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影子”
2015-05-30陈丽萍
陈丽萍
摘 要: 目前我国已初步实现了利率市场化,一般个体投资者欲提高家庭资产的收益率,而金融机构也想改善资产负债表,影子银行的发展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2014 年底,我国影子银行规模已经高达到45.2 万亿元。而随着影子银行的迅速发展,我国也逐步增强对影子银行最主要业务监管的力度和频率。而从美国经验表明,影子银行规模增速即使利率市场化以后仍然保持较高水平,我国较长时间对影子银行采取的是审慎的监管态度,但笔者认为随着影子银行增速持续高于传统银行,其规模最终超过传统银行。故规范化监管影子银行,让其在阳光下进行,才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点。
关键词: 影子银行;利率市场化;监管
一、引言
利率市场化改革一方面提高了银行负债端成本,又带动了金融体系整体的负债成本,为了维持一定的利差(利润率),各类型金融机构均有提高资产端收益的倾向,其中最好的一种方式就是绕开监管进行金融创新,这就构成了影子银行持续发展的内部动力。影子银行作为社会总体信用投放的一个方面,其规模持续增长的动能对资金面有一定挤压,增加资金面的不确定性。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可以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来分析:需求方面,2008 年4 万亿投资之后,大量企业项目形成再融资需求,但银行贷款受到资本充足率、信贷额度、存贷比考核、不良贷款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投放能力有限,因此形成了巨大的融资需求缺口,影子银行也因此得到发展;供给方面,在利率市场化尚未完成时,一般存款利率受到管制,无法满足居民对资产收益率的要求,因此当高收益的影子银行业务出现时,对居民具有天然的吸引力。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影子银行相对高收益率的吸引力将有所下降,那么未来将如何发展?本文将结合我国近年影子银行的发展和监管,参考美国的成功经验进行深入剖析。
二、相关概念概述
1. 影子银行
由维基百科所知,影子银行(Shadow Banking)的概念虽然早在2007 年金融危机中就已提出,但对其的界定至今仍未有统一的答案。我国正式界定了影子银行的概念源于我国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107 号文),其将经营“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机构和业务”的机构规定为影子银行。
王达(2012)将美国的影子银行体系分为由政府支持的影子银行体系、“内部”影子银行体系和“外部”影子银行体系组成。在穆迪公司公布的《中国影子银行季度监测报告》第二期中,其将影子银行业务具体为: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民间借贷①、理财产品(不包括以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作为对应资产的产品)、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财务担保公司信贷、财务公司贷款、金融租赁、小额贷款、典当行贷款以及资产支持债券。而中国(107 号文)定义的影子银行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不过在具体测算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数据无法获取等诸多问题。
2. 利率市场化
广义上的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过程中,通过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形成利率水平。通俗来说,利率市场化便是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市场,是金融机构在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上的市场化,是各金融机构能够依据自身的资金水平和对市场形势的判断来调整利率水平。利率市场化期间,影子银行增速相对较快,但波动也相对较大;利率市场化以后,影子银行增速虽有一定下移,但波动相对稳定。在美国,影子银行在利率市场化以后依然维持着较高增速水平,随着影子银行增速持续高于传统银行,其规模最终超过传统银行。
三、利率市场化下我国影子银行的监管
1. 简述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回顾
2014 年底,我国影子银行规模已高达至45.2 万亿,占银行总资产的规模上升至26.8%。对影子银行的最重要的部分是作为社会融资规模中代表银行的非标准化融资方式,如信托贷款、委托贷款以及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但随着近两年的监督力度的加大对部分业务,其占比有所下滑,从2012 年最高的56.6%降至2014 年的50.0%。特别是在2014 年,在107号文和127 号文对该部分业务加强监管力度后,导致其发展受限较为厉害。同时银行理财产品因其门槛低、收益高、购买方便等诸多因素而得到井喷式发展,使得其成为替代银行一般存款的较优选择,成为影子银行占比最大的单一品种。它的份额,从7.4%上升2010至25.7%。
2. 我国影子银行的监管回顾
我国在影子银行的监管方向主要是影子银行最主要的几个业务方面,涉及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信托、票据、同业、委托贷款等,而且随着影子银行迅速扩张,我国也逐步增强监管的力度和频率。本文整理了2010 年以来针对影子银行相关业务的监管政策。
