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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宗教传播的价值、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5-04-29袁爱中王阳

新闻论坛 2015年5期
关键词:脱敏和谐社会问题

袁爱中 王阳

【内容提要】宗教传播分为宗教信仰传播、宗教文化传播、宗教信息传播三种形式。在中国语境下,宗教传播脱敏具有迫切性和重要性。本文从对宗教社会价值、功能地位缺乏正确认知,“宗教过敏论”依然有市场;宗教媒介结构不均衡,传播体制不灵活,传播观念滞后,对宗教传播的管控过强,疏导和引导不力;宗教信息传播中议题的焦点性与传播地位的边缘性间的巨大差距及不适应性等6个方面分析了宗教传播过敏的表现及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行观念创新;优化传播结构;制作亲和性文本;坚持人才为本等宗教传播的脱敏策略。

【关键词】宗教传播 和谐社会 脱敏 问题 对策

宗教传播是一种跨越古今、具有普遍性和世界性的文化现象,它源于人类对宗教信息的需求,具有独特的新闻价值。宗教传播也是满足人类的宗教文化心理需要、具有实现多元社会功能的信息活动。随着现代化、全球化、媒介化进程的推进,宗教日益成为影响世界和平、国家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关系和谐的重要力量。2015年全国政协工作报告阐述了由佛教等中国五大宗教构成的“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就涉藏、涉疆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坚决维护和捍卫国家核心利益,巩固和扩大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①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宗教起着联系不同文化圈的作用,中国与沿线各国友好交往将会更加频繁,海内外宗教界的交流联谊将会更加紧密,宗教将成为国家软实力的名片和开展公共外交的重要资源。“但从现实看,宗教却依然是中国与外部世界相互认知薄弱、信任程度低、分歧严重的领域。”②如何发挥宗教传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维护国家安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话语权,缩短宗教传播与现实宗教事务的距离,成为了新闻传播学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新一届中央政府更加关注宗教在对内、对外交流中的作用,政府明确“信仰外交”是集中体现中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名片,这为我们研究宗教传播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同时为研究宗教传播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梳理少数民族宗教传播的概念、价值、问题与策略,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宗教传播的类型、特点

宗教传播分为3类。宗教信仰传播,注重传播的神圣性和超理性的规则,传播主体是宗教信徒,诉求是宗教的皈依和宗教的实践;宗教文化传播,关注宗教文化的理解和接受,尊重宗教信仰,关注宗教传播的历史、理论和现实的变迁;宗教信息传播,关注宗教事务、宗教事件和宗教活动,具有比较强的新闻性和时代性及大众传播的色彩。在现代社会,宗教信息传播一般依赖大众媒体,因而出现了宗教媒体。跟一般大众媒体相比,宗教媒体肩负着两种责任:一种是“宗教界别”的责任,即对宗教信徒的责任;另一种是“公共”责任。宗教信息传播兼具超越性和世俗性的双重特征,它既与宗教发生关涉,也与社会发生关涉,它是向社会普及宗教知识、弘扬宗教文化、构建和谐社会、提升世道人心的平台,也是对外进行宗教交流、文化交流的平台。宗教传播应该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使社会公众对宗教形成正确的认识,同时积极普及和传播宗教知识,为广大信众服务。本文研究的内容主要是中国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宗教信息传播的相关问题。

二、宗教传播的价值、意义

宗教传播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少数民族宗教传播是民族新闻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传播研究有助于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的发展和学科体系的建构;宗教传播研究有助于涉及少数民族跨文化新闻传播和对外传播的研究,从现实意义看,做好宗教传播有助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有助于宗教文化的现代转型并实现与社会主义社会的适应;有助于提升民族地区宗教文化传播的影响力、公信力和宗教国际话语权;有利于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安定、和谐、发展的需要,促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同时,对于搭建不同宗教跨文化对话的平台,维护全球的治理有序化和世界的和平,形成开放、自由、平衡、多元的国际新闻传播新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宗教传播过敏的表现及问题

1.对宗教社会价值、功能地位缺乏正确认知,“宗教过敏论”依然有市场。

由于人们无法正确认知宗教存在的必然性、合理性及其社会功能的多样性,甚至认为宗教有神论纯粹是消极、负面的事物,是与社会主义相对立的异己力量,是威胁社会主义事业前途需要加以防范的力量。因此,把宗教看做一种需要监视的维稳对象,需要被特殊援助的发展对象,而宗教群体成为了被边缘化、被污名化的主流社会的他者。在这样的观念指导下,人们普遍患上了民族宗教问题恐惧症,在高度敏感和层层顾虑的心态下,政府和媒体出于鸵鸟心态主动回避宗教话题,对宗教话题过敏,使宗教的沟通、交流缺乏有效的平台,影响了媒介从业人员、普通民众和基层干部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认知和理解,许多人遇到宗教问题绕道走,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因而造成了政府、媒体与宗教人员的感情疏远,更严重的后果是打击了宗教界的积极性,加剧了宗教界与社会的紧张,妨碍了民族团结与宗教和睦,使社会主义者自我孤立,给西方媒体攻击抹黑我国的宗教民族政策提供了口实和可乘之机,导致宗教问题长期成为中国外交的“负资产”包袱。

