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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传统文化的逻辑困窘与解蔽
——兼论逻辑的文化相对性

2015-10-20

关键词:逻辑文化

(贵州民族大学 逻辑、文化与认知研究中心,贵州 贵阳 550025)

论中国传统文化的逻辑困窘与解蔽
——兼论逻辑的文化相对性

张学立

(贵州民族大学 逻辑、文化与认知研究中心,贵州 贵阳 550025)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事实逻辑的不足,却存在着丰富的价值逻辑。然而,在“西学东渐”的历史进程中,不断有学者“据西释中”,反思和批判中国传统文化中缺失逻辑理论这一问题。与之不同,张东荪、崔清田和鞠实儿等敏锐地认识到逻辑的文化相对性,从理论上为中国传统逻辑思想的合理性做出了系统辩护。认识和解决中国传统文化当代发展中遇到的逻辑问题,既需要基于文化整体性认识当代文化发展的逻辑要求,解析个体如何做出符合逻辑的选择,也需要正确对待逻辑研究与逻辑应用研究,反思如何以逻辑教育促进中国当代文化的健康发展。

价值逻辑;事实逻辑;动态的文化观;文化相对性;西学东渐

文化是人类为了有序生存和持续发展而创造出来的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劳动成果,它是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概括,具有系统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等特征。中国传统文化绵延数千年,蕴含着丰富而熠熠生辉的思想菁华,至今仍在滋养着国人。然而,随着“西学东渐”,不断有学者“据西释中”,参照西方文化反思中国传统文化,就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个方面提出批判或否定。逻辑学的“东渐”,也引起了类似的争议。从对“爱因斯坦惊奇”、“李约瑟之秘”及“钱学森之问”的研讨来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系统的逻辑理论,是一个令人遗憾的缺陷,既是造成中国没有产生近代科学的原因,也是影响当代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另一方面,至少近20年来逻辑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似乎可以说,中国文化传统在当代的传承与发展仍然处于逻辑理论缺失的窘境。是否接受这一结论,关乎逻辑如何参与当代文化体系的建构与完善,需要对文化、逻辑及其关系作出诠释,对中国传统文化当代发展的逻辑需要作出反思。

一、文化的事实逻辑与价值逻辑

周礼全先生曾经提出,逻辑所研究的正确推理及其规律,是任何科学和任何正确认识必须遵守的,因而具有全人类性。在这个意义上,逻辑是一元的。然而,周又认为逻辑是多元的,他认为作为知识体系的逻辑受时代、民族和个人的特点的影响,具有多元性。[1]P535据此,周先生给出一个著名的论断:在世界上有三种逻辑传统——古希腊逻辑、印度因明和中国逻辑。

周礼全先生的上述论断有力回应了“中国古代无逻辑”的观点,也促使我们反思中国当代文化蕴含的逻辑之合理性。认识周先生的论断,需要明确逻辑的内涵。逻辑学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规律以及解决问题的简单方法,逻辑学研究的真谛,在于给出一种获得关于世界的真理抑或知识的方法——推理或论证。例如,根据“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胎生的”和“猫是哺乳动物”可以推知“猫是胎生的”这一结论。在此意义上,逻辑是一元的。

然而,只有在一个相对理想的文化语境下,才可能通过上述逻辑推演获得真理,而我们生活在一个由信仰、历史、习惯、权威、媒体信息等因素交织而成的世界,关于世界的知识抑或逻辑判断往往受到信念的影响。例如,在信仰基督教的国家中,下面的推理被信奉者视为正确推理:

A:上帝创造了整个世界。

B:人是世界的一部分。

所以,C:上帝创造了人。

从最根本上讲,影响人们作出逻辑判断的信念是一种价值选择。人们总是根据“应该如何”这样的信念作出行为选择。人们在生活中不断作出各种价值选择,在它的指导下行动。例如,我坐在公交车上,刚上车的老年人没有座位,如果我认可“尊重老人”的价值,这个选择将促使我主动为老年人让座。在特定社会共同体中,当一个价值选择能够造成善或者恶这样的后果时,这个价值选择就有了道德的意味,符合道德的选择形成一个系列,就是该社会的伦理。人类生活在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人类能够根据具体的道德或伦理要求作出选择。这样看来,逻辑推理要探究的判断既包括关于事实的判断,如“水的分子式是H2O”,“地球上海洋面积是陆地面积的2.5倍”,也包括一些受到价值选择影响的判断。例如,我接受“应该在公共场合禁止吸烟”这个判断,因为比之个人吸烟的自由,我更看重公众享有健康生活的自由,我把后者作为自己所作判断的基本预设。

