话的人;“bou liao”,常音译为“布僚”,意为我们自己人;“bou mban”,因各地读音略有偏差,常音译为“布坂”“布曼”等,“mban”有村庄之意,因此意为居住在村庄里的人。而对他者族群的称呼中,“bou long”,常音译为“布弄”“布陇”等,意为居住在山弄里的人,“bou yiao”,常译为“布瑶”,即瑶族人,二者均用于称呼当地的瑶族;“bou sei”即讲汉语的人,“bou heg”则指“客人”。
在田野调查过程中,当地老人称,过去永州地区的壮族人没有“布壮”这一称呼,“壮族”之族属称谓也是在经过国家民族识别认定后,才为部分关注国家政策的村民获知。定罗街周边壮族村落中的不少老人,对他者给予自身的“壮族”身份,存有一定的认知困境。对于从未离开过本地区的壮族村民而言,“壮族”基本上只是身份证上的一个民族称谓和标识,在现实生活中,它还意味着能从国家那里享受到的有关少数民族的优惠待遇。在当地一些壮族民众眼中,壮族也不是所谓的少数民族,因为当地壮族人口最多,壮语是通用语言,只有瑶族和汉族才是少数民族。换言之,当地壮民的族群认同,有部分是建立在与瑶族和汉族相对的“bou duo”“bou liao”“bou mban”称呼之上。
定罗土司辖区是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壮语是唯一的通用语言,在此区域中,壮族存在一定的民族优越感。再加上当地壮、瑶两族在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存有的差异,二者在生存资源上的竞争,尤其是经济发展上的不平衡,导致当地壮族民众对居于其周围的瑶民形成了些许偏见。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两族群的交往互动中,常也存在经济基础较弱一方处于劣势地位的情况。过去,当地壮瑶两族村民人口较多,耕地较少,加之缺乏更多的非农谋生途径,对土地、山林和水源等生存资源的争夺,不时引发两者间的矛盾和冲突。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支持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但当地瑶乡因地处较为偏远的山区,交通较为闭塞,环境较恶劣,经济发展相对周围居于平地的壮族村落而言,仍普遍比较落后。在当地的壮族社会生活中,“瑶”这个原本只代表族属称谓的词,一度也被壮族居民赋予一些负面意涵。例如,当某人看见一件众人眼中很平常的事物却显得特别惊讶时,当地壮族人可能会讽刺他说:“瑶少见粽(子)”。这句话暗含的意思是,当地瑶族地处穷乡僻壤的山区,水田很少,不产大米,所以壮族人包的“驼背粽”①因粽子两头扁平、背面中间隆起,形似驼背而得名。在瑶人眼中是稀罕之物,此人的反应也跟山里的瑶族见粽子时差不多。如果儿童看起来很脏或是在寒冷的冬日里光着脚丫,看见的人会说“简直是个瑶”。因为当地壮族人认为,深居山中的瑶人,因缺水等缘故,较少洗澡,所以给人感觉有些不怎么爱干净。同时因为比较穷,冬天还缺衣少鞋。
近些年,外出务工潮出现后,当地壮族与瑶族村落的青壮年大多也外出务工谋生。随着谋生方式的增多、非农收入的增加以及经济条件的改善,当地壮瑶两族村民对土地、山林等生存资源的依赖性有所下降,日常生活中为争夺这些资源发生的矛盾也减少。经济条件的好转,为当地部分瑶族村落居民向山外迁徙提供了经济基础;一些对土地资源依赖性降低的壮族村民,愿意出让部分靠近山区的土地,为这些有意迁居的瑶族居民提供土地建房或耕作,则从另一方面增加了瑶民向外迁居的可能性。近年,陆续有山里的瑶民在前述因素的影响下,迁居到离壮族村落更近的地方(虽然总体而言,迁居比例仍不算很高),有的也同当地壮族居民一样盖上了钢筋水泥的楼房。
资源紧张的缓和,减少了当地壮瑶两族间的摩擦,但总体而言,当地壮族村落的经济发展水平仍高于瑶族村落。此外,壮族作为当地主体民族带来的优越感,以及历史上经济、文化上的强势地位,也让当地壮族居民对居于其周边的瑶族居民仍存有稍许偏见,当地瑶人则不喜欢周边壮族居民用带有歧视语义的“瑶”称呼他们。
