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政治参与弱势地位的对策思考
2015-10-21高雪莲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妇女儿童事业和妇女工作做出了重要论述,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报告,这是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当前,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仍处于弱势和边缘化的状态。文章提出了提高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现状;路径选择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妇女儿童事业和妇女工作做出了重要论述,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报告,这是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的政治参与是我国法律赋予每一个妇女的基本权利,也是全体妇女分享一个国家政治权利的基本前提和依据。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更是有效测试、恰当衡量男女平等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完善和改进农村社会政治文明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
1、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社会基层民主,不断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并鼓励和支持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形成了整体推进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良好局面,为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提供了机遇,部分农村妇女也积极参与家乡事务的管理。但由于一些因素的影响,農村妇女的参政比例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目前,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仍处于弱势和边缘化的状态,现状令人担忧,这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极其不相适应的。
2、提高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对策选择
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水平的提高,是衡量广大农村地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尺度,也是事关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高妇女的参政意识和参政比例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因此必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权益,不断提高她们参与当地农村社区事务管理的能力和积极性。在此,笔者提出几条建议:
2.1提高妇女经济参与水平
要组织农村妇女广泛参与经济建设,提高她们的经济参与水平。现实中大部分农村妇女在家中处于附属地位,没有经济独立性,广大农村妇女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被低经济参与水平所限制。因此,我们应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妇女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展经济,提高她们的就业结构和就业层次,从而提高她们的经济收入水平,为争取政治参与夯实经济基础;同时,通过提高经济参与,培养妇女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精神,提高她们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主体意识,进而有效地提高其政治参与程度。
2.2构建平等的性别文化
“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些封建传统伦理道德一直在思想上束缚着广大的女性,特别是农村妇女。因此,必须加大男女平等性别文化的宣传力度,为妇女参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江泽民同志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开幕式上第一次将男女平等提到国家基本国策的高度,从此,“男女平等”成为解决我国妇女问题的指导方针。但在农村地区,对这一国策的认识仅限于一种空泛的宣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妇女在实际生活、工作中的地位得不到提高,男女平等的性别文化就构建不起来。因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规和政策,使妇女的各项权利切实得到落实,在我国真正构建起男女平等的性别文化。
2.3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农村妇女参政的现代政治文化环境
在广大农村中,传统政治文化往往制约着人们的行为,影响着人们的观念,它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比正式制度更有影响力。以男性为主导的传统思想观念在广大农村地区尤为明显,这种歧视妇女的政治文化环境对妇女的政治参与设置了无形的障碍。要破除农村长期的政治文格局,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需要通过广播、电视、广告牌、报纸、“三八”妇女节等各种渠道来加大宣传现代政治文化,要鼓励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培养他们参与意识和政治效能感。同时要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尊重妇女、关爱妇女、支持妇女参与政治的良好氛围。
2.4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
要切实保障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权益,发挥她们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就必须努力提高她们自身的综合素质。农村妇女的素质中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是文化素质,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是农村妇女参与政治生活的必要条件。
因此,首先要积极贯彻国家《义务教育法》,使农村地区的所有学龄女童都能够接受文化教育,切实保障她们受教育的权利,同时要加大对文盲半文盲妇女的扫盲力度,提高她们的文化水平;其次,向农村妇女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和学习机会,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组织广大农村妇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等;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与高校联合,依托高校政治理论优势,让大学教师走进乡村,结合当前国情,为广大农村妇女送去理论知识,给她们讲解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使她们开阔视野,解放思想,树立“立人、立家、立业、立功”精神,增强“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精神,增强民主法制意识和参选意识,激发她们爱党、爱国、关心社会、关心国家发展的情感,提高她们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如为了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有效的行使权益,提高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意识,促进农村制度的完善,团结镇政府与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人文学院教工党支部联合,在团结镇举办了“提高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意识专题讲座”等各项活动,让理论走进社区。另外,还要有针对性地培训妇女如何参与竞选、如何管理村落事务方面的技能,推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管理。
2.5切实发挥组织因素的作用,从制度上保证妇女的参政比例
首先,政府积极支持是主导。笔者认为,妇女之所以在政治生活中处于不利地位,主要是历史的原因造成的,要改变妇女的不利地位也不能仅仅靠个人的努力。政府应采取公开竞争与性别比例相结合的制度,对妇女进行适当照顾。尝试按职位推选村委会干部等方式引导选民投票,力争使妇女当选比例达到适当水平。同时,可以把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情况作为基层组织健全与否的一个标准,以激励基层做好“提高农村妇女参与政治和管理事务的意识及其积极性”的工作。通过这些较为具体的规定来提高农村妇女参政的比例,从数量上保证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机会。另外,我国还可以吸取世界上许多国家和政党提高妇女参政率的成功经验,即制定相关法律,规定妇女参政的最低比例,而且为了保证配额制的有效实施,法律还要规定必要的监督和惩罚机制等。总之,政府应该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妇女参政的意识和水平。
其次,妇联充分发挥作用是关键。作为党联系妇女的重要组织,妇联应在农村妇女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它的优势应在实践中予以加强。同时,妇联也应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如可以通过教育引导妇女摒弃以家庭为主的狭隘观念,使广大农村妇女有勇气走出家门;通过组织妇女参与政治学习,增强她们参政的主体意识;开办各式各样的学习班,广泛地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她们的文化水平;监督政府的各项旨在保护妇女参政的措施实施等等。
2.6构建新的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模式
随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党和政府对妇女保护性的形式选举将会被开放性的竞争选举所取代,安排候选人的传统办法将会失灵。这就需要农村基层组织不断创新,构建新的农村政治参与模式,以保障广大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权益。如吉林省梨树县和迁西县在村委会的换届选举中均采用了“海选”和直接“海选”的选举办法,使妇女实现了从被动等待到主动竞争的转变;天津市塘沽區实施的“提高农村妇女当选村委会成员比例政策创新示范项目”中,更是探索了一条由政府主导,以政策干预为手段、联合社会各界(特别是学术界)共同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进程的道路,形成了一个不同于以往的具有鲜明特色的新模式——“塘沽模式。
可喜的是,国家对妇女工作越来越重视,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妇女儿童事业和妇女工作作出了重要论述,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女性的社会地位决定了社会进步的程度”,“政治地位和民主参与是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志”,“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等。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报告,这是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十八大报告,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是对妇女发挥主人翁精神的巨大鼓舞,为推进新时期妇女儿童事业指明了方向;做好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有利于调动广大妇女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充分发挥女性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弱势地位将会得到有效地改善,广大农村妇女在家外也能撑起一片广阔的蓝天。(作者单位:四川工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高雪莲:《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现状与制约因素分析》,《学理论》[J],2011年04期
[2] 赵荣华:《西部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http//research.blog.sohu.com/entry/4618636
[3] 李高东:《临沂市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妇女参与问题》,《临沂师范学院学报》[J],2005年02期
[4] 潘萍:《村民自治制度中的农村妇女参与》,《妇女研究论丛》[J],2008年1月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