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数学教学中的数形结合
2015-05-30徐建飞
徐建飞
【摘要】"数形结合"思想方法是研究数学问题的重要方法,本文对初中数学中的部分问题,谈谈如何运用"数形结合"的思想解题。
【关键词】数形结合 数形结合思想 以形助数 以数解形
【中图分类号】G633. 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14-0277-02
中学数学研究的对象可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数,一部分是形,但数与形是有联系的,这个联系称之为数形结合,或形数结合。我国著名数学家华罗庚曾说过:“数形结合百般好,隔裂分家万事非。”“数”与“形”反映了事物两个方面的属性。我们认为,数形结合,主要指的是数与形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数形结合就是把抽象的数学语言、数量关系与直观的几何图形、位置关系结合起来,通过“以形助数”或“以数解形”即通过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结合,可以使复杂问题简单化,抽象问题具体化,从而起到优化解题途径的目的。
作为一种数学思想方法,数形结合的应用大致又可分为两种情形:或者借助于数的精确性来阐明形的某些属性,或者借助形的几何直观性来阐明数之间某种关系,即数形结合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种情形是“以数解形”,而第二种情形是“以形助数”。“以数解形”就是有些图形太过于简单,直接观察却看不出什么规律来,这时就需要给图形赋值,如邊长、角度等等,特别是在做选择题时,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答案,用此种方法就可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由于这“以数解形”比较简单,所以这里就不多做介绍了。“以形助数”是指把抽象的数学语言转化为直观的图形,可避免繁杂的计算,获得出奇制胜的解法。学生通常把“数形结合”就理解为“以形助数”,也可以这么说,理解了并掌握了“以形助数”这种思想方法,就是理解了“数形结合”。“以形助数”中的“形”,或有形或无形。若有形,则可为图表与模型,若无形,则可另行构造或联想。因此“以形辅数”的途径大体有三种:一是运用图形;二是构造图形;三是借助于代数式的几何意义。以下我将从 “数形结合”在哪些题型中可以应用和使用“数形结合”时要注意哪些事项这两个方面来具体介绍数形结合这种思想方法。
一、解决集合问题:在集合运算中常常借助于数轴、Venn图来处理集合的交、并、补等运算,从而使问题得以简化,使运算快捷明了。
例如:某班有54名同学,其中会打篮球的有36人,其余的不会;会打排球的人数比会打篮球的多4人,其余的不会;另外,这两种球都不会打的人数是都会打的人数的 还少1,问既会打篮球又会打排球的有多少人?
分析:用韦恩图画出示意图,借助图形去分析解决此问题,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借助方程去求解。
解析:不妨设54名同学组成的集合为S,会打篮球的同学组成的集合为A,会打排球的同学组成的集合为B,两种球都会打的同学组成的集合为C
设C中有元素x个即既会打篮球又会打排球的同学有x人
则 (36-x)+(40-x)+( x-1)=54 则 x=9
所以说既会打篮球又会打排球的同学有9人.
通过图示先将无形的东西转化成有形,再将有形的东西转化成方程去求解是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二、解决函数问题:借助于图象研究函数的性质是一种常用的方法。函数图象的几何特征与数量特征紧密结合,体现了数形结合的特征与方法。
例如,代数中,二次函数图象y=ax2+bx+c(a≠0), △= .
当△>0 y=ax2+bx+c的图象与x轴有两个交点。
△=0 y=ax2+bx+c的图象与x轴有一个交点。
△<0 y=ax2+bx+c的图象与x轴无交点。
三、在理解数量关系及概念上的作用
初中数学有代数和几何两部分内容,它门是互相渗透与推进的,如代数列方程解应用题中的行程问题,往往借助几何图形,靠图形感知来“支持”抽象的思维过程,从而数量之间的相依关系,所以数形结合是寻找解决问题途径的—种思维方法。又如初一教材引入数轴,就为数形结合的思想奠定了基础。教材借助于数轴:(1)直观地给出了相反数的定义,在数轴上表示该两数的点分别在原点的两旁,离开原点的距离相等;零的相反数仍是零。(2)直观地给出了有理数大小的比较法则,即在数轴上表示的几个有理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3)直观地给出了“绝对值”的定义:一个数的绝对值是在数轴上表示—个数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因此,借助数轴使数和最简单的图形——直线上的点之间建立了对应关系,揭示了“数”与“形”之间的紧密内在联系,充分显示出数与形结合起来产生的威力,这种抽象与形象的结合,能使学生的思维得到锻炼。
四、数形结合在平面几何中《圆》中的运用,点与圆的位置关系,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圆与圆的位置关系,也是通过数形联系来描述的。
