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最低工资标准与中国城镇职工工资——兼论最低工资制度落实情况的影响

2015-05-17顾和军吕林杰

阅江学刊 2015年3期
关键词:月工资工资水平城镇职工

顾和军,吕林杰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 210044)

一、引 言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为了保障城镇居民中低技能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使他们能够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中国政府早在1995年就实施了最低工资制度。自2004年新的《最低工资规定》出台以来,各地政府更是频繁地、大幅度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福建、上海等沿海省市,基本上每一两年就提高一次最低工资标准,每次的幅度都超过10%。①丁守海:《最低工资管制的就业效应分析——兼论〈劳动合同法〉的交互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第85页。通过实施最低工资标准,政府可以保障劳动者的最低收益,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平衡雇主与雇员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要价能力;②Flinn C,“Minimum wage effects on labor market outcomes under search,matching,and endogenous contact rates,”Econometrica,vol.74,no.4(2006.07),pp.1013 -1062.有利于调整经济成果中资本与劳动的分配比例,缩小劳动者之间的工资差距,使低技能工人的工资得到更多的增长。但是,以上结论主要源自发达国家的研究结果。由于缺乏微观数据,关于中国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效果以及对职工工资影响的研究相对较少。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研究最低工资制度对职工工资的影响有其现实背景。一方面,随着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增加低技能工人的收入已刻不容缓。最低工资制度作为众多政策措施中对职工工资水平影响最为直接的措施,能否增加职工工资,增加哪类职工的工资,都值得研究。另一方面,最低工资的上涨有可能降低我国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减缓经济的增长。①马双,张劼,朱喜:《最低工资对中国就业和工资水平的影响》,经济研究,2012年第5期,第132页。另外,研究最低工资上涨对哪类职工工资的影响最大,是否能够增加低技能工人的收入,将有助于人们认识最低工资制度的受益面及保障程度。

发挥最低工资制度的作用,依赖于良好的落实和执行。以往在考察最低工资制度的影响时,都有一个重要的假定和前提,即最低工资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实际上,尽管近年来全国各地普遍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但是对于该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研究并不多。②姚先国,王光新:《最低工资对就业影响的理论研究》,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第17页。为数不多的几篇文献主要针对农民工,③都阳,王美艳:《中国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状况及其效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8年第6期,第56-62页。谢勇:《最低工资制度在农民工就业中的落实情况及影响因素研究》,经济管理,2010年第3期,第164-170页。关于最低工资制度在城镇职工中的落实情况,研究成果非常少。不清楚最低工资制度的落实情况,却讨论其对工资或就业的影响,可能是不恰当的。

本文从实证的角度,利用2005年1%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和2000—2011年中国各地级市数据,分析最低工资制度对中国城镇职工工资水平的影响。2005年的普查数据涵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信息量大,指标完整。构成本文识别基础的是中国各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在地区上的差异,在控制城市固定效应以及随时间变化的一些特征之后,该差异相对于微观数据是外生的。此外,我们估算了最低工资标准对不同类别职工工资水平的影响。并且,我们所有的估算都建立在控制最低工资制度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弥补了现有文献在处理类似问题中的不足。

二、理论分析、数据说明及描述

(一)理论分析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每个工人获得其边际产品的价值。由于工人是异质的,一些工人的技术水平比较高,工资水平高于最低工资,因而这部分工人并不受最低工资制度的影响。另一些工人的技术水平比较低,他们的初始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制度相当于人为地提高了他们的工资水平,使这部分工人的工资水平高于市场自发作用下的均衡水平——供给量上升,需求量下降,导致供过于求,表现为工人的替代或是被解雇——这部分工人进入不受最低工资制度约束的行业,或者退出劳动力市场。但是,最低工资制度也可能促使这部分工人提高自己的劳动生产率,或工作更努力,以免面临被解雇的境地。

签订劳动合同会增加雇方解雇工人的成本,雇方自然会比较解雇工人所支付的成本和继续雇佣而多支付的成本。如果前者大于后者,雇方会继续雇佣这部分工人,反之亦然。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最低工资制度发挥作用。

