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磷虾渔业管理形势分析*
2015-06-12黄洪亮李灵智
刘 勤 黄洪亮 刘 健 李灵智
(农业部东海与远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东海水产研究所,上海 200090)
南极磷虾渔业管理形势分析*
刘 勤 黄洪亮 刘 健 李灵智
(农业部东海与远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东海水产研究所,上海 200090)
明晰不断调整的南极磷虾渔业管理制度,掌握渔业开发的游戏规则对于推动南极磷虾产业化开发具有重要意义。CEMP点建设的加强、更加严格的鲜重报告要求、科学观察员的系统配备、密切关注捕捞活动对其他生物的深远影响将成为南极磷虾渔业管理的关注趋势。我国今后应该认真遵守具体制度,结合中国的远洋渔业规划认真思考,加强南极海洋科学调查,重视南极磷虾渔业管理等软科学方面的研究,提出相关科学数据,以便为中国南极磷虾资源开发的进一步发展做基础。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南极磷虾;渔业管理;南极生物资源养护措施
一、引言
南极磷虾是一种生活在南极海域的甲壳类动物,体长可以达到6.5cm以上,寿命为5-7年。南极磷虾资源非常丰富,据估计最高有数亿吨之巨,可捕量是世界现有渔业产量的1倍以上,具有巨大的开发和利用潜力。南极磷虾资源的开发需要在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ommiss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Antarctic Marine Living Resources,简称CCAMLR)及其渔业管理体系框架下进行,跟踪并掌握南极渔业管理制度的新动向就显得十分重要。我国早在1984年首次南极考察之时,就把南极磷虾资源的研究作为重要的考查内容。经过多年研究,我国针对南极磷虾的研究累积了一些基础,但对于南极磷虾渔业管理制度的研究却明显不足。例如,以南极磷虾为主题,以中国知网作为基础数据库,选择学科领域“经济与管理科学”,在1985年1月1日-2015年1月1日的时限内,文献数量仅有61篇,而明确涉及到南极磷虾渔业管理的文献仅有3篇。唐建业,石桂华(2010)[1]对于确定磷虾渔业,南极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养护措施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分析,并指出未来的磷虾渔业管理在数据报告、观察员覆盖率、提前通报等方面将严格规范,并对科学投入的要求越来越高。唐建业(2012)[2]以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第30届年会为例,介绍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的基本运作与最近发展趋势以及中国在其中的作用,对磷虾渔业与犬牙渔业的相关申报等内容进行了论述。陈森,赵宪勇等(2013)[3]发表的“南极磷虾渔业监管体系浅析”一文中,以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与磷虾渔业有关的养护措施、条例、决议及制度等为基础,将磷虾渔业监管体系按监测、管控与监督三个部分进行了系统归纳和分析。可见,目前中国关于南极磷虾的研究大多集中在自然科学,软科学研究相对薄弱,存在着研究领域较少和研究深度不够等不足,这会制约我国在国际南极事务中的话语权。
南极磷虾渔业管理制度是预防、阻止和消除IUU(非法捕捞、不报告捕捞、不受管制捕捞)活动、确保渔业有序发展的必要手段,是南极生物资源开发渔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推进南极磷虾资源开发进程的基石。在全面海洋管理时代的大背景下,我国近海资源衰退严重,深入参与开发利用南极磷虾等海洋生物资源对于我国实现海洋开发从近海向远洋的拓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熟悉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与开发的制度体系,特别是针对南极磷虾渔业管理的具体制度,对于规划我国南极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制定南极磷虾资源开发利用战略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南极磷虾渔业管理的变迁
