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照射治疗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护理干预
2015-10-12李荣华吕爱萍
李荣华 吕爱萍
(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 山西 阳泉 045000)
新生儿黄疸为儿科临床常见的易发于新生儿的疾病之一[1]。笔者所在科室于近3年内采用蓝光照射治疗的方式对收治的病理性黄疸新生儿进行治疗,同时针对部分患儿制定并实施了系统化的护理干预,取得了满意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笔者所在科室于2011年6月~2014年5月期间收治的230例黄疸新生儿作为本研究的对象,其中包括男患儿132例,女患儿98例;发病时日龄为19h~27d,平均(11.7±4.6)d;足月儿146例,早产儿84例;体重2000~3800g,平均(2700±210)g。将此230例患儿按数字随机原则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分别为130例和100例,分组后比较组间患儿的一般资料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护理方法
两组患儿均采用统一的蓝光照射治疗,其中给予对照组患儿新生儿科常规护理,给予观察组患儿系统化的护理干预,具体护理措施如下:
1.2.1 光疗前护理
1.2.1.1 健康教育相关责任护士应提前对患儿家长进行新生儿黄疸相关健康知识的宣教,让他们不仅对新生儿黄疸发生的原因有所了解,而且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认识蓝光治疗的基本概念、原理及治疗效果,以解除在母婴分离后可能在患儿家长身上出现的紧张焦虑等负性情绪,进而争取获得其更良好的配合。
1.2.1.2 患儿准备为患儿洗净身体,对脐部消毒,入箱前将其喂饱以防止照射治疗过程中发生哭闹,更换新尿布,用小块棉布妥善包裹手指以防止损伤皮肤,用柔软纯黑布料做成松紧适宜的眼罩与会阴罩,防止射线对患儿眼睛及会阴部造成伤害。
1.2.2 光疗中护理
患儿接受光疗的时间需根据患儿的实际病情来确定,这些因素主要取决于患儿的临床症状、总胆红素检查结果以及皮肤表现的黄染程度等,为提高照射治疗的效果,可在此过程中每隔1小时对患儿进行翻身一次,如果需连续照射,应最少在12h左右给予1到2h的间歇性休息。实施光疗后,几乎所有患儿都会发生大便变稀及排便次数增加的情况,因此会对患儿皮肤尤其是肛周皮肤造成较大刺激,护理时应多为患儿更换尿布,并用湿巾对皮肤进行清洁,必要时选用合适的软膏涂抹以加强对皮肤的保护,最好每天为患儿洗浴一次。
1.2.3 光疗后护理
结束蓝光照射治疗的时间严格遵照主管医生给出的时间,患儿出箱时准确记录时间,接着为患儿除去眼罩及会阴罩并同时检查特别是眼部有无发生感染,然后应为患儿实施沐浴,可采用碘伏处理脐部,完成后擦干身体并扑粉穿衣,之后重在观察有无复发黄疸的情况。
1.3 效果评价[3]
以临床疗效作为评价护理效果的依据。治愈:患儿黄疸消退,血胆红素降至220μmol/L以下;好转:患儿黄疸逐渐消退,血胆红素趋于正常;无效:患儿黄疸不消退,血胆红素无下降。以前两者计算总有效率。
1.4 统计学方法
所得数据采用SPSS13.0软件包处理,计数资料采用率(%)表示,行X2检验,比较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两组患儿在接受蓝光照射治疗1周后即进行随访调查,统计疗效情况以行组间比较,结果显示,观察组总有效率为93.1%,对照组总有效率为67.0%,观察组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组间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接受蓝光照射治疗黄疸新生儿经不同护理后的疗效比较(n,%)
3.讨论
在黄疸新生儿接受蓝光治疗的过程中,相关护理人员应加强巡视与观察。首先应箱温维持在合理范围,时刻关注其温度的变化情况,针对个别早产儿体质较差的情况,可在既定箱温基础上适当提高,以32~34℃为宜[2],而一旦发现有温度异常升高的情况(超过38℃),应及时给予妥善处理或者暂时中止蓝光治疗;其次在蓝光治疗过程中,患儿眼睛的保护,会阴部特别是男患儿阴囊的保护尤为重要,必须采用全黑罩子严密遮挡;在接受光照的过程中,部分患儿可能会表现出一定程度发热的情况,但通常症状不是很严重,不会对治疗效果造成过多影响,相比之下,我们更应该关注患儿因光照可能出现的非显性失水症状,尤其对发生有腹泻和呕吐的患儿来说,失水症状应更严重,需及时对患儿给予妥善的补水措施[3]。综上所述,蓝光照射是治疗新生儿黄疸的重要方法,同时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总有效率93.1%显著高于对照组的67.0%,组间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配合蓝光治疗给予系统化的精心护理是确保新生儿黄疸获得满意临床治疗效果的重要保障。
[1]利梅芬.新生儿黄疸的评估与护理研究现状[J].护理研究,2009,23(3):667-669.
[2]孙菁.126例新生儿黄疸应用蓝光照射治疗的护理体会[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1,8(10):79 -80.
[3]齐会军.蓝光照射治疗新生儿黄疸的临床护理[J].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2008,5(14):1288 -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