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现状与提升研究*
2015-06-05王世文乔小燕
王世文,李 西,乔小燕
(苏州科技学院商学院,江苏苏州215009)
苏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现状与提升研究*
王世文,李 西,乔小燕
(苏州科技学院商学院,江苏苏州215009)
金融产业已成为苏州市现代服务业重要的产业部门,其绩效增长保持区域领先地位,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但金融市场规模和人才环境两方面的竞争力还明显偏弱。建设区域金融中心,苏州应重点关注八个方面的工作:抢抓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机遇,实现直接融资规模效率突破性提升;加快发展新型金融业态,增强地方金融竞争力;完善金融服务中介体系,以专业化促进投融资效率整体提升;做优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升金融创新的主动权;鼓励银行业创新发展,提升信贷融资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的功效;加快民营银行的创设与发展,提升金融产业特色服务能力;积极承接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溢出效应,提升金融产业改革开放水平;积极推进风险管理产品创新,完善经济平稳发展的市场机制等。
区域金融中心;目标;对策
近年来,苏州市金融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苏州现代服务业的重要部门,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升。但总体而言,苏州金融产业仍以传统功能为主,现代金融服务功能和辐射功能还不突出,仍处于“实体经济”吸纳“金融资源”配置、而非“金融资源”驱动“实体经济”的发展阶段,距离“打造改革开放新战略平台,不断构筑体制机制新优势”的目标定位还存在一定差距,所以还需对其发展现状和建设方案进行研究。
一、苏州金融产业发展的成效
1.金融产业已成为新增长极
近年来,金融业发展对苏州经济增长和就业的贡献度不断提升,对经济转型升级的贡献日益突出。2013年,苏州市金融业增加值达960.65亿元,是2003年的9.05倍,其间几何增长率高达20.15%,远远大于地区生产总值13.65%和第三产业增加值16.48%的增速。受此影响,10年间金融业增加值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从3.8%提高到7.38%,对第三产业增加值的贡献从11.10%提高到16.10%。2012—2014年,金融业从业人员分别为4.4万、5.7万和超6万人,其中,在岗职工约为全市第三产业的10%,金融产业已成为拉动苏州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2.金融产业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
利用“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FCI)”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可知,苏州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实现了明显提升。[1]苏州和上海为连续四年得分稳定增长的城市,苏州得分累计增长7.46,远大于南京、杭州、宁波、无锡和温州。尽管苏州在2011年和2012年的排名曾出现一定回落,但2013年再次位列全国30个城市中的第10位。目前,苏州综合竞争力得分同杭州、南京已所差无几,短期内赶超的几率较大。
3.金融体系与融资规模优势相对突出
近年来,苏州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融资规模也已达到较大体量,为未来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奠定了有利的产业基础。截至2013年末,苏州各类金融机构总数已达615家,其中,100%的全国性商业银行、70%的全国性保险机构均落户苏州,金融机构集聚效应趋于增强。随着经济规模和金融机构数量增长,苏州金融业务保持快速发展,融资和信贷规模也已达到可观量级。2013年,苏州银行本外币存款余额达2.12万亿元,贷款余额约1.67万亿元,均居江苏省首位和全国大中城市第9位;全社会融资总量超4 000亿元,并且在IPO停闸背景下,直接融资规模还是高达300亿元。[2]
表1 2013年苏州金融机构与融资发展情况
4.金融产业绩效增长保持区域领先地位
“中国金融中心指数”体系中,金融产业绩效包括金融产业增加值、金融业从业人员、金融深度、金融宽度四个二级指标,反映了金融产业的金融资源控制能力和直接产出,是金融产业对一个城市经济增长贡献度的衡量指标。2010—2013年期间,包括上海在内的六个城市金融产业绩效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落,但苏州却实现了逆势增长,特别是2013年实现了大幅提升。当前,苏州金融产业绩效在排名与得分上同南京只有一步之遥,和杭州的差距也大幅缩小。
二、苏州金融产业发展的不足
1.金融中心辐射功能尚待提升
区域金融中心不仅是融资规模和机构集聚的范畴,其更强调金融定价、信息形成和资源聚散等功能的发挥。斯瑞伏特(Thrift)和多德(Dodd)就把信息看作金融体系运行的核心,他们认为金融中心的角色就是产生、处理、传输并解释和提供金融市场关键信息。[3-4]博蒂斯(Porteous)则认为,“金融中心是指高端金融功能和服务在这里集聚。它们所提供的往往不是分支银行给予小区域内居民的零售金融服务,而是具有特殊性的、高端的金融服务”[5]。陆磊也认为,金融中心建设不应过度依赖特许权和行政审批,真正的金融中心应具有体制上的市场化、区域上的辐射性和产品上的适用性等特征。[6]可见,金融中心不以金融资源集中为主要特点,而以金融资源扩散为基本职能,实现金融资源配置的优化为目的。但从金融中心发展实际来看,苏州在金融定价、信息形成和资源聚散功能上尚处于萌芽阶段。