一直以来,CCAMLR为合理利用和保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确保南极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对南极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管理主要采用以下3个原则:(1)为防止捕捞的生物资源量超过它的稳定的补充量,捕捞规模不能超过每年该生物资源的最大净增量,要确保生物资源量和最大资源捕捞量保持较稳定的状态;(2)确保捕捞对象及其依存的生物资源量和生态环境的稳定,使已衰竭的资源可以得到一定补充;(3)为防止海洋生态系统变化在20年甚至30年无法得到恢复,尽可能将出现这种危险的可能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应综合考虑现有知识下捕捞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如外来生物进入的危害,对生态系统和环境变化的影响,尽可能达到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的。[4]南极磷虾的管理也是在这三个原则的指导下进行的。
由于南极磷虾资源规模大,分布范围广,不宜开展常规的资源调查。在渔业管理方面,CCAMLR做出了很多努力。最初尝试以渔业单位捕捞努力量渔获量(CPUE)数据分析结论检验管理措施,1980年代后期,开始以预防性管理手段进行渔业管理。之后,1991年,CCAMLR在第10次会议上通过了首个磷虾养护措施,并设定了48区南极磷虾预防性渔获限额为每个渔季(渔季始于第一年的7月1日,截止于翌年的6月30日)150万吨。[5]1992年,又通过了第二个预防性渔获量限制措施,将58.4.2小区的南极磷虾预防性渔获限额设为39万吨。[6]在1995年,又进行了修订,将58.4.2小区的总渔获量设为45万吨。[7]1996年,又进一步通过了东南印度洋南极水域的磷虾养护措施。[8]随后,CCAMLR采取了预防性的捕捞限额制度,以达到对南极磷虾养护管理的目的。并在2000年,由日本、美国、英国、俄罗斯4国在南极磷虾重要捕捞区域FAO48海区进行了同步资源调查,经过评估,在该海区南极磷虾资源量为4429万吨,并推算出年间预防性捕捞限额为400万吨。2002年,CCAMLR采纳了建立磷虾渔业数据报告系统的规定,要求各渔业国每月需将磷虾渔获量报告给委员会。2002年,CCAMLR将南大洋的磷虾渔业管理划分成15个“小尺度管理单元”。[9]然而这些小区的渔获限额的确定还存在问题,因为这需要充分考虑到捕食磷虾的对象的需要,而这项研究存在着客体的大量不确定性,信息量不足的问题。
南极磷虾的开发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由前苏联率先赴南极试捕磷虾。随后,日本、智利、波兰、韩国、德国、乌克兰、挪威和中国等22个国家或地区相继开展了南极磷虾的开发,至2014年南极磷虾捕捞总产量为813万吨。其中挪威和中国为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新兴捕捞国家。鉴于南极磷虾在整个南极海洋生态系统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担心过度开发将会导致整个南极生态系统的崩溃,为维护南极磷虾存量的可持续性,南极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对南极磷虾的管理越来越严格。
三、当前南极磷虾渔业管理的针对性措施
2014年10月20-31日在澳大利亚霍巴特召开的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确定了2014/2015渔季南极生物资源养护措施。此次会议在原来的基础上修订养护措施26个,最终确定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公约有效养护措施66个,决议20个,其中明确针对南极磷虾渔业而制定的养护措施有8个,决议有1个,其他涉及到南极磷虾养护的相关措施有16个。[10]本文就针对性的南极磷虾渔业管理措施和决议进行详述,它们分别是:
