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在大学生村官培养中的作用与责任探析
——以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为中心的考察
2015-04-17胡策
胡策
(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南京,210023)
高校在大学生村官培养中的作用与责任探析
——以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为中心的考察
胡策
(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南京,210023)
由于身份定位不准确容易导致自身认知出现偏差、安置退出机制不明确导致发展前景模糊、运行机制和组织制度不健全导致监管缺失、后续培养机制不完善导致综合素养下降等原因,一些大学生村官踏上工作岗位后面临身份尴尬、前途迷惘的困境,其中一小部分人产生了以权谋私的犯罪行为。鉴于此,高校作为大学生村官培养基地,可从八个方面构建大学生村官培养体系,预防和减少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高校;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
一、高校与大学生村官的培养
大学生村官计划是党中央作出的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大学生就业创业和投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需求,更是新时期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必由之路。
大学生村官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才培养是高校的一项主要职能,也是高校服务经济发展,传承和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根本途径。大学生村官作为大学生群体的一部分,其成长成才既存有一般大学生的共性问题,也具有显著的个体特征。一方面,高等教育是精英教育,大学生村官首先要是一个高层次人才,即合格的大学生;另一方面,既然是村官,就要扎根于基层,要学会在社会基层生存和工作的本领。因此,培育和选拔好大学生村官是高校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命题。
高校是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和输送基地。当前,高校对大学生村官的培养主要是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重点从大学生就业的角度,开展大学生村官的选拔和考核工作。可以说,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开展在更新大学生择业观的同时,有效拓宽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丰富了大学生创业就业的途径和内容。高校通过培养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这一途径,不但实现了服务社会发展,引领文化创新等功能,还积极有效地探索了办学新思路,有利于推动农村的发展和进步。
当然,高校在大学生村官的培养过程中,还有许多方面急需完善,如大学生村官的思想、专业、能力等方面,需要不断地强化、深入和提升;大学生村官的后续管理和再培训,有待高校持续跟进等,诸多问题不容忽视,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阻碍了大学生村官的健康成长和正常履职。
二、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的原因和表现
大学生村官政策自实施以来,在推动新农村经济发展、优化农村基层组织、促进城镇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现已成为大学生创业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大学生村官用实际行动展示了自身风采,诠释了该政策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然而大学生村官在基层工作过程中,由于诸多原因,也出现不少职务犯罪行为。
跨境电商由于地理位置造成的收发货时滞,再加上各国的外汇管制政策的差异,就当前来看,现在跨境支付手段一般无法做到实时到账,而汇率的瞬息万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在款项收付过程中外汇敞口而造成的汇率波动风险。另外如今的跨境电商交易一般都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上进行的,所有交易数据也是存储在虚拟平台上。因此无法完全避免在支付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在当前的跨境电商体系下,跨境支付平台无法对跨境电商平台进行有效的约束,同时世界各国的金融政策法规存在不一致性也导致很难对跨境支付进行有效的监管,这种缺乏监管需要靠企业自律的模式从客观上增加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和交易的成本。
(一)身份定位不准确容易导致自身认知出现偏差
从选拔机制看,大学生村官的选拔和公务员的选拔方式基本相同,但是在身份上,前者不是公务员,没有被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仅仅是作为国家委派的“辅助人员”到农村基层组织开展活动。从管理规定看,现行规定和实际情况出现了冲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指出“到农村就业的,可通过法定程序安排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相应职务”,也就是说,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可以担任村党支部或者村委会的一员,从而成为基层组织的管理者。但是,大学生村官并不是村民,于是这种上级委派身份又和“村民自治”原则出现冲突。从参选动机上看,到村任职的初衷“有效地缓解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和“有效地提升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2]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和就业压力的增大,国家对到村任职工作给予了大力扶持,在提拔、升学等诸多方面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了政策性倾斜,部分大学生村官为实现既定目的,通过到村任职这一“捷径”来少走弯路。可是即便成了大学生村官,却不能迅速融入村民生活中去,对自身身份和角色定位仍然不清晰,不能很好地对待工作,“以曲线的方式获得自身今后的发展,其对待工作的态度可想而知”。[3]
大学生村官本是国家为了提升基层组织管理者的素质,同时也是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而采取的战略策略,然而部分大学生村官未能迅速融入到基层的管理工作中,导致“既不是正式的官,也没有正式的村民身份,非官非民,处在体制边缘”[4]的身份尴尬,无所适从。即有可能导致他们有意识无意识地触犯法律。在现有的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的许多案例中,他们犯罪最初的根源与其刚刚踏上工作岗位时的身份尴尬有或多或少的关联。
