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市政工程建设监理现状及其对策
2015-10-21宁学将王金星
宁学将 王金星
【摘要】市政工程的建设监理对于当地条件的改善具有积极地作用,施工单位和业主的不规范操作都会使监理的工作难度加大。为了调节建筑市场的实施力度和规范操作,确保政府工程的施工质量和经济效益,认真做好监理,合理运用科学技术和信息手段,加强项目管理,完善市政工程的建设监理作用势在必行。本文简述了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论述分析了市政工程建设监理的现状及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市政工程建设;特点;监理;现状;对策
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政府部门加大了对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执法力度,同时也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促使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但是,当前对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依然不够,尤其是未能发挥出监理作用,与此同时,也在市政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出现了大量问题,急需我们采取有效的对策加以解决。以下就市政工程建设监理现状及其对策进行论述分析。
一.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
1、地下管线错综复杂。城市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城市地下管道的建设力度也在加强,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因为地下管道而增加了施工难度,严重的还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2、工期较短、质量控制难度较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大多是政府出资建设的,其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城市的基础设施能够更加完善,所以,为了减少施工阶段对城市环境、城市交通等方面的干扰,其建设要求的工期一般都很短。
3、施工场地较窄。随着城市建设项目不断增多,各个工程项目相继开土动工,导致市政工程施工场地的范围过于狭窄。其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一些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场地在城市繁华地段和一些巷子里,影响了城市的交通环境,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不便,使得市政施工工程的质量控制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二、市政工程监理的现状
1、过多采用行政手段管理。实际市政工程监理中,行政手段应用的太多:首先,监理企业都是建设单位出钱所委托的,它的工作都应该服务建设单位,造成建设单位过多干预监理部门的工作。其次,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虽然在合同当中都明确规定了监理人员和委托人员各自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然而,却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去执行。再次,在支取监理费用时,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这些都是由建设企业统一规定的,常常是不催不交,不按时支付,甚至拖欠很长时间,严重影响了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此外建设企业一般比较大,并且企业的人员结构过于复杂,过多的进行行政管理,从而干预监理部门的正常工作,有时也会对施工企业发号施令,再加上,建设单位和监理部门的质量标准大不相同,因此导致施工单位不知该听哪个部门的。
2、建设单位和监理部门的目标不相同.通常建设单位容易忽略对市政工程质量的管理,过于关注市政工程的建设周期。这主要是因为建设单位的投资大多数都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的,建设单位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而能够充分反映出建设单位业绩的一个标准就是建设工期,因此,建设单位只关心工程建设的进度问题。监理部门最重要的一个工作就是实施质量监控,而监理部门所反应出的质量问题往往被建设单位忽略。甚至有些建设企业为赶超建设工期,不顾工程质量。
3、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偏低.市政工程最主要的也是最多的工程就是道路工程,但是,和它相配套的工程,比如:给排水、暖通、管线布置等工程其专业性是非常强的,这样一来,要求监理企业必须要高素质的监理人员。然而,由于监理标准低、监理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高素质的监理人员较少。再者,有些监理部门为了节省开支,没有安排专业人员及时在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督,从而导致市政工程質量逐渐降低。
三、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监理的对策
1、设置完备的监理组织机构。项目监理机构一般由监理单位派员驻工程项目地,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一般称为“项目监理部”、“监理公司分部”“监理公司分处”等。少则两三人,多则数人,一般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负责,接受企业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与核查的。机构属于临时性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后,相关组织即行解散。
2、挑选合适的监理人才。监理行业需要既有专业知识,又擅长管理,懂经济合同,又有法律意识的复合型人才。但目前我国监理人员大多是从不同的行业转换而来,很难满足行业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应加强专业培训和行业知识、行业法规的普及,使监理师一方面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工程管理水平的同时,学会处理协调各种关系,与建设单位建立融洽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能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应采用事前控制监理,并秉公办事、公平合理,既满足业主的委托要求,也要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予以维护。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赖以及施工单位的尊重,树立起监理的威信。
3、建立完整的监理制度。监理制度要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原则,灵活运用,实现多赢。首先,市政工程进行实际监理的工作中,应当根据相关的监理程序、监理措施及方法、规定标准、具体要求等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管,对于工程材料、构配件以及工序的质量等要严格检查并进行验收。其次,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灵活运用,从业主、监理以及建设单位等多角度去考量,防止出现片面性的思维。当施工中出现了问题,应当从本质上去意识到问题的根源,具体处理问题的过程中避免刻板,处理具体问题的时候要根据客观的实际情况多方面考虑,避免脱离实际情况对问题进行处理。对于工程的监理工程师来说,不光要在常规情况下按照相关法律条文处理问题,必要的时候,还需要具备处理一些突发情况的能力。
4、确定合适的检查、监督和应急反应机制。制度是根本,监督是保障。监理工作的本身还是需要第三方进行一定的检查、监督。此项工作可以由派驻机构、合作方、施工方、主管单位等多部门完成。同时还需要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机制的建设。市政工程在实际施工的阶段,因为设计上存在缺陷,施工材料不达标,施工的条件比较恶劣,施工的技术和方法使用不当,施工人员自身的素质较差等一系列因素必然会产生一些无法预见的状况,一旦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和处理,或者是不及时,很可能对工程施工的质量造成影响,另外还可能造成一些危险的安全事故。为了防患于未然,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状况,事先预见避免其出现,要比之后的补救好很多。
5、加强安全、环保监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安全、环保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由于市政工程主要在居民聚集区施工,安全、环保就显得格外重要。保持施工周围环境的清洁、安静将给施工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增加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有助于保证施工周围人群的安全。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应把安全、环保作为自己份内的工作,对每个工点的安全防护设施先进行检查,才准予开工,对开工工点的扬尘、噪声、安全防护设施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安全。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加快了我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进程,因此,市政工程质量的好坏将会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面貌,因此必须加强对市政工程的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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