本文试图验证以下三个假说:第一,最低工资制度能提高城镇职工的工资水平;第二,最低工资制度对于收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人群没有影响,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作用更大;第三,签订合同能使最低工资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数据简介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原始数据涵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共2585481个样本,本文只保留城镇劳动力的样本,将城镇劳动力限定为16—60岁、已经不在学校就读、拥有非农业户口、调查时在城镇居住的样本。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分析城镇职工的工资收入,而我们无法将私营企业主或个体户的利润从其收入中分离出来,因此仅保留了就业身份为雇员、收入大于零的样本。进行处理之后,一共剩下381518个样本,由于部分变量的样本缺失,最终进入各个模型的样本量有一定差异。

本文使用的数据还包括全国各地级市2000—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及该市的宏观经济变量。前者主要通过浏览当地政府网站、政策法规来获得,没有统一的数据来源,因此部分年份部分市级数据缺失。最终,我们共搜集3844个数据,占2000—2011年全国334个地级市的95.91%。后者包括各地级市的人均GDP、平均工资、三大产业产值占比等变量,来自相应年份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内容比较完整。通过城市所在地变量与年份变量,将最低工资与各城市宏观经济数据合并,城市层面的总样本量为3031个。由于部分变量的样本缺失,最终进入模型的样本量为1977个。

(三)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职工工资的描述性分析

1.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职工工资的变化情况

利用2000—2011年城市的面板数据,比较最低工资标准与职工月工资水平的变化,见表1和图1。2000—2004年,城镇职工工资的年均增长率为14.1%,最低工资标准的年均增长率为7.6%。2005—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和城镇职工工资水平增长迅速,如果剔除物价因素的影响,职工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幅度分别为90.4%和70.5%。尽管职工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均呈现上涨的态势,但仅仅根据表1和图1,我们无法判断两者之间的精确关系,需要更严格的计量分析。

表1 2000—2011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职工工资增长情况

图1 2000—2011年我国城镇职工最低工资和月工资变动情况

2.最低工资制度的落实情况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后,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能够直接使用月工资标准来考察最低工资制度落实情况的重要前提是,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基本符合相关的法定标准,①1995年,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对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规定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时。即不存在明显延长劳动时间的现象。考虑到劳动者超时劳动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农民工,其就业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超时劳动。①朱玲:《农村迁移工人的劳动时间和职业健康》,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第133-149页。很多文献在考察最低工资制度落实情况时,都不约而同地考虑了小时工资标准的落实情况。②谢勇:《最低工资制度在农民工就业中的落实情况及影响因素研究》,经济管理,2010年第3期,第164-170页。孙中伟,舒玢玢:《最低工资标准与农民工工资》,管理世界,2011年第8期,第45-54页。

根据2005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城镇职工周均工作时间为45.6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足40小时的仅占6.36%,周工作时间介于40—48小时之间的占64.04%,周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的占29.6%。如果按照国务院1995年的规定,93.64%的职工都存在延长劳动时间的情况。单看月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有可能存在高估的问题,因此本文也考察了小时工资标准的落实情况。然而,现行的最低工资制度仅规定了非全日制小时工资标准,③2005年,非全日制小时工资标准在部分城市也是缺失的。实质上的全日制小时工资标准在绝大多数城市都是缺失的。因此,本文将各地的月工资标准除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日工作时间和计薪天数,④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正常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得到各个城市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没有最低工资制度,企业将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支付均衡工资;如果存在最低工资制度,那么,企业既可能完全遵从最低工资制度的规定,将工资调整到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也可能不理会最低工资制度,维持原有工资水平不变,或部分地遵从最低工资制度,将工资调整到介于均衡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某一水平。⑤丁守海:《最低工资管制的就业效应分析——兼论〈劳动合同法〉的交互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第85-102页。

因此,要想知道一个城市最低工资制度的执行情况,可以通过月工资标准与月工资的比较以及小时工资标准与小时工资的比较获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比例越高,意味着该地最低工资制度的执行情况越差。我们统计了各省月工资和小时工资低于月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的比例,见表2。该数据介于0—100之间,数值越大,意味着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比例越高,最低工资制度的执行情况越差。