预设某种价值选择之合理性的判断称为价值判断。那么,根据是否接受价值判断为前提,逻辑推理有事实推理和价值推理之分,与之相应,存在关于世界的事实逻辑和价值逻辑。由此,根据价值逻辑的差异,我们可以认为逻辑是多元的。

那么,如何认识各个逻辑之间的关系,如何认识中国当代文化所遇到的逻辑窘境问题?

在不同的文化传统中,事实逻辑和价值逻辑的地位是不一样的。以亚氏形式逻辑为代表的西方逻辑产生于古希腊文化语境中,严格来讲,是一种事实逻辑。事实逻辑重视证明方法,把证明方法视为获得科学知识的方法,认为科学证明能够保证被肯定的论断的有效性。换言之,事实逻辑的目标在于找出科学知识和得出这些知识的依据,找出“所由论证、籍以论证的根据”之间联系的“逻辑必然性”。[2]P182-183事实逻辑是一种“知者”类型的文化,其中贯穿着爱智慧、尚思辨和探索真理的精神,其核心是求知,将人的本性理解为寻求有关世界整体及万物的知识,形成一种寻求理性解释而非以实际经验为依托的思维取向。

中国传统文化发端于先秦,是一种“仁者”型文化,它具有重视伦理与政治的总体特征,其主要内容在于社会伦理尺度与治理国家纲纪的建立和实践。[3]P24在以政治伦理为导向的文化传统中,长期发挥作用的不是事实逻辑,而是一种“唯圣、唯上、唯书”式的价值逻辑。例如,在先秦,逻辑的任务在于“求当取胜”和“审乱世之际”。在传统文化中,墨家辩学可谓事实逻辑研究的华章。遗憾的是,辩学中绝,在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过程中,人们普遍看重的是“圣”、“上”或者“书”的立场或态度,根据价值逻辑作出选择。

一种文化模式往往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和信息文化等部类。其中,物质文化位于文化系统的表层,由人与自然地交互作用产生的、可以感知的生产活动及其产物;居于文化内层的是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制度文化是人与社会的交互作用的产物,包括风俗习惯、行为规范、政治制度等,精神文化是人与自我意识关联的产物,包括价值观、思维方式、伦理、民族性格等;信息文化则贯穿于文化系统的表里,包括文字、语言、符号、标志等。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总是根据事实假定或者价值假定作出选择,但是,作为传统传承下来的文化是一个整体存在物,其中任意一个部类的变革,都可能对其他部类产生深刻影响。而且,语言是人类“存在的家”,“人在说话,话在说人”,[4]语言是民族文化的精神家园,无论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终归都要借助于语言这个载体,而语言是一个贯穿于文化系统表里的文化符号。由此观之,在同一文化传统中,作为事实逻辑推理前提的对象不限于物质文化对象,作为价值逻辑推理的对象不限于制度文化或精神文化的对象;事实逻辑和价值逻辑的应用并行不悖,二者是一种“共生关系”,有应用旨趣之分,却不存在孰优孰劣之别。

如此一来,通过量化事实逻辑与价值逻辑的比重,似乎可以更为清楚地认识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中遇到的逻辑窘境问题,或者,可以通过“查漏补缺”式的努力给之以解答。但是,无论量化还是“查漏补缺”的想法,都已经接受了以历史积淀把握文化这一视角,其实质是对文化和文化现象作静态的解读,而这已经背离了探讨传统文化当代发展策略的方向。在“西学东渐”的历史语境下,除了通过解读其静态存在重新认识传统文化,更重要的是,在此基础上探讨传统文化的发展趋向及途径。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中遇到的逻辑问题,不是事实逻辑与价值逻辑应用份额之间“此消彼长”所能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如何改革和完善二者之间“共生关系”的问题。我们认为,认识和解决这一问题,不可停留于对文化概念的描述性解释,应当关注人们对事实逻辑和价值逻辑的实际把握,接受一个动态的文化观。