(二)安置退出机制不明确导致发展前景模糊
从制度层面看,国家只是在宏观层面上推行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制度,对于具体实施、工作机制等没有作统一要求,也无相应的参照标准。如工作待遇上没有作统一的规定,各地大学生村官待遇层次不齐,收入上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工作效果没有具体的考核标准。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实效性因人、因地而异,客观上不利于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工作保障上没有统一规范,不同地区对大学生村官的扶植力度不尽相同,等等。从职业现状看,大学生村官对农村社会不熟悉,对基层工作不熟悉,对工作技巧和工作方法不熟悉等,导致了他们工作的职业技能薄弱、职业能力偏低、职业心理不成熟,对于职业发展规划也就非常模糊。从长远发展看,首先,大学生村官非官非农的身份几乎关闭了他们的上升渠道;其次,虽然国家给予大学生村官在升学、公务员考试等方面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但实际上在大学生村官履行完合同前,由于农村工作环境复杂,他们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工作中,以期可以融入工作环境,因而也就鲜有精力和时间能够放在学习上。同时,农村相对蔽塞,信息渠道不畅、学习环境不佳等因素也造成了大学生村官学习积极性不高。因此,“大学生对村官这种职业看不到任何发展的希望”,[5]而“从制度上关注大学生后续的职业发展”[5]显得尤为重要。
总而言之,无论在政策层面,还是在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方面,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制度的运行和发展机制都是短视的,导致了大学生村官形成或急功近利的心理,或得过且过的心态,很少有人真正愿意扎根于农村开拓事业,也很少有人愿意真正为农民、农村服务,为农业发展贡献力量。由于前景模糊,前途或许不佳,使得一些大学生在面临诱惑时,产生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想法,现管现捞,走向职务犯罪。
(三)运行机制和组织制度不健全导致监管缺失
组织制度不健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运行机制不健全;二是农村基层组织制度不健全。
运行机制的不健全主要表现为这样几个层面。一是大学生村官身份无定位、待遇不明确、安置退出机制不明朗等,这部分内容前文已有表述,此处不再赘述。二是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遭遇阻力,部分地区将该项工作当做政治任务来完成,不考虑大学生本人的专业、特长等与地方农业发展的匹配度、地域地理气候特点与村官的适应度等现实性问题。村官到村后也是作为摆设一样,随便安排工作,发挥不了大学生原有的聪明智慧,所学难以致用。三是对大学生村官缺少考核、考评。目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中存在着这样的倾向,即重视前期选拔、任用工作,轻视后期管理、评级、激励工作,无视安置退出工作。这必然导致大学生村官缺乏积极性和上进心,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应有价值。
农村基层组织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组织忽视对党员的党性锤炼和思想建设。[6]受各种因素的冲击和影响,基层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变化,党性大大削弱。二是“基层党支部班子软弱涣散”。[6]虽然建立了党员活动日等制度,但是这些制度有时候流于形式,形同虚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没有落到实处。有些地方出现管理混乱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基层组织运行。三是随着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有些人把基层干部岗位看做肥差,出现了从不愿意干到抢着干的转变,选举中也就出现了贿选、拉票等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情况也就复杂起来。
一句话,运行机制和组织制度不健全造成工作过程缺少制度监管和定向评估,导致各方面工作缺乏必要的规范,带来了工作态度不实,工作流于形式,工作开展浮于表面,工作实效性不强,工作中失误错误频发等不良后果,这些因素都为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后续培养机制不完善导致综合素养下降
前文已经说过,很多地区重视大学生村官的前期选拔、任用工作,却轻视后期管理、评估、激励等工作。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困难,如熟人社会中难以融入工作环境,不熟悉农村工作技巧,专业技能难以发挥,人际关系难以处理,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心理压力偏大等。由于对后期管理、评估、激励工作的轻视,因而对大学生村官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关心不够,缺乏系统的、可操作的后续培养机制,重点体现在跟踪培养、培训机制缺失方面,主要表现为思想政治教育缺失、引导融入缺失、工作方法与技巧培训缺失、实践技能提升培训缺失、心理帮扶缺失等诸多方面。
鉴于大学生村官一步入社会就进入乡村,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等情况,如果能在后续培养上对他们进行点拨和帮助,让他们的身份尴尬得到缓解,并在思想方面加强廉洁奉公的教育管理,那么必能大量减少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的动机。
三、高校培养大学生村官的体系构建
高校在大学生村官的成长、教育、选拔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培养对策,构建大学生村官培养体系,对预防和减少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增强人才培养水平,提升服务城镇化进程中的“三农”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动大学生村官的招生改革制度
政府部门内部做好统筹协调,提前落实大学生村官计划,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专门针对大学生村官的招生政策。从区域经济发展、特色农业、人才需求等角度确定招生的学科领域、专业种类、人员数量等,做到先谋而后动,为选拔人才打好基础。
(二)加强大学生村官的思想政治教育
“大学生村官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必然产物”,[7]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党政后备干部和优秀骨干,肩负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使命。眼界决定境界,思路决定出路。高校要注重对大学生村官的人格塑造、心智培养和思维启迪,坚定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想信念,培养他们的人文情怀,锤炼对生命对人生的宽度和厚度的认识和感悟,铸就建功立业,扎根农村的魄力和胆识。