表2 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制度的执行情况 单位:%

表2显示,月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较好,小时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较差。就月工资标准而言,北京、上海、浙江、福建、新疆等省市的执行情况最好,江苏、河北、甘肃、西藏等省最差,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比例达16.55%—18.98%。就小时工资标准而言,执行情况普遍差于月工资标准,并且小时工资标准与月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相差较大,如果仅以月工资进行评判,显然会高估最低工资制度的执行情况。这样的政策设计,会促使用人单位延长职工的劳动时间,以规避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给企业带来的用人成本提高等问题。根据2005年1%的全国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城镇职工周工作时间为0—40小时、40—48小时、48小时以上的比例分别为6.36%、64.04%、29.60%。

三、实证结果

最低工资制度通过以下机制影响均衡工资。首先,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相当于强行提高了低技能工人的工资水平,高技能工人的相对工资下降。企业从成本最小化的角度考虑,会降低对低技能工人的需求,转而使用更多的高技能工人,即通常所说的替代效应。其次,当高技能工人的相对工资由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而下降时,高技能工人会降低工作的努力程度甚至辞职,以抗议这种不公。企业出于提高生产效率的考虑,会逐渐提高高技能工人的工资,因而最低工资制度对高技能工人会产生“溢出效应”。①Grossman J B,“The impact of the minimum wage on other wages,”The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vol.18,no.3(1983.07),pp.359 -378.

公式(1)是职工个人的工资决定方程,其中wageij是城镇职工的月工资水平(回归方程中取对数)。MWj是每个城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水平,Perj是各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用以控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对职工工资水平的影响。Pij是决定职工工资水平的个人特征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及年龄平方),教育水平,职工所在单位的性质(如事业单位、国有单位、集体单位、个体或私营单位、其他单位等),以此控制不同的所有制性质对职工工资水平的影响。Cj是决定职工工资水平的城市特征变量,包括人均GDP(对数),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内资企业产值比重,用以控制城市层面随时间变化的宏观经济因素的可能影响。Zj为各城市的固定效应,用以控制城市层面不随时间变化因素的可能影响。β0是常数项,β1、β2、β3、β4、β5代表未知参数,其中 β1是本研究最为关注的参数。uij是随机扰动项。

公式(2)是城市层面职工平均工资的决定方程,MWj、Perj、Cj、Zj与公式(1)中的变量含义一致,Yearj是年份虚拟变量。

利用个人层面数据回归,可以得出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职工月工资水平之间的关系,如表3所示。

从表3第二列可以看出,仅控制城市固定效应,最低工资标准每上涨1%,城镇职工工资水平将整体上涨1.331%,在1%的水平上显著。第三列显示加入城市特征变量之后的结果:最低工资标准上涨1%,城镇职工工资水平上涨1.245%,系数变小。控制个人特征变量的回归结果对应表3第四列,最低工资标准对城镇职工工资水平的影响仍显著存在,系数进一步变小,最低工资标准每上涨1%,城镇职工工资水平上涨0.723%。

最低工资制度落实情况的回归系数符合预期。最低工资制度落实情况越差,城镇职工工资水平越低。仅控制城市固定效应,最低工资落实情况每改善1%,城镇职工工资水平将提高0.027%;加入城市特征变量后,最低工资落实情况每改善1%,城镇职工工资水平将提高0.014%;进一步控制个人特征变量,系数变小,但最低工资制度落实状况的影响仍显著存在,落实情况每改善1%,城镇职工工资水平将提高0.005%。

表3 最低工资标准对城镇职工工资水平的影响:个人层面的分析

第四列显示了加入个人特征变量的结果,个人特征变量的回归系数符合预期。教育水平提高,城镇职工工资水平跟着提高:受教育年限每提高1%,职工工资水平将提高0.085%。从性别来看,城镇男性职工的工资水平显著高于女性。

