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分析与对策
2015-06-11万云杰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部分上市公司在大环境等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下滋生出利润操纵的问题。为切实研究出针对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问题的对策从而减少相应行为,文章立足于上市公司的角度,分析我国利润操纵现状和危害以给出相应建议与对策,旨在于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和经济市场更健康地发展。
[关键词]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公允价值
[DOI]1013939/jcnkizgsc201529196
可以说,从《证券法》第十三条,在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符合的条件中规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甚至从1991年延中实业(600601)等八只股票首次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开始,因上市公司具有其股票在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以及财务公开的特性,且其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加之“持续盈利能力”的硬性规定,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问题就已经被埋下伏笔。同时,由于会计信息不对称这一会计上的“根本矛盾”存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或多或少存在着隐患。
1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现状
在我国,从最开始关注会计制度并不十分健全的中小企业通过会计手法操纵企业利润,到关注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问题,一直到结合国外盈余管理操作分析,对利润操纵的相关研究一直在进行。但之前经资本市场理论界实证研究证实,我国部分上市公司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利润操纵行为。从早些年披露的琼民源、东方锅炉到2011年披露的绿大地等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典型案例分析来看,类似的现象造成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严重的信任危机。虽说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年报质量在整体上有了很大进步,但仍然存在大量人为操纵利润的迹象,并且除以往常见的通过会计手段调节收入、费用和资产重组等传统手法以外,还出现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新的操纵手段。
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上,不少非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为使公司经营效益达到挂牌上市要求以及上市公司为了达到配股、增发股票等目的,也往往利用多种手段相应地影响公司的盈利状况,主观地调高或调低利润实现管理层或公司的不同利益。其中绩优公司隐藏利润、关联交易明显有失公允且对于其坏账准备的计提主观随意以及任意变更会计政策等问题屡见不鲜。
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可以得知,利润操纵行为如今仍广泛存在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财务活动中,虽然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的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在一些方面遏制了其利润操纵的行为,但其中有关公允价值等的一系列新规定也给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提供了新的空间。
2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危害
2.1损害投资者利益
这里所述投资者分为两部分——已将资金投入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和未对某一上市公司投入资金但在证券市场上准备投入的投资者。
众所周知,上市公司的直接经营管理权与所有权分离,投资者并不能实际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其虽设立董事会制度但往往只能影响公司的重大事项。上市公司这一特性使得已将资金投入的投资者无法实时掌控公司的实际经营以及盈利情况,由于该部分投资者增加投入资金或撤资的依据主要是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所以利润操纵造成的主观信息不对称对于该部分投资者来说是致命的。另一部分,对于广大股市投资者来说,反映上市公司盈利情况的会计信息是该部分投资者进行是否注入资金决策的重要依据,上市公司的主观操纵利润影响公司的盈利情况会给其投资决策带来误导,使得投资者对公司业绩、现状及未来发展等无法作出正确判断。
2.2影响国家税收收入
根据我国《证券法》中规定的申请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司股本总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且需满足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申请上市前的最后三年连续盈利的条件,结合国内外各大上市公司的具体情況可以得知,盈利情况是衡量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的重要标志。从国家税收的角度来看,2013年我国企业所得税占全年税收收入的比重达202%,属于税收收入较大的一部分,而对于上市公司利润的课税正是企业所得税。上市公司以其规模大、盈利水平高的特性对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的影响较为深远。上市公司利润操纵通过调节收入、坏账准备等会计手段主观降低、隐藏公司的利润将导致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非正常减少进而影响国家税收收入,导致国家资产流失。
2.3影响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环境
上面已经说到,会计信息是影响投资者进行有关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其反映的是公司运营的情况。利润操纵的直接后果之一是造成虚假的会计信息,误导利害关系人如相关股票投资者,使其趋于忧虑,导致股价违背正常规律地波动,继而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同时,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行为往往容易影响、感染其他公司,因其对利润的掌控能力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都充满诱惑,在有操纵“成功”案例出现之后将会进一步对证券市场甚至整个经济市场带来负面影响。
同样的,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情况下,如果上市公司所提供的利润情况是被人为调节过的,必将误导国家宏观经济决策从而得出不正确的结论,阻碍国家的宏观调控的进行和市场的正常运转,阻碍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妨碍市场经济的发展。
3针对利润操纵的建议与对策
3.1完善相关法律及准则
目前我国针对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覆盖面积却缺乏深度,如我国当前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影响最为深远的是《证券法》,其中有关上市公司的各项执行规范有较为详细的说明,但在利润操纵问题上具体监管措施较为模糊。另外,我国上市公司整体对利润操纵行为的预期后果保持乐观,相关法律未能对该行为起到大规模的震慑作用。从这一点来看,重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一系列针对利润操纵的惩罚条例,同时需要将重心从一次性的经济惩罚和改变一段时期的股票形象等方面转移到关注对利润操纵企业进行经济惩罚等措施之后的长期震慑,以保证整个证券市场长期的最低底线。
准则方面,我国目前准则方面的确存在如对于部分行为和要素界定不明确以及时效性不够等问题。在这些方面需要根据我国的市场经济的特点,加强准则的前瞻性,尽量缩短针对某一具体问题完善准则的时间,同时尽可能减少准则中不明确或含糊不清的规定,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和范围。
事实证明,只要有规定就难免会有“漏洞”,关键是如何减少漏洞并缩小其范围。在这一方面应使相关法律和准则相结合,同时建立起针对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一系列完整的惩罚和执行措施以及后续信用机制,为更好地规范整个上市公司行为提供可能。
3.2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
注册会计师制度在确立财务报告可靠性、防范利润操纵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就以往利润操纵出现的原因来说,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同样需要关注注册会计师本身和审计质量两个方面。
对于注册会计师自身来说,审计的独立性是其根本。加强注册会计师素质的建设,坚持对注册会计师进行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宣传和教育是重中之重。而审计质量方面,会计师事务应进一步规定其工作细则和惩戒办法,对不负责任及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采取较严格的处罚措施,建立起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相应的审计制度以及连带责任制度,使注册会计师充分意识到隐瞒、包庇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后果和对于公司财报的真实性的审计责任,以间接地避免上述行为的发生。
3.3提高证监会监察水平
中国证监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关,对上市公司有监管的职责。应加大对上市公司监管力度和对其财产的清查力度,切实掌握公司真实盈利能力。同时,在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相关性、可靠性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要求,对违规的公司进行严惩,提高证监会威慑力和证券市场诚信度。同时加强证监会的有效监管,结合相关诚信制度的建设,对上市公司建立起诚信档案,使上市公司对于利润操纵行为的预计风险加大,杜绝类此行为的出现。
3.4提高企业经营人员及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
对于企业经营人员来说,将公司经营成果、利润水平与其工资福利挂钩是其一,在该问题上更重要的是要注重公司真实运营状况与其绩效的挂钩。较有成效的办法是在证监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良好监督的前提下,促使其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避免类似情况出现。另一方面,要对公司负责人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以道德教化为手段,突出事前预防的治理力法,使他们建立起诚信为本、依法经营的理念。
除此之外,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利润操纵问题中基本都离不开公司会计人员的参与。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法制建设来激励会计人员的道德行为,同时,加强对《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考核,使之能够理解“不做假账”既是基本的道德要求,也是高尚的人生品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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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万云杰(1995—),男,江西南昌人,学士学位,会计初级(助理会计师)。研究方向:上市公司利润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