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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政协 尝试民主监督新形式

2015-11-02吴克瑞

北京观察 2015年10期
关键词:石景山区民主监督评议

文 吴克瑞

石景山政协 尝试民主监督新形式

文 吴克瑞

2015年,石景山区政协尝试民主监督新形式,在对区属党政部门履职情况开展民主监督与评议工作方面,进行了新的尝试。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要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不断提高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既是人民政协必须关注和深刻思考的一个理论课题,也是一个实践课题。2015年,石景山区政协尝试民主监督新形式,在对区属党政部门履职情况开展民主监督与评议工作方面,进行了新的尝试,目前有一些初步的想法。

关于开展民主监督与评议总体思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规定和中共石景山区委对区政协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主力军作用,加强区政协对区属党政部门的民主监督和评议,通过有效的民主监督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改进政府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促进各部门工作上水平。

关于开展民主监督与评议的主要内容,一是区属党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二是区属党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工作作风、公众形象、担当精神和落实区委“十要十不准”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三是区属党政部门推动“全面深度转型、高端绿色发展”战略、落实“八个高端体系”建设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情况。

四是区属党政部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行政、巩固统一战线、解决民生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五是区属党政部门支持区政协协商议政、视察调研、界别协商等履职活动和落实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大会发言等所提建议的情况。

关于开展民主监督与评议的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区委的领导。把加强对区属党政部门的监督评议作为区委创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增强政协履职实效、改进部门工作的重要举措,在区委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形式多样、程序规范、保障有力、效果明显。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把加强对区属党政部门的监督评议,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深度转型、高端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监督评议工作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客观分析问题,如实反映情况,敢于和善于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问题的解决和落实。

四是坚持促进工作,转变作风。监督评议工作要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专门委员会和界别专业优势,在强化相互配合、丰富监督评议形式上多下工夫,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既促进各部门工作上水平,又促进政协工作上台阶。

石景山区政协主席吴克瑞

关于民主监督与评议的形式和程序,一是确定被监督评议部门。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年初由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初步拟定被监督评议部门名单,经区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后,报区委审定。区委指定的被监督评议部门,由区委办公室通知区政协办公室。

二是成立民主监督小组。区政协依托各专门委员会成立民主监督小组,在区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成人员由各专门委员会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选择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强的委员担任。

三是开展民主监督评议工作。民主监督小组通过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列席部门会议、开展问卷调查、视察、调研、座谈和到基层单位开展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督。相关部门要为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区政协主席会议每年听取各民主监督小组工作汇报,区政协常委会议每年有重点的听取被监督评议部门工作汇报。

四是交流和反馈监督评议意见。民主监督小组要与各部门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被监督评议部门及时反馈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也可以发挥政协渠道优势,帮助各部门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监督评议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五是形成监督评议报告。年底前,各民主监督小组对被监督评议部门进行评议,形成各小组监督评议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监督评议综合报告,报区政协常委会议审议。

六是报送监督评议报告。年底前,区政协常委会议要将审议通过的监督评议综合报告报送区委。

七是监督评议成果转化。建议区委及时研究监督评议意见,帮助各部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

以上是我们对区属党政部门履职情况开展民主监督与评议工作的初步想法。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协石景山区委员会关于对区属党政部门履职情况开展民主监督与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力求《办法》科学合理,合乎实际。在《办法》经区委审议通过后,区政协将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切实以监督的实际成效促进部门工作。

作者系石景山区政协主席

责任编辑 张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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