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转型分析
2016-10-17罗坚
罗坚
摘 要: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一直在稳步的推进当中,自2013年7月起中央银行发文决定全面开放市场贷款利率,标志着我国市场贷款利率的全部放开,我国在利率市场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而利率市场化带来利率变动、利差缩窄以及失去了行政定价的资金价格,必会对我国金融业影响巨大。在利率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与整个银行业在逐步深入对外开放,坚持“走出去”的背景下,推动商业银行的工作业务结构与收入结构的转型升级,是我国商业银行提高市场竞争力与业绩经营水平、实现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长期依赖于各种形式的利息收入,而如中间业务等非利息收入发展十分缓慢。这种不太合理的收入结构,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的运营成本长期居高不下、而盈利水平较低且发展缓慢。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急需从以利息收入的主导的单一收入结构,向利息收入与非利息收入均衡发展的收入结构转型,大力发展非利息业务,实行多元化发展战略。本文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收入结构,以及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结构的影响,并对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结构的优化提出建议。
关键词: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结构;利率市场化;非利息收入;收入结构转型
利率市场化,亦称为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指政府开放对存款、贷款等的利率管制,取消对银行存贷款利差的保护,让资金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的过程。自1993年《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后我国一直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从2013年7月20日起中央银行全面放开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管制,进一步深入利率市场化改革,标志着我国贷款利率市场化已经基本完成。中国利率市场化已经进入了最后的攻坚阶段,除存款利率外,绝大部分利率已经开放。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入,失去了行政定价的利率必会对以存贷利差为主要收入的我国商业银行产生很大影响。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针对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对现有收入结构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类归纳和总结。并提出我国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应该以利息收入为主导,向利息收入与非利息收入均衡发展转型的策略。
一、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收入结构
从利率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有所上升,但净利息收入仍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长期以来的依靠固定存贷利差和信贷增长的传统盈利模式将不可持续,亟需加快收入结构转型。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占总收入比重普遍较高
从我国中、农、工、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来看,其中三家贷款利息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七成左右甚至中国农业银行超过八成。三家非利息收入仅占营业总收入的两至三成。可见贷款业务的利息收入在国有商业银行收入结构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由于对利息净收入的过分依赖,将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在经济转型,尤其是金融波动的过程中承受巨大压力。首先,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家商业银行对贷款利率定价的竞争将更为激烈,我国商业银行再也不能够轻松享有利率管制时期优厚的贷款定价和贷款利差所带来的高额利润,从而商业银行传统存贷业务收入将减少。其次,我国金融市场逐渐对外开放,各种实力雄厚、管理先进的外资银行不断涌入中国,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对手增多。传统利息业务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同时,利率市场化将使股票、证券等投资的利息收入的增长空间受限。与此同时,股票、证券等投资的利率风险将加大。最后,随着我国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可选择风投,或者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进行直接融资,或者向互联网金融进行融资,而向商业银行贷款将不再是企业首选的融资渠道。
(二)利润增长速度持续放缓,盈利模式急需转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6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5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净利润1.97万亿元,同比增长2.39%,增速下降8.1个百分点,连续两年下降。截至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1.06%,比上年末下降0.13个百分点,资本利润率14.35%,比上年末下降2.8个百分点,净息差2.47%,同比下降0.24个百分点。非利息收入占比24.1%,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见下图)。(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和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存贷款利差缩小趋势明显。截至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息净收入占营业净收入的比例为56.96%,比上年下降4.88个百分点。我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总体有所提高,但是变化幅度并不显著。
银行业金融机构盈利水平和非利息收入占比的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中国银监会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业务种类少,范围窄,业务层次不高
我国商业银行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政策,绝大部分商业银行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存贷款业务、结算与清算业务、代理业务收入、信用承诺收入、银行卡卡费等传统中间业务,少数其他金融领域的业务基本通过代理的方式来进行。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的种类较少且业务层次较低。如中间业务主要以操作简单的结算类、代理收付类等业务为主(如人民币结算业务、基金托管业务、代理收支保费业务等等)而层次较高的业务如投行、保险、证券等业务开展不多。除财务顾问类业务较有起色外,其他层次较高的业务水平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同类商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商业银行开办中间业务的风险和复杂程度,分别实施审批制和备案制。适用审批制的业务主要为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以及与证券、保险业务相关的部分中间业务;适用备案制的业务主要为不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