荷兰哲学家凡·皮尔森(C.A.van Peursen)就给出这样一个文化观。按照这种文化观,文化是作为个体的人对周围力量施加影响的方式,是“人的活动”,它从不停止在历史或自然过程给定的东西上,而是坚持寻求增进、变化和改革;人不是单纯地问事物是什么样,而是问它应该怎样,以这种方式,文化能够通过确立超越实际状况的规范,突破自然或历史过程中所产生的确定条件。[5]P4-5按照这种文化观,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要求个人和集体不断采取主动行为,建立新的起点,突破自然的固有性;正是这种活动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动态因素。凡·皮尔森的文化观道出了人类活动的能动性、目的性和超越自然的本质,这是我们接纳它的主要原因所在。

以动态文化观回看逻辑的应用,可以获得一些关于逻辑与文化之间关系的新认识。应用逻辑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刻画以各种符号或非符号形式保存下来的、关于过去的知识,而是要关注人类认知世界的需要,指导人类认识文化的功能,形成一种理智地认识、创造和超越世界与自我的态度。在中外文化交汇的时代语境下,接受这种对逻辑应用功能的定位,就有理由保有对中国文化传统及其逻辑合理性的自信,有理由着眼于文化发展的需要反思逻辑应用的未来指向和超越问题。由此,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中遇到的逻辑问题,也即是如何认识逻辑的文化相对性的问题。

二、逻辑的文化相对性

简而言之,接受逻辑的文化相对性,即认为文化及其蕴含的价值取向决定逻辑判断和逻辑结论。[6]P235-238在“西学东渐”的历史进程中,张东荪率先觉悟并系统地认识到逻辑的文化相对性问题。在他看来,逻辑是由文化的需要而逼迫出来的,没有普遍性和先在性,不存在“唯一的逻辑”,而只有各种不同的逻辑。张东荪明确提出“逻辑是跟着文化走的”,逻辑的联结是为其背后的文化与概念所左右,而不是逻辑左右文化。总之,应当把逻辑当作文化的产物,用文化来解释逻辑。[7]P401

为了解释逻辑的文化相对性,张东荪将逻辑分为逻辑甲、逻辑乙、逻辑丙和逻辑丁,并对它们与文化的内在联系作出分析。在他看来,逻辑甲依赖于西方的言语构造,是一种语言逻辑;逻辑乙是数理逻辑,数理逻辑未必是任何民族文化都可以迫发出来的,也未必任何民族都需要数理逻辑;逻辑丙是一种形而上学抑或超越的逻辑,它由人的神秘经验迫发出来,只能用以补充语言逻辑在解释形而上学方面的不足;逻辑丁是用以解答政治伦理问题的辩证逻辑。在张东荪看来,中国古汉语的言语结构与产生逻辑甲的言语结构殊异,决定中国没有逻辑甲;中国古代思想中没有与逻辑乙相当的思想法则,决定中国没有逻辑乙。中国古代只有“丙”和“丁”两种逻辑类型。[8]P238-442张东荪上述区分及分析的贡献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以平等的比较文化观和以不同的思维范式研究逻辑,开辟了中国古代逻辑研究的新时代;其二,独创性地提出“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逻辑”,启示我们在文化传统的背景下坚信中国古代乃至当代都有合理的“逻辑”。[9]

按照张东荪的解释,逻辑由关于“普通论辩”的辩论术蜕化而来,重视修辞和条例,而先秦时期的辩论主要是形而上学的,逻辑丙和逻辑丁是应形而上学辩论而产生的。但是,先秦辩论术的巅峰成就是墨家辩学,如果说文化决定逻辑的产生和走向,接受文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则无法解释的是,墨家辩学何以在先秦之后中绝?价值逻辑何以在中国文化传统中长期发挥作用?