从单位所有制情况来看,有一半以上的城镇职工在国有部门工作(包括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中,28.07%的劳动者在事业单位,31.17%的劳动者在国有单位,6.14%的劳动者在集体单位;在民营部门工作的劳动者占22.44%,另外还有8.83%的劳动者在外资、港澳企业或其他类型企业工作。从回归结果来看,外资、港澳企业或其他类型企业的职工工资水平最低,工资水平最高的是事业单位,其次是国有单位,集体单位、个体或私营企业的工资水平略高于其他类型企业,但低于事业单位和国有单位。

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23.88%的城镇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可以理解为短期合同工),37.07%的职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理解为长期合同工)。回归结果显示,签订合同人群的工资水平显著高于未签合同的人群。

利用2000—2011年城市层面数据回归得出的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最低工资标准对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影响:地级市层面的分析

表4分别显示了固定效应模型与随机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前者主要用来消除城市不随时间变化的固定特征,后者结合固定效应模型以判断残差假设的合理性。从回归系数看,随机效应模型与表1的结果比较接近。在控制城市特征变量以及时间趋势后,最低工资标准每增加1%,城市的平均月工资水平上涨0.119%。但Hausman检验表明我们应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拒绝随机效应模型。从固定效应模型的结果来看,在控制城市特征变量以及时间趋势后,最低工资标准每增加1%,城市的平均月工资水平上涨0.087%。这一结果与马双等利用1998—2007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报表数据回归得出的结果比较接近,根据他们的研究,最低工资标准每上涨10%,制造业企业平均工资将整体上涨0.4%—0.5%。

四、基本结论和政策建议

(一)基本结论

近年来,我国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措施越来越多,新的《最低工资规定》就是典型例子。日益强化的劳动管制会对城镇劳动力市场产生何种影响,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能否提高职工工资,提高哪类职工的工资,都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根据2000—2011年中国各地级市数据,分析显示,最低工资标准每增加1%,城市的平均月工资水平上涨0.119%。基于2005年1%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采用逐步回归的方式,分别控制了城市固定效应、城市特征变量、个人特征变量,分析最低工资标准对城镇职工工资水平的影响,同样发现最低工资标准能显著提高城镇职工工资水平,并且系数要大于地级市层面数据的回归系数。

上述结论是在控制了最低工资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得出的。研究发现,月工资标准执行情况普遍好于小时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并且东部地区的执行情况好于中部和西部地区。最低工资制度执行得越好,当地的职工工资水平越高,在控制了城市固定效应、城市特征变量和个人特征变量之后,最低工资制度落实情况的系数介于0.004—0.006之间,意味着最低工资制度落实情况每改善1%,职工工资水平将上涨0.004%—0.006%。

(二)政策建议

无论是针对全体劳动者还是分类别劳动者,最低工资制度对城镇职工工资增长有显著作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提高城镇职工工资。但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效果依赖于地方政府的监管力度。研究发现,最低工资制度的落实依然存在诸多问题。第一,小时工资标准的落实情况普遍比月工资标准差,并且小时工资标准与月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相差较大,如果仅以月工资进行评判,显然会高估最低工资制度的执行情况。第二,东部地区的执行力度大于中部和西部地区,今后要加强中西部地区的监管力度,真正落实最低工资制度。

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能够提高职工的工资水平,而且对于低学历劳动者的影响更大,这意味着该项政策的实施对于低技能人群确实有一定的保障作用。另外,最低工资制度对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影响更大,这说明,劳动力市场的各项管制措施,通常是相互作用和影响的,要发挥最低工资制度的作用,不仅依赖于执行和落实,还依赖于配套政策的实施。

但是,由于本文的分析仅建立在一年的数据基础上,并且是政策实施之后的第一年,所以无法判断随着政策实施时间的增加与执行力度的强化,最低工资制度是否会对低技能劳动者产生其他影响,比如是否会影响他们的就业。

猜你喜欢

月工资工资水平城镇职工
崇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执行情况调研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农民工“月工资”的司法认定
在北方的冬天
公务员工资水平实证分析
HAIR AND NOW
退休后可以从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居民养老保险吗
图解:数说2014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