2010 年8 月,银监会公布了《关于规范银信合作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即72 号文),要求银行将之前的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中,所有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全部转入表内,并按150%的拨备覆盖率计提拨备,信托公司的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2011 年6 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即197 号文),规定严禁从事或参与以规避信贷规模为目的的票据买卖行为,并重点检查金融机构是否通过票据贴现逃避信贷规模等。
2012 年8 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同业代付业务管理的通知》(即237 号文),要求银行开展同业代付业务应具有真实贸易背景,进行真实会计处理,体现真实受托支付。
2013 年3 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8 号文),规定商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
2013 年5 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排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违规票据业务的通知》(即135 号文),规定了风险排查对象指向农信社、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核查重点则指向贴现资产和负债、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票据发生额较大的机构,以及与商业银行互为对手大量交易的票据业务。
2013 年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即107 号文),界定了影子银行的概念,并规范了落实各类影子银行的监管职责。
2014 年4 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即99 号文),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监督,禁止其利用销售新的理财产品所得资金偿还到期理财产品,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业务。
2014 年5 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共同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即127 号文),为了约束和规范具有信用派生功能的创新、监管套利型同业业务,在一定程度上界定了监管范围、业务形式的规范性要求、资本实质性计量要求以及监管范围。
2014 年5 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即140 号文),主要说明了对同业专营部门制,如分支机构不得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不得转授权等具体要求。
2014 年7 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即35 号文),要求开展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制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风险隔离、单独核算、行为规范、管理等,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并要求建立风险缓释机制,将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行风险管理体系。
2014 年12 月,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鼓励理财产品开展直接投资,允许以理财产品的名义独立开立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相关账户。明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代客资产管理业务,
2015 年1 月,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针对委托贷款适用范围、定义和原则以及业务、风险管理,法律责任等诸多事项都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要求。②
其中对后市有较大影响的文件是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107 号文)。在影子银行监管中,该文件对未来监管和规范影子银行业务。其中在涉及数据统计、责权安排、和资本金管理等方面都做出规定。107 号文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管和规范方面了提出了较为明晰的框架。第一,较为规范的制定影子银行监管的权责,促进具体化政策的落实;第二,创建影子银行专项统计;第三,对具体化监管思路提出建议。主要包括明确限定业务范围和增加资本和拨备要求。综上所述,我国对影子银行的概念虽然迟迟才提出,但涉及相关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规定却早已制定并实施。
3. 利率市场化下审慎地监管我国影子银行的不利影响
