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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概况及碳排放权价格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2015-05-30李铮

2015年10期
关键词:实证分析

作者简介:李铮,女,汉,河南平顶山人,郑州大学商学院金融学2012级本科生。

摘 要:两会委员提出推动“碳期货”市场建设使碳交易再一次成为了热门话题。本文在介绍碳交易市场概况及其相关机制的基础上,根据相关学者曾经提出的理论,以北京交易所碳交易价格为研究对象进行了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并结合模型和当下我国经济形势对我国碳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碳交易市场;碳排放权定价;实证分析

1. 研究背景

随着人类社会、科技的高速发展,环境、资源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温室气体大量排放引发的全球气温变暖,已成为当代人类社会发展的紧迫问题。我国对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在“十二五规划”中明文提出,必须“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并提出于2020年将实现碳排放强度降低40%-45%的减排目标。

世界上第一个为有效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从而减缓温室效应影响的国际公约是1992年5月9 日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制定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联合公约》),在此公约中便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态度。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要求发达国家积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发展中国家只承担提供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汇的国家清单的义务,由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履行公约的资金支持。其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不对气候系统造成危害的水平上。

而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可谓是《联合公约》的进一步发展,使温室气体减排进一步成为发达国家的法律义务,要求从2008年到2012年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5.2%。2009年12月7-18日召开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是继《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它商讨了《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于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节能减排方案。我国对此一直表示积极的配合态度,中国政府代表表示,2016~2020年中国将把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100亿吨以下。

碳交易市场是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了进一步达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缓解全球变暖现状,《议定书》实际上创造出了一种新的交易对象——碳减排额度,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了对二氧化碳排放权配额的交易。《议定书》建立了三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国际合作减排机制。其一是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即某一缔约国(一般为发达国家)与某仪非缔约国(一般为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在清洁发展登记处的减排单位的转让,在非缔约国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协助缔约国通过此机制项目获得“核证减排量”也即CERs,以降低缔约国履行两河国框架公约的成本。

清洁发展机制赋予有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向不具有强制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家投资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减排项目,从而获得CERs。其二是国际排放贸易机制(简称ET)。这一交易机制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之间相互交易碳排放额度。赋予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其许可排放量的缔约国从其他拥有剩余排放量的缔约国购买CERs,其过程包括“分配数量单位”、“排放减量权证”、“排放减量单位”等减排单位核证的转让或获得。一个发达国家将其超额完成减排义务的指标,以贸易的方式转让给另外一个未能完成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的同事,从转让方的允许排放限额上扣减相应的转让额度。其三是联合履约机制(简称JI),其核心是缔约国之间以项目为基础的一种合作机制。所实现的减排单位可以转让给另一个发达国家缔约方,但是同时必须在转让方的分配数量配额上扣减相应的额度。通过此机制实现了减排成本较高的缔约国在减排成本较低的缔约国实施温室气体排放项目。通过以上三种不同机制的对比可以看出,碳交易分为两类,一类是以CDM和JI为代表的以项目为基础的减排交易形式;另一类是以ET为代表的配额型交易,由管理者制定总的排放配额,并在参与者之间分配,参与者根据自身需要进行排放配额的买卖。由于我国是《京都议定书》的非缔约国,因此不能直接开展配额型交易。我国碳排放交易的主要类型是基于项目的减排交易形式,最主要的是CDM机制。

目前世界上的碳交易所共有四个:欧盟的欧盟排放权交易制(EU ETS)英国的英国排放权交易制( ETG)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国家信托(NSW)其中EU ETS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在世界碳 交易市场中具有示范作用。2012年1月13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东省、湖北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逐步建立起了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以实现低成本2020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由此可见,中国碳交易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交易大部分比较分散,多是企业之间的场外交易,缺乏价格机制,而且以CDM为主的品种较为单一,再加上市场和价格不够公开、透明,因此还没有建立成一套完整的定价、核证体系,导致我国碳交易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国际碳市场价格,不利于争取国际价格决定权。