2. 宗教媒介结构不均衡,传播体制不灵活,传播观念滞后,对宗教传播的管控过强,疏导和引导不力。

我国宗教媒介结构单一,不均衡,制度不够完善;宗教媒体数量和有关宗教事务的媒体数量较少,涉及宗教传播的媒体结构严重失衡,主流社会与宗教以及宗教之间对话平台缺失。在我国,有着近1亿的信众,少数民族信众占据的比例很大。国内还没有一份以宗教为主题的报纸,宗教类刊物不过10来种,有关宗教的电视台、电台迄今仍然是零,这种局面导致的后果便是“难以全面反映数亿宗教徒的活动现状,也影响了大众对于世界宗教历史与思想的了解”。③媒体在与宗教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中,存在官方将宗教媒体与世俗媒体区别对待、宗教媒体在采访权限上要为传统媒体让路等现象。宗教传播面临国际、国内多重冲击与压力,面对因社会发展、互联网技术进步带来的负面影响——集体意识消解、社会信任危机、公共观念淡漠等新问题,因此我们需要进行宗教文化价值建构。

3.宗教信息传播中,议题的焦点性与传播地位的边缘性间的巨大差距及不适应性。

中国宗教一直是国际传播和国内传播的热点和焦点议题,无论从民族地区的社会特点、新闻资源和受众需求,还是从报道机缘讲,宗教都是不能回避的优势题材和焦点题材。但是,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宗教题材报道披着一层神秘的面纱,不仅数量很少,而且“浅尝辄止”,缺乏内涵和趣味。民族地区主流新闻单位往往不由自主地给自己设置藩篱,尽量远离宗教这一“费力不讨好”的报道领域。这与改革开放后各种宗教生活迅速恢复、甚至膨胀的社会现实形成了巨大反差,与针对达赖集团以及“疆独”的反分裂斗争需要不相适应。可以说,当时的宗教报道不仅不能满足海内外读者的需求,更谈不上对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和对读者公众的教益,也造成了宗教作为一门常识,在国内大多数不信教群众中普及程度的低下。可以想象,对宗教没有起码的了解和认识,就无从谈及对宗教的理解和尊重。

虽然近年来《中国民族报》等媒体做了很多努力,也有些改观,但是,整体情况依然是问题丛生。在对待宗教话题上就出现了一种奇怪现象:一方面,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重视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媒体对宗教事务依然过敏,回避、弱化乃至排斥宗教话题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④

4.对宗教议题的引导方式过于僵硬和说教化,缺乏温润的语言环境和亲和性文本。

在我国,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民族宗教政策的核心内容,也是宗教报道的核心,相适应是目的,引导方式是手段,不相适应的状况应该是作为社会问题予以呈现,报道应该重在疏导而不应刻意去压制和控制。从报道话题来看,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确保寺庙和谐稳定,报道爱国僧尼的典范,提倡发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崇尚和谐”的优良传统等,一直是藏传佛教的报道焦点。这一报道主题,反映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对“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促进和谐”的高度重视。

整体上,宗教媒体缺乏对转型语境下宗教复兴隐含的危机的预警和引导,对信众的边缘心态估计不足,宗教媒体和宗教报道整体呈现疏导不利,引导乏力的困境。“现有各种应对手法大致可归纳为:揭批达赖集团策动暴乱,声讨西方媒体的偏见或西方反华势力分裂中国的阴谋,回顾旧西藏的黑暗对照新西藏的幸福,歌颂藏汉人民大团结,大规模的群众抗议声讨。说实在的,这一切作法并无多少新意,所有从80年代以前过来的人都知道,这差不多就是过去的‘反革命暴乱论‘阴谋论‘忆苦思甜法‘民族团结论‘群众运动的重新翻版而已。”⑤

5.不重视受众调查,对国际受众和接受者的文化心理缺乏深入了解,与受众的沟通流于形式。

我们的宗教信息传播,不管是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跨文化传播,还是针对西方受众的对外传播,缺乏灵活的变通,传播观念依然是以不变应万变的态度,奉行宣传理念,缺乏对异质文化特点的了解,缺乏对异质文化受众需求的满足,缺乏跨文化的融通与调试,缺乏对受众的心理和文化针对性的传播,没有以讲故事、具体生动的语言和形式进行传播,刻板化、模式化明显。造成民众对媒体使用的有限性、效果的有限性、沟通的有限性以及参与的有效性,导致民众参与热情不高。宗教报道同当地民众的信息需求存在差距,传统媒体中普通信众是“沉默的大多数”,有时普通信众的出场也是作为一种配角的身份出现。

