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玄重农富民思想探析
2015-04-10吴婉霞
吴婉霞
(甘肃政法学院 人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傅玄(217—278年),字休奕,北地泥阳(今陕西耀县)人,魏晋之际杰出的文学家,卓有成就的思想家。所著《傅子》“撰论经国九流及三史故事,评断得失,各为区例”①《晋书》卷四七《傅玄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323页。,是傅玄最重要的著作。《傅子》所言皆“言富理济,经纶政体,存重儒教,足以塞杨、墨之流遁,齐孙、孟于往代”②《四库全书总目》之《傅子》提要,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201页。,《傅子》广博的思想,使其成为魏晋之际极为重要的一部子书。《傅子》中丰富的重农富民思想,是傅玄对民生问题深切关注的具体体现,对当时的政治、教育以及生产力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傅子》也成为研究魏晋南北朝农业经济状况极为珍贵的资料。
魏晋之际,统治者极端腐败,“积财如山”“日食数万”“奢侈之费,甚于天灾”。而老百姓却“饥寒切身”“赋重役勤,人不堪命”。整个社会动荡不安,人口大量减少,财用不足,亟待休养生息,恢复并发展生产。为缓和社会矛盾,确保西晋王朝长治久安,傅玄从当时的社会现实出发,提出农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之根本,认为农业的发展自古是人类衣食之源的重要保障,是实行礼义教化的前提条件,也是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是傅玄对先秦儒家思想,尤其是荀子“仓廪食而知礼节”的继承和发扬。可谓切中了诊治魏晋病态社会的要害,其思想的前瞻性在当时社会实属不易。傅玄认为要保证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统治者必须亲民、爱民、富民,“国以民为本”,统治阶级要“尽心以恤其下,则民必安矣”。要安民,必须富民。“民富则安,贫则危。”“民富则安乡重家,敬上而从教。贫则危乡轻家,相聚而犯上。饥寒切身,而不行非者寡矣。”这样才能保障和调动广大老百姓从事生产的积极性。为此,傅玄从多方面提出了重农富民的具体措施。
一、分民定业,广泛就业
中国古代以农立国,民本思想植根于农本之中,与农本思想互为表里。东汉末年以后,由于战乱频繁、赋役杂多,致使大批人口离散、逃亡,严重削弱了封建经济基础。这种情况在魏晋继续蔓延,有增无减,农业劳动力因此减少。为了稳定社会秩序,保障农业发展,巩固西晋王朝的封建统治,傅玄提出了“分民定业”的建议。他在《安民》篇中极力主张安抚流民,扩大人民的就业机会:“分其业而壹其事,业分则不相乱,事壹则各尽其力,而不相乱,则民必安矣。——职业无分,事务不壹,职荒事废,相督不已,若是者民危。”①严可均校辑:《全晋文》卷四九,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736页。
泰始二年,傅玄上书晋武帝,对分民定业之议又作了进一步的说明:“先王分士、农、工、商,以经国制事,各一其业而殊其务:自士以上子弟,为之立太学以教之,选明师以训之,各随其才优劣而授用之;农以丰其食,工以足其器,商贾以通其货。故虽天下之大,兆庶之众,无有一人游手。分数之法,周备如此”;“今圣明之政资始,而汉魏之失未改,散官众而学校未设,游手多而亲农者少,工器不尽其宜”。②《晋书》卷四七《傅玄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325页。
傅玄继承并发展了管子士、农、工、商四民分业定居论,指出要改变流民太多,财货缺乏的社会现象,就该遵先王之制,行“分数之法”。即士、农、工、商各业,均有适合某一职业的人分工从事,则天下“无有一人游手”。而“汉魏之失”就在于“不定其分”,违背了“分数之法”,造成了各业的混乱。对此,傅玄得出“亟定其制”,分民定业的结论。认为统治者应设法扩大人民的就业机会,把众多的流民安排在士、农、工、商四大行业中,让他们安心于自己的工作,各尽所能,才能使百姓安居乐业,政局安定,经济发展,秩序稳定,实现“农以丰其食,工以足其器,商以通其货”的太平盛世。