整体上看,张东荪采取的是一种“据西释中”方案判断中国传统文化与其逻辑之间的关系,给研究中国古代逻辑思想带来一缕新风。但是,他对逻辑之文化相对性的解释是有待深化的。张东荪肯定了言语结构对逻辑类型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讲,他肯定了语言诠释在逻辑产生中的作用,却没有关注其中参与文化活动的人的能动因素。或者说,他的分析建基于一种对文化的静态解释。从动态文化观来看,墨家辩学的中绝以及价值逻辑长期发挥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取向有关。正是这一制度文化的变革,引起精神文化、物质文化、信息文化等层面的连锁反应,不仅更改了人们从事论辩的权力,也为之后的论辩提供了一个不容置疑的价值前提和评价标准——儒家的主张。以求同思维为主导的价值逻辑由此而产生,并成为长期主宰人们日常行为选择的主要逻辑。

按照张东荪的解释,文化与逻辑之间是一种单向度的决定关系,与之不同,崔清田教授认为,文化与逻辑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在崔清田教授看来,文化是一个有机整体,其各个部分和要素之间不是简单地堆砌、聚集关系,而是一个具有性质关联的功能体;文化整体性决定了文化与逻辑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那就是,逻辑是文化的一个系统部类,只能在文化中寻求其产生和发展的依据;文化作为一个整体,缺少逻辑因素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进而,崔清田教授将文化与逻辑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解释为“逻辑对文化的影响和文化对逻辑的制约”。尤其是,崔清田教授将逻辑学视为对人类文化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基础科学,认为它与众多重要的科学门类有密切联系,直接影响人类文化的发展。[10]P310-312

崔清田教授对中国传统文化与逻辑之间双向关系的探究和重视,体现在他多次提出根据“历史分析”和“文化诠释”的方法认识中国逻辑。在认真反思“据西释中”方法的贡献与不足之后,崔清田教授提出用“以内视外”的方法认识中国逻辑,并将它解释为“历史分析”和“文化诠释”。[11]文化诠释就是把不同的逻辑传统视为相应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参照那一时期的哲学、伦理学、政治学、语言学以及科学技术等方面思想和文化发展的基本特征,对不同逻辑传统给出“有故”和“成理”的说明。文化的历史性决定文化诠释离不开历史分析,历史分析就是把逻辑传统置于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语境中,具体分析时代问题及其对思想家提出并创建的逻辑传统的影响。

崔清田教授肯定逻辑对文化的影响,丰富了逻辑之文化相对性的内涵。张东荪强调言语结构对逻辑的影响,说明他重视语言表达世界的功能,持一种接近于维特根斯坦式“图像论”的立场。与之不同,在肯定文化对逻辑的决定作用的同时,崔清田教授还肯定逻辑对文化的影响,实质上,他既肯定了语言表达世界的功能,也肯定了语言解释世界的功能。这正是当代符号学(Semiotics)研究所肯定的一个基本思想。从符号学研究来看,语言是一种兼有指称和解释世界功能的文化符号,人们理解文化符号意义的过程因文化而异,正是这种差异造成不同文化语境中的个体对同一对象的认知差异。[12]P455-464按照这个理路,人们只能在特定文化语境中把握关于对象的信息,信息是被文化符号解释过的信息,因此,文化语境决定作为推理前提的文化符号的意义,这就是文化对逻辑的决定作用。反过来,文化符号是认知世界的载体,符号意义的差异可能影响个体认知或解释同一对象的过程和结果,使得不同个体对同一对象作出不同的文化解释。这就是逻辑对文化的影响。

崔清田教授重视分析逻辑应用对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超越对文化作静态解释的一面。尤其是,崔清田教授诉诸语言诠释解读逻辑维系语言与文化之间双向关系,使得他的理论视界不限于先秦文化与墨家辩学,而是面向解读逻辑与文化的发展关系。这是崔清田教授关于逻辑的文化相对性思想中的一个亮点。

明确提出“逻辑的文化相对性”这个概念,并给之以合理性论证的是鞠实儿教授。所谓的逻辑的文化相对性,可以概括为“逻辑相对于文化,即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逻辑”。在《论逻辑的文化相对性——从民族志和历史学的观点看》一文中,鞠实儿教授构建了一个关于逻辑文化相对性的系统及论证。[13]