适用审批制的中间业务品种包括:①票据承兑;②开出信用证;③担保类业务,包括备用信用证业务;④贷款承诺;⑤金融衍生业务;⑥各类投资基金托管;⑦各类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⑧代理证券业务;⑨代理保险业务;⑩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适用审批制的其他业务品种。
适用备案制的中间业务品种包括:(一)各类汇兑业务;(二)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三)代理发行、承销、兑付政府债券;(四)代收代付业务,包括代发工资、代理社会保障基金发放、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如代收水电费);(五)委托贷款业务;(六)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七)代理资金清算;(八)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的收单业务,包括代理外卡业务;(九)各类代理销售业务,包括代售旅行支票业务;(十)各类见证业务,包括存款证明业务;(十一)信息咨询业务,主要包括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业务、金融信息咨询;(十二)企业、个人财务顾问业务;(十三)企业投融资顾问业务,包括融资顾问、国际银团贷款安排;(十四)保管箱业务;(十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适用备案制的其他业务品种。
非利息收入业务的种类少、业务层次较低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结构的优化和经营效益的提高。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业务范围受到严格的限制,不能经营相当一部分的资本市场业务,我国商业银行营业收入增长点有限,从而严重影响其业务多元化的发展及收入结构的优化。此外,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从事的非利息业务多为层次不高的业务,技术含量较低。这类业务耗费的成本较高,且业务收益率较低,制约了银行经营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二、利率市场化带给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利率波动对我国商业银行收入产生的影响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深入,不仅利率的整体水平会上升,而且由于原有的各种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稳定关系被破坏,利率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会迅速增大。利率市场化改革会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甚至整个社会的经济造成较大影响。虽然中央银行先放开贷款利率,能够避免一些例如利率超高、汇率波动、外汇过度流入或流出等风险。但是我国商业银行作为调节市场上资金融通的中介机构,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存贷利差。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而这种价格的不确定且竞争带来的频繁变动必将引起商业银行的利差减少,甚至收益损失。利率波动幅度和频率不断提高,对银行的经营策略和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倒逼全行业必须进行深刻的变革和调整。
(二)重定价对收入产生的影响
利率市场化引发的价格体系重新估计和利润再造会加剧我国商业银行间同业竞争,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种类与服务水平普遍趋于同质化,利率市场化后我国商业银行在存贷款的领域竞争加剧,利率将成为银行的主要竞争手段。2013年7月中央银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在稳住存款利率的情况下,放开贷款,可以通过竞争谈判机制,形成新的定价体系,有利于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避免银行间高息揽存等恶性竞争,引起金融秩序的混乱。但取消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后,银行有可能为了争夺优质客户,维持客户关系,下调贷款利率,缩小利润空间,甚至为了综合收益保本赔本贷款给客户。客观上造成贷款利率下降的幅度远高于存款利率的上升幅度,这将加大净息差占主要收入的我国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风险。一些大型的商业银行可以发挥规模效应,在定价议价上有充分的竞争优势,甚至引起寡头垄断和恶性竞争,导致中小银行客户流失风险加大。
(三)利率市场化下收入结构的潜在风险
过去由于行政性管制利率,我国商业银行可以获得稳定的存贷利差,随着利率的逐渐放开,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的传统的利息收入盈利空间越来越小,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对利息收入的依赖依旧较大,意味着在利率市场化中要承受更大的风险。利率市场化下银行的资产越来越多的暴露在利率风险之中,利率风险管理对于银行收入的稳定显得越来越重要。现行的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办法,需要业务来规避利率风险,利率风险的管理工具,提升商业银行的投资能力。伴随着金融市场的深化发展,金融脱媒趋势的加快,融资渠道多样化,许多银行的客户通过股票和债券市场进行融资,降低了企业对银行资本的依赖度。
三、对于优化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结构的建议
(一)顺应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趋势,巩固利息收入地位
虽然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入,但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仍占总收入的绝大部分,不可马上抛弃,所以应当巩固传统的利息收入。优化利息收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①弄清不同种类的贷款之间的比例,严格控制低收益类贷款,减少银行的坏账。积极发展以优质客户为贷款对象的贷款品种,稳定增加贷款的收益。②注重市场细分、区分客户种类。深度开发优质客户市场,把有市场、有前景、经营效益好、信誉程度高的企业作为新的目标客户,最大限度地提高贷款收益。③根据风险度、综合回报率等情况,对不同的客户实行差别利率和服务价格,引导营销人员用科学合理的价格水平组织贷款营销,努力提高盈利水平。④积极发展外汇贷款业务,增加外汇利息收入。
(二)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提高非利息收入占比,积极进行经营模式转型
我国商业银行应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非利息收入业务的发展,向非利息收入业务投放更多的资源。在业务开拓上,商业银行应逐步转变发展方向,渐渐将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拓展作为主要目标;在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上,应将非利息收入业务的增长作为重要的参考指标,逐步主要以此来考核各级银行及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优势和客户需求,根据自身优势进行金融服务产品业务创新,提高投入产出比。
(三)发展综合业务,实现收入多元化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应提高对发展中间业务的认识,立足于当地经济和银行自身的特点,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高层次的能为客户和自身都能带来效益的中间业务。其次,各商业银行自身要积极引导广大客户对合法、合理收费的认识,通过积极的营销与宣传,使顾客认同中间业务服务收费的目的,明白对中间业务收费的合理性,培养客户花钱享受优质服务的消费习惯与行为。再者,加大金融产品创新的力度,大力发展管理性、衍生性等金融工具业务,形成以传统优势中间业务为基础,高附加值、高层次的中间业务全面发展和委托代理类、交易类、投资类业务等三大板块协调发展的业务格局。最后,不断提高商业银行本身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积累良好的口碑,打造自己的优秀品牌。如在信用卡、投资、个人理财、消费信贷等含金量高的业务,实现精细化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积累自身品牌的力量,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优质产品种类,提高中间业务收入。(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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