表1 明确针对南极磷虾渔业的养护措施及决议
(一)拟从事南极磷虾渔业的通报制度
为便于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科学委员会*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科学委员会(简称科委会)是CCAMLR为确保管理决策的科学性,缔约国依据《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成立的咨询机构,它仅提供以科学研究为基础的建议,即从科学层面上评估渔业资源情况、审议入渔申请、提出针对性的资源养护建议等。除经费使用以外,它的工作是独立的。详细研究下一渔季入渔磷虾的所有通报,所有拟在公约区内(如图1)从事磷虾捕捞的委员会成员都需要在渔季的6月1日之前,向秘书处通报其入渔意向,填写相关表格并上报。填写内容包括渔船基本信息、拟入渔的亚区和分区、捕捞技术、产品类型和所捕磷虾鲜重的直接估计方法、渔网结构、网图、海洋哺乳动物驱除装置、声学数据采集等数据。而所捕磷虾鲜重估算方法应该选取鱼仓体积法、流量计、流量表、托盘法、虾粉转换法、囊网体积法等来测算,如果选取了别的方法应该加以说明。
同时,该规定还指出每一缔约方须在签发每份许可证书后7天内并在渔船进入公约区生产前,向秘书处提供关于所签发证书的渔船船名号、注册号、IMO号码、船舶外部标志和船籍港等信息。在此基础上,还应提供船舶经营者(若与船主不同)的姓名和地址、船长的姓名和国籍、作业类型等附加信息。
除此以外,作为成员国应在渔船开捕之前对相关的通报渔船进行评估,如果由于渔船因为正当原因或者不可抗力无法入渔的,应该按规定向秘书处通报。
图1 公约适用区(有主权归属的除外)来源:CCAMLR网站
(二)磷虾渔业的数据报告制度
制度规定渔获量应根据养护措施23-03(1991)规定的捕捞量和努力量月报告制度进行上报。情况一:当某渔区内报告的总捕捞量低于养护措施设定的触发阈值产量的80%时,渔获量报告应进行渔获量和努力量的月报制度,以统计亚区或具有捕捞限量的其它区域范围为单元进行报告。情况二:当大于等于触发阈值产量的80%时,渔获量报告应根据养护措施23-01(2005)规定的渔获量和努力量的5天报告制度,以统计亚区为单元进行报告。当第二种情况发生后的所有渔季,当总渔获量低于触发产量的50%时,就采取月报制度;当总渔获量大于等于触发产量的50%时,按照5天报告制度执行。
同时,该制度还规定,每月末,各缔约国均须获取每艘渔船的逐网渔捞数据,并完成CCAMLR精细尺度渔获量和捕捞努力量统计表,每月至少一次将所测渔获量要素转换为磷虾鲜重的乘数进行估测。如果渔船要在各亚区和分区以及在其间迁移,须在24小时内,通报执行秘书处。
(三)统计亚区48.1、48.2、48.3和48.4内磷虾的谨慎性捕捞限额
由于各成员国对“小尺度管理单元”的渔获限额确定还存在问题,在问题解决之前,在统计亚区48.1、48.2、48.3和48.4内磷虾的捕捞量不得超过62万吨的触发水平限额。在任何渔季(一个渔季开始于12月1日,截止于翌年11月30日),在这四个亚区的总捕捞量均须限定在561万吨之内。
同时,为保护其他生物,在渔捞作业时,尽量避免海鸟的伴随性死亡;强制性要求在拖网使用海洋哺乳类驱离(逃逸)装置。
(四)58.4.1分区预防性捕捞限额
在任何渔季(一个渔季开始于12月1日,截止于翌年11月30日),在58.4.1分区的总捕捞量均须限定在44万吨之内,其中东经115°以西,为27.7万吨;东经115°以东为16.3万吨。同时,也同在48的各分区规定一样,在渔捞作业时,将海鸟伴随性死亡的可能性降至最低,拖网作业时,必须要安置海洋哺乳类驱离(逃逸)装置。
(五)58.4.2分区预防性捕捞限额
在任何渔季(一个渔季开始于12月1日,截止于翌年11月30日),在58.4.2分区的总捕捞量均须限定在264.5万吨之内,其中东经55°以西,为144.8万吨;东经55°以东为108万吨。在该分区“小尺度管理单元”的渔获限额确定以前,在任何渔季(一个渔季开始于12月1日,截止于翌年11月30日),该区东经55°以西的触发水平为26万吨,55°以西的触发水平位19.2万吨。
每艘渔船须至少配备一个科学观察员从事CCAMLR国际观察员任务,如果有可能有另外一个科学观察员能在渔季的捕捞活动中始终随船。
(六)2014/2015渔季公约区磷虾探捕普适措施