第一,金融机构相对实力水平改善不显著。“中国金融中心指数”体系中,金融机构实力包括银保证三类传统主流金融机构主体数量及业务开展状况,反映金融机构集聚和综合实力。近年来,苏州市银行、证券和保险公司数量及其业务规模快速增长,金融机构实力得分约增长25%。而同期南京、杭州、无锡和宁波的金融机构绝对实力也均有一定提升。比较而言,宁波、无锡相对排名出现下降,苏州和南京相对稳定,仅杭州在2013年排名快速回升到2010年的水平。其间,苏州和杭州、南京的绝对得分值仍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同杭州的差距明显拉大。
第二,金融市场规模尚处于明显劣势。金融体系是指各种金融活动和金融关系构成的一个系统框架,它是由货币体系、信用体系、利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等相互关联的环节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金融市场是金融工具交易的场所,包括股票、债券、外汇、贵金属和衍生品等市场,也包括各地不断创新的新型金融市场。金融市场规模体现了一个金融中心在区域金融活动中的定价能力、信息溢出能力及资源配置能力,其活跃度和集中性是金融中心辐射功能的重要衡量指标。发达的金融市场是金融创新的基础,也是吸引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集聚的主要因素。尽管2007年苏州成立了滨海产权交易苏州中心,2011年成立了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2014年成立了新三板路演中心,但和国内多数城市一样,在“CFCI指数”方面,苏州金融市场规模绝对得分水平有限,且2013年得分与排名均出现明显下降,而同期南京、杭州、无锡的得分水平相对稳定。
2.人才与环境劣势构成了提升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的制约因素
金融业发展不仅同金融政策等外生因素密切相关,人才环境和商业环境更是基础性影响因素。“人才环境+商业环境➝市场机制配置资源➝金融产业集聚、发展➝区域金融功能提升➝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提升➝人才环境+商业环境”之间存在紧密的互动关系。优良的人才环境和商业环境是金融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的市场解释因素。
“中国金融中心指数”体系中,从纵向比较来看,苏州金融生态得分从55.25提高到了67.26,这表明苏州金融中心建设的基础和潜力不断优化。但从横向比较而言,苏州排名却停滞不前,且略有下降。金融生态环境包括人才环境和商业环境两个方面,系金融业发展外部环境的统称。人才环境排名严重落后是影响苏州金融生态环境的关键原因。苏州经济基础、专业服务、社会保障、经济外向度等方面的综合得分,即金融商业环境得分为70.5,排名第6,明显高于南京和杭州。但2014年第六期金融中心竞争力人才环境苏州得分为64.06,排名20,同南京和杭州存在较大的差异。这说明教育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城市绿化、城市交通、环境状况、生活成本、旅游吸引力等八方面同建立区域金融中心尚存在一定差异,影响了苏州金融中心发展的基础和潜力。
3.区域金融风险控制能力有待提升
风险监控能力是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关键环节。苏州是全国少数地级城市保留银监会、保监会机构设置的城市。但近年来,苏州钢贸风险、信贷风险以及逃废债务等事件的发生都表明:当前苏州银监会、保监会以及地方金融办等机构的风险预警、监控及处理能力同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要求尚存在较大差距。以小贷公司为例,2013年苏州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小贷公司借款的合同纠纷案801件,较上年增长160.91%,涉案标的金额28.56亿元,同比增加144.49%;2014年涉案件数和金额仍居高不下,分别为783件和29.2亿元,给正常的秩序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冲击。
三、苏州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目标
全国金融改革政策环境和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实践为苏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机遇。2013年6月,国务院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设立民营银行再度进入公众的聚光灯下。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战略部署,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苏州金融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机遇。
苏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应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为指导,紧密围绕“打造改革开放新战略平台,不断构筑新体制优势”的发展目标,紧抓有利发展机遇,深化苏州市金融产业改革创新,不断提升金融业的创新力、集聚力、贡献力和辐射力,建立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体系、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多样化的金融组织体系、立体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力争实现金融中心规模和效率的显著突破,促进金融业跨越发展,进一步发挥金融业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构调整的支撑和保障功能,进一步发挥金融业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实现由“实体经济”吸纳“金融资源”配置向“金融资源”驱动“实体经济”功能的转变。
