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5-04-09丁晓欣
◇丁晓欣 岳 伟 王 冰
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丁晓欣岳伟王冰
摘要:有房可住是人类最低层次的需要,世界各国均将为其公民提供住房保障作为社会福利的重要部分。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历经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存在的相关问题,并且提出了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问题;对策
10.13999/j.cnki.scyj.2015.09.033
一、引言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虽然有降温的趋势,但是城市中不少中低收入群体还是没有能力在商品房市场购置自有产权房。随着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并轨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实施,我国的保障性住房的发展步伐正在加速。然而,在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发现了很多问题。本文指出了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单一缺乏、准入与退出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二、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存在的问题
1.资金来源单一,缺少有效的融资途径
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资金补足这三类成为了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主要来源。近些年,中央财政日益吃紧,而各省市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仍旧大部分依靠政府的财政支持,资金渠道显得十分单一,一旦政府的财政到位不及时,势必会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造成很大的影响。
2.缺乏有效的管理机构
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长期的工作,保障性住房从前期建设工作、分配工作到后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都需要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士的管理。可是目前我国各省市并没有这样专业的职能部门。由于职能部门的精力有限,专业度不够,因而在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过程中产生很多的问题。
3.保障性住房准入与退出机制不健全
保障性住房的准入与退出机制是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的关键环节,控制好保障性住房的准入与退出有利于资源更加科学而合理地流动。但是目前我国的保障性住房的准入与退出并没有构建成完整而有效的机制。长远来看,这会阻碍保障性住房的长期发展。
4.保障对象覆盖面窄
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既是评价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目标。在诸如新加坡、美国、英国这样的保障性住房工作起步较早、实施效果较好的国家,其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极大地满足了公众对于社会福利水平的心理预期。我国的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水平与其相比仍处于较低的水平。
5.相关法律、政策仍需进一步健全
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各项重要的工作均应有对应的法律作为约束。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历经近二十年,之所以会累积许多问题也是源于缺乏法律的约束。十八大后提出的《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对于我国保障性住房的立法进程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然而由于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长期性,更需要有高于条例的更加高级别的法律作为准绳。
三、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的对策建议
1.拓宽融资渠道
现代社会经济高速发展,金融工具越来越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一味依靠政府的财政支持已经成为了过去式,政府应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管理。通过拓宽保障性住房的融资渠道,多群体为保障性住房的发展投资才会使保障性住房事业走的更长远。
2.设置专门职能部门
各地市应该积极调整职能部门的结构,设置专门的分管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部门,并且由专业人士负责。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准入与退出机制
保障性住房工作历经二十年,其中出现的大量问题使得中央意识到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准入与退出机制的重要性,各省市应该高度响应中央的号召,联合高校和相关科研单位尽快建立保障性住房的准入与退出机制。
4.增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
各省市应该通过科学调研,根据自身情况制订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应该注意的是,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目标的制订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可以分步骤分阶段地制订,以确保目标不会过低或者过高。
5.加快保障性住房立法进程
《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的实施是保障性住房立法的一个重要信号,但仅依靠《城镇住房保障条例》来解决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远远不够。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更高级别的法律,使我国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早日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任鹏充,任芃兴.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J].河北金融,2010(04).
[2]罗孝玲,马世昌,曹渝.保障性住房准入与退出机制的国际经验及启示[J].行政事业资产与规划,2012(10).
(作者单位:吉林建筑大学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2YJAZH010)