2.变量选取

碳减排额价格的制定对于确定碳交易产品的具体价值,建立完整透明的碳交易定价体系以争取国际价格决定权乃至相关衍生产品(如碳掉期、碳期货、碳期权)价格的决定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碳排放交易价格的影响因素也是众多学者热衷研究的话题。本文选取2014年北京交易所的碳交易价格为研究对象,也即被解释变量。(数据来源于北京市碳排放权电子交易平台,而且排除了林业碳汇和EBA等特殊价格的影响因素)

Emilie Alberola(2008)认为工业产值对碳排放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基于此论点,而且由于我国一直是一个重视工业生产的国家,工业生产部门对碳排放的影响较大,孙建卫在进行中国碳排放核算及其因素分解研究时,其分解结果也显示出工业部门对碳排放的影响最大的结论。因此本文选取2014年北京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作为影响北京碳排放交易价格第一个解释变量。(数据来源于北京市统计局)

此外,与Andrew StocE king(2012)所认为的边际成本时影响碳排放权价格原因的论点相似的,同时也基于Emilie Alberola认为的EUETS碳排放交易价格与欧盟成员国电力工业企业股票收益息息相关,本文选取2014年北京市工业企业利润累积增速作为第二个解释变量。(数据来源于资讯库)

Emilie Alberola(2008)还认为碳排放交易价格与温度息息相关,包括极端温度出现和突发性温度的变化,尤其是突发性温度变化对其影响更为显著,为此本文选取北京市2014年月平均气温作为第三个解释变量。(数据来源于中国气象科学数据共享服务网)

Marius-scritian Frunza等(2009)认为石油、煤炭、天然气等传统能源的市场表现也是影响碳排放交易价格的重要因素,基于此论点我们选取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成品累计值作为第四个解释变量(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此外,选取一个宏观经济变量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来衡量宏观经济情况,以此作为第五个解释变量。(数据来源于北京市统计局)

笔者通过个人计算统计出了以下数据:

月份 北京市交易

所碳排放权

交易价格 工业生产

总值(亿元) 规模以上

工业利润累

计增速(%) 日平均最

高温度 煤炭开采及

洗选业产成品

累计值(亿元) 居民消费价

格指数(以上年

同期为100的指数)

1 50.63 139.74 15 2 840.02 103.3

2 51.73 116.74 28.3 5 861.67 101.8

3 55.27 146.62 25.7 12 932.1 102.1

4 54.63 144.89 16.9 20 969.6 101.5

5 53.11 146.13 12 26 957.3 102.1

6 54.8 154.24 17.6 30 984.2 102.2

7 70.18 150.31 13.7 31 1007.5 101.8

8 54.52 150.11 14.2 30 1050.7 101.5

9 52.27 160.73 16.3 26 1035.4 101.1

10 51.86 150.67 17.5 19 1035.6 100.5

11 51.98 157.4 10.1 10 998.1 100.7

12 52.74 186.77 18.5 3 983.9 100.8

由于七月份的数据特殊,为了保持数据的整体有效性,剔除七月份数据。

3.模型建立

根据上述数据,我们选取的变量如下:

被解释变量Y:2014年北京市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元/吨)

解释变量X1:2014年北京市工业生产总值(亿元)

解释变量X2:2014年北京市工业利润累计增速(%)

解释变量X3:2014年北京市日平均最高温度(℃)

解释变量X4:2014年煤炭开采及洗选业产成品累计值(亿元)

解释变量X5:2014年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上年同期为100的指数)

因此,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方程

Yi=β0+β1X1i+β2X2i+β3X3i+β4X4i+β5X5i+ui

通过eviwes回归得出结果:

Variable Coefficient Std.Error t-Statistic Prob.

C -42.30593 184.6593 -0.229103 0.8279

X1 0.030038 0.048642 0.617541 0.5639

X2 0.161577 0.103570 1.560079 0.1795

X3 0.077453 0.126895 0.610372 0.5683

X4 0.007655 0.032348 0.236641 0.8223

X5 0.780685 1.582694 0.493264 0.6427

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X4和X5的P值过大,很不显著,原因可能是由于数据所选取的范围过宽,将其剔除,对剩余解释变量再次回归。

Variable Coefficient Std.Error t-Statistic Prob.

C 44.73078 5.052088 8.853920 0.0000

X1 0.026869 0.026720 1.005551 0.3481

X2 0.147980 0.088537 1.671395 0.1386

X3 0.101816 0.040564 2.510019 0.0404

取对数之后,参数的p值均小于0.05,在95%的置信度下可以通过显著性检验。

Variable Coefficient Std.Error t-Statistic Prob.

