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芥川龙之介《莽丛中》中真砂的形象
2015-05-09高岚
高岚
摘要:文本细读是一种以文本为中心的语义学解读,强调对于作者真实的写作意图,只能以文本为依据进行分析。芥川龙之介在其著名的短篇小说《莽丛中》中使用了独特的叙事手法,全文由七个人物对同一事件的叙述构成。在这七个人物的叙述中,事件参与者的形象截然不同。通过文本细读我们不仅看到人物心理的不同以及人性的复杂性,更看到了从人物无意识中体现出来的男性话语霸权对女性的歧视。
关键词:女性主义;形象分析;女性形象;男权社会
【中图分类号】:I1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24-059-02
芥川龙之介是日本大正时期备受瞩目的作家之一,被人们称为“文学界的天才”。他的作品构思缜密,文体华丽。这位“天才”作家芥川龙之介在他30岁时发表了被后世之人誉为短篇小说经典之作的《莽丛中》。
短篇小说《莽丛中》写作于法独特,以七个人物从各自的角度,心理以及利益叙述同一件凶杀案。小说讲述了一个强盗奸污武士的妻子然后杀死武士的故事。在对事件的描述中,芥川龙之介没有告诉我们谁是真正的凶于,而只是让每个人物以符合自己身份的语言从在自身的角度讲述所谓的“真相”。这正是作者的高明之处,因为找出真相不是这个短篇小说的目的,通过人物对事件的描述反映出人物心理以及社会偏见才是本文的目的,也是这篇短篇小说得以成为经典之作的原因。
在这七个人物对于事件的叙述中,多襄丸的供词、武士鬼魂借巫女之口所说的话以及真砂的忏悔最具特色。首先在强盗多襄丸的供词中,多襄丸对自己杀人动机、杀人行为以及事件过程的描述毫无悔改之意。在叙述中却为自己的行为镀上了一层义气的光环。事件的起因在他的叙述中是这样的:“是昨天中午过后,我碰见一对夫妻……我瞧见了女子的容貌……立刻动了念头,一定搞到这个女子,即使要把男的杀死,也干”。他杀人是因为真砂的美貌,不过此时并未真的起杀机,而只是想要强占真砂,“可是能不杀男人,把女人搞到,也没有什么不好。不,当时我是那样想的,尽可能不杀,一定把女地搞到。”因此他欺骗武士说他在古坟中发现一些古镜、刀剑,愿意贱卖给武士。武士的死亡,由此推断,是由于自己的贪念所致。“男的已起贪心,表示同意”。多襄丸设计将武士绑在一颗杉树上,又欺骗真砂进入竹林,“一到那里,她看见男人捆在树上——立刻从怀里拔出一把小刀。我从没见过这样烈性的女子”。此时,“刚烈”是强盗多襄丸对真砂的感觉,对于真砂的评价尚还处于佩服和赞扬的角度。然而在多襄丸得逞之后,真砂的形象在其对整个事件的叙述中却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女人却发疯似的拖住我的胳臂,断断续续地哭喊了:‘你死,或是我丈夫死,两个人必须有一个得死,我不能在两个男人而前,受这样的侮辱,这比我死还难受。两个人中,我跟活下来的一个。”多襄丸原本并不想杀死武士,只是想强占真砂,然而正当他想溜之大吉之时,真砂却要求他杀死她的丈夫。在多襄丸的叙述中,武士之死的缘由落在了真砂身上,起初是因为真砂的美貌为武士引来杀身之祸,而这时又因为真砂的恶毒为武士带来了死亡。而与真砂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之后的叙述中,多襄丸对自己与武士形象的塑造。纵观多襄丸的對这个事件的整个叙述,得出以下结论就是自然而然的了:作为女性的真砂是武士灭顶灾祸的缘由与促成者,而作为男性的强盗与武士却是充满正义与勇气的受害者。