具体建设目标可以分解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实现由银行主导向多元化金融体系并存的金融机构体系转变,提升金融资源的集聚与有效配置能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实现金融业同苏州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融合发展。第二阶段,提升区域金融机构市场实力,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金融市场,逐步培育苏州区域金融中心的辐射功能。
四、苏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对策
《苏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都对苏州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具体对策进行了系统阐述。本研究对相关部分不再赘述,仅就一些新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抢抓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机遇,实现直接融资规模效率突破性提升。
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在内的企业发展资金主要来源应是股权融资及其他形式的直接融资。当前,苏州市应促进直接融资实现跨越式发展,使直接融资成为带动中小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转型的新动力。在我国现有融资体系下,虽然中小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度依赖银行信贷具有很大的必然性和客观性,但长期来说并不具有可持续性。未来,苏州市应抢抓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机遇,实现直接融资规模效率突破性提升。首先,发展股权投资机构,推动直接融资。一方面,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股权投资发展环境,吸引国内外知名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管理公司落户苏州,特别是对专门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名股权投资企业要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引导国内外资本对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产业发展提供战略性投资者范畴内的服务。另一方面,鼓励本地企业、金融机构和自然人设立与发展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基金,促进股权投资管理机构集聚,充分发挥市场对资金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将苏州市充裕的民间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积极打造民间资本转化示范区。同时,积极培育企业融资理念,实现由找钱向找投资者的转变。
第二,加快发展新型金融业态,增强地方金融竞争力。
所谓新金融业态,是相对传统的银行、证券、保险等商业性金融或政策性金融而言的,是为弥补传统金融服务局限性而日益兴起的新金融机构类型、准金融机构、某类金融子市场或创新金融服务工具、模式及标准等。现阶段,一些新金融业态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进入门槛相对较低,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与发展潜力。苏州市应充分发挥本地民营经济基础雄厚和居民金融意识强的优势,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和国内监管部门的合作,着力发展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新兴金融机构,丰富金融业态,拓展金融衍生产品,积极推进金融业向实体产业延伸融合。当前,应把积极培育金融租赁公司作为重点发展方向,推动金融租赁公司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合作,积极开展厂商租赁、直租、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把促进租赁业发展作为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内企业改造、设备更新和创新的重要手段。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利用系统内资源,加强与系统内融资租赁机构的合作,积极引导系统内的融资租赁机构为苏州市中小科技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内企业提供金融租赁服务。
第三,完善金融服务中介体系,以专业化促进投融资效率整体提升。
金融中介是金融产业分工细化的结果,其发达程度直接影响金融市场的规模与成熟程度,决定金融工具的数量与质量,对促进储蓄和资金流动、配置资本、改善公司治理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苏州市可以考虑在工业园区银行集聚、股权集聚基础上,设立金融中介集聚区,支持和鼓励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首先重点发展几个有实力、具有示范辐射效应的金融市场中介服务平台,以此带动资产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等与金融相关的中介机构的发展,为本地金融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并增强其辐射功能,成为苏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增长极。此外,进一步鼓励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在做优做强做大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财务管理、信息服务、代收代付、投资管理、咨询评估等其他业务,从原来单一的业务模式向多元化金融服务业务模式转变,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行业竞争力。
