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望文生义的“县令”
2015-09-10王富云
王富云
《无端崖之辞》是人教版高中选修教材《先秦诸子选读》中的一篇课文。其中:“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教材对它的翻译连缀起来如下:“高举小钓竿、细钓绳,奔向灌溉的沟渠,守着小鱼,这样对钓得大鱼来说太难了!粉饰肤浅小语来游说一县之长,这样对于获得很贤达的地位来说也差得太远了!”其中编者把“县令”翻译为“一县之长”,这实在是望文生义的结果。
本文没有注明选文出处,但我们遍查有关《庄子》的权威典籍,都没有找到支持此说之依据。清郭庆藩《庄子集释》中此文后收录庄子学巨擘唐成玄英的一条“疏”:“干,求也。县,高也,夫修饰小行,矜持言说,以求高名令闻者,必不能大通于至道。字作县字者,古悬字多不著心。”[1]成玄英精通文字训诂,在这条“疏”里明确地指出了“县令”为“高名令闻”之义。成氏以后庄子学大家陆德明、王念孙、俞樾、郭嵩焘、刘文典等对此均无异议。现代著名庄子学大师陈鼓应在他的《庄子今注今译》中有注意到今人曹础基对“县令”的另一解释:“悬赏的诏令,谁按这些诏令做到了就可以赏得功名。”但他还是表示“今译从前者”。[2]《古代汉语词典》也收录“县令”一词条,注音为“xuánlìng”,释义为“赏格”。[3]
很显然,教材编者之所以犯望文生义的错误,源于不知道“字作县字者,古悬字多不著心”这一训诂。“县”,《说文解字》释为“系也”,音为“胡涓切”,犹今读“xuán”声。该部并未收“悬”字,段玉裁引《释名》注云:“县,县也,县系于郡也,自专以县为州县字,乃别制从心之悬挂,别其音县去悬平。古无二形二音也。”【4】可见,“县”为古“悬”字。“古悬字多不著心”的例子在先秦诗文中是很多的,如: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
——《诗经·魏风·伐檀》
彼人之才性之相县,岂若跛鳖之与六骥足哉?
——《荀子·修身》
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此古之所谓县解也。
——《庄子·大宗师》
孔子观于吕梁,县水三十仞,流沫四十里,鼋鼍鱼鳖之所不能游也。
——《庄子·达生》
若参者,可谓无所县其罪乎?
——《庄子·寓言》
这十余处“县”字,无一例外地都通假“悬”字。由此,我们可以作出判断:庄子时代或在《庄子》语境中,“古悬字多不著心”。即使到了郡县制盛行的汉代,“县”通“悬”的用法也常见于典籍之中,例如:
以黄钺斩纣头,县大白之旗。
——《史记·周本纪》
秦,形胜之国也,带河阻山,县隔千里,持戟百万,秦得百二焉。
——《汉书·高帝纪》
天下之势方倒县。
——《治安策》
反观作为官职的“县令”一词,起源较晚。在春秋时期,秦楚两国,通过兼并战争吞灭边境小国后,给这些孤悬于边鄙之地取名为“县”,晋齐等国也将一些采邑命名为“县”,但当时普遍的行政组织是国、邑、乡、里四级,“县”只是邑的别称。县的长官也只称为公、尹、宰或大夫。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变法,“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这时,始有比较明确的县令这一称呼。【5】但据出土的秦简来看,县的长官常以啬夫相称。甚至有学者质疑当时秦国是否有县令这一官衔,所谓的“县一令”只不过是司马迁以汉制逆推秦制的说法。[6]但不管怎么说,“县令”一词是到了秦汉时期才大行其道的了。
再者,从本文的内容看,庄子要通过“任公子钓鱼”这则寓言寄托一个道理,因此在总结部分构成了一组类比:“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类比于“饰小说”,“得大鱼”类比于“干县令”、“大达”。同时,“守鲵鲋”与“得大鱼”又形成了对比关系。很显然,把“干县令”翻译成“求取高名令闻”,既扣住了“大鱼”之大,也扣住了“大达”之大,因而也增强了与“鲵鲋”的对比效果。 不管从类比还是对比的角度看,它都比翻译成“游说一县之长”要好,而后者不但与文章语境相龃龉,而且令人费解。
所以,将“县令”翻译为“高名令闻”为佳,翻译为“悬赏的诏令”能自圆其说,而翻译成“一县之长”则有些浅妄了。
注释:
[1] 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920页。
[2] 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814页。
[3] 陈复安《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702页。
[4] 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423页。
[5] 周振鹤《县制的起源》,《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4-33页。
[6] 于振波《说“县令”确为秦制》,《中国历史文物》2006年第3期。
(作者单位:宁化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