其次在武士鬼魂借巫女之口所说的话这个部分中,武士对事件的叙述,虽然与多襄丸的叙述有巨大的差别,但在三人形象的刻画上却不谋而合。在多襄丸的阴谋诡计得逞之后,武士是这样叙述事件的:“强盗强奸了我的妻子之后,便坐在那里安慰她。我一次次向妻子以目示意……可是我妻子却默然坐在落叶上……一心地听着。”在武士的叙述中,自己是受害人,虽遭强盗袭击,妻子背叛,但仍对妻子不计前嫌,感情深厚。而妻子真砂却对强盗说“那就随便跟你上什么地方去吧!”。真砂的形象在武士的叙述中与在多襄丸的叙述中有着惊人的相似处:善变,恶毒。而且更甚者不顾武士对她的深情,真砂的背叛还不止于与武士一起逃走,她竟然无耻地提出要将武士置于死地,“‘把这个人杀了。他活着,我不能跟你一起。她发疯地连连叫着‘把这个人杀了!”。而对武士妻子真砂如此狠毒的要求,甚至连强盗多襄丸“也大惊失色了”。在武士的叙述中,多襄丸似乎也并非是杀人越货的狠心之人,而摇身变为了一名盗亦有道的义气之士。在多襄丸与武士的叙述中,两人对彼此男性形象的塑造都表现出一致的认同,并且更多地体现出其正面正义的一而。因此在武士这个男性角色对此事件的叙述中,多襄丸、武士以及真砂的形象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强烈的对比。最后,在他的叙述中,他自杀而亡,至于自杀的原因就毫无悬念地是由于妻子的无情背叛。
最后在真砂的忏悔中,真砂的形象出现了与以上在多襄丸和武士的叙述中截然不同的诠释,首先:“当那穿蓝黑绸衫的男人,将我强奸之后,回过头去嘲笑捆在树上的我的丈夫。”在真砂的叙述中,多襄丸只是一个卑鄙的强盗而已,因色心而起歹意,以致最后酿成悲剧。而自己的丈夫的形象更是让人难以原谅:“我站起身来,连跑带滚滚到我丈夫跟前,不,我还没靠近他身边,他便提起一脚把我踢倒地上……这不是愤怒,不足悲哀,而只是对我的轻蔑。”事情的起因本是由于自己贪心,进而由于自己的无能而使妻子受到悲惨侮辱,武士,在妻子的叙述中,不但不为自己的行为自省,反而将一切过错归于本是整个事件的真正受害者妻子真砂身上。真砂不仅受到强盗的无耻羞辱,而且还在事后被自己最亲近的丈夫蔑视憎恨。因而当真砂看到“他的眼光还是原来的样子,一点没有变化,又冷酷、又轻蔑”。她感到“羞耻、悲哀、愤怒”。于是,真砂认为“事己如此,我不能再同你一起生活了。我决心死,不过——不过,你也得死,你己见到了我的耻辱,我不能把你独自留在世上。”真砂想以死亡来反抗自己的命运。但即使这样,武士对她的怨恨也丝毫未减“他仍然对我十分轻蔑,说了‘杀吧!两个字”。杀死了丈夫后,真砂“试了各色各样的死法,我没有死成。我太懦弱了……我不知我将如何是好……我……(突然剧烈地痛哭起来。)”。纵观真砂的叙述,三个主要人物的形象出现了天翻地覆地变化:作为男性的强盗多襄丸残暴卑鄙,武士软弱无能;而作为女性的真砂确是刚烈无助。小说中唯一的女性形象真砂却实值得同情,她是这个事件中真正的受害者,足在充斥着男性霸语权的男权社会中微弱与不屈的女性声音,是这个充斥着男尊女卑的畸形社会的牺牲品。
纵观全文,在三个主要人物对这个事件的叙述中,男性人物与女性人物对自身形象的描述出现了很大的分歧。虽然三者都是不可靠的叙述者,在各自的叙述中也都受到自身利益的驱使,但在他们的叙述中却显示出了社会中对女性的不公正与歧视。在西方文化中人类的堕落源于夏娃,在东方文化中,女人也经常是亡国的祸水。女性的形象在东西方文化中的这种原型在本文中得到了生动地再现。虽然由真砂所反映出来的女性形象并非芥川龙之介写这篇短小说所要表达的主要信息,但正是由于这中在无意识中体现出来的女性形象更加加强了本文的艺术性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