第四,做优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升金融创新的主动权。
苏州银行、各城商行、各农商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应高度重视其改革、发展和风险防范工作,发挥其在金融业务创新方面的主动性优势。苏州银行、各城商行、各农商行要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民间资本、发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等方式扩充资本和调整股本结构,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成为资本充足、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当前,应特别重视对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在管理理念、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盈利模式、企业文化、人才培育等领域实现创新性突破和提升,实现核心竞争力的快速培育与提升。苏州农商行还应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延伸营业网点,实现跨区域发展,增强自身实力,并创造条件争取在境内外上市,努力发展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第五,鼓励银行业创新发展,提升信贷融资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的功效。
在较长时期内,银行仍将发挥金融资源配置的主体地位,这一主体地位也是未来苏州市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工作的重点。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由“苏州制造”向“苏州创造”转型,以及“制造业主导经济增长”向“服务业主导经济增长”的转型,传统银行业务很难有效满足这一转变的新需求。苏州政府、银监、人行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和银行加强沟通,促进银行业创新业务的有效推进。特别是制订专门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差别化信贷管理政策,探索建立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的专业化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切实执行尽职免责的信贷制度,合理设置信贷审批权限,简化信贷审批手续,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同时,鼓励支持各金融机构积极制定专门的科技企业信贷政策,创新丰富科技金融产品,推广基于应收账款、订单、知识产权、股权、期权、动产等适合科技企业的新型金融产品;发挥苏州市物流金融起步早、成效显著的优势,借助互联网技术和现代物流管理,加强对资金流、信息流、实物流的有机整合,促进金融机构与专业物流仓储公司合作,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
第六,加快民营银行的创设与发展,提升金融产业特色服务能力。
发展民营银行,苏州具有设立主体、经济环境和金融生态多方面的优势。2013年末,全市有15家企业集团年营业收入逾百亿,其中,多数曾从事小贷、担保、创投或融资租赁等业务,部分还曾开展财务公司、期货业务,具有金融业务经验与资源。全市常住人口逾千万人,经济总量大、活力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也为民营银行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但是,要想取得设立通道和健康持续发展,苏州民营银行还需过好战略定位、商业模式和风险管控三关。首先,要过好战略定位关。无论是为了获得监管机关批设,还是在银行业竞争的“红海”中发展,苏州民营银行发展应先仔细研究地区经济环境、金融服务需求特点和发起民企资源优势,大胆创新,找准市场机会与战略定位。其次,要过好商业模式关。当前,国内大小银行经营模式趋同,拼存贷款,互挖人才,处于“红海”竞争状态。新设的民营银行在存款吸收能力、资本金充足率和人才储备方面处于劣势,而另一方面互联网与云计算技术发展为银行业商业模式创新提供了机遇。因而,面对资源劣势和市场竞争,苏州民营银行成立之始,就应突出商业模式创新,培育自身经营优势。第三,要过好风险管控关。自主性与私营性是民营商业银行发展的“双刃剑”。一方面,民营银行由民营资本控股,采用市场化机制经营,具有灵活效率优势。另一方面,民营银行也面临股东关联交易、股东持续注资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等考验。苏州可以借鉴台湾民营银行发展经验,在民营银行成立伊始就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机制和高效的外部监督机制,防范民营银行成为关联股东的融资工具。此外,银行股东需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摒弃办银行是为短期高回报的思想,应强化股东自担剩余风险的意识与制度。
第七,积极承接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溢出效应,提升金融产业改革开放水平。