C 3.431581 0.397636 8.629961 0.0001

LNX1 0.072800 0.071763 3.014453 0.0341

LNX2 0.043847 0.027868 5.573400 0.0106

LNX3 0.020476 0.007944 2.577336 0.0366

因此得出最终模型为lnYi=3.432+0.073lnX1i+0.044lnX2i+0.205lnX3i+ui

通过以上的模型我们可以看到,北京交易所的碳排放权交易价格与工业生产总值、日均最高气温和工业企业利润增长速度均成正比,符合实际经济意义。

平均来说,工业生产总值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引起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增长0.073%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利润增速每增长1个百分点引起他排放交易价格增长0.044个百分点,而单位日均最高温度的升高引起碳排放交易价格变动0.205个百分点。

以上模型只是根据几位学者的理论研究结果选取的微观影响因素,更重要还是供给、需求、市场等宏观层面的影响因素。若全盘考虑,必将那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碳交易价格决定机制体系。

4.对我国碳交易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建议

4.1仍要重视工业发展

上述模型显示,工业生产总值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速与碳交易价格呈正比关系,因此重视工业企业的发展仍然是提高我国碳交易排放价格,从而在国际上争取碳交易定价权的重要途径。工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相比于消费需求来说起着更为稳定和核心的作用,同时产业革命和近现代大工业也是城市化的动力源和物质技术的前提。同时大力开展徐进工业转型的投资以及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发展也势在必行。

4.2新常态背景下更要注重绿色金融的建设

碳交易市场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绿色金融理念的进一步落实。所谓绿色金融是旨在促进绿色、生态、低碳等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安排和活动的统称。我国目前处于新常态的经济增长形势下,经济增长速度较低,有较高的通货膨胀,产业更新换代速度更为迅速,经济周期更加激烈,处于一个重要的战略时期。尤其是在资源环境方面,过去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空间相对较大,而现在环境的承载能力已接近上限,必须进一步推进公民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意识,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因此,我国应高进一步重视绿色金融理念的培养和宣传,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主力军作用,如允许金融中介机与项目主联合开发节能减排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碳衍生产品方面的创新等,加强建立政府绿色金融机构。

4.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碳市场试点成立不久,尽管针对不同试点出台了有关碳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如2013年11月上海试点出台的《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以及2013年12月北京试点出台的《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但是地方性的法规法律约束法内有限。从全国范围内来看,还未出台正式的碳排放交易法,对于碳排放的监督、管理、核查等也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如对碳市场参与者的准入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对没有遵约的惩罚力度也相对较轻,对对于碳排放权交易价格的制定至关重要的基础统计数据也没有实施严格的要求全盘公示规定,造成不同企业数据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无法很好的相互协调,对分配总量控制指标的确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总之,我国碳交易市场法律效力约束较弱,缺乏一个真是出台的政策法规作为确保碳交易市场平稳运行的支撑。因此,建立一个系统、完整的基本制度和交易规则是十分必要的。

4.4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同时加快金融创新

从上述论述中看到,我国形成的相关试点已通过碳交易所。产权交易所等形式开展了碳排放项目相关交易和服务活动,但是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为了与国际碳市场接轨,应更加广泛、普及地宣传碳交易及相关理念,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构建我国碳交易市场,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碳配额制定及分配方式,建立健全碳市场体系。当然,一个建立在总量管制和排放权交易的市场机制基础之上的全国性统一市场必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必须引入诸如碳期货、碳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来规避风险。发展相关CERs金融衍生产品不仅有利于企业套期保值、规避市场风险,而且有利于企业形成一个合理的价格预期,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国际碳市场定价,对于我国在国际市场上掌握定价权及提高竞争力都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孙健卫,赵荣钦,黄贤金,陈志刚.1995——2005年中国碳排放核算及其因素分解研究.自然资源学报.2010,8:25,36

[2] 王鑫.我国碳交易价格的影响机制研究.中国地质大学.2011.5

[3] 国家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D(〗商业文化 管理视窗〖=〗〖=S(〗管理视窗 商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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