在中国的农业思想史上,傅玄第一个提出了根据社会经济的需要来规定四民从业人数的主张。他说:“通计天下若干人为士,足以副在官之吏;若干人为农,三年足有一年之储;若干人为工,足其器用;若干人为商贾,足以通货而已。”即士的人数以能补充封建官吏的需要为准,农的人数以其生产的粮食每年能储存社会需要量的三分之一为准,工的人数以能满足人们对于受工业品的需要为准,商的人数以能实现货物流通为准。各种职业的从业人数,应根据社会经济的客观需要制定出相应的标准。“为政之要,计人而置官,分人而授事——计天下文武之官足为副贰者使学,其余皆归之于农。若百工商贾有长者,亦皆归之于农。”主张把多余的封建官吏和商贾百工转向农耕,增加农业人口,减少非农业人口。
尽管傅玄分民定业,广泛就业的思想带有极大的空想性,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不具可行性,但他试图通过社会分工达到富民安民的愿望,并以此作为保证农业发展所必须的劳动力资源的思想,无疑符合当时身处水深火热之中的广大劳动人民的愿望,有利于农业生产的进步和发展。
二、减税轻赋,惠民促农
傅玄有敏锐的社会洞察力,认识到老百姓所承受的超经济剥削和因赋税繁重影响到农业生产的现状,极大地动摇了西晋政权的稳定,他即时提出了自己的赋税主张:“昔先王之兴赋役,所以安上济下,尽利用之宜。”赋税是国家机器得以正常运转的动力,是一个国家存在的基础。所以国家要“安上”,即征收合理的赋税,使国家财政得到一定的保障。但国家征收赋税还要考虑广大人民的实际负担能力,所以还要“济下”,即言国家要周济百姓,让百姓有能力赋税。国家在征收赋税时还应“上不兴非常之赋,下不进非常之贡”,尽力做到财政开支和民力相适应,才能“尽利用之宜”。因此,国家征税就必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赋税制度,“国有定制,下供常事;赋役有恒,而业不废”。国家按“定制”征税,百姓按“常事”纳税,治国者不再随心所欲,各级官吏不再横征暴敛,不得额外增加赋役,“则民必安矣”。如果“赋役无常,横求相仍,弱穷迫不堪其命”,则必然导致民危国乱。
傅玄一方面强调国家要制定出统一、明确,并相对稳定的赋税制度,另一方面还强调国家征收赋税应依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要“度时宜而立制,量民力以役赋”。赋税的高低应当根据客观需要加以确定,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国有事则赋重役勤,国无事则赋轻役简”,国家相对安定时,可以适当减免一定的赋役,使百姓得以休养生息,更好地发展生产;当国家战事频繁,社会动荡时也可以加重赋税,以确保必不可少的军需国用。认为应效法先王的“九州异赋”,所征应是当地所产,决不能超过百姓的负担能力,这样就不会给百姓添加额外的负担,使庶民足食丰财、安居乐业,确保长久的社会稳定。“不度时而立制,不量民而役赋无常,横求相仍,弱穷迫,不堪其命。若是者民危。”反之,赋税制度不因时制宜,朝令夕改,横征暴敛,必然会加重人民的经济负担而致民贫,民贫则农危,农危必将导致国乱。傅玄的这些主张不仅使他的富民主张有了具体可行的政策保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证了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不仅如此,为了达到通过轻徭、薄赋、惠民以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傅玄还提出“减吏轻赋”的主张。他说:“量时而置官,则吏省而民供。吏省则精,精则当才而不遗力,民则供顺,供顺则思义而不背上。上爱其下,下乐其上,则民必安。”要求朝廷精简机构,裁减冗官散吏,使之归之于农,并按其田产收其租税。这样,老百姓的赋役在一定程度上就会有所减轻,收入就会相对增加,民富当然国亦固矣。《晋书》载,晋武帝曾下《耕籍诏》,表示要与“群公卿士躬稼穑之艰难,以率天下先”。并在《赐郡县长吏诏》中要求“四海之内,弃末反本,竟务农功”,这不能不归功于傅玄的建议。
三、农工商兼顾,协调发展
中国古代有重农轻商的传统。《吕氏春秋》云:“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民农非徒为利也,贵其志也。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民舍本而事末则不令,不令则不可以守,不可以战——民舍本而事末则好智,好智则多诈,多诈则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盐铁论·力耕》云:“商则长诈,工则饰骂,内怀窥而心不怍,是以薄夫欺而敦夫薄。”傅玄继承了前代学者的思想,主张“尊儒尚学,贵农贱商,此皆事业之要务也”,要求国家“急商而缓农,贵本而贱末”。他认为商贾是卑贱的,因为他们以欺诈的手段致富,“商贾专利”必然会造成“民财暴贱”的后果,“贾穷伪于市”“富乎公室”,导致社会贫富分化加剧。他们“众利之所充,而积伪之所生”,以追逐末利为目的破坏了淳朴的民风。
