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3年定西市出生缺陷干预结果分析
2015-10-18张艳玲徐瑛瑛景慧萍
张艳玲,徐瑛瑛,景慧萍
(1.定西市妇幼保健院,甘肃 定西 743000;2.安定区妇幼保健站,甘肃 定西 743000)
2009—2013年定西市出生缺陷干预结果分析
张艳玲1,徐瑛瑛1,景慧萍2
(1.定西市妇幼保健院,甘肃 定西 743000;2.安定区妇幼保健站,甘肃 定西 743000)
目的 了解2009—2013年定西市出生缺陷干预结果。方法 选择我市2009—2013年所有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内妊娠满28周至出生后7天围产儿,采用描述对比方法进行分析。结果 共有围产儿31 062例,其中男性16 235例,女性14 827例,出生缺陷1 104例。2013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79.52/万。2009年前五位出生缺陷为神经管缺陷、总唇裂、肢体畸形、腹裂及内脏外翻、马蹄足内翻;2013年前五位出生缺陷为总唇裂、神经管缺陷、肢体畸形、多指(趾)、其他先天异常。结论 通过加强落实出生缺陷预防措施,积极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下降,出生缺陷顺位发生改变,出生人口素质有了提高。
定西市;出生缺陷;人口素质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出生缺陷数据来源于2009—2013年我市六县一区所有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凡妊娠满28周至出生后7天的围产儿,包括活产儿、死胎、死产及医院内出生或引产(确诊后)出生的缺陷儿,无论孕周大小均列入调查范围。
1.2 出生缺陷干预背景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减少出生缺陷与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目标,卫生部决定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定西市执行甘肃省项目要求,对目标人群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从而达到降低神经管等缺陷发生率的目的。
1.3 对象
全市准备怀孕和怀孕前3个月的农村妇女。
1.4 方法
采用描述对比方法进行结果分析。
2 结果
2009—2013年全市被调查医疗机构共有围产儿31 062例,其中男性16 235例,女性14 827例,出生缺陷1 104例。2013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79.52/万,呈逐年下降趋势。
2.1 出生缺陷顺位
出生缺陷监测数据表明,2009—2013年,总唇裂、神经管缺陷、肢体畸形、多指(趾)、马蹄足内翻是我市高发出生缺陷。2009年前五位出生缺陷为神经管缺陷、总唇裂、肢体畸形、腹裂及内脏外翻、马蹄足内翻;2013年前五位出生缺陷为总唇裂、神经管缺陷、肢体畸形、多指(趾)、其他先天异常(见表1)。
2009—2013年,我市通过加强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充分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特别是加强农村地区实施增补小剂量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使出生缺陷中神经管缺陷患儿数量明显下降。2013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79.52/万,出生缺陷顺位发生改变(见表2)。
2.2 婴儿死亡率及出生缺陷死亡所占比例统计(见表2)
表1 2009—2013年定西市前五位出生缺陷统计
表2 2009、2013年定西市婴儿死亡率及出生缺陷死亡所占比例(%)
3 原因分析
(1)我市经济较落后,大部分农村地区交通不便,孕产妇产前保健管理不够规范。
(2)出生缺陷宣传不够深入,群众缺乏健康知识,对优生优育、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遗传咨询等认识不够。部分农民多生、偷生行为,使个别先天缺陷儿不能得到及时诊治;还有部分农民对出生缺陷的发病原因缺乏深入了解,认为残疾是无法改变的,所以避而不谈,也导致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
(3)我市大部分医疗机构尚未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少部分开展的医疗单位诊疗技术操作不够规范,产前诊断技术水平较差,只能对一些有明显特征的出生缺陷进行确诊,使得部分出生缺陷儿漏诊。
(4)部分乡镇卫生院没有开展规范的婚前医学检查,造成缺陷发生。
4 对策
4.1 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
将党和国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方针政策、出生缺陷的严重危害和预防措施作为社会健康教育的重点,唤起全社会特别是广大育龄妇女的积极参与。采取广播、电视、宣传手册、固定专栏、电子滚动栏、墙体标语、宣传画报等多种形式,将预防出生缺陷的科普知识列为健康宣教重点内容。做好优生优育宣教、遗传咨询、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产时与产后保健知识宣传,提高育龄妇女健康知识知晓率。
4.2 开展专业技术培训
专业技术培训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重点,以一级、二级、三级预防措施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针对婚前保健、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开展专项技术培训,从事母婴保健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3 人群重点干预措施
为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应做好育龄妇女重点干预工作。
(1)重点落实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措施,避免常见、重大出生缺陷的发生。普及婚前保健,尤其在农村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婚育咨询指导,禁止近亲结婚,减少高龄妊娠生育与遗传性疾病患者生育。为预防神经管缺陷,对所有计划怀孕的妇女从孕前3个月到怀孕后3个月均提供小剂量叶酸。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将孕产妇营养指导纳入孕产期保健。鼓励所有孕妇孕期至少做2~3次B超,筛查先天畸形。加强高危孕妇管理,在孕期对所有孕妇进行高危筛查,具有高危因素者纳入高危孕产妇管理系统。加强女职工和农村妇女孕期劳动保护,避免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加强孕期指导,严格控制孕期用药,教育新婚或准备生育的夫妇禁烟戒酒,远离毒品。同时做好产时与产后保健,动员孕妇住院分娩,杜绝旧法接生及家庭接生,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率。
(2)积极实施二级预防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贯彻落实《产前诊断管理办法》,将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有机结合。对医务人员进行产前诊断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产前诊断质量控制体系。开展产前筛查,鼓励怀孕15~20周妇女进行常规唐氏筛查,对筛查阳性者,介绍其到上级医院进行产前诊断,降低部分遗传代谢病的发生。
(3)加强三级预防措施,避免致残,减少疾病负担。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大力开展新生儿和婴幼儿系统体检。在新生儿出生72小时至7天内采集血片,进行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先天性听力障碍的筛查诊断,并对缺陷儿及时进行治疗。做好产后访视工作,产后至少进行3次上门服务,对婴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和优育优教指导,使婴幼儿健康成长,发现出生缺陷儿及时提出治疗方案。
通过加强落实以上预防措施,特别是落实农村地区三级预防措施,积极进行出生缺陷干预,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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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1246(2015)11-0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