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女性劳动现状比较研究
2015-10-13
中日女性劳动现状比较研究
尹凤先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歧视女性就业的现象,女性劳动现状也是有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地方出现。尤其是现代社会,女性工作之余还遇到了工作和家庭的双重压力,女性不仅要担负起养家糊口的重担,也要承担照顾家庭的责任。因此,在新的背景下,女性的劳动现状是有必要研究和探讨的。中国和日本从历史角度、历史发展、文化渊源、经济发展上虽然有一定的区别,但是其传统的文化背景来说却有异曲同工之妙,并且有一定的可比性和借鉴意义。所以,对中日女性劳动现状的比较是有探索性的研究意义的。分析认为:从中日女性劳动现状分析入手,对日本女性的劳动现状和中国女性劳动的现状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从而比较了中日女性劳动现状的区别和就业观念的不同,得出了要保障女性劳动的启示。
关键词:中日女性;劳动现状;双重负担;比较
自我国建国以来,就打破了原有的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封建社会对女性不公平的思想也在慢慢改进,我国也一直提倡“男女平等”,并且出台了很多有关政策和措施来保证我国女性的地位。无论从就业、还是劳动机会、福利都有很多政策帮助和保障女性的权利,通过系列有效措施来改善女性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因此,女性的就业和劳动现状也在慢慢比见过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
根据相关数据和政府统计,我国女性就业人数在逐年增多,劳动现状也是一年比一年更有保障。随着全球化的影响,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改革,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女性就业在逐步增强,达到了全部从业人员的一半以上,真正体现了“女性顶了半边天”的古话。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歧视女性就业的现象,女性劳动现状也是有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地方出现,尤其是现代社会,女性工作之余还遇到了工作和家庭的双重压力,女性不仅要担负起养家糊口的重担,也要承担照顾家庭的责任,女性的劳动现状和就业趋势也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因此,在新的背景下,女性的劳动现状是有必要研究和探讨的。中国和日本从历史角度、历史发展、文化渊源、经济发展上虽然有一定的区别,但是其传统的文化背景来说却有异曲同工之妙,并且有一定的可比性和借鉴意义。所以,对中日女性劳动现状的比较是有探索性的研究意义的。
一、中日女性劳动现状研究:
1.日本女性的劳动现状:
日本女性从劳动人口,从日本女性的就业者和雇佣者和就业情况来看,日本的总务省统计局有很明确的《劳动力调查》的结果,在2006年的时候,日本女性的就业的总人数就达到了2000多万,从而占有了整个人本就业人数的比例的41%点几。截止于2014年,日本女性的就业劳动现状是在逐年递增的,日本女性的劳动情况无论是从就业情况还是就业环境来看都逐步变得宽松和有利于日本女性更好的就业,也鼓励日本女性就业。日本女性就业也在慢慢的放开政策,鼓励日本女性多就业,并改善其劳动就业现状。
日本女性一般在从事行业上更趋向于“批发和零售业”,据不完全统计,日本女性中从事批发和零售行业的占了总就业的20%多,除了这些行业以外,日本女性还从事相应的服务业、制造业。长期以来,日本女性的就业现状都是趋向于临时雇佣,长期工很少,很多日本女性就算工作也是临时做,但是,随着大环境的变化,且日本女性的就业现状更多的慢慢从临时雇佣向长期雇佣转化,就业福利、就业条件、劳动环境、劳动现状、劳动保障都在慢慢地变得宽松。
从日本女性近年来的工资和福利水平来看,根据日本厚生劳动者《薪金构造基本统计调查》结果显示,如果把日本男性的工资定义为100的话,那么女性的工资在2006年可以达到将近70,截止于2014年,男女工资水平逐步在平衡,同工同酬在逐步体现。虽然,日本男女的工资哟偶所差别,但是一般引起差别的原因也不是男女性别问题,从男女工资差别上来分析基本体现在学历构成、职务、职称、劳动时间和级别等差异性构成,而未在男女性别上有所差异。