傅玄“贵本而贱末”的主张反映了他以农立国的农本思想。与前人狭隘的农本观念不同的是,傅玄并不因为轻视商贾而否定商业的社会作用。他明确表示“其人可甚贱,然而其业不可废”,商贾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也是不可缺少的。在《检商贾》中,傅玄以夏、商、周三代“民朴而化淳,上少欲而下鲜伪,衣足以暖身,食足以充口,器足以给用,居足以避风雨”的“圣王之治”为例,说明商业正常发挥其作用的重要性,后又以秦代商业畸形发展为例,说明商业不可废,只是要限制“积伪”之“利”的竞逐,防止“商贾专利”造成的“民财暴贱”和“末盈本竭”的现状来侵蚀、危害农本之业。傅玄认为商贾之“伪”与百官之“奸”一样,竞逐之分源于君主的贪欲所好。因此,他指出杜绝“商贾专利”的根本途径是“上息欲”。他说:“故明君止欲而宽下,急商而緩农,贵本而贱末,朝无蔽贤之臣,市无专利之贾,国无擅山泽之民。——末盈本竭,而国富民安者,未之有矣。”所以,统治者要保江山莫过于“息欲”,息欲才能薄赋,薄赋才能富民安民。
傅玄提出“贱商”而不废其业的同时,更为难得地提出了兼顾“工”的独到见解。中国古代轻视手工业,将之视为“奇技淫巧”,因此,历史上的许多能工巧匠不为后人所知,许多发明创造不被理解和支持,这也是中国古代科技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魏晋之际的傅玄认识到手工业“足其器”的重要作用,一反传统偏见,第一次将“农”和“工”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并称为“农工之业”,足见他对技术价值和意义的理性认识。傅玄在其《傅子》中还专为当时著名的巧匠马钧作《马先生传》,表现出其卓越的见识。傅玄在《马先生传》中生动、详细地叙述了马钧制作的指南车、翻车灌水和水转百戏三项奇异之物,以及根据诸葛亮连弩的原理改造而成的鼓轮飞石车,认为“马先生之巧,虽古公输般、墨翟、王尔、近汉世张平子、不能过也”。称赞马钧是堪与中国历史上的公输班、墨翟、张衡等人相媲美的“名巧”,肯定了在当时几乎是奇迹的发明创造在科技史上的贡献。傅玄还预见性地指出鼓轮飞车石等发明创造在军事上的用途和重要性,认为“国之精器,军之要用”,其巧有益于世,绝不可“忽而不察”。傅玄还为马钧鸣不平,指出像马钧这样怀有富民之巧的工才,却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尊敬。“俱不典工官巧,无益于世。用人不当其才,闻贤不试以事,良可恨也。”在与裴秀、曹羲等人的争论中,他反复申述马钧发明的意义,并由马钧的遭遇提出人尽其才的主张,反映了重视科技进步的社会发展观和人才观。“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十分难得的,在中国古代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①魏明安、赵以武:《傅玄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52页。傅玄独特的文化视野,使《马先生传》成为中国科技史上研究曹魏时期机械工业和制造工业的珍贵文献。
四、培养农才,依才推农
傅玄生逢乱世,深感经国济世贤才的重要意义,强调“兴国家者,莫贵乎人”,认为人才是推动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是国之兴旺的重要保障。傅玄说:“贤者,圣人所与共治天下者也,故先王以举贤为急。”他远举傅说、吕尚、伊尹、韩信,近举郭嘉、诸葛亮等贤才的事迹,来说明人才对于社会发展的重大影响,进而主张广开渠道招贤纳才。为此,傅玄具体分析了当时社会条件下所需人才的类型、用途和衡量标准:“凡品才有九,一曰德行,以立道本。二曰理才,以研事机。三曰政才,以经治体。四曰学才,以综典文。五曰武才,以御军旅。六曰农才,以教耕稼。七曰工才,以作器用。八曰商才,以兴国利。九曰辩才,以长讽议。此量才者也。”②严可均校辑:《全晋文》卷四九,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742页。