例如:圆与圆的位置关系,设两圆的半径分别为R、r(R>r),圆心距为d,则
当d>R+r 两圆外离
当d=R+r 两圆外切
当R-r 当d=R-r 两圆内切 当d 这种描述,正是通过数形结合来揭示事物本质特征,既直观又能体现了运动变化的规律.“数”与“形”的教学不能孤立进行,而应是交错进行,相辅相成。 五、解决方程与不等式的问题:处理方程问题时,把方程的根的问题看作两个函数图象的交点问题;处理不等式时,从题目的条件与结论出发,联系相关函数,着重分析其几何意义,从图形上找出解题的思路。 在解题中应用数形结合能使解题速度快,思维敏捷。如求二次不等式 的解集,依代数方法是转化为解不等式 再转化为不等式组: 或 解之 但若以形代数,架起直觉思维之桥,其获得结论的速度是上述推导所望尘莫及的。其方法是:先求一元二次方程 的两根x1=-3,x2=1,
再画略图:
不等式 的解集,便一目了然。同时。又可以把三个“二次”即一元二次方程ax2+bx+c=0,二次函数y=ax2+bx+c(a≠0)及一元二次不等式通过图象直观地联系起来,而其系数a.b.c的几何意义,即a确定抛物开口方向,a與b确定对称轴位置( ),c确定图象在y轴上的截距,都可以通过图象得到直观形象的解释。一旦学生能从数形的结合上把握三个“二次”的联系,那么就能加强对重要知识的理解与掌握,从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利用几何图形,帮助解决代数问题。
例1:在一块底长为a,高为h的三角形铁板ABC上,截出一块矩形铁板EFGH,使它的—边FG在BC上;求矩形铁板EFGH的面积S与矩形的边EF(设为x)之间的函数关系。
解:矩形EFGH EH‖BC △AEH∽△ABC
可得
由此
∴矩形铁板EFGH的面积S与矩形的边EF之间的函数关系为:
七、求最值
例2:如果实数 满足 则 的最大值为
分析:等式 有明显的几何意义,它表示坐标平面上的一个圆,
圆心为(2,0)半径 ,(如图),而 则表示圆上的点 与坐
标原点(0,0)的连线的斜率。如此一来,该问题可转化为如下几可问题:动点A
在以(2,0)为圆心,以 为半径的圆上移动。求直线OA的斜率的最大值,由图可见,当 在第一象限,且与圆相切时,OA的斜率最大,经简单计算,得最大值为
以上例1,例2说明了有关“数”方面的问题,借用“形”的性质之后,可以使许多抽象的关系直观化,形象化和简单化,也有助于对问题的内在联系更进一步的了解,从而变难为易,化繁为简. 同时,这对于帮助学生开阔思路,突破思维定势,有极好的作用。在学习过程中,有意培养学生的数形结合思维,往往更容易看清事物的本质,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八、利用代数计算解决几何问题
例3: 已知⊙O内切于△ABC,AB=10,BC=13,AC=11.求:过△ABC的顶点A、B、C各点的切线长。
解:设⊙O与△ABC各边分别相切于点D、E、F,则
AD=AF,BD=BE,CE=CF
又设AD=x,BE=y,CF=z,则
x+y=10,y+z=13,z+x=11
解方程组: 得
∴过△ABC的顶点A、B、C各点的切线长分别为4,6,7。
例4:已知:三角形三边长a、b、c满足 ,
试确定三角形的形状。
解:∵
∴
∴
∴a=b,b=c,c=a 即a=b=c
∴该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
由例3,例4说明几何方面的问题,如果借用代数方法解决,解题方法就易于寻找,解题过程也变得比较简便,因为几何题显然由形较直观,但若遇到已知和结论之间相距较远的问题,解题途径常常不易找到,因而用代数方法解题,思维就比较明确,有规律,因此也就容易找到解题方法。
总之,在数形转化过程中,必须遵循等价转换原则,数形互补原则。初中数学教材中,数形结合的例子很多,仅从举过的例子可以看出,代数,几何虽然各有不同特点和思考问题的方法,但是,完全有可能,有必要把它们的知识联系起来,因而我们数学教师应该在抓好代数,几何的基础知识的前提下,有意识地引导学生用数形结合的观点分析问题和解决向题,在此,应注意培养学生以下几点: (1)观察图形,挖掘图形中蕴含的数量关系。(2)正确绘制图形,反映图形中相应的数量关系。(3)切实把握“数”与“形”的对应关系,以图识性,以性识图。进而,加深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开拓思维。这种开拓思维对学生来讲,可称是创造,其思维的基础在于多次地完成数形沟通的训练,为创造思维积累了所需的潜在能量,在遇到新异问题时,才能闪现出创造性的火花。只要我们在教学中有意识地训练,不惜从点滴做起,坚持实践,学生思维素质便可望提高,同时,也为今后学习数学打下良好的基础.
数形结合的确是一个非常好,也非常实用而且重要的思想方法,应用性强。但它又是一把双刃剑,时时充满诱惑和危险。因此,我们要慎之又慎,要扬长避短,要全面合理分析,直观的同时,辅有严谨的演绎.
参考文献:
[1]林玉粦.用数形结合求函数的最值[J].福建中学数学,2001,4:24-25
[2]邱春来.数形结合法的应用及误差[J].福建中学数学,2004,2:29-31
[3]朱恩九.“以形辅数”的解题途径[J].数学通报,1994,4:33-35.
[4]苏元东.浅谈“以形助数”解题[J].福建中学数学,2005,2: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