上海“四个”国际中心城市的定位有利于为苏州制造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两城市之间存在明显的协同效应,构成了苏州制造业发展的地缘优势。但与制造业不同,金融服务业具有极强的辐射延生能力,苏州市属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腹地”。因而,在技术方面,未来互联网金融将推动金融机构直接营销特色的快速提升,金融中心对周边的挤出效应将明显提升。在制度方面,随着民营金融机构发展及区域金融界限打破,苏州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从监管层战略角度看,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之外的苏州打造区域次中心的必要性理由相对较弱。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特别是当前中国(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也为苏州区域金融建设提供了国际理念、可复制经验和人才引进等积极溢出效应。当前,苏州应高度重视自贸区金融改革与创新的“可复制、可对接经验”研究,将其作为建设苏州区域金融中心的战略突破口。首先,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与创新将对苏州金融业发展的理念、技术、人才和管理产生溢出效应。其次,苏州信托、东吴证券、苏州银行、国发创投、张家港商业银行等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可以考虑进入自贸区开展业务与谋求转型。亨通集团、创元集团、东方丝绸等具有一定金融市场实践能力的企业也可以通过中外合资的方式进入金融领域,或进入新金融业务领域。例如,元禾创投、国发创投可以尝试发起设立离岸美元基金、人民币基金;苏州信托可以尝试转型综合金融服务机构;恒力集团可以尝试参与原油期货业务。
第八,积极推进风险管理产品创新,完善经济平稳发展的市场机制。
在强调提高融资规模和效率的同时,也不应忽视经济发展客观存在的风险,应关注企业和居民对风险管理金融产品的需求。一方面,积极创新保险产品,满足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需要,扩大保险覆盖面。当前,应重点推动科技保险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结合,鼓励支持科技产品创新和科技保险推广,逐步建立高技术企业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让的保险保障机制。此外,还应鼓励期货和期权等风险管理类金融衍生产品在纺织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试验和推广。作为外向型经济发达地区,还要继续推进汇率避险市场和避险产品的培育与创新,加大外汇远期、掉期等避险工具创新和推广力度,设计适合新兴产业经营特点和汇率变化趋势的避险产品,在合同期限、结算币种、汇率避险等方面加强对企业的信息服务和专业指导,帮助新兴产业中的外向型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
经济发展优势和所处的国内外环境为苏州市金融中心创新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打造区域金融中心”是贯彻苏州市委“六大方面寻求新突破”的内容之一。当前,苏州市金融产业已成为领先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苏州现代服务业重要的产业部门。但金融市场规模、辐射能力和人才环境等方面的竞争力还明显不足。建设区域金融中心,苏州应基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紧密围绕“打造改革开放新战略平台,不断构筑新体制优势”的发展目标,重点关注多层次资本市场与直接融资、新型金融业态、金融中介机构的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建设、传统银行业的改革创新发展、民营银行的设立与创新、对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溢出效应承接以及加强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等八大方面的内容,加强苏州与各地的金融联系,拓展金融中心辐射带,提升金融产业综合竞争力。
[1]综合开发研究院.CDI中国金融中心指数[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2014.
[2]苏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各年全市金融业发展情况[EB/OL].http://www.szjrb.suzhou.gov.cn/jrgk. asp.
[3]Nigel Thrift.On the Social and Cultural Determinant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ers:the Case of the City of London[M]//Stuart Corbridge,Ron Martin,Nigel Thrift.Money,Power and Space.Oxford:Blackwell,1994: 327-355.
[4]N.Dodd.The Sociology of Money:Economies,Reason and Contemporary Society[M].Cambridge:Polity Press, 1994.
[5]David J.Porteous.The Geography of Finance:Spatial Dimensions of Intermediary Behaviour[M].Aldershot:Avebury,1995.
[6]陆磊.中国的区域金融中心模式:市场选择与金融创新[J].南方金融,2009(6):9-14.
(责任编辑:周继红)
F832.753
A
1672-0695(2015)04-0018-06
2014-11-21
王世文,男,苏州科技学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金融学和产业经济学研究;李 西,男,苏州科技学院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金融工程研究;乔小燕,女,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助教,主要从事金融学和管理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