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其防范
2015-05-30郑云霞
郑云霞
摘要: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也随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现如今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愈演愈烈,严重损害了众多投资者的相关利益,给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此,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的分析,并且提出相对应的解决办法,以共同推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就显得十分迫切。
关键词:财务造假 表现形式 防范措施
1 财务造假的概念
1.1 财务造假的概念。财务造假是指会计从业人员等一系列的相关财务人员本着满足个人需求及其会计主体的经济利益为出发点,在日常经济操作中违反会计人员从业准则,或者借助于法律以及企业准则的不完备之处,打擦边球,对财务信息加以更改,进而达到从中谋取不当利益的目的。
1.2 财务造假的特征
①以管理层为主体的集体舞弊。②以会计数据信息作为造假的客体。③造假不能改变企业真实的盈利状况。
1.3 财务造假的危害。财务造假的目的在于实现不良动机或者是为获得非法利益,是一种明知故犯的行为。对各方面的危害表现如下:①不利于企业健康的生存和长远发展。②导致会计行业的信用危机。③破坏市场经济秩序。④损害有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1.4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的原因分析
①企业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有操纵会计信息的要求。第一,上市前为取得上市资格和较好的发行价格。第二,上市后为取得增资扩股资格。第三,为免于特别处理或摘牌。②中介机构协助上市公司造假。中介机构主要有: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商、律师等,他们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介機构为争客户、抢市场对拟上市公司及已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视而不见。审计《检查结果》批露的十个主要问题中,包括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掩盖违规担保损失虚增利润一例、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逃避税收一例和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掩盖担保事项一例,都属于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已经查明上述问题,但其注册会计师未予以指明。③国家税务部门纵容上市公司造假。各级税务部门的经济收入直接与其任务的完成情况相关,由于利益的驱动,有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为维护地方或部门形象,为完成征税任务,有意识地引导企业会计造假,行政干预银行贷款给企业,以解决企业虚报利润应上交税收的资金,对虚假的会计信息听之任之。④中小股东的投机性。在“一股独大”的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需要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掩盖其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非法活动,借以转移上市公司利润或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产。中小股东投机性过强,往往只注重股票的二级市场表现而不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能形成合法组织或相关利益代表维护自身权益。
2 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
2.1 虚增资产
①虚增流动资产。企业通常进行财务造假,来粉饰财务报表,使得企业看起来在市场中资本结构比较好、发展趋势良好等等,主要表现为现金造假、应收项目造假及存货造假。②虚增固定资产。众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中可以看出在建工程项目下作假的居多,这是由于在建工程通常有工期、所涵盖的内容广或者有安装周期等特点造成。
2.2 虚增利润
①应增收入。上市公司为了在行业当中处于比较优秀的地位,往往要虚构利润,而收入扣除相关费用最后才会形成企业当期利润,为了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利润率水平,企业往往虚构收入。②削减成本与费用。调整企业的利润除了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则是削减企业的成本与费用,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予以资本化进行调节利润。
3 财务造假的成因分析
3.1 内部原因
①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②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③财务人员诚信水平低。④企业筹措资金压力大。
3.2 外部原因
①外部监管体系不健全。②业绩评价指标不科学。③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④相关审计工作不到位。
4 财务造假的防范措施
4.1 企业内部防范措施
①改善公司治理模式。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机构应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组成的,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出发,必须改善成员结构,权责分离,形成有效的相互制约、权力制衡机制,分散公司的控制权,优化股权结构和治理机构,分散股权与内部控制制度相结合,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独立性。②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上市公司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明确职责和权限、明确分工,预防财务造假的发生。③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财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会计道德规范,增强会计人员的诚信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财务造假现象。④优化企业各种资源。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企业现有及其潜在的资源,保障企业的持续发展。
4.2 企业外部防范措施
①完善会计监管体系。针对目前的会计监管体系,应在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这两方面加强。②完善业绩评价指标。改变传统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中片面地集中在利润、收益等财务指标上,重视非财务指标的衡量和评价,通过转变业绩评价的观念,从整体效益出发,加强企业业绩评价考核工作,建立激励报酬机制。③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压缩财务信息粉饰的空间,增加财务报表附注,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等的披露。④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克服经验主义,始终保持着审慎的职业怀疑态度去面对审计业务的每一个过程,要竭力克服依赖于财务经验这一惰性心理。
4.3 从监管部门层面探讨
首先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优化自身的职责和权限。一方面来讲,证监会可以集中现在有限的资源和精力从而达到有效监督的目标,另一方面能够将自己所擅长的方面发挥到最大。
其次,应该重视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不仅是加强经济方面的监督。从云南绿地,万福生科等几个重大造假案首先是被媒体曝光而不是证券监管部门发现,这就是一个最有力的事实证明。因此,监管部门应正确加以引导,鼓励社会公众、广大投资者、新闻媒体加入到财务造假监管环节中来,将所发现和收集到的信息反馈到监管部门中去,使社会公众媒体的监管作用在一定范围内最大程度地得到发挥。
4.4 从法律规范层面探讨
首先要建立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其可以顺利实施。法律在成熟的资本市场都是最具有威慑力的,可以获得很好的效果。
其次应该加大上市公司主管人员对上市公司对外公开的财务信息真实合法性的责任。在我国相关法律明确指出上市公司治理层要对财务造假的行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之中究竟具体如何界定区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在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上,也应加大对虚假财务报告的相关企业管理层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尤其是经济上的处罚。
最后,要想治理好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作假问题,必须在做到违反法律必须追究,执行法律必须严格的同时做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5 结束语
总体来看,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是一个复杂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需要全体人民的团结一心和共同参与。防范打击财务造假,净化市场环境,是一项复杂而长远的系统工程,社会各个部门需要将更多精力用于自身应尽的职责之上,完善制度建设,扭转违法违规活动造成的危害,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乃至整体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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