这种情况下,人们并没有更多地依赖大众传播来进行政治表达,而是更多地借助人际传播的方式。人们遇到政治性问题时往往不会选择求助于传媒。“传播学上有期望违背理论说,受众对媒体越失望,对限制媒体的各种因素就越不满。当受众的需求无法满足时会产生逆反心理,受众很可能会选择远离中国传媒而转向非常规的信息系统(境外传媒或小道消息)。甚至还会出现中国人向境外媒体和组织‘投诉中国,加深了西方人‘中国人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印象,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中国政府改善其国际形象的努力。”⑥

6.缺乏跨文化传播理念,具备跨文化理念的人才匮乏,传播理念和方式的非国际化,造成宗教信息传播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不足。

“在国内,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是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实践形态。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跨文化的性质和内容。二者的适应面临着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历史观的诸多差异。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过程中,跨文化传播的作用不容忽视。跨文化传播作为沟通二者联系的桥梁,作为二者之间对话、交流的平台,有助于二者的调试与适应。”⑦可是,我国的宗教信息传播缺乏跨文化传播的理念,没有注意到对外传播跨国界、跨文化、跨语言“三跨”的特点,缺乏新闻专业精神,宗教信息传播的国内、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不足。由于缺乏跨文化传播的理念和新闻专业精神,国内新闻媒体忽视对外传播的实际效果和受众的宗教文化心理的理解。我国宗教信息传播严重过敏,民众话语权不足,宗教传播处于失衡状态。“所以在‘西藏问题上难免受西方话语霸权的牵制而时常显得笨嘴拙舌、动辄得咎……其宣传的效果往往适得其反,根本得不到西方受众的理解和支持”⑧

目前,宗教传媒从业人员大多由宗教信徒担任,他们中的大多数缺乏专业的传媒培训,从业的机构也是传统的宗教部门,其新闻敏感、传播技巧、职业操守、媒体情怀几乎为零。“目前,宗教媒体的从业人员无论是虔诚的信徒,还是无信仰者,大多数没有传媒从业经验,这就直接导致传媒产品的低质量,同时,媒体还要承担很大的政治风险。”⑨

由这些专业信徒和业余媒体人加工出来的宗教传媒产品,无法进入大众传媒的视野。由此,也就阻碍了宗教传媒向大众传媒的转变。

四、宗教传播脱敏的改进策略

基于问题和原因分析,笔者认为,政府、媒介、宗教界和社会公众等主体应当引起重视,共同探讨宗教信息传播的改进策略,做好宗教传播的顶层设计,积极进行创新,缩短宗教事务的重要性与现状的差距,实现宗教传播的和谐发展。

首先,要观念更新,科学认知宗教传播的价值、意义与功能,正确认识宗教传播的文化定位、媒介定位。要对宗教问题脱敏,对宗教传播脱敏,对宗教持“拉进来”而不是“推出去”的策略。

其次,创新、优化传播结构,搭建多元民族宗教跨文化交流平台、对话平台、认知平台、精神交往平台,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消除宗教媒体失衡状态。

再次,坚持内容为王,受众为根,制作亲和性文本,提升报道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制作亲和性的宗教传播文本必须了解文化传播环境、文化心理、文化接近心理。只有为信众提供高质量的精神产品,才能得到比较好的成长。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宗教文本和有说服力的话语,便不能满足信众的需求,这样的宗教传媒公信力和引导力就会衰弱,被他人替代甚至会为非法宗教、地下宗教传播创造机会。只有信任媒体、信任信众,重视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以文化三贴近原则增强民族新闻报道表现力,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最后,坚持人才为本,整体提高宗教媒体从业人员素质,培养懂民族、懂宗教、懂政策、懂语言的高素质的宗教文化传播人才,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使其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学识,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专业人才,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

总体说,宗教作为跨文化新闻传播的载体和平台,既要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又要信守民族文化传播的主体原则,并建立二者之间的统一性;通过报道创新,用海外乐于接受的方式、易于理解的语言,努力做好增信释疑、凝心聚力的桥梁纽带。打破发达与不发达国家宗教文化、宗教传播的落差;改变宗教议题的焦点性与传播地位的边缘性以及传播区域的不平衡状态。宗教跨文化新闻传播要推行真实、准确、全面、理智的报道原则,传播技术均衡原则,新闻报道平衡原则,提升跨文化传播理念,提升传播者专业技能,使宗教文化传播成为文化交流的论坛,呈现宗教文化的多元化价值体系,为形成开放、自由、平衡、多元的国际新闻传播新秩序而做出中国的贡献。

编辑:邰山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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