关于保障日本女性的劳动现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日本出台了很多保障政策,有效的保障与日本女性的就业和劳动情况保障。从上世纪1947年开始,日本的《劳动基准法》就是按照宪法精神对日本劳动者的劳动情况的基本法律,也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另外,日本还有《关于在雇佣领域确保男女均等机会以及待遇等的法律》;针对女性的还有1999年开始施行的《关于育儿休业、看护休假等进行育儿或家族看护劳动者的福利的法律》等。
2.中国女性的劳动现状:
中国女性的劳动现状,从建国以来,一直都在提倡“男女平等”,因此城乡女性的就业人数从2004年底的3亿多一直截止于2014年进行逐步的递增,并且从业人数女性比例从2005年的40%多,一直递增趋近于50%,女性劳动就业情况和就业环境都十分宽松,形势也较好。建国初期,我国女性在劳动就业的时候,分布的行业比较散,分散到了从第一产业到第二产业再到第三产业都有,从工作强度和工作性质上来看,“男人女人一个样”,反而还忽视了女性就业的特殊性,没有有效的保障女性就业状况。近年来,女性就业的范围和劳动的产业的现状也在调整,改变了以前的第一产业到第三产业都广泛分布的格局,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女性的就业条件和劳动现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因此,从事第一产业的女性比例在进行减少和下降,第二产业从业和劳动现状的增长速度也在缓慢,第三产业逐步成了吸纳女性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和产业分布。女性也成了第三产业和行业发展的重要的力量。随着国家政策的宽松,中国女性创业的人数也在增多,女性企业家成为中小企业家占了中国企业家总数20%以上。
我国对女性就业和劳动现状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并且坚决地贯彻我国女性的就业平等和劳动的保护。从相关法律和政策来看,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了女性就业和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就业的平等权利;《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也进一步对女性劳动者的劳动卫生保护作了具体的规定。但是,近年来中国女性的双重负担问题逐渐浮出水面,特别是教育妈妈逐渐增多,很多中国女性在工作和家务的双重负担的压力下选择回家当全职太太。
变式二 如图14,△ABC中,AB>AC,D,E分别是AB,AC上的两个动点,且BD=CE,连结DE.DE上一点F,满足则点F的轨迹为平行于AG的一条线段,且线段AG满足证明略.
二、中日女性劳动观念和区别:
1.日本女性就业和劳动的观念:
首先,从历史原因来分析,自二战以后,日本女性的就业劳动模式逐渐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劳动的雇佣模式,多数女性就算就业和工作,客观的说,一方面也是临时工作者居多,很少长期工作,另一方面,日本女性一般到了结婚或者到了生育期都会辞职。因此,女性的劳动能力到了25岁以后就会逐渐下降,到了30岁以后就会呈现辞职或者离职的高峰期,在育儿达到一定时间段的时候,到40岁的时候可能又会重新回到工作场所和劳动市场,呈现了典型的“M”字型结构的工作模式和就业现状。
其次,近年来,日本女性的职业意识有所改变,以前是抱着“一有孩子就辞职”的心理,但是,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发展,女性劳动逐渐 “继续工作型”的意识开始增强,但是还是有部分是因为日本自身保育的配置和滞后性和整个家族不支持的原因阻碍日本女性育后工作,但是观念确实在增强。
另外,根据日本实际情况,女性要兼顾工作和又照顾家庭,使之困难增加,这也是阻碍育龄日本女性全职工作的一大困难。因此,也有部分日本女性是在有一定工作基础上,延缓结婚或者延缓生育。
2.中国女性就业和劳动的观念
中国女性因为“男女平等”的观念,从建国开始,已经基本消除了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并且“男女平等”的原则也是多次在宪法中确认和明确。所以女性走出家庭走到社会工作现象已经很普遍,甚至在各行各业,女性都是作为正式员工和男性共同担负工作的重任,除了短时间的产假以外,中国女性观点多数还是一直干到退休时间。另外,从家庭责任上来说,经济责任,也是男女共同承担,家务共同分担。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日益深化,就业问题也成了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女性就业难的情况又成了一个难题,因而很多85后,90后的女性在劳动就业观念上开始向全职太太的家庭地位靠拢,女性的劳动状况也变得日益的多样化和复杂化。