(三)着力专业素养能力提高
大学生村官是注入农村的新鲜血液,他们的思维理念、知识结构、文化修养将对农村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高校要将专业建设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实际相结合,让大学生村官学有所用、用有所长,能够在新农村的广阔天地中大显身手。
(四)是注重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高校要重视对大学生村官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尤其是要加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研究。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农村社会实践,带领他们走进农村、了解农村、接触农民、深入基层,培养他们对农村、农民的感情;另一方面,高校要和农村建立合作基地,为大学生村官的成长成才架设桥梁,搭建平台。
(五)强化党纪国法的学习
大学生村官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一员,他们的加入有利于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而,高校要加强大学生村官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大学生村官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他们的政治敏锐性和大局观;加大法制宣传和诚信教育,特别是要加强与大学生村官岗位职责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农村法律制度的学习,促进大学生村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六)推进可持续教育
高校不仅要做好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和输送工作,还要持续跟进大学生村官的成长和成才,为他们提供全方位服务和全面支持。如对他们的思想动态进行及时跟踪,适时为其排忧解难;与他们工作所在地建立校地合作关系;开设专门的培训课程,为他们学习深造提供便利条件。
(七)开展大学生村官相关学术研究
大学生村官工作开展超过二十年,取得了很多成绩,也有诸多不足。高校应设立专项资金,对此展开学术研究和理论探讨,推进制度完善和体制建设,“发挥高校长期培养大学村官的功能”。[8]如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现象越来越多,但是对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动因和犯罪行为缺少必要的研究,对其犯罪心理缺少必要的分析,导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缺乏现实依据。
(八)大学生村官培养要紧密结合我国城镇化发展战略
城镇化是农村走向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七次提到“城镇化”,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将重点推进农村的城镇化工作。高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的理论高地,城镇化为高校发挥文化优势提供了广阔的现实舞台。高校要走出象牙塔,走向广大的城市乡村,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为城镇化建设塑造强劲的精神灵魂;在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践的过程中,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文化百花争艳、绚丽多彩的城乡园地。因而,培养和输送优秀大学生村官已经成为高校服务城镇化建设最直接和最重要途径。
大学生村官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历史必然性,需要多方协力,高校的作用举足轻重。新时期,高校应该从高等教育全面改革的高度审视,立足我国城镇化进程的长远发展,在政府和社会的支持配合下,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独特优势,不断增强大学生村官培养的前瞻意识、现代理念和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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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华忠,杨桓.当前“大学生村官”的实践成效及政策建议[J].社会主义研究,2009,(5):89-93.
[3]杨和森.“上山下乡”:大学生村官后续发展的思考[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09,(5):1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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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韩新宝.大学生“村官”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及对策[J].河北学刊,2009,(5):17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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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忠.大学生村官与中国政治生态:意义、问题与趋势——大学生村官的一种政治学分析[J].苏州大学学报,2009 (4):1-6
[8]郑珍珍,张恩仁.对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的若干思考[J].教育探索,2009,(9):75-76.
[责任编辑:陈晓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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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346(2015)06-0057-05
2015-11-22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资助项目“城镇化进程中的文化同质化及对策研究”(2013SJB840015);江苏省社科联一般课题“城镇化进程中的文化同质化研究”(13SQB-086);南京邮电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校级规划项目立项课题“现阶段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现象及对策研究 ”(xc213014)的研究成果之一。
胡策,男,江苏盐城人,南京邮电大学党办、校办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