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注意事项
2015-04-17本刊编辑部
来稿注意事项
一、版权声明
1.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该社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并支付。
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刊的上述声明。
2.未经本刊许可不得将本刊刊登的文章在其他纸质和电子媒介上转载刊登。
二、普通稿件来稿注意事项
1.来稿一律用word文档doc格式、小四号字、1.5倍行距书写;中文用宋体字,西文用Times New Roman体字;强调用加粗体(黑体)字;正文内如援引书名等,中文书名用书名号括起来,西文书名用斜体表示;不要进行复杂排版(不要使用过多字体,不要进行复杂缩进、对齐等,不要使用电脑软件中的极特殊功能);后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学习单位、职务/职称、通信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所有个人信息请直接写在来稿后面,不要另开一个文件)。请用A4纸单面打印,邮寄到本刊编辑部。本刊编辑部地址:100089,北京8936信箱29分箱《法语学习》编辑部。
2.请同时将稿件以电邮附件的形式发给本刊编辑部(电邮主题及附件名称都以稿件题目为标题;如标题过长可适当缩短)。本刊编辑部电邮地址:fyxx29@bfsu.edu.cn(收到电邮后会有自动回复)。
3.来稿采用后将向作者寄送杂志和稿费。如稿件发表后两个月作者仍未收到杂志和稿费,请与编辑部联系。
4.编辑部人手有限,故对来稿是否采用不能一一答复;另外因版面、栏目、内容等原因,有些来稿需等较长时间才能刊登。敬请宽谅。
三、学术研究论文来稿注意事项
上文“普通稿件来稿注意事项”中的第1-3点也适用于学术研究论文的来稿。此外还需注意:
1.来稿第一页最上方要标明“学术研究论文”,否则来稿不进入学术研究论文的审阅程序。
2.学术研究论文用汉语撰写(例句等可用法文),不接受整体上用汉语之外的语言撰写的论文。
3.学术研究论文可涉及5个研究方向:法语语言研究(包括法汉语言比较研究)、法语文学研究(包括各法语国家与地区的文学研究)、法汉/汉法翻译研究、法语教学研究、法语国家与地区研究。
4.在正文前面请附3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并给出3-5个中文“关键词”。
5.正文若划分层次,请按“一、”、“1.1”、“1.1.1”序号标出,最多三级标题。
6.如正文中例句较多,请全文按顺序统一编号(如:例1:[……]例20:)。
7.所有引文出处都应列在“参考文献”中。引文时请直接在正文中写出中文作者的姓名或外文作者的姓氏,并在括号中注明文献发表年份,必要时加冒号注明页码,如:“Grevisse(1980:33)指出:[……]”或“[……](Grevisse,1980:33)”。如果引文出处因故无法列在“参考文献”中,则请做注脚,写在文后的“注释”中。
8.正文后列出“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中只列出正文中引述的文献,未引述的文献不要列入其中。
9.“参考文献”的书写应符合学术规范,具体可参阅“国家标准GB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参考文献”排列顺序为:中文文献(包括中译文献)按作者姓名拼音排序;外文文献按作者姓氏字母排序;同时有中文文献和外文文献时,中文文献全部排在外文文献之前。
10.正文中如有“注释”,则全文统一编号,做尾注,列在正文和“参考文献”之间。
11.正文长度以3000—6000字为宜。
12.对符合上述体例要求的学术论文,编辑部将组织专家审阅,并在3个月内用电邮的方式回复审阅意见。如作者在寄出稿件4个月后仍未收到审阅意见,可直接向编辑部发电邮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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