措施规定,任一统计亚区或分区内上报的捕捞量达到了特定捕捞限额*除非另有规定,任一统计亚区或分区磷虾渔获限额应为1.5万吨。时,该亚区或分区的捕捞作业均须终止,并在渔季剩余时间里关闭禁渔。在已知依赖磷虾生存的陆基捕食者的繁衍聚居区60海里范围内的捕捞量不得超过捕捞限额的75%。为实现这一要求,报告渔获量和捕捞努力量时,拖网的确切位置以拖网起点与终点之间的航线中点为准;作业完成时,应及时收回渔具,否则只要渔具(常规拖网、泵吸囊网、连续泵吸装置)在水中,都视为捕捞作业;当渔场关闭时,拖网航线的任意部分不得位于已关闭的亚区或分区。
同时,磷虾鲜重总量除捕获的以外应该算上丢弃的。同时要求,每一艘参与2014/2015渔季磷虾探捕性捕捞的渔船,均须配备一名根据CCAMLR国际观察制度指派的观察员,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另外科学观察员能在渔季的捕捞活动中始终随船。
再则,规定了探捕性磷虾渔业数据采集计划和调查研究计划。该规定要求,2015年5月1日之前采集的数据须在2015年6月1日之前上报CCAMLR。2015年6月1日之后采集的数据须在渔业关闭之后不迟于三个月上报CCAMLR。
最后,该条措施还对不能入渔的缔约方提出须在渔业开始前不迟于一个月内,向CCAMLR知会其变更,最迟不超过一个月一周。
(七)磷虾渔业科学观察的普适措施
考虑到大部分海域的南极磷虾渔业生物学数据的缺失,为能使南极磷虾渔业的监测和管理能同《公约》的目标达成一致,科委会建议采取全面、系统的观察员覆盖方案,依据《公约》,该项具体的养护措施为:在2014/2015和2015/2016两个渔季中,实施一个系统的科学观察员覆盖方案,各缔约国均须确保有一名根据CCAMLR国际观察员制度派遣的科学观察员或由缔约方指派的任何其他观察员随船,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另外增设一名观察员,观察员须参与各渔船在这两个渔季的所有渔业活动。
所谓系统的科学观察员覆盖方案是指:(1)2014/2015和2015/2016渔季渔船覆盖率目标不低于50%;(2)为满足科学观察员手册列示的取样和数据采集要求,各渔船须确保观察员能够取得足够的样品;(3)在两个渔季里,所有渔船至少观测一次;(4)夏季(11月至2月)和冬季(3月至10月)具有相似的科学观察员覆盖率;如果可行,在这两个渔季实现所有渔船的观察。
同时,该措施还对数据要求,磷虾鲜重报告等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这一养护措施须在2016年年会进行评估。
(八)48.1、48.2、48.3和48.4亚区内磷虾渔业触发限额的临时分配方案
将48统计区磷虾产量以某种方式进行空间分配的需要,避免渔业活动对捕食者,尤其是陆基捕食者种群产生不均衡的影响,触发水平的分配需要在渔捞作业地点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便为磷虾集群分布的年间变化预留余地,减轻近岸渔业对陆基捕食者的潜在负面影响,因此采取了反馈管理的方式来改善磷虾渔业管理。委员会以前设想在2014年之前制定磷虾渔业反馈管理策略的计划并没有实行。作为替代方法,委员会提出分步制定反馈管理策略。这种方法最初专注于利用现有的数据和持续监控上,如现有的生态系统监测项目(CEMP)数据,CEMP的主要目的是评估磷虾渔业对其依赖鱼种所造成的影响,研究生态系统中主要组成部分的明显变化。
在实施反馈管理策略的基础上,渔业发展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1阶段:基于当前警戒水平的延续及其分区之间的空间分布(基于CM51-07)。
第2阶段:允许捕捞量从警戒水平提升到更高的可捕捞量和/或根据现有CEMP和渔船进行的磷虾调查做出的绝对(或相对)生物量(或密度)估计产生的信息对渔获量的空间分布进行调整。
第3阶段:允许进一步增加至更高的可捕捞量和/或考虑“强化”CEMP的结果制定决策规则对渔获量的空间分布进行调整。
第4阶段:包括制定完整的反馈管理策略,基于生态系统模型预测,可能涉及结构化捕捞和/或参考区域,渔获量最多可达预防性可捕捞量和/或根据强化CEMP和其他观察结果对渔获量的空间分布进行调整。
目前,科委会的工作尚处于第2阶段,根据48区各亚区的产量的触发水平作临时分配,即统计亚区48.1占25%,48.2占45%,48.3占45%,48.4占15%。考虑到陆基捕食者的饵料资源需求,这一临时分配会在2016年年会上进行重新审议和修改。
(九)为磷虾设定特定关税分类
考虑到CCAMLR秘书处收到的磷虾入渔通报持续增长并且公约区内磷虾的捕捞效率潜能也在增长,终端市场对磷虾产品需求持续增长,重申持续推进南极磷虾渔业有序发展的重要性以确保渔业的扩张与公约的目标协调一致,CCAMLR敦促各缔约国在其内部法律中引入一适当的关税分类以增进对磷虾总量及其贸易情况的了解。