“族际通婚所涉及的不仅仅是两个异性个体之间的关系,而且隐含着这两个人所代表的各自族群的文化和社会背景”[11]433,族群间的通婚情况常被视为测度不同族群相互关系和深层次融合程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11]437虽然当地瑶族居民会讲壮语,两族居民间结“老同”等拟亲属关系的现象也相对较多,但两民族间更深层次的交融——通婚的情况则较少。因瑶乡在地处偏远的山区,经济发展水平普遍低于当地壮族村落,以及对瑶族居民存在的认知偏见,在当地壮族社区,过去鲜有人与山里的瑶族居民通婚。虽然前述因素现在仍有一定影响,但随着村民对外交流的增多,思想和观念较之以往已具有了更多开放性和包容性,这些影响已经有所弱化。2012年笔者在当地进行田野调查时,发现当地一个与瑶族村落不足1 公里拥有700 多人的壮族村落,当时还没人嫁进山里的瑶乡,但已有2 户黄姓人家娶了山里的瑶人为媳。
结语
壮、汉、瑶三族,是定罗土司辖区内族群互动的主要群体。定罗土司辖境内,壮族是人口最多的民族,壮语是通用语言,也是主要的日常交际用语。人数占优的壮族人,在此区域存在一定的民族优越感。当地的族群互动,因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上存在的差异,以及主观认知上存在的些许偏见等,导致壮汉两族间略有区隔,壮族民众对瑶民存有些许偏见,但总体来看,三族群的族群互动,矛盾与友好此消彼长,和平共处是主流,摩擦和矛盾是次要。
在发展过程中,当地各族群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也在不断变迁。在此大背景下,族群间的互动关系也出现一些新变化。随着外出谋生者的增多,当地各族群间就土地、森林等生存资源的竞争在下降,这对缓和各族群间的原有摩擦有积极作用。在部分族群成员中,虽对其他族群仍存有一定偏见,但总体来讲,随着与外界接触的增多,村民们的思想、观念更加开放,这亦增进了各族群对他族的认识和理解,族群间的隔阂在缩小。
在历史上形成,虽有弱化但仍延续至今的定罗土司辖境内各民族间的互动问题,在当前其他一些共居的多民族族群互动中也可能存在。如何解决互动中存在的困境,引导各族群理解、尊重和包容他族文化,与周边族群和谐相处,对切实增进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和团结至关重要。实现和谐共处,一方面需要加快解决各民族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另一方面,也需努力践行费孝通先生所言的“文化自觉”。他曾言,文化自觉不仅是要对自身的文化有“自知之明”,还要理解所接触到的多种文化,并在这个文化多元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共同建立一个有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各种文化能和平共处,各舒所长,联手发展的共处守则,以达至“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12]52-53
[1]张声震.壮族通史:中[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7.
[2]黄文钺.定罗街志[Z].未刊稿,2011.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西马山县委员会.马山风物[M].未刊稿,2007.
[4]马山县志编纂委员会.马山县志[Z].北京:民族出版社,1997.
[5]江夏宗谱[Z].定罗街存本,1995.
[6]左炎家谱[Z].左家宁存本.
[7]徐氏族谱[Z].马山县档案馆收藏本,2002.
[8]林锦臣,等.那马县志草略[Z].马山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1984.
[9]金鉷.广西通志·风俗·思恩府[Z].转引自韦顺莉.荣耀与追求:广西壮族土司民族认同之考察[J].广西民族研究,2007(3).
[10]穆彰阿,等.嘉庆重修一统志[Z].北京:中华书局,1986.
[11]马戎.民族社会学——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12]费孝通.反思·对话·文化自觉[G]//马戎,等.田野工作与文化自觉.北京:群言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