傅玄所列九才,各有所专,各有所长。认为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各行各业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每一行业都需要专业人才作为推动行业经济发展的保障。并且“才”应该施之以事,验之以事,“品才”而任,以发挥各自的专长,不应该悬空立论,脱离实际。所以,傅玄在九品之才中,给自古就受轻视,即便司职其事也讳以其才相称的农、工、商各留了一席之位,这在当时的历史时期,显得极不寻常。傅玄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农才”“工才”“商才”的概念,并将其纳入到人才培养的行列,建议统治阶级应一视同仁,等量齐观,充分调动各类专业人才的智慧和力量。傅玄这种积极、进步的人才观,在以传统思想为主导的封建社会实属难得。
为使治国安邦的人才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形成竞争机制,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傅玄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第一,重视教育,大兴太学。在《举贤》篇中,傅玄以秦汉两朝为例,指出秦朝以吏为师,“去礼乐之教”,使官吏“任私心而在忌心,法峻而恶闻其失”。教育的倒退和逆转,是促使秦朝迅速灭亡的原因之一。而汉王朝“尊儒尚学”,有高远的教育目标和教育体制,才使得汉王朝得以长久、繁荣。泰始元年,傅玄上书晋武帝,敦请晋武帝兴办教育培养贤才,指出“宣德教者,莫明乎学”,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学校教育。史载曹魏景元三年(262)有太学生三千人,到西晋建立后的第八年(272年),太学生增至七千多人,建国后第十二年(276年),西晋政府在太学之外更立国子学,专收五品以上家庭的子弟入学,太学成为六品以下家庭的子弟的求学之所。西晋皇帝还亲临太学。“连三朝以考学兮,览先贤之黄同”,可见统治者对太学教育的重视。应该说以国子学和太学为主的官学教育体制的发展与傅玄的进谏倡导教育有很大的关系。
第二,“选明师以训之”。傅玄深感曹魏以来“做学者虽有名而无其实,虽设教而无其功”的弊端,提出应该遴选真正有学问的人充任太学博士。太学博士不仅要有渊博的儒学修养,还要具备良好的品德,努力作到“心正”,“心正而后身正,身正而后左右正,左右正而后朝廷正,朝廷正而后国家正,国家正而后天下正”,这样才能言传身教,造就高质量的贤才。
第三,广开渠道招贤纳才。在汉魏时期,人才需要经过举荐才可得到,傅玄指出:“明主任人之道专,致人之道博。任人之道专,故邪不得间。致人之道博,故下无所壅 。任人之道不专,則谗说起而异心生。致人之道不博,则殊途塞而良材屈。”广开渠道,才能得到贤才,人人自用,则“是代大匠斲也。君臣易位,劳神之道也”。傅玄?还强调荐人者要有“至平之心”,“正身而壹其听”,才能为国家举荐真正的贤才。傅玄还驳斥了盲目崇古而忽视当世贤才的谬论,认为贤才每个时代都有,关键在于能否发现和使用,“欲王则王佐至,欲霸则霸臣出,欲富国强兵,則富国强兵之人往。求无不得,唱无不和,是以知天下之不乏贤也,顾求与不求耳,何忧天下之无人乎!”因此,他主张不要抱怨没有人才,而要善于发现人才,启用人才,给他们提供施展才能的机会和环境,真正形成育才、引才、聚才和用才的良好环境与政策优势,国家才能朝着民富国安、繁荣昌盛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傅玄在所著《傅子》中对入晋前后的民生问题表现出一种极为关注的积极态度。他继承和发扬了先秦儒家重农富民思想,结合魏晋时期经济发展的实际,提出了详细的对策和具体的建议。这在当时不失为治国之良策,不仅表现出傅玄过人的胆略,更体现出他的远见卓识。在傅玄重农富民思想中,那些不乏创造性的见解与观念对我们今天的农业经济发展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清]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M].北京:中华书局,1958.
[2][唐]房玄龄.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魏明安,赵以武.傅玄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
[4][晋]傅玄.傅玄《傅子》校读[M].高新民,朱允,校注.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8.
[5][晋]傅玄.《傅子》校读[M].刘治立,评注.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
[6]吴点明.试论傅玄的经济思想[J].河池学院学报,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