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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存在主义视角下解读奶娃的自我超越

2015-05-09刘雨薇

青年文学家 2015年24期
关键词:存在主义

刘雨薇

摘要:《所罗门之歌》是托尼·莫里森第一部以男性为主人公的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了黑人男性奶娃从娇生惯养自私冷漠到南下寻根旅程中发生的转变和自我超越。本文借助萨特存在主义关于“个体存在与自由”相关理论,对奶娃南下寻根前后从无意识的“自在的存在”到勇于承担的“自为的存在”转变进行解读,探索处于工业化及种族歧视背景下的黑人男性如何寻找身份,实现自我超越。

关键词:存在主义;自在的存在;自为的存在;奶娃

【中图分类号】:I1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24-064-02

作为第一位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黑人女性作家,托尼·莫里森一直以黑人的生存状态为写作焦点,对处于边缘化的同胞们给予同情,并以其细腻流畅的文字讲述了一个个发人深省的故事。小说《所罗门之歌》关注的是黑人男性奶娃的成长,绰号“奶娃”映射出他的依附性,事实上奶娃直到三十岁才学会独自思考,才有勇气去独自而对生活。在南下寻宝的过程中,正是他实现转变超越自我的过程。一路上他对自己祖先乃至种族有了更完整的认识,蜕变成了一个独立自由的个体。萨特的存在主义是一种关于人,关于自由的学说,人想获得自由就必须能够独立思考做出选择,实现从“自在的存在”到“自为的存在”的转变。本文主要从奶娃的转变出发,阐释了存在主义如何使人实现自我超越。

一.个体存在与自由

在《存在与虚无》这篇著作中萨特将存在分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前者是类似于物质的存在,没有思想没有意识;后者是个体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选择塑造自我的有意识的存在,实际上就是独立思考、自由选择、积极行动、追求真实的自我。人被判定是自由的,从存在之时起就己注定。这也就意味着自由先于人的本质,并通过自由选择能够决定人的本质。因此存在主义也是一种关于自由的学说。

萨特存在主义哲学思想体系中对“自由”、“行动”和“责任”三者关系作了这样的阐释:个体能够进行自由选择,采取独立行动,同时也应承担行动的后果。“从他被投进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就要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这种绝对的责任不是从别处接受的:它仅仅是我们的自由地结果的逻辑要求。”萨特称自己的学说为“行动的学说”,他认为,人的本质靠自己的行动去创造,是英雄使自己成为英雄,懦夫使自己成为懦夫。在“上帝己死”的时代,人性不再具有规定性,个体只能通过行动来自我界定,仅凭想象无法创造自我本质。小说《所罗门之歌》中关于自由选择实现从“自在的存在”到“自为的存在”跨越的哲学思想体现得尤为明显。

二.自在的存在

在南下寻宝之前的奶娃虽己过而立之年却仍依靠父亲,从小他就毫无目标,小时候得知只有飞禽和飞机才能飞,就对自己失去了全部的兴趣,失去了想象力。全家坐车出行时,他背着坐在父母中问,“就像是盲目飞行,不知目的何在,干脆不知道身在何处”。长大后,他白天替父亲收租,晚上沉溺于各种party,跟哈格尔的不伦恋,和吉他乱混。不愿意对女性承担责任。用吉他对他的评价来说,“他的生活而没有内容,没有目标,确实,他没有去极力关心别人。没有一件他想干的事坏到足以甘冒什么风险,去使自己感到什么不便。”Pilate也说他是被自己的无知杀死的。做过的唯一一件独立行动的事便是在父亲打母亲时给了父亲一记拳头,而过后走在街道上,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有种不知走向何方的茫然。“他觉得自己是存放别人的行动和痛恨的一只垃圾箱。他本人任什么也没干过。除去那次他揍了他的父亲,他从来没有独立行动过,而他那唯一的行动也给他带来了不曾想要的知识,以及对那些知识的某些责任。”