四、南极磷虾渔业管理的发展趋势
面对当前南极磷虾渔业开发现状,48区的集中捕捞,基于当前报告的渔船增加等情况,综合考虑南极磷虾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防止南极磷虾资源开发过度可能造成的生态系统影响,CCAMLR对南极磷虾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会更加谨慎和慎重,南极磷虾渔业管理也越来越严格。从发展趋势上讲,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委员会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目前不确定性的基础上,警戒水平及其空间分割是否仍然适合对捕食者的保护。对南极磷虾渔业管理会在之后从以下几个方面着重研究:
第一,加强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委员会生态系统监测项目(CEMP)
为有效地协助南极海洋生物资源科学委员会提供科学数据,特别是供制定南极磷虾反馈管理机制所需,加强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生态系统监测计划(CEMP)的情况将在日后会更加频繁。近年来,一些CEMP点已经停产,提交的数据有所下降。新CEMP点的建设也涉及到很多问题,包括(1)位置选择问题。由于财政和后勤方面限制,部分区域无法监测;(2)数据处理问题。建立CEMP站点的程序缺乏了解和建立数据的时间序列有关,包括如何报告和归档数据。(3)增强CEMP需要更多的资金。
第二,鲜重报告的提供会要求更加严格
由于南极磷虾生态学数据的部分缺失,致使南极磷虾渔业作业也出现了很多不确定性,特别是对陆基生物的影响程度等。目前,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已经使报告成为磷虾捕捞报告程序的强制性部分。为保证资源的可持续性,在以后的发展中将对直接测量鲜重及用于估算鲜重的方法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三,磷虾捕捞须配备系统的科学观察员
科委会几年来一直建议,在所有磷虾捕捞船上配备科学观察员是实现系统观察的最佳方式。了解整体行为和捕捞对相捕食者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必须要有健全的科学观察计划。根据新的统计分析,2011/2012捕捞季的科学观察覆盖率约为79%。目前,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坚持在所有磷虾捕捞船上100%配备观察员。这一制度将一直执行,并对观察员及其工作的要求会越来越高。
第四,密切关注捕捞活动对其他生物的深远影响
目前,为避免或降低渔业活动对南极海洋其他生物的负面影响,养护措施对渔业作业都有规定,在渔捞作业时,尽量避免海鸟的伴随性死亡;强制性要求在拖网使用海洋哺乳类驱离(逃逸)装置。这一措施,在获取更多的生物数据后,保护范围会加大,要求将会更加严格。
五、结语
中国于2006年10月19日加入《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2006年11月18日起对我国生效,2007年10月2日,我国成为CCAMLR的成员国[11],取得了开发利用南极海洋资源的资格。加入《公约》后,我国一直认真遵守各项要求,2009年末正式启动磷虾资源的实质性探捕和研究以来,积极配合提供各项科学数据,但是受技术等各方面所限,缺乏创新性的建议。在当前南极磷虾渔业管理制度下,我国首先应该明确渔业管理的具体制度,严格遵守养护措施规定,加强南极海洋科学调查,积极配合提供可以供科委会讨论的科学数据,提升中国在南极生物资源委员会的地位;其次应立足于中国远洋渔业开发大背景,认真思考,在当前48.1区较早达到配额限制关闭的情况下,我国应该如何从养护政策的角度实现我们的目标。再则,应加强南极磷虾渔业管理等软科学方面的研究,便于把握南极磷虾管理趋势,研究成果既可以提高我国在国际南极政治和南极事务中的地位,又可为中国在南极磷虾产业体系的完善构建打好基础。
[1] 唐建业,石桂华.南极磷虾渔业管理及其对中国的影响[J].资源科学,2010,(1):11-18.