逻辑的文化相对性思想的提出,是基于一个全新的逻辑学概念。在鞠实儿教授看来,用概念解析的方法不可能回答“什么是逻辑学”,存在具有“家族类似”特征的多种逻辑类型,它们各有其合理性,但其研究对象都在于说理和证明,研究合理的论证,进而构造相应的论证系统,是逻辑学的基本任务。不过,鞠实儿教授有意突出“广义论证逻辑”在解释文化和逻辑之间关系方面的基础性。按照广义论证,在给定的文化中,主体依据语境采用规则进行语言博弈,其目的在于从前提出发促使参与主体拒绝或接受某个结论。其中,主体隶属于文化群体和相应的社会,语言包括自然语言、肢体语言、图像语言和其他符号。与广义论证相应的“广义论证逻辑”面向解释说理活动,它以语用的“生效”(effectivity)而非“有效”(validity)作为判定解释标准,具有形式逻辑所不能替代的解释地位。

请注意,鞠实儿教授是着眼于现代文化得出其逻辑的文化相对性思想,而且,与张东荪先生和崔清田教授对言语结构及语言诠释的重视类似,鞠实儿教授关注语言如何符合逻辑地解释中国当代文化的存在与发展,对两者关于逻辑与文化关系的思想做出了新的推进。这些工作让我们相信,在说理和证明文化需要的层面,逻辑具有文化相对性,缺失形式逻辑理论并不是中国传统文化发展中的一个致命弱处。那么,接受逻辑的文化相对性,应当如何认识中国当代文化发展的逻辑困境与出路?

三、中国当代文化发展的逻辑要求及反思

当代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最新阶段,接受逻辑的文化相对性思想,则可以把当代文化发展的逻辑困境问题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当代文化发展的逻辑要求,二是解答如何以逻辑学的努力促进当代文化的发展。

上述两个方面所要求的主要是一种实践层面的考察,要求着眼于中国当代文化发展的实际重新解读文化与逻辑之间的关系。随着中外文化的不断碰撞交流,凸显了一些关乎中国当代文化走向的突出问题。其中包括,国家发展转型期的“多元文化”现象问题,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问题,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发展与彼此协调问题,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划分、演变,等等。这些问题及相关研讨,是中国文化发展现实问题的理论背景。

从实践层面来看,中国当代文化发展有两大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生产力的增长以及生产方式的转变,使得中国物质文化得到迅猛发展,出现相对稳定且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状态,然而,随着社会发展转型的深入,人们原有的生存方式、时间观念及价值观等也面临深刻的转型。如何提高民族文化素养,重建主流价值体系,辩证地认识随改革开放而来的异域文化,成为新时期文化发展的主要现实问题。[14]其次,随着电脑和手机的普及以及QQ、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的开发与投入使用,新媒体时代到来,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以前所未有的便利和自由关注或参与社会活动,新媒体信息传播在公众中培植出一种社会参与及奉献精神,同时导致泥沙俱下,直接影响中国的精神文化建设。而且,新媒体信息传播为司法行政制度的建设实施及其评价带来越来越值得关注的问题,深深地影响着制度文化的发展。例如,在新媒体语境下,保证审判过程“透明”成为新时期司法公正的重要内涵,一旦发生误判,其影响将在媒体信息传播中被放大,造成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严重后果。而且,不恰当新媒体信息的传播可能产生强大的舆论,既可能使得法官作出不当判断,也可能使得舆论“绑架”司法裁决成为可能。

从文化整体性的角度看,主要是物质文化和信息文化发生了变迁,导致中国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方面的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文化各部类发展失谐,削弱了文化的整体性。从作为文化事业主阵地的教育工作的改革来看,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中国的高中及高等教育中,长期存在文理分科格局,即将教学课程分为文科和理科让学生做出选择后分别进行教育。这种培养模式可以培养专业人才,却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15]表面上,导致文化发展问题的原因在于文化各个部类的发展不平衡,而从根本上讲,原因在于文化知识体系的建构不合理,尤其是,缺乏可以贯穿各个部类的基础性支撑,削弱了精神文化在整个文化体系建设中的引领地位。

