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检验在肾上腺皮质疾病诊断中临床效果研究
2015-08-03周东梅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检验科内蒙古呼伦贝尔021008
周东梅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检验科,内蒙古呼伦贝尔021008)
0 引言
肾上腺皮质疾病是由于肾上腺皮质长期分泌过量皮质醇引起的一组征候群,属于临床常见疾病,高发于中年人群,尤其是中年女性群体,此时期的发病率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肾上腺皮质疾病根据发病的部位不同分为不同的类型,包括球状带、束状带、网状带三种,而无论是哪种类型的疾病,如果不及时处理或者处理不当,都会对患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1],所以,及早的确诊是提供治疗依据、帮助预后的关键.近几年来,生化检验成为了确诊肾上腺皮质疾病非常重要的检测手段.本研究就我院收治的104例肾上腺皮质疾病患者分别进行常规和生化检验,分析两者的检验有效率.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3-03/2014-10收治的肾上腺皮质疾病患者104例,年龄40~65(平均52.5 ±7.5)岁,其中男38 例,女 66 例,病程在0.5~3(平均2.15±1.25)年.将104例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n=53)和观察组(n=53),对照组患者进行常规的检验诊断,给予观察组生化检验方式.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及病程等一般资料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有可比性.
1.2 检验方法 给予对照组患者常规检验方法诊断,抽取患者清晨空腹静脉血进行血液化验,测定患者血液中血清白蛋白、胆固醇、血清总蛋白及血糖等多个指标.
给予观察组生化检验方法进行诊断,包括24 h尿醛固酮、血浆醛固酮、24 h尿17-羟皮质类固醇等指标.24 h尿醛固酮检测:采用RIA法进行测定,参考值不固定,一般来说,原发性和继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患者尿醛固酮会有显著增加,而胆固醇侧链裂解酶缺失症和慢性全垂体功能减退患者则明显减少,因此,在测定24 h尿醛固酮时,要充分结合上述情况进行考虑.24 h尿17-羟皮质类固醇测定:同样,采用RIA法进行测定,正常人指标为3~8 mg/dL,而肥胖患者则高达10 mg/dL,原发性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疾病患者这两种指标相对减少.血浆醛固酮测定:采用RIA法进行测定,正常人指标在36~830 pmol/L,但血浆醛固酮的含量是随着时间、体位以及输入液体等因素变化而变化[2],所以当患者服用了某些药物或者输入了过多盐水后,指标测定会产生一定的变化.
1.3 观察指标 将两组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进行比较,结果相符的为检验有效,结果不符的为检验无效.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9.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观察组52例患者中,49例与临床诊断相符、3例与临床诊断不符,检验有效率为94.23%,对照组38例相符,14例不符,检验有效率为73.08%,观察组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1).
表1 两组患者检验有效率比较情况 [n=52,%]
3 讨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多种因素作用,肾上腺皮质疾病的发病率逐年增高,并且有越来越趋近于年轻化的趋势.肾上腺皮质疾病在中国尚未有具体的统计数据,主要表现在高血压患者群体中,慢性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是因为各种原因使垂体分泌的ACTH(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减少所致[3].对于多数的肾上腺皮质疾病患者来说,经手术、放疗及药物治疗后,均可纠正其体内激素水平紊乱的情况,恢复到正常或者接近正常的状态.肾上腺皮质疾病在实验室诊断中不具有特异性,这也使得病情的诊断与准确率存在不足[4].目前,诊断肾上腺皮质疾病的主要方法是常规检验方法和生化检验方法.
本研究中,观察组52例患者中,49例与临床诊断相符、3例与临床诊断不符,检验有效率为94.23%,对照组38例相符,14例不符,检验有效率为73.08%,观察组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可见,生化检验方式比常规检测方式准确率更高,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生化检验只有做好分析前相关因素质量控制才能保证准确率,包括控制好仪器、试剂及样本的质量,保证各个环节的步骤不会出现差错,从而保证检验结果.综上所述,对于肾上腺皮质疾病患者来说,生化检验方法的效率明显高于常规检验方法,且准确率高,值得临床推广.
[1]贺 涛,聂小莲,马彩云.生化检验在肾上腺皮质疾病诊断中的作用[J].海南医学,2011,22(20):115-116.
[2]王海峰.肾上腺皮质疾病相关检验项目结果的回顾性分析[J].中国医师进修杂志,2014,37(24):37-39.
[3]张素媛,刘梅娟,范杰斐.生化检验在肾上腺皮质疾病诊断中的作用探析[J].中国民康医学,2014,26(5):67,72.
[4]金虹新.生化检验在肾上腺皮质疾病诊断中的作用探讨[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5,6(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