三、中日女性劳动现状比较启示
随之国家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变化,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可以看出中日女性的劳动现状和劳动问题已经有了相应的变化。中国一直以来奉行的“继续工作”模式虽然已经被社会固定,但是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强,近年来很多适龄女性不是推迟生育,就是在生育后,为了孩子更好地成长想做全职母亲照顾孩子,而这种思想的女性的人数也在逐渐增多,中国全职太太的比重也在增加。尤其是近年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工成本的增加,和带孩子成本的增加,很多家庭也在探讨女性在生育后,是否担负起带小孩和教育孩子的重任,在家里全职,而放弃事业。这种家庭模式越来越多被中国家庭采用和接受。
日本女性的劳动现状却是恰恰相反,传统的“生育即辞职”的想法虽然是日本社会的固定模式。但是部分女性也开始了“继续工作型”的先例。已生育的女性的劳动比例逐步在提高,其观念也在加强,并且这种类型的比重也在逐渐增加。
因此,综上分析,我国要充分保障女性的就业和劳动能力,要发挥女性的作用,就要从政策层面来减轻女性的工作和家庭的负担,让女性的家庭和社会压力缩小,保障女性劳动的合法权益,保障女性的身心健康,这样求从国家层面和单位和家庭以及个人都共同创造条件而努力。从整个大环境上保证女性的就业权利和劳动现状,有利于调动女性就业的积极性,还能够保证社会就业的合理局面,也能够让女性经济独立,更有价值和位置。
首先,从政府层面来看,国家应该分析国情的变化和社会的变化趋势,女性的就业现状和劳动的现状也是必须全盘了解的。根据社会形式的变化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女性就业和劳动的权益,保护女性劳动的地位。尤其是在女性地位和家庭关系上更应该认清女性的劳动价值和特殊性,适量允许家务和育儿是有偿劳动。在政策方面就要宽松地对待女性劳动者,不要有歧视。并且对育龄妇女的再就业、育儿负担都要有一定的考虑,必须产假可延长抚育时间,夜间抚育等,探讨新的育儿和看护的就业模式。
其次,作为女性就业的单位,更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在充分按照国家规定的同时,单位更要主动的以人为本的观念,要真正的关心女性员工,把女性员工作为特殊的劳动保护对象。特别是婚育女性,更应该创造条件为之减轻职业女性的工作负担,创造宽松的条件来为女性胜任自己的工作。比如探讨减少加班、缩短劳动时间、限制夜班、改善工作环境,实行可以兼顾家庭又可以兼顾工作的上班模式,才能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全社会应该提高家务应该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的意识,以便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
另外,作为女性,要充分认识自己的实际情况,家庭和工作的情况,要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兼顾好家庭的同时也兼顾好工作。女性要充分显示自身的价值,要多学习专业知识,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素质,成为单位工作的能手,和家庭的好重心,家庭成员也应该多给女性予以辅助,才能真正的提高女性工作的效率和实现好的工作效率。
综上,对中日女性劳动现状的比较,我们可以分析出,因为不同的国家环境和历史原因以及文化背景,女性的劳动现状和就业情况是不一样,每个国家都有其自身符合国家国情的政策来保障女性的劳动权利,来保护女性的就业和劳动时间,来强化女性的社会地位和体现女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通过比较,可以横向地了解各国女性的劳动问题,为我们国家制定关于女性就业和劳动权益的法律法规提供有效的依据,也可以了解我国女性劳动现状的变化,从而针对性的帮助女性解决女性的实际问题,中日女性劳动现状的比较是很有研究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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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5-0127-02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G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