如何配置资产的期限是面对影子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中最为一个重要问题。影子银行一直进行的是长期化的资产投资管理,但短期负债才是影子银行主要资金来源。因此,从预防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角度,制定和实施影子银行的监管,对管理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可能需要规定较高的标准。
紧缩非金融部门的融资量。若要规范影子银行监管,在影子银行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就暗示着需紧缩对非金融部门的融资量。进行监管影子银行的资金来源、业务操作范围以及流动性方面,都必然会制约着对影子银行的对外融资能力。从目前的融资活动来看,影子银行体系中依旧存在着诸多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于是增强对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也不可避免地造成在短期内影子银行将紧缩对非金融部门的融资量。总之,加强影子银行的监管,非金融部门融资成本将整体上升,往往会导致社会融资供给方的收缩。
推升民间融资成本,企业债券影响较小。影子银行受到审慎的监管,一旦在非金融领域的广义的金融机构(即社会融资总量)受到收缩,那么一些民营企业自身的资金需求就将被迫需要通过影子银行来获得满足,民间融资的成本就此被推高。对于企业债券利率的影响会较为复杂。因为需要进行审慎的监管影子银行,银行就需重新配置非标资产的,而对债券配置需求的增加可能就是这类的重新配置中较为重大的改变,但贷款扩张仍然遭到额度制约。同时,由于民营企业从非标渠道融资受到阻碍,其便会增加债券发行。但债券收益率的变化是不太明确。因此虽然资金需求水平总体下降,资金整体的供求关系却是需大于求,因此企业债的收益率不会发生明显的下降。
银行利差扩大,银行利润却难以上升。我国甚至其他国家监管影子银行,归根到底是希翼银行体系能将影子银行业务转接为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的一部分。而在实现这一目标时,因影子银行收紧了对非金融部门的融资需求而下调了银行总资产规模的扩张水平。并且同时,银行也会放缓通过加大理财产品的发行来实现存款表外化的脚步。从而银行的资金来源将更多依赖于存款,而非来源于同业市场资金。但是如你我所知,目前存款利率仍然受到严重的管制,另一方面,银行不断提升对民间等资金供给方的贷款利率。由此虽然形成银行的利差进一步扩大,但由上述证明的银行资产规模扩张的速度也在同时放缓,所以银行的利润增速却难以上升。
审慎监管无法抑制影子银行金融创新。颁布影子银行的监管文件代表着对其监管力度的加强,虽然在短期内采取紧缩货币政策不将是迫在眉睫。在当前我国经济环境背景下,经济发展需要一个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抑制影子银行的发展是能够减轻央行对货币和信贷的管理的压力。但是,审慎监管无法抑制影子银行金融创新,易造成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存在恶性循环。监管机构无法消除影子银行的金融创新,金融机构的套利行为不能完全根除,应该改变的审慎监管。
四、小结
利率市场化改革不仅提高了银行的负债端成本,也带动了金融体系整体的负债成本,各类型金融机构都会绕开监管而进行金融创新,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这些都进一步推动了影子银行的迅速扩张。对影子银行进行审慎监管,从短期性和长期性两种角度来看待经济发展是有着不同的含义的。从短期性来看,社会资金供给会由于监管影子银行受到阻塞,尤其是投资需求方面。但是从长期来看,我们不否认为了降低金融体系的风险,提高经济市场稳定性,以实现长期地实现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进行审慎监管影子银行是十分必要的。但即使未来加大监管力度,也已改变挡影子银行发展大趋势,因此规范其发展变成了首要任务。审慎监管也难以完全疏通影子银行“阳光下”的运作。如何实现金融监管有效促进金融创新,而金融创新也能按照规定进行,这样的良性循环所有金融机构都应以追求目标。影子银行因其所具有的金融创新性,成为时代与人们的主流。还是依靠“捂”和“堵”的方式并不能保证影子银行的消失。影子银行作为社会总体信用投放的一个方面,其规模持续增长的动能对资金面有一定挤压,增加资金面的不确定性。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
注解:
① 穆迪假设民间借贷自2011 年期不再发生变化,一直保持在3.4 万亿元。
② 资料来源:中国银监会,中国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
参考文献:
[1] Jenkins,Patrick,BrookeMasters.Shadow Banks Face RegulatorsScrutiny. Financial Times . 2010
[2] Moodys.Chinas Shadow Banking Continues to Weigh on the BanksCredit Profiles. 2013
[3] 裘翔,周强龙.影子银行与货币政策传导[J].经济研究.2014(05)
[4] 王达.论美国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运作、影响及监管[J].国际金融研究. 2013(05)
[5] 肖欣荣,伍永刚. 美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对银行业的影响[J].国际金融研究.2011(01)
[6] 张雄杰.国内影子银行的风险研究[J]. 商. 2013(10)
[7] 羌建新.再回首:影子银行危机下的政府金融救助[J]. 世界知识. 2013(07)
[8] 李建军,田光宁. 影子银行体系监管改革的顶层设计问题探析[J]. 宏观经济研究. 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