奶娃一家足从美国南方迁移到北方的,麦肯对自己父亲被杀一事难以释怀,便沉浸于财富的积累,不愿提及过去。因此奶娃从小对自己的祖先,自己的家族一无所知。甚至对种族问题十分厌烦。“让吉他绞尽脑汁的种族问题是最烦人的。他不明白,要是他们没有黑人和白人的问题来谈,他们能有什么事情可干。”当人们谈论轰动一时的梯尔被杀事件时,奶娃想的只有他自己。他生着黑色的皮肤,却过着白人的生活。他从未想过黑人与白人之间为什么存在着这种冲突。由此可见,奶娃一直生活在混沌之中,对自己,对家族乃至种族都不甚了解,更不用谈要独立选择,成为一个自由的个体。

三.自为的存在

处在自在的存在状态下的奶娃心中一直烦闷焦虑,他想摆脱这种畸形的家庭环境,摆脱这种漫无目的的生活方式,最终决定选择离家远行。在与父亲告别时,他说道“我只是想自食其力,自己找个工作,靠自己生活”。他迫切地想要逃离,想要逃离父母家人哈格尔对他的要求,于是他自己选择踏上了向南的道路。正如萨特所说的,个体不应满足于想象的自由,而应通过特殊的行动来获得自由。人被判定为自由的,在与他人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冲突中所产生的焦虑使得个体能够有意识地进行思考,并采取积极行动,自由地选择并实现自我,达到自为的存在。

奶娃南下寻金之旅更确切地说应该是找寻自我身份的旅行。在这次独自行动中,他对自身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比如说在打猎时他独自被困于密林,他意识到此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帮助他,他的金钱财富,父亲的名声,所有这些只是阻碍他走出去的绊脚石。在这种地方,一个人所有的一切就是与生俱来的身体,余下的便只有学着去应用的本领,以及坚忍的品德。要有一种分辨能力,一种生命本身可以仰仗的能力。以前他生活富足,吃穿不愁,从未体验过绝望的境地,也没有亲身去接触过大自然给自己带来的喜悦。当父亲林肯农场感到十分骄傲时,奶娃并不能体会到大地和自然给人类带来的富足和喜悦。而这一次的狩猎和被困却让他有了难忘的记忆,因为在这一次经历中,他学会了思考,思考到了自身,体会到了父辈及祖先们对自然的独特情感。因此,打猎回去时,他和同伴们一同大笑,那是一种开怀的笑。仅仅由于走在大地之上便振奋不己。就像他属于大地,就像他的两腿是庄稼的茎,是树木的干,他的部分躯体就这样往下延伸,直扎进石头和土壤之中。

同时,这一趟旅程也让他找到了祖先名字的意义,对于黑人而言,找到了种族的根源也就是找到了自我。当奶娃听到了Shalimar孩子们的歌声,明白了歌声里讲述的正是他的祖先,他兴奋不己。过去他厌烦的痛恨的似乎都烟消云散了。他开始对母亲的悲惨境遇和父亲扭曲的生活表示同情和理解,对曾经的憎恨情绪感到不安,对偷偷潜入派拉特家中感到悔恨不己,还对自己抛弃哈格尔的行为感到深深自责。此时,奶娃精神己得到深化,他己超越丁过去无意识的自在的存在,实现了自为的存在。因为这一次旅程体现了奶娃已有了自我选择的意识,他知道了自己是谁,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同时他采取了行动去探求自己的身份,并对此次行动承担了责任。至此,他完全脱离了过去无目的无责任的混沌状态,成功地过渡为萨特所认为的理想的有意识的自我的存在。

整部小说不仅仅足奶娃的成长史,更是整个黑人种族对于本族文化及民族身份的找寻史。莫里森实则是用奶娃隐射整个黑人种族,从一开始对自己对本族传统的不甚了解,浑浑噩噩,到后来彻底领悟到自己从何而来,更坚定了未来要去向何方。作者在书写这部具有民族意义的史诗时,不经意问流露出了自己对于黑人个体和种族的期许,而这恰巧与萨特关于存在与自由的学说如出一辙,探索的都是如何成为自由的有意识的独立个体,使整部小说泛着哲学的光芒,反映了作者对于整个人类的生存状态反思及其对人类实现自由和超越的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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