从逻辑要求的角度看,文化整体性发展既需要能够解释各部类之间关联的逻辑,为各部类协调发展提供一个科学的评价标准,解释文化体系建构的合理性,也需要为部类文化的发展提供一种普遍的思维规则。前者旨在保证文化体系建构的合理性,是一种逻辑学学术意义上的要求,后者面向个体如何符合逻辑地参与文化活动,是一种逻辑应用要求。

但是,信息文化变迁则是中国当代文化发展的最大特征,直接引发了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发展中的问题。在新媒体信息传播的语境下,无论信息的发布还是其解读,都需要思考如何保证受众准确识别信息要表达的意思,新媒体恰恰给公众以肆意发布信息的自由,使得误读随时成为可能。例如,湖北巴东“邓玉娇案”,相关单位和部门给出多个版本的案件描述,网络上则有《烈女斗贪官》、《邓玉娇列传》、《侠女邓玉娇》等倾向于赞同邓玉娇无罪的更多版本。单就邓贵大用钱打邓玉娇这个事实,有“击打”、“搧击”、“抽打”等多个表述。这些表述反映出人们在相关信息传播中的盲目性与随意性。结果,网络版本体现的群体意志深深地影响了案件的裁决。

信息文化变迁带来的问题显然是语言逻辑的问题,其解决需要一种类似于“广义论证逻辑”的指导,帮助人们从说理和证明的角度发布和理解信息。不过,实现这种逻辑应用的价值,需要从对宏观逻辑要求的分析,转向解读个体认知和表达信息的实际需要。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关于逻辑学规范性的问题。逻辑学的理论属性有描述性和规范性之分,前者旨在获得真命题,后者则解释真命题何以为真。回顾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历史及其养成的求同思维习惯,无论价值逻辑还是事实逻辑,对整个社会文化发展长期发挥规约作用的应当是其规范性而不是其描述性。因为只有在明白某个真判断(价值判断/事实判断)为真的解释的情况下,个体才可能接受该判断,进而籍以指导自己的文化实践。

如何以逻辑学的努力促进当代文化的发展,显然是一个逻辑教育问题。这是一个在逻辑学界老生常谈却始终没有实质性解决的问题。从中国当代文化发展的逻辑要求来看,问题的解决需要内外两方面的努力。一方面,必须加强教育学、逻辑学、管理学及文化学等领域的交叉研究,不断有学者从中深入阐释和呼吁逻辑教育的重要性,营造重视逻辑教育的文化氛围。另一方面,在做好学科建设的同时,逻辑学工作者必须面向中国当代文化的发展和学生的思维实际,竭力提升逻辑教学科研水平,不断取得逻辑应用方面的新成果,以扎实的推广工作助力全社会树立思维规则意识。唯其如是,逻辑方能在中国当代文化及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其应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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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icDilemmaandItsSolution:ReflectionsontheCulturalRelativityofLogic

ZHANG Xueli

Despite a deficiency of factual logic in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it has a rich deposit of value logic. However,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western learning to the east, many scholars have adopted the western approach in the reflections and critiques on a lack of logic theory in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Fortunately, such scholars as Zhang Dongsun, Cui Qingtian and Ju Shi-er keenly realize the logic attributes of cultural relativity, defending the rationality of Chinese logic systematically. To understand and solve the logic problems in the contemporary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we should meet the logic requirement in developing contemporary culture based on our cultural integrity, and explain what it is that causes an individual to make a logic choice. Also, we should try to differentiate theory from application in the research on logic, and ponder over how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ontemporary Chinese culture with efforts of logic education.

value logic; factual logic; dynamic view of culture; cultural relativity; introduction of western learning to the east

B81

A

1003-6644(2015)01-0113-07

2015-01-0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西方必然推理比较研究——以《九章算术》刘徽注为对象”[编号:11XZX00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八卷本《中国逻辑史》”[编号:14ZDB013]。

张学立,男,彝族,贵州大方人,博士,贵州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逻辑学会中国逻辑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责任编辑: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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