[2] 唐建业.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与中国第30届年会[J].渔业信息与战略,2012,(3):194-201.
[3] 陈森,赵宪勇,左涛等.南极磷虾渔业监管体系浅析[J].中国渔业经济,2013,(3):75-83.
[4] CCAMLR.Text of the convention on the conservation of Antractic Marine Living Resources[R]. Hobart:CCAMLR,2014.
[5] CCAMLR. Report of the tenth meeting of the Commission(CCAMLR-X)[R].Hobart:CCAMLR,1991.
[6] CCAMLR. Report of the eleventh meeting of the Commission(CCAMLR-XI)[R].Hobart:CCAMLR,1992.
[7] CCAMLR. Report of the fourteenth meeting of the Commission(CCAMLR-XIV)[R].Hobart:CCAMLR,1995.
[8] CCAMLR. Report of the fifteenth meeting of the Commission(CCAMLR-XV)[R].Hobart:CCAMLR,1996.
[9] CCAMLR. Report of the twenty-first meeting of the Commission(CCAMLR- XXI)[R].Hobart:CCAMLR,2002.
[10] CCAMLR. Report of the thirty-third meeting of the Commission(CCAMLR-XXXIII)[R].Hobart:CCAMLR,2014.
[11] CCAMLR. Report of the twenty-Seventh Meeting of the Commission(CCAMLR-XXVI)[R]. Hobart: CCAMLR,2007.
责任编辑:鞠德峰
An Analysis of Antarctic Krill Fisheries Management Situation
Liu Qin Huang Hongliang Liu Jian Li Lingzhi
(Key Laboratory of East China Sea and Oceanic Fishery Resources Exploitation and Utilization,Ministry of Agriculture, East China Sea Fishery Research Institute, Chinese Academy of Fishery Sciences, Shanghai 200090, China)
It is critically important to clarify the continuous adjustment of the Antarctic krill fisheries management system and follow the fishery development rules of the game to promote the industrialization of Antarctic krill resources.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trend in Antarctic krill fishery management was the construction of CEMP, more stringent reporting system of fresh weight, equipping with scientific observers, and paying close attention to the profound influence of fishing activities on other organisms. It showed that abiding by the specific system, and taking China pelagic fishery planning into serious consideration, our government should pay more attention to strengthening the Antarctic scientific survey and soft science research on Antarctic krill fisheries management, and putting forward relevant scientific data to support the development of Antarctic krill industry.
commiss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Antarctic marine living resources; Antarctic krill; fisheries management; Antarctic biological resources conservation measures
2015-01-18
国家海洋局南北极综合考察与评估专项子专题“极地资源利用战略研究”(CHINARE2012/2015-04-05)和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渔场捕捞技术与渔具研究与示范”(201203018)
刘勤(1981- ),女,山东新泰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渔业经济与战略研究。
*通讯作者:黄洪亮(1964-),男,研究员。E-mail:ecshhl@163.com
F326.